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的,我难过。不是疼痛,是确实的难过,心里面火烧火燎的。这个冬天多么冷啊。天真的我原先还以为这个城市会没有冬天。因为这里,确实终年不下雪。我是个从小便怕冷的人,一到冬天手背上就会长满冻疮。于是,大学一毕业,我便迫不及待地背着自己的家当来到了这个据说是四季如春的城市。放弃了家里宽敞的房子,舒适的床来到这里,心甘情愿地当一个不被当地人接受的外来人,随时张开架势准备着接受当地人的白眼以及风言风语。
一个人,不愿意上班,没有工作,没有男友。一切都要靠自己。偶尔给一些杂志小报写点文章,日子倒也过的轻巧。足够我过活。可是就在前不久,我上网,再次打开自己的邮箱时,却怎么也进不去了。
一遍遍重新登陆,输入密码。却一次次地显示密码错误。我晕,那个邮箱可比我的命还要值钱。里面装着我所有的文稿,完成的,未完成的。如今一下子丢失,还不如杀了我来的痛快。我瞪着眼睛,在电脑前坐了整个下午。在论坛里呼喊了N多遍,也没有结果。
于事无补。事实证明一切都遭透了。
我与所有的编辑全都失去了联系。眼看着交稿的日子临近,可是我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失信于否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之后,我的手指像是长了冻疮似地真的死掉了。我再也写不出一个字来。
于是,大多数时间里,我只能在房间里打打游戏,闷头睡觉。醒了就晃头晃脑地出去找食物来喂自己。
看似风轻云淡,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心里确实难受。眼看着卡里的钱越来越少,日子也越来越难过。
扒拉着手指算了半天,最终得出的结果是也许我真的该去试着找份工作了。 但是我究竟能够做什么呢。似乎除了写字之外,一无所长。不懂交际,不懂应酬。大学的专业一塌糊涂。而且脾气特坏,太任性妄为,棱角诸多,不是刺伤别人就是扎伤自己。这样的性格根本不适应去那些大机构里工作,况且夜猫子般的我一提起那种朝九晚五的作息时间就害怕,还是黑白颠倒来的痛快些,虽然伤及身体,但是习惯了也就好了。
在细细做了一番考虑之后,我终于出了家门,找到了一家酒吧做兼职。工资按小时计,每天结算。
印象里的酒吧从来都不是洁净之地,一些占有欲望强盛的男人或者女人出现在这里,彻夜把玩通宵,眉来眼去,眼角眉梢数不清的暧昧。有痛心,有棘手。诸多诸多也不过只是习惯,犹如害怕性的丧失,心里的空洞要求弥补,于是渐渐地让生活出现混沌与索然。看似一天到晚,忙忙碌碌,繁盛至尽,像是经历了若干的风尘。
一些事情表面上看着冠冕堂皇,可内心里每个人都害怕去碰触,怕接触到的真实只是一杯白开水的状态,索然无味。到结果这真相还是伤了自己。所以尽管人人都在伪装,酒吧却还是最最能反应一个人真实状态的地方。夜色掩饰,一切朦胧,香烟啤酒,美女,欲望。人人笑道,你看你看这生活多美好。
于我,在这里,除了能够赚取生活所需之外,重要的一点就是这样混乱的场所,拥挤,杂乱,或许人与人一个转身,一个擦肩,就可以生出一场惊天动地的故事。我可以在这里捕捉到一些灵感,让那些人变相地出现在我的故事里,担任一个什么角色。
我这样想着,也就这样坚持下来。一些日子过去,看多了繁华流离,虽是触目惊心,却也见怪不怪,慢慢地开始习惯了这烦嚣喧闹混乱的场地。只是因着自己的情绪在作怪,无论如何,我都告诫自己,不要多事,不要多言。
一个看故事的,要想讲好一个故事,唯一的也就是置身事外,因为身在故事里的人永远也看不到真相。
这样的冷漠直持续到桑与出现的那天为止。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我一如既往的地开酒吧厚重的门。朝着吧台走去,远远地看见最靠近墙角的位置上,坐了一个男人。背影厚实稳重。一路走过去,依然面无表情。不知道这样的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一张脸孔才能够与这样的背影相匹配。英俊?冷酷或者温和?
