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于1965年提出的。该理论是现代管理学中激励功能中的一种理论,它主要讨论报酬的公平性对人们工作积极性的影响。该理论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主要在于制度的公平性上。
我们知道,人都是有一定趋利性的。正如西方哲学家洛克所说的那样:“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然而在企业中,如果任由这种趋势发展,那么企业就会变得一团糟,企业内部的秩序也将无从谈起。因此,为了规范人们由于“趋利”而产生的一些不合组织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就产生了制度。
那么,是不是企业只要有了制度就能令所有问题全部得到满意的解答呢?是不是有了制度就能遏制人类“趋利”的本质呢?回答是否定的。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制度是人制定的,往往是谁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占据了主导权,谁就有可能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为自己或自己的利益集团谋“利”,制度也就成了某些人的获利工具了。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制度无论怎样制定、由谁制定,它都是企业所必需的,不然,企业内成员的秩序就无从保障。因此,如何才能让制度充分发挥其功效就成了最大的课题。而这一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制定制度的基础是“一碗水端平”,即制度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原则上。从前,有个老人带着孙子,牵着一头驴子,准备进入市场去卖掉。
走了一段路,那位老人听到有个路人说:“这爷孙俩,放着驴子不骑,真是傻瓜。”两人听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便一起骑上驴背,继续行程。
走了不久,又遇到一个路人,那路人指着他们说:“这爷俩真是没人性,两个人骑驴,都快把驴给压死了。”
听到路人这样说,那老人觉得有道理,赶忙下来,让孙子一个人骑在驴背上,自己牵着驴子步行。
过了不久,经过一间旅馆,旅馆外站着一个老太太。那老太太说道:“这是什么世道啊,这个小孩这样不懂事,自己享受,让老人家走路。”
老人听了,觉得老太太说得有道理,于是便吩咐孙子下来,他自己骑上驴背。
走着走着,来到一条热闹的街坊。那里有三五个妇女对着他们指指点点:“哎,这个老人怎么这么没有爱心,自己享受,让小孩受苦。真是不知羞耻。”
听后,老人的脸都红了。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到底怎样才是对的呢?”
最后,那爷孙俩向人们借了一条大绳和一根长棍,将驴四脚绑上,用长棍抬到市场上去了。可见,要使每一个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事。领导者在制定制度时,重要的是找到一个最公平的法规,而不是取悦每一个人。而且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更要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对每一个员工一视同仁,要让员工感觉到制度的执行不以身份、地位等外在因素而有所改变。
知而思之:
制度的制定要合理公正。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准确把握管人的尺度,员工才能心服口服地执行制度,也才能在制度的约束下合理竞争,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