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食之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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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老饕说事(2)

那么,我们几十年所见到的“家宴”是个什么模样?如果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杂”。老头儿虽然是高邮人,但离开家乡后,走南闯北,吃过一些苦,也到过不少地方,因此饮食上并不死守一方风味,而是杂七嘎八的东西都想尝一尝,觉得好的都想试着做一做。像云南的气锅鸡、油鸡枞、干巴菌,四川的水煮牛肉、冰糖肘子、毛肚火锅、香酥鸭,北京的爆肚、炖羊蹄、烧羊肉、炒麻豆腐,东北的酸菜白肉,江西的三杯鸡,福建的燕丸……老头都曾做过,有的还是保留节目。他所创制的油条揣斩肉,其实也是浙江炸响铃的翻版,只是包裹肉馅的并非油皮而是油条。老头儿对此菜很得意,说食之可“惊动十里人”。这话挺来劲儿,只是也不是他的发明,出自“清异录”,所描述的是“寒具”,一种类似今日麻花、馓子一类的甜食。不过借用这句话形容此道菜,倒是挺贴切的,因为吃起来确实是咯吱咯吱的。

老头儿也做家乡菜,但是多有改良。像熏干拌荠菜,因北京当年很少有荠菜卖,请客时便以嫩菠菜代之,用开水焯一下,然后细切挤去汁液,配以切得极碎的熏干,入麻油酱醋等。虽说原料十分简单,配在一起,味道着实不错,因此每每被客人吃得精光。再如大煮干丝,这本来是扬州的一道名菜,最好用当地产的大方干,横批之后再直切如火柴梗粗细,用沸水去除豆腥味后,入鸡汤中煮成,讲究一点的还要拌些火腿笋丝以增鲜。早些年在北京做此菜,诸料不齐,首先方干就无处找,另外活鸡也不易得。于是老头儿便另外想辙,用千张细切煮软,然后再放入肉汤或骨头汤中煮至柔绵,煮时多放冬菇丝、海米、干贝、笋丝,有火腿更好,并可稍稍点一些酱油。如此煮成的干丝,已非扬州传统的清鲜风格,其味道更为浓厚,但似乎也更适应北方人的口味,因此屡屡受到好评,成为家中设宴的保留节目。煮汤的肉,还可做一蒜泥白肉,下酒菜也有了。我也曾多次以煮干丝款待朋友,屡屡被吃得盆干碗净。有的吃过之后歇息一阵还要吃二回,也有人事后还到北京的一些江苏上海菜馆寻觅正宗大煮干丝,吃过之后的评价是不如汪氏之改良品种。这大概是因为北方食材不如南方,烹饪时清鲜水准很难达到,稍不注意便成了寡淡,而浓厚之味则易致之,故能讨好。

由是观之,如果真的按照汪氏的日常饮食设计家宴,会和他在文章中所写的全然不同。但是,真的照此办理又将如何?首先,食客会摸不着头脑,因为南腔北调,无宗无派,不知算是个什么东西。再有,操持者也会不太高兴,因为其中多外乡风味,与高邮有联系的实在是不多,岂不是瞎忙活?因此还是不必太较真。再想想,这四大“名人宴”,本来就是有一搭没一搭的事情,汪氏家宴多少还和实际沾点边,该知足了。所谓饮食文化,不过就是拿着文化卖饮食,把老头儿的虚名拿出来,为家乡发展出点力,也是应该的。即便他还在世恐怕也不能有太多意见。

文人,本来就是胡嚼别人,又被别人拿来胡嚼的。

太公食功

中国文人有一样不好,喜欢拿无权无势者或失权失势者“打镲”。即便是前朝的皇帝老子也不放过。

清代梁绍壬在《两般秋雨庵随笔》中记载:“有人作《太上皇》诗云:‘得意斯为天下养,失时要作一杯羹。’刘芙初编修咏陈平云:‘笑问社中分肉手,如何处置一杯羹。’二诗读之,真堪失笑!又孙子潇太史《芒砀怀古》诗云:‘威加四海诛元功,羹分一杯弃而翁。君不见蛟龙白日与媪遇,龙种何曾属太公?’奇论辟空,得未曾有。”

这些诗说的都是刘邦及其老子及其臣子,与吃喝有关的一些事儿。

先说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时,老子、老婆都被项羽俘获,项羽“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为一杯羹。’”

再说刘邦的大臣陈平当年还是乡里的混混儿时,“里中社(祭祀土地神),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

三说刘邦,“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与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晖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读罢《史记》的这三段文字,也就明白了诗人在冒什么“坏水儿”。

要说司马迁也有点不负责,还没弄清刘邦他爸爸叫什么就出书。单凭“父曰太公”,连户口也报不上。一进派出所:“姓刘,名老头儿。”像什么话?