我笑笑思路噶然而止,我已经学会了让自己点到为止,不会引着自己进入一些莫名其妙的漩涡。
他面朝着墙,背靠着大堂。包括他是否英俊。这些都不关我的事。我只是好奇他会拿着一架相机朝着一面墙壁不停地按动快门。那情形,仿佛是在重演某部电影里的情节,一个男人,对着一个树洞不停地说话说话。也许,他也只是习惯,往后长长的岁月里,可以在相机里找到自己诉说的所有。而此刻,他是安静的,没有概念,没有疏离。
他有一双漂亮的手。我喜欢欣赏美的事物。且先不说对他这个人如何,在心底先为他的这一双手加了分。
酒吧里的人陆续多了起来。我带着我的怪异小帽穿梭在各个桌台上,开始忙碌起来。偶尔回过头去,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面朝着大堂了,手里的相机依旧不时地闪着快门。我不知道他在拍什么,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样的一群欲望丰盛带着不同面具出现的人有什么独到之处。
在他换胶卷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他所有的胶卷都是黑白的。
发现我在注视,他扬起头,作了一个好看的笑容出来。然后就起身离开了。只是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突然停下来说了一句,“我只有在拍孩子的时候,才会用彩色。因为只有孩子的世界才是彩色的。”
然后他拉过我的手,在手心里写下一行地址。“长寿路三十九号。”我的照相馆,有时间的时候过来看看,我的照相馆还有我拍的照片。我有一些东西要给你。
很奇怪,他竟然知道我在想什么。只有孩子的世界是彩色的。看来我们这些成年人,已经全部被排除在外了。
后来的后来,他再也没有在酒吧出现过,有时候,我甚至会以为那一个夜晚的相遇只是我的空想。只是“长寿路三十九号”这个名字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有一天,我翻看了这个城市的地图,发现真的有这样一个地方。
于是我顺着地图上的划线,找到了那个地方。“简单日子”,一间很平常的照相馆,外表看上去除了简陋些外与那些其它的照相馆没有什么不同。
走进去,蓝晕的光线下,我的大幅照片被镶嵌好了挂在墙壁上。是彩色。满墙的照片中唯一的一张彩色。帽檐低低地压下来,看不到我当时的表情。眼神顺着一处游离,飘忽不定的气息。
“桑与”,他靠在门边上轻轻说着自己的名字。之前我去过很多地方。但是现在我在这里整整住了五年。几乎与世隔绝,每日只是在阴暗的房间里冲洗一些照片,眼睛看见的大多是黑与白。彩色早就已经淡出我的生活。直到那日偶尔在酒吧里看见你。还有那顶帽子。
“苏苏。”他靠在门框上,嘴里呢喃着我的名字,仿佛又不是。为什么,为什么你也叫苏苏。此时的阳光明媚刺眼。但是照在身上,却比什么都苍白。
墙上的照片里除了我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女人。那是个十分漂亮的女人,与我截然不同的样子。我看见她穿一样颜色的衣服与鞋子,无一例外的全都是黑白,连嘴上的唇彩也没有颜色,脸上的表情始终飘忽不定难以寻味。其中的一张里,她手指上夹着烟,眼圈在面孔上画出好看的弧线,戴着的帽子与我那日戴的一模一样,帽子的边沿上是用拼音注释成的SUSU。
我用手指慢慢滑过那些照片,心想,这真是个谜一样的女人。那个另外的苏苏或许就是她吧。
他不说话,也不阻止,只任由我在幽暗的房子里四处转悠。我的背后长久没有声音,房间里太静了,让我感觉有些压抑,慢慢地转过头去,然后看到桑与的脸,他是寂寞的。我忽然觉得,就在此刻我已经爱上了眼前的这个男人。爱上他的寂寞,他的细长手指,又或者是爱上他房间里的那些黑白照片。
