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告别的话,由风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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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解语花(5)

此百五十日,姬仅卷一破席,横陈榻边,寒则拥抱,热则被拂,痛则抚摩。或枕其身,或卫其足,或欠伸起伏,为之左右翼,凡病骨之所适,皆以身就之。鹿鹿永夜,无形无声,皆存视听。汤药手口交进,下至粪秽,皆接以目鼻,细察色味,以为忧喜。日食粗粝一餐,与吁天稽首外,惟跪立我前,温慰曲说,以求我之破颜。余病失常性,时发暴怒,诡谇三至,色不少忤,越五月如一日。每见姬星靥如蜡,弱骨如柴,吾母太恭人及荆妻怜之感之,愿代假一息。

他喊疼喊累的时候为他煎药按摩,或者他喜怒无常的时候她受打愿挨,这些都不说了。就连他的粪便,她都要仔细地观察,认真地分析,为它的颜色和气味或喜或忧。

忙到最后自己都要累死过去了,婆婆和正房才说一声——我们帮你一下吧。

这就是那个差点被他撵走的她,这就是她那段时间为他过的日子。

她说:“我啊,用尽我的本事,耗完我的心力去服侍你就对了。只要你活着,我死了也跟活着一样。你要是有了什么不测,这兵火交错的,我能靠谁呢。”

读到这里,唏嘘之外,还想“嘘”一声——即便这些是实情,即便小宛已经爱他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也无需写成这样,写成一具“不要爱,只要爱”的受虐躯壳。这里,前一个爱是名词,后一个爱是动词。

她美,她更贤惠,她没有自我意识,她对他的男权不假思索地膜拜与承应。这不是一个女人,这是一个流于幻想的对象。作为读者,完全有理由大胆揣测,他是在意淫的思绪里,以男人的俯瞰视角,塑造出了这样一个十全十美的“范本”。

而如果小宛本人真是如此,那么,这段岁月便是灰色的,像是雾霾,风沙,尘土,一股一股,扑面而来。

但她是这灰色里的一抹亮色,不为粉饰,而是提气。就像在一碗油乎乎的肉上铺着一两条碧绿的青菜,这饭才叫人有了食欲,这生活才叫人有了渴望。

风大浪大,她都是喜鹊。

琐事中巨细靡遗的一点小小的美好都可以让她开心很久,或者连这点美好都没有了,只要有他这个人,甚至只要他欲图把她转手交付与的那个人和他有一点点关系,她都满足了。她一个双脚浸泡在风尘里那么多年的女人,面上的风光美艳全部撕掉之后,背地里的苦和痛吃了多少外人难以想象。也许不是今天这种发肤之痛,可内伤不是更叫人铭记深刻么。现在她转世为人的心愿得偿,似乎就再无别的乞求。她的一生早已在回归普世的那一刻画上了句号,她已足够圆满。这句号之后倘或还有续言,便都已无足轻重,她只需微笑。

一只喜鹊停在枝头,晴也无言,阴也无言,反正她已啼叫过一整个春天。

佚名诗

接下来的事就从这一首佚名诗说起吧。

这是全唐诗中的一首佚名诗,作者是一个七岁的女童。和湘驿女子或者宣宗宫人她们一样,女性的才华被历史的白眼冷落,成为游离在边缘的作者,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

这首诗叫《送兄》,说的是这个七岁的小女孩送哥哥远行的事。

别路云初起,离亭叶正稀。

所嗟人异雁,不作一行归。

远路迢迢,暮云初起,长亭短亭,黄叶依稀。

可叹你我,不如雁迹,雁作一行,人两别离。

小宛读到这首诗的时候,眼泪落了下来。这是在丙戍年的正月初二。当时她在帮冒襄整理全唐诗,抄到这一首的末两句,泪水渍湿了墨迹。到了夜间,她还对这首诗念兹在兹,反复吟诵,甚至把它写成了绝句。冒襄不高兴,认为这在新年大过节里头很不吉利,就把她的诗稿烧了。

这之后并没有发生些什么,所以这个细节就像雨后的水洼在日光下蒸发,像背阴的残雪慢慢融化一样,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这一年,冒襄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董小宛在他病中忙前顾后,关怀备至,已经心力交瘁,精神大不如前。

她不是一个好哭的人。光凭这个理由,我就十分看不惯那些道貌岸然的学者把她臆想成林黛玉原型这一说。她不喜欢金陵城里喧哗吵闹的生活,那么就想办法搬到苏州去。她不想再在娼门里徘徊来去,那么就想办法嫁人。她看中了冒襄,冒襄不要她,那么就想办法让他接受他。她嫁到了冒家来,也许并不是非常适应这种事事躬亲侍奉的日子,可既然已经踏上了这条路,不能后悔,那么就想办法努力适应。

她是我钦佩的那种人。有选择的机会就大胆选择,没有选择的余地就接受生活。

她很少哭哭啼啼。这一次流泪,或者是感动于诗文,或者也是神思苍茫之中预见了自己未来的履程。

次年,冒襄又发了病。

这次的病更加严重,是肠胃方面的,还忽冷忽热,总是出血。冒襄说他清楚这个病不是外因,而是心结所致,且前文有“谗口铄金,太行千盘,横起人面,余胸坟五岳,长夏郁蟠”一段,大意就是在那段时间,他觉得“人言可畏”。