不过,这“老头儿·刘”虽然其名未彰,其人却创下了两项中国之最——第一个活着当上太上皇的人;唯一没有当过皇帝而成为太上皇的人(秦始皇曾追封其老爹为太上皇,但那只是名誉称号,没有待遇)。这大概是刘邦对他爹差点让自己“垫补”了的一种补偿吧。刘邦怕太公活得不开心,还叫人在长安附近建造了一座新丰城,把家乡人也迁了过来。据说这地方长得和老家一模一样,“街巷栋宇,物色如旧。士女老幼,相携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鸡鸭于通衢望途,亦竟识其家”。刘太公从高帝六年到十年,当了四年太上皇,用不着操心国家大事,主管吃喝外加玩乐,日子过得很是滋润。从老刘的表现看,后人拿“太上皇”比喻在幕后操纵、掌握实权的人,实在是莫名其妙。

不仅是第一个太上皇,就是后来的皇帝,一旦“太上”之后,也少有仍在幕后操纵朝纲的。像宋高宗赵构,虽然当皇帝的本事未必有多大,但是退居二线后却想得很开,自己另建了一座德寿宫,悠闲度日,不再过问朝政。赵构活了81岁,太上皇从1162年一直当到1187年,在中国大概是最长的。太上皇不揽权的道理很简单,皇上乾纲独断,想干到什么时候全由自己说了算,根本犯不上玩什么先“太上”再搞幕后操纵的把戏。还有相当一批皇帝宣布“太上”之时,权柄其实早已落到他人手中,属于被迫交权,像唐高祖李渊、玄宗李隆基等,因此更不可能幕后操纵。

当然,事情总有例外,清朝乾隆爷“太上”后的表现就有违常规。在他逊位后的嘉庆元年(1796年)正月,朝鲜使臣为祝贺嘉庆帝即位来到北京圆明园后,“太上皇帝使阁老和珅宣旨曰:‘朕虽然归政,大事还是我办。你们回国问国王平安,道路遥远,不必差人来谢恩。’”不过,这位“十全老人”在此之前似乎已有些老年痴呆,“早膳已供,而不过霎时,又索早膳,宦侍不敢言已进,而皇帝亦不觉悟,其衰老健忘,推此可知”。因此,此“太上”办事出格情有可原。

赋闲的刘太公者流,对中国饮食的发展是有些贡献的。唐代时,新丰酒很有些名气,李白、李商隐等人在诗中屡有吟咏。如今很难说清这是不是刘太公的乡亲们从老家带来的佳酿,但是如果没有刘太公,就不会有新丰,也不会有新丰酒,则是肯定的。

赵构也做过一些事情。杭州菜中的宋嫂鱼羹,就是他当太上皇游西湖时,品尝之后加以褒奖才流传至今的。今天杭菜之所以形成南北兼容的风味特色,恐怕与赵太公当年倡导京师汴梁饮食不无关系。

即便是当了太上皇后“大事还是我办”的乾隆,在这方面也有善举。他曾在嘉庆元年搞了一次“千叟宴”,把全国够格的白胡子老头请到宫里“撮”一顿,为宫廷饮食向民间扩散提供了良机。只可惜,至今尚未听说什么地方挖掘出“千叟宴菜谱精粹”。

也许这些赴宴的“叟”们是老糊涂了,光顾着填饱肚子,全然忘记了身负的使命。

官厨三例

中国历代官员之中,讲究吃喝者甚多而精于厨艺者寥寥,大约是这种本事对于官场升迁少有助益,故而乏人研修。不过,身在官场心系厨房的人,历史上总还有几个。一千五百多年前的虞悰便是其中的元老。

