书城管理行为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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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计划制定原则与执行

一、计划制定原则

制定计划时必须遵循一些原则,这样才能使计划趋于完善,切合实际。制定计划的原则是:

(1)实际性。拟定计划应本着客观的态度及实事求是的精神,广泛搜集资料或实地调查,以了解实况,才能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切不可仅凭主观想像,闭门造车。例如,医生治病,必须先做病症检查及病理检验,才可以决定如何治疗。

(2)具体性。计划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实与周详,最好用数字表示,不可含混笼统或不着边际。

(3)可行性。考量执行时是否能按照原定计划实施,并预测可能遭遇的阻碍,预想有无克服的对策,简言之,需能顺利实施。

(4)适应性。考量计划是否能适时适切完成,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即要适应环境,具有弹性。

(5)可受性。需考量达成目标所付出的代价与牺牲,政府、人民或企业与员工所能忍受的程度,万一情况发生变化,有无预警方案以资应付,简言之,即要能接受变局。

(6)整体性。从目标的确立到细节的活动应有统一的规划,考虑整体的发展,主要任务与次要任务的配合,简言之,需能顾及全面。

(7)普及性。需考虑是否符合大众的利益,是否为大众所了解,内容是否正确、具体和精密。简言之,需能完整周密。

(8)连贯性。计划必须前后一致,既不可支离破碎,亦不得冲突矛盾。尤其长期、中期、短期计划,要相互呼应,密切配合,不断延伸,不断发展。

(9)时间性。计划的时程,预定的进度,必须确切把握,同时注意到时间与人力、财力、物力之相互关系。简言之,需能把握时效。

二、计划的执行

计划制定之后,必须贯彻实施,不犹疑、不徘徊,集中力量,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坚持到底,不屈不挠,务期完全不折不扣实现,为达此目的,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1)在计划开始执行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凡所需的人、财、物等都应筹集齐备,以免开始执行后中途发生接济不上的危险。

(2)搞好公共关系。凡与计划执行有关的人员、机关、团体、公众等要有所联系与疏通,使之了解本计划的宗旨,以免误会,并争取其合作与支持。

(3)建立执行计划的组织机构或执行小组。成功的计划的执行,以健全的执行机构为前提。执行机构须具有足够的法定地位和权力。地位与工作要相当,权力与责任要配合。权大而责小是权力的浪费,而且可能导致滥权;权小而责大,将无足够的力量,担当其责任。

(4)任用能胜任的人员。在当今专业化、信息化的时代,没有职务上所需的专门技能与知识是绝难胜任的。因此执行计划必须甄用胜任的专家。

(5)及时督促。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做及时与有效的管理和督促或追踪,即派专业人员加以视察与督促。

(6)适当的授权。为谋有效的执行,上级对下级应有适当的授权,使下级能拥有自动自发的精神及因事制宜的措施,善于授权,可以培养部属负责的观念与勇气。

计划执行后,为确保原定目标的达成,必须做督促及评估,如有不能达成目标的迹象出现,主管人员必须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做弹性修正,避免一错再错,浪费资源,失去希望。必要时甚至应撤销原计划,如设计一开始就犯了错误,根本无执行的可能,或是政府法令变更,或财力与人力一时无法供应,也均以及时撤销为宜,若勉强拖下去将发生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