苏苏,做我的女朋友,我想要一场温暖的恋情。于是我索性搬来与他一起同住。我们之间,相互牵手,温暖拥抱,却从来没有做过爱。
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桑与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述有关他与那个女人的故事。那个女人,我熟知她的一切,她的习惯,禀性以及爱好,甚至身体上的一些不为人知的印记,可是我们之间却素未谋面。她成为我生命里一个最最熟悉的陌生人。
后来的后来,我看着她消失。一声不响的消失,没有告别,就像是一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意外,轻易的离去,没有不舍,没有留恋,而我们之间更像是一场事先编造好的蹩脚故事,为了好看,赢得读者,而上演了其中一些精彩的片段。又或者,连那些精彩也都只是我一个人的自以为是。她,从来都没有介入过。
她消失了,一切都不存在了。我的世界顷刻大乱,也就是在那一年,我的诊断书上被写上了轻微抑郁症的字迹,人人都避而远之,我的世界终于被盖上寂静的印章。
桑与的讲述从来都是随意而起却又恰倒好处地噶然而止。他喜欢讲他们在一起时候点点滴滴,却从来不涉及有关那个女人最终的去处。他不说,我便也不问。可是我知道,能够让一个人对自己始终心存眷恋,念念不忘。那么,只可能是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亡。惟有死亡才会让人觉得刻骨铭心。
长久以来,他在原地画了一个圆,一个人独自坐在中间,看月亮表演无数的缺和圆。但是SUSU却始终拒绝再出现。
桑与死后,我依然住在长寿路三十九号,照相馆依旧开着门,只是不再营业。我遵照桑与的约定,在这里,等着那个女人回来。
我的眼睛渐渐也只能看见黑与白的颜色。就像当初在桑与的生活里出现过的那个女人,只穿黑白颜色的衣服,甚至连她的生活她的故事她的情感流离出来的都是黑白的味道。那么清冷的感觉,仿佛自始至终她都活在一个人的世界,身边经过的众多人众多事归根结底上演的都是疏离,每一幕任凭其中人演的多么卖力,多么声嘶力竭,最终都只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戏的主角永远是她自己。在她的感情里,桑与也没有例外。
那一季的阳光其实很灿烂,很明媚,而于我却仿佛一直处于整夜未眠之后看到的清晨,灰茫混沌,由于某种疲惫而丧失欲望。于是我从未想过要去抬头望望天空的颜色,我想我是怕,真的怕看见的天空再也显现不出原本的蓝色。
我在等,一直在等。和桑与最后的等待一样全都落空。那个女人再也没有回来过。照相馆里除了墙上的大幅照片外,没有那个女人丝毫存留的痕迹。于是,我越发地断定那个女人已经死去。除此之外,给她按上任何的结局,我都会觉得是一场亵渎。
命运之神总是习惯了开些类似的玩笑。就像我们,好像永远也只能活在别人的感情世界里,拥抱着一座不见温度的空城,从希望到失望,再到最后的绝望。没有人会告诉我们要怎么办,最终也就只能陪着它一笑了之。让一切全都烟消云散。
我依旧做着一场接一场的梦,编造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很多的时候,我辩不清楚状态,耳边好像总有人在叙说,细微而清晰的声音,字字句句都是在重复一个故事,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永远也完成不了的故事。但是我再也看不见他了。梦里梦外,故事里故事外,都没有他的影子了。
只是在偶尔停歇的记忆里,我又会重新闻到他的味道,那种属于他的特殊的味道。一如毒药。不可一世地撒播在我的灵魂深处。
