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三分管人 七分做人Ⅱ:成就伟大事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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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裁员不是最好的办法

若想让奖惩真正地做到分明,让员工知道自己怎么做会受奖,或怎么做会受罚,就要精心地设计一套奖惩机制。因为任何奖惩都绝不能是随意性的,而必须有一定的依据为蓝本,有制度为准则。这就需要管理者学会用艺术的方法对员工进行赏惩,做到制度分明,该奖则奖,该罚责罚。如果方法失当,你的良苦用心会没有意义,甚至引起员工的对立情绪。

只有经由详细了解实际情况、整理分析各类问题,而后设计奖惩的机制才有意义。徒具冠冕堂皇的条文,与现实情形背道而驰,则无异于空文。

作为管理者,对于管理原则要有坚定的信念和一套明确的方法,并本着确定的经营方针,否则无法推行其业务。在设计时也不要规定太空泛的内容。

设计奖惩机制一定要注意其具体可行性,使员工便于了解接受。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需要人去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然而还需要去思考预防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将其制定成文。众多优秀的管理者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出如下几条可以遵循的基本原则,管理者不妨一读。

(1)制度不是孤立的。

任何奖惩机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存在于企业文化这个大范畴之内。任何企业,在设计机制之前,都应该事先明白企业文化的系统结构,然后再分部分、分层次地来完成具体事物的有关制度,做完这些之后进行试验、试运行,经过一定时间的磨合和执行,在管理的力度、尺度等各方面互不矛盾,再正式颁布实施。

(2)制度高于一切。

一方面,制度的颁布者和批准者必须是被授权的人,或者说他必须有权发布规章制度。有些管理者常常随口说出一些规定和制度,这样做既不严密,也不科学,而且极大地破坏了奖惩机制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一旦制度正式颁布,那就应该坚定地执行下去。如果对违反者采取不理会、不惩罚的态度,那就是对制度的藐视和破坏。如果有章不循或者执行不严,那制度只能算是一纸空文。

(3)执行制度要公平。

制度都具有“无例外原则”。有员工违反而不受惩罚,是对其他成员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也显示出制度本身的苍白无力和虚伪性。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管理者对制度必须带头遵守。尤其涉及亲朋好友时,更需要管理者坚定地维护制度的公平性,这是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需要。

(4)制度的可行性。

任何条文都必须是可以执行的,不能执行的条文和规定必须立即废止。因为它在实际情况中不能执行会破坏制度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制度应该使每位员工在执行过程中体会到一种力度,即都要付出努力。

(5)制度应该具体。

一个规章制度如果过于抽象、笼统,缺少具体的条文和实施细则,那么它将难以执行。一些企业的制度无法落实的教训之一,正是因为许多制度是包罗万象的抽象性规定,尽管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精神主旨正确,但一接触许多具体问题时,则难以对号入座。例如,有的企业管理部门规定上班时间“要严肃”,这就过于抽象,不容易具体实施。现实基层工作是具体的,需要有一些具体的条例和实施细则。例如规定“几不准”问题,只原则规定不准做什么是远远不够的,这种制度即使有人违背了,也不能及时严肃追究。因此,必须明确规定由谁来监督执行,违反了制度由谁去惩处,以及处理的具体程序。

(6)制度的弹性原则。

规章制度都应有一定的精确度,在精确度允许的范围之内称之为弹性。因为不存在任何一种规定可以精确地限定每一种事物,所以规章制度的弹性原则是必要的。但是,这种弹性又是有限的,是积极的原则。制度的弹性不能过大,要明确制度上量的尺度和质的依据,使之容易具体操作,避免执行时的走样和变形,避免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但制度的弹性也不能过小,那样会造成制度的过于死板和苛刻。我们把握好这一原则,不是留一手,而是多准备一手,是为了提高效率,增加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奖惩机制设计得好坏,是关系到你能否有效管理员工的重要前提。只有让奖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成为刺激员工工作热情的法宝。不要可惜你精心设计机制的时间,要知道,一套完美的奖惩制度所带来的,要远远高于你用这段时间做其他事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