当时正是南明政权自欺欺人的时候,而在此前,冒襄就拿出了绝不屈服的姿态。

比如小宛到金陵找他的那一次,复社的同仁们为她接风洗尘,一道观剧。观的是墙头草兼叛国者阮大铖写的一出《燕子笺》,当时他们就忍不住一边看一边在台下大骂作者。后来南明的幌子打了起来,阮大铖以“执贽”阮氏门下为条件,来邀冒襄任翰林院编修一职,冒襄严词拒绝,说“执贽”二字唾还之。阮大铖又羞又恼,四处命人追捕冒襄等人,他们这才踏上了流亡之路。所以我之前说漏了一点,冒襄不仅比钱谦益年轻,还比他有民族气节。他时时刻刻都不疏忽于让自己沾染那种所谓的英雄色彩,或者董小宛陈圆圆看上他,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张爱玲说过的,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总得带点崇拜性。

所以这一次,冒襄备受谗言困扰,极有可能是别人为他扣了和政治有关的什么帽子。女人之间的流言是暧昧模糊的,像雾。但是男人之间的流言就是清晰的了,一把一把如同刀子,割了他一个遍体鳞伤。

这次的病,病得他滴水不进了二十多天,糊涂医生又乱用虎狼药,更是弄得一团乱麻。有时候,他在病中能突然说很多话,没头没脑的,这就可见是在鬼门关边上打转了。不用说,接下来,还是要小宛成日带夜地服侍他。

姬当大火铄金时,不挥汗,不驱蚊,昼夜坐药炉旁,密伺余于枕边足畔六十昼夜,凡我意之所及与意之所未及,咸先后之。

不辞劳苦的六十昼夜过去之后,小宛总算把他送黑白无常手里夺了回来。她没有别的心愿,就是要这个男人,这个无数次不想要她了的男人。

到了次年七夕,就是她陪伴他走过的第六个年头了。

他们在黄昏的庭院里看暮色在墙头上溯洄游荡。小宛突发奇想把手钏脱了下来,然后用笔墨在手钏上临摹晚霞的姿态,还请冒襄在上面题字“乞巧”。冒襄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可以和“乞巧”对得上的词,小宛忽然忆起那年在黄山,看到一座大殿门前的香炉上题有“复祥”二字,就让他写了这两个字作为对称。最后,这双手钏被他们包装得非常精美,小宛日日不离手,就带着它。可是过了一年,这只手钏突然断了。冒襄又命人为她打造了一副,这次题的名字倒没有那么刁钻,只是夫妻恩爱常用的“比翼”、“连理”二词。

比翼鸟,连理枝,美好的意象戴在手上,却离他们很远。

首先戳穿这个谎言的,就是冒襄的三度发病。

这一次是背疽病,又病了一百多天,一如既往,还是董小宛侍于床畔才捡回了他一条命。冒襄自己也知道——余五年危疾者三,而所逢者皆死疾,惟余以不死待之,微姬力,恐未必能坚以不死也。

一个装满了钱的柜子,源源不断地取用最后也会空空如也。

一个充满活力的人,几次三番频频受累也终归难以支撑得住。

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拖着疲惫的身躯去忘我地照料冒襄,小宛的身体就大不如前了。本来就是一介弱质女流,为他辛辛苦苦操持家业的这些年就已经够受的了,何况自己本身就有病,又历经战乱,四海流亡,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于是,在三年后的新春,如蚕丝吐尽的小宛与世长辞,享年二十七岁,葬于南门外的影梅庵。

春酲

开篇我说,她这一生短暂却未若流星一般因陨而落,追根溯源是因为这一个“宛”字。

《说文解字》中对这个字是这样释义的——宛,屈草自覆也。是一根春草带着韧性,形成弧度在微风里摇摆的样子。

红楼梦里有诗云“生于末世运偏消”,她也生在据乱的末世,但她能看清前途走向,规划好争取幸福的途径。谈不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相比那么多在时代的齿轮中被碾为齑粉的姐妹,她终究还是成功的一个。

命,在天的手中,不可强求,也不是评判一个人的最终标准,浓缩的十年或许比稀释的一生更加精彩。但运,人力可以创造,一双残手打好一副烂牌,这是功力所在。她用她的“宛”做到了,旁人只能艳羡到无奈。

小宛去世的那天是正月初二。那年她为一句“所嗟人异雁,不作一行归”感伤也是正月初二。而这时,她真的要和冒襄兵分两路了。《藤缠树》里唱道:“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冒襄三度脱险,大难不死,竟得长寿,活到八十二岁才逝世。不知道这后来的几十年,小宛的亡魂是不是一直倚着桥阑,看着奈河的水哗哗啦啦地流去,在那里等他。

也不一定会吧。很多人解释小宛对冒襄的感情喜欢用张爱玲的那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来解释,但是男女之间的第一印象是至关重要的,不然小说里也不会有“一见钟情”、“惊为天人”这些词频频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