可是我依然清醒地知道。我们之间已经分离。这是永远的离弃,永不再见。与桑与在一起的一百天里,他已经耗尽了我内心深处所有的感情。心已至残。爱不存在,我不存在,他不存在。圣经里也说,一切都是虚空。
当下一个季节来临的时候,我收拾行囊,回到了家乡的小城。再次回到那个原先我誓死逃离的地方之后,我忽然发现一些地方原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于是,我终于安静下来,陪在父母身边。我知道,从此,我的生活里再没有故事发生。
风情肚兜,刹那爱情
陆仟每次出差回来,都会例行公事般给桧柏带礼物。大多是一些本地流行的盛产物。刚开始桧柏还很期待,后来看着那些无关痛痒的东西慢慢就觉得两人都像是在梦游。陆仟随手买了随手递给她,她随手接了随手放在一旁。都是转身就忘。
而这次陆仟从包里拿出来的竟是一个风情万种的肚兜,这香浓的诱惑确实让桧柏瞪大了眼睛,以为陆仟发现了自己藏匿了很久的小秘密。的确,陆仟这次出差的那个城市盛产这样的东西,带这样的礼物回来其实丝丝毫毫都很恰当。不过,因为桧柏对这东西委实偏爱,所以不在乎陆仟是否仍旧选的随意。
桧柏笑吟吟地凑上去,瞪大的双眼里笑意还没来得及消失便又像充满了血丝一样开始疼痛。
肚兜是红色的案底,上面绿色的大朵泼墨随意倾泻下来。它们一丝不苟地望着她,仿佛要隐隐约约透露出一些什么。
那个城市桧柏并非没有去过,沿街小巷里到处都挂着各式各样的流俗于市面的肚兜。只是,只是眼前这个如此独具一格的尤物怕是就算他陆仟把那个城市翻个底朝天也是找不到同样的。
桧柏很想问一句,最终却还是什么都没问什么都没说,接过肚兜转身放在柜子里。
陆仟还是一脸温柔,只是此刻桧柏看着面前这个演技派的男人突然就觉得很恶心。男人真的只是两条腿的动物,经不起任何诱惑。这样的周旋到底累不累,她自己看着看着心就一幕一幕凉下去。
随即陆仟靠上来,桧柏感觉他的手臂仍在环着自己的腰,只是眼神告诉她,困惑早已开始。
2
就在那一刻,桧柏知道自己失恋了。
只是可惜了他现在的感情竟然与那个肚兜牵扯在一起。多么老套而又艳俗的情节。
这是两个女人的战争,陆仟永远也不会懂。只是她不战而退或者说不战而败。
日子不再绿的新鲜,整个屋子只剩下斑驳的几句回忆。
安苏回来了,这世间,只有她同她会誓死迷恋这样的东西。但是只有安苏,才能够将这样的东西穿出无限的风情。
桧柏永远都记得她与安苏第一次见面,她身上就穿着这样的肚兜,下身是一条有着碗口大花朵的裙子。那天安苏无可厚非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或许是一切都显得过于汹涌澎湃的缘故,安苏这样的姿态在这个闭塞落后的小城里注定会被孤立。但是桧柏却没有丝毫犹豫地走向了安苏的阵营,同她站在了同一条战壕里。因为桧柏和安苏一样,同样是被孤立的对象。也因为在桧柏的箱子里,严严实实地藏了很多不同款式不同质地色泽的肚兜,只是她从来不将它们拿出来。而现在,安苏出现了,她能够同她一起分享自己的小秘密。她能够凭着一个肚兜径直走向她的心底。
恬静安静闭塞落后只是这个小城的一部分,而另一部分是喧嚣的浪花。桧柏,你不能像一只偶然路过的妖精。你要招摇其中,你必须比暧昧更暧昧,比轻佻更轻佻。比……安苏不停地说这说那,生怕一停止,那喧嚣的浪花就消失了一样。
桧柏如恋上毒瘾一般喜欢听安苏这样说话。她知道自己这辈子都没办法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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桧柏很迅速果断地甩了那个男人。她对自己说,先转身,也许会痛的少一些。毕竟是自己不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