虞悰是南朝齐时的大臣,会稽余姚人。他当过的官,大大小小有二三十个,什么州主簿、参军、尚书仪曹郎、太子洗马、正员郎、州治中、别驾、黄门郎、谘议参军、太子中庶子,后军长史、步兵校尉、镇北长史、宁朔将军、豫章(今江西南昌)内史,蜀郡(今四川成都)太守,七荤八素,不一而足。虞先生政绩究竟如何?说不清楚。《南史》和《南齐书》中对此均无记录。倒是其做饭的本事,还有些材料可供后人揣摩。

据称,虞悰三代为宦,又善经营,故而家境颇丰。他做官时虽然在南方各处打游飞,但是于饮食上毫不马虎,“会稽海味无不致焉”。虞悰还善于烹饪调味,“和齐皆有方法”。一次,豫章王萧嶷盛馔享宾,让虞悰评价一下菜肴上有什么遗漏。这本来只是客套话,和某些领导征询专家意见的意思差不多,他老先生却当了真,说是宴席之上,“恨无黄颔”。还特地指明,这道菜载于西晋时的大吃家何曾所著之《食疏》。实在是招人烦。

就连最高执政齐武帝萧赜,虞悰照样不给面子。一次萧赜找到虞悰,要吃他家的扁米粣,“悰献及杂肴数十舆,太官鼎味不及也”。武帝向他索要菜点制作要诀,虞悰却死活不答应,“秘不肯出”。后来皇上吃醉了酒身体不适,虞悰这才“献醒酒鲭鲊一方而已”。

虞悰敢于和皇上较劲,是因为他买过官场“原始股”。据《南齐书》记载,萧赜在没有发达之前,家境颇为贫寒,虞悰看出他的发展潜力,于是经常周济之,逢到外出,还常常让萧赜搭顺风车。萧赜登基之后,随即给予高回报,让虞悰出任侍中,“朝廷咸惊其美拜”。侍中是皇上的贴身重臣,相当于办公厅主任,从转发圣旨到皇上出巡时端捧夜壶,都属于其职责范围。当上了侍中,只要精心办事,日后封侯拜相,不过小菜一碟。但是虞悰似乎缺少追求,不久便改任他职。唯此,他才敢和萧赜较劲,把自家的拿手菜看管得牢牢的。

虞悰所提到的“黄颔”,是用雏鸟做成的肉羹;给萧赜吃的“扁米粣”,是一种粽子;向皇上转让的“醒酒鲭鲊”方,则是一种生鱼腌制法。可惜的是,这些吃食的做法均已失传,使后人无从品尝胜过宫廷御厨的“虞家菜”。

好在官宦之中,还有对锅碗瓢勺感兴趣者,鼓捣出了个“谭家菜”。谭家菜创立者是清末的谭宗浚、谭瑑青父子。老谭二十七岁便考中了进士,而且还是榜眼,但后来没混出什么名堂,最高官职只是云南粮储道,地厅级。不过,他的治馔水平却属一流,在同侪中颇有名气。小谭的官运更不济,民国后只在一些部委当当文字秘书,纯属闲差;他对饮食的讲究,则超过老谭。父子二人潜心钻研,终于成就了汇聚南北饮馔精华的谭家菜。

谭家菜起初也是“秘不肯出”,只款待亲朋好友。文物专家朱家溍先生,十几岁便在丰盛胡同谭宅中吃过谭家菜,因为朱谭两家有几辈子交情,旁人则无此幸运。直到上世纪三十年代,谭家开始败落,为了挣点零钱贴补家用,谭瑑青才将谭家菜推向社会,结果迅即红遍京城。当时的小报甚至有这样的评价:“其味之鲜美可口,虽南面王不易也。”话虽不甚通,但意思还算明白。

今日市面上的谭家菜,则是四十年代中期谭瑑青夫妇相继辞世后,由几个在谭家帮过工的厨师传出来的。至于其菜品制作是否尽得谭氏父子多年研发之精华,则未可知。即以简单的杏仁茶为例,现在的《谭家菜菜谱》只是说将杏仁、大米磨浆过罗后,入锅煮,快开时加入白糖,开后打去浮沫,分装在碗内即可。而据朱家溍先生回忆,当年谭家制作这道甜品时,要在大扁(即甜杏仁)之中少加两三粒苦杏仁,如此味道才足。这类独得之秘,外人很难获知。

