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野蛮生长的秘密
515600000042

第42章 未雨绸缪,对风险保持敏感度 (3)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对于法律的各项规定,管理者应该选择遵守,这样可以避免因违法而增加更多的成本。不过,企业与劳动者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双方,管理者更应该把握好这些法律规定,能够找出法律中留下的管理空间,有效管理员工,减少企业用人时的劳动争议。

首先,管理者要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将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明细列举,制订出衡量标准。对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明确的界定,一旦员工出现违规情况,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应通过制定详尽的招聘管理、试用期考核、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离职管理等各个阶段的制度,对员工进行有效管理。即便是企业在作出解聘或者终止合同时能够有规可依。比如,用人单位想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企业的用工要求,那么在企业的招聘管理中,就必须清晰的用工标准。

其实,要注重公示和保留证据。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时,要保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并对员工进行公示。这样一来,在出现用人争议时,企业的规章制度才能够成为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因为如果企业主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有举证责任。不仅劳动争议,任何法律诉讼,都需要有证据,否则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管理者在日常管理时,对员工的违章行为应作好相应取证,用于证明企业履行了劳动法律法规中的义务。这样,在面对用人纠纷时,企业能够处于有利的位置。

第三,在管理过程中应谨慎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避免员工与企业出现矛盾,引发劳动争议。管理者可以考虑设立工会或相关协调机构,通过工会或协调机构的参与,化解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用工矛盾一旦发生,应尽量与员工进行协商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引起更多员工的不满与不安。很多事情都是可以人情来解决的,只要用人单位做事合乎人情,劳动者多数不会揪住一点小问题不放。

凡事以和为贵,企业与劳动者间的用工矛盾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管理者也不愿意花费太多时间与精力在劳动争议之上,掌握以上法律规定,合理选择方法,避免用工法律责任的出现,才能保证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119.不要忽略每一个合同细节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企业进行市场交换时的法律表现形式。企业的经济来往,大多依托于合同形式进行,因而,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管理者的必备能力和重要工作之一。

2004年,甲公司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通过乙公司分批从该国丙公司引进300万美元的化工设备,在商订合同时,甲公司为协调配套设备资金及建设情况,在合同装运条款中加列了“卖方在装运前内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同意,方可进行装运”的条款。卖方丙公司对此无异议,并如期签订了合同。

合同签订后不久,卖方丙公司开始按合同要求进行备货,在首批货物中,40%为外购货,60%为自己生产的产品。完成备货后,丙公司向中间商乙公司发出装运通知,但是,甲公司以配套资金没有到位,附属设施没法开工为由,拒绝卖方发货。

后经多次协商,甲公司同意在丙公司同意支付每年3万美元仓储费的前提下,接受第一批货物。鉴于当时当地化工市场的情况,为避免损失,甲公司不再同意接受后几批的货物。后来经过协商,合同得以和平解除。

这是一个典型的利用合同条款进行风险规避的案例。如果没有加列“卖方在装运前内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同意,方可进行装运”这一条款,甲公司将没有依据拒绝丙公司发货,从而为自己带来较大的风险和仓储压力。

就连联想董事局主席柳传志都被骗过。今天的联想控股下辖联想集团、神州数码、联想投资、融科智地、弘毅投资5家子公司,是中国的标杆企业。柳传志曾说:让我闭上眼睛想的话,创业中最痛苦的事还是1987年我被人骗的时候那种恐惧,真是永远挥之不去。

那是1987年,联想第一次准备从香港进口计算机,由于资金不够,想了很多办法,凑了3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过程就是拿300万元人民币,找到一个进出口公司,拿到批文,找到外汇,把外汇打到香港去,这中间非常复杂。

“我找的那人,虽然他那公司也挂了进出口公司的牌子,实际上他是一个骗子。等我把上述一系列事情安排完了,再回去找那人的时候,公司没了,人也找不着了。”柳传志说,那个时候他特别紧张,那是联想创业以来积累的所有钱(还包括银行贷款)。“我那时拿板儿砖拍他的心都有。”柳传志回忆说,“一到夜里两点多钟我就被梦吓醒了,心脏就狂跳不止。”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企业的各方面,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重要因素。管理者应该避免法律上的风险,完善制度使企业能够依规行事,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合同管理的第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合同内容不超出经营范围。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因此,除国家明确规定需要履行特定手续或程序的业务或规定禁止经营的业务以外,企业可以不经任何审批直接从事所有项目的经营。

合同管理的第二项重要内容是确保签约主体具有签约能力。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与无签约能力的主体签订的合同无效力。在市场合作中,企业的合同对手很多时候不是法人,而是其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更要引起管理者的注意与重视。《合同法》中规定的有签约能力的合同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管理的第三项重要内容是要做作必要的资信能力审查。资信能力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额、年检情况、商业信用、资产情况和审计报告等。如有必要,还可以到相关政府部门,比如企业所属的工商局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合同管理的第四项重要内容是要了解对方代表的资格。《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行为被称为“表见代理”。从表面上来看,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拥有被代理人的代理权,被代理人就应该对这个行为负责。表见代理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比如,某公司给业务员下发了一些盖有单位公章的空白授权书或空白合同。甲业务员后被公司解雇,公司没有及时收回空白授权书或空白合同。此后,甲业务员以公司员工的身份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定金后逃走。这就是典型的表见代理行为,《合同法》会认定此行为有效,该公司仍对客户承担代理责任,同样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管理的第五项重要内容是要了解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约定、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注重细节、全方位的科学管理方式。管理者只有依法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才能实现高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完善,可以维护企业良好的信誉,合理规避市场风险,保证企业能够顺利实现预定的经营计划,从而达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

为了避免出现表见代理情况,企业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授权委托制度。

首先,制订企业的规章制度,除法定代表人外,任何个人以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持加盖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且应该让企业的客户知道此规定。

其次,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具体。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具体的代理事项,有效期间等内容,否则就是授权不明。法律规定,授权不明的损失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如果授权委托书不明确,也会成为企业的隐患。

再次,如果企业解除原代理人的代理权,应尽快告知有业务往来的有关客户,避免出现损失。

最后,应建立严格的公章、合同管理制度。法律规定,如能证明公章、空白介绍信或合同是被盗的,企业不承担责任。

120.别惹上税事缠身的麻烦

曾经有不少知名企业都曾有过“税事缠身”的麻烦,企业往往因此陷入尴尬境地。如何正确处理公司税务的相关法律问题,成为管理者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2009年7月,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偷税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胡某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0元。

1996年,被告人胡某在霍邱县某街道独资经营某加油站,每月按售油收入到县国税局申报缴税。2007年12月24日,县国税局对胡某加油站2007年1月至11月份的销售情况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加油站销售93号汽油、0号柴油不含税收总收入为51万元人民币,而胡某仅申报13万元人民币,偷漏税款6万元人民币。

县国税局于2008年1月3日、9日,分别向胡某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由胡某补缴税款6万元人民币和3万元人民币罚款。而胡某却拒绝执行。之后,县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对胡某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作为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其行为构成偷税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企业税务的法律问题,核心在于偷逃税上,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欠缴税款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是指纳税人因故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抗税:是指纳税人拒绝遵照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对于以上行为,国家又有不同的行政处罚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