京城之中,当年还有一位弃官为厨者,名曰周大文。他曾当过张作霖大帅府的密电处长,和张学良的交情匪浅。“九一八”后,周大文随东北军撤入关内,还当过一段北平市长,以后则告别政坛步入烹坛。他先后开过几家餐馆,都很卖座。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周大文更进一步,系上白围裙当上了掌勺的大师傅。他的拿手菜是烧鱼,肚档、划水做得都很好,郭沫若、荀慧生等名人都曾品尝过他烧的菜。这也算中国烹饪史上的一段新闻吧。

不过,世上像周大文这样的人,终归还是少。因为烹、政两坛相比较,后者的油水要大得多。

刁嘴珍稀

大千世界,有一类人不太受人待见。因其问题出在嘴巴上,姑且称之刁嘴。

所谓刁嘴者,毛病大致有三:一是舌头太灵,一物入口,优劣顿时了然,旁人哄骗不得;二是肠子太直,吃了喝了,非要把自己的评判和盘托出,不知遮掩,更不懂隐恶扬善之道;三是嗓门太大,凡有心得体会,必欲广而告之,闹腾得全世界都知道,实在是添乱。

三种毛病中,身兼其二者,该人尚可忍受,甚至毛病还可能升华为优点,负负而得正。精于品味又会拣好听的说,嗓门越大越有人高兴;虽然指出毛病,但只是“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也不致太让人尴尬;技不精而瞎咧咧,吹对了能帮人一把,说错了也不会有人当回事,此种人也可控制使用。三者俱全,便着实成了万人嫌。

刁嘴在中国古代颇有几个。西晋时的尚书令荀勖便为其一。据《晋书》记载,此人是晋武帝司马炎的宠臣,“尝在帝坐进饭,谓在坐人曰:‘此是劳薪所炊。’咸未之信。帝遣问膳夫,乃云:‘实用故车脚。’举世伏其明识。”群臣一起陪晋武帝就餐,谁不想拣好听的说以讨皇上欢心?可荀勖偏要指出饭是用吃力负重的木头烧出来的,纯粹是没事找事。虽说“举世伏其明识”,但这只是碍着司马炎的面子,敷衍而已。如果荀勖失宠,绝对会被踏上一万只脚,因为太让人烦。

比荀勖还刁的是东晋时的符朗。此人是前秦国主符坚的侄子,曾任镇东将军,青州刺史,后来降晋,当了个员外散骑侍郎。仍据《晋书》记载,他降晋之后,“会稽王司马道子为朗设盛馔,极江左精肴。食讫,问曰:‘关中之食孰若此?’答曰:‘皆好,惟盐味小生耳。’既问宰夫,皆如其言。或人杀鸡以食之,既进,朗曰:‘此鸡栖恒半露。’检之,皆验。又食鹅肉,知黑白之处。人不信,记而试之,无毫厘之差。时人咸以为知味。”这张嘴,竟然连盐味略生、鸡是露天生长而非笼养、鹅之黑羽毛和白羽毛下面肉的差异,都能辨别出来,实在是太过厉害。符朗因是降将,仕途上是没有什么大指望了,因此亮亮真功夫也是可能的。若非如此,说话时恐怕就得掂量掂量了。太另类总会影响进步。

荀勖、符朗嘴巴之刁,乍看未免太过离奇,但其中确有科学道理。据国外学者研究,人们口腔中的味觉接受器平均为200个左右,少者只有100个,多则高达856个,因此对于滋味的感觉大不相同。所谓“劳薪”,多是指破车轮、旧门板之类的废木料,因曾在轴上涂以膏脂润滑,以此烧火,陈油之味儿多多少少会混入饭中,一些味感极强的人能够分辨出来也不是不可能。据分析,一般人中大约有两成是现实的或潜在的“超级美食者”,另两成味觉感迟钝,“吃嘛嘛香”或“吃嘛嘛不香”,其余则是普通人。不过,这两成“超级美食者”中,能够成为刁嘴的,其几率大约比一般人当部长还要低。这倒不是名额有限,皆因外部压力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