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食之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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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燕飨之会(1)

剪辑螃蟹

螃蟹的样子很怪。

《梦溪笔谈》载:“关中人不识螃蟹。有人收得一只干螃蟹,人家病虐,就借去挂在门上。”国人过去相信生疟疾是由于虐鬼作祟,门上挂一只螃蟹,虐鬼不知是什么玩意,就不敢进门了。沈括说,“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这话说得很幽默。沈括是杭州钱塘人,又在延安当过官,此事应是亲见,而非耳食。当年关中人不识螃蟹,恐怕只是穷乡僻壤的普通百姓,繁华都市的富贵人家,当不至此。东汉郑玄考证,西周祭祀时便有青州的蟹胥即蟹酱。可见关中早八辈子就有人不但识蟹,而且食蟹。不过,食蟹之风流行开来,还是以后的事情。

东晋时有个叫毕卓的人,官做得不大,最高也就相当于省办公厅主任,地厅级,但酒却喝得多,还经常因酒废事。他在吏部任职时,看到邻居家的好酒酿成,便趁夜去盗饮,被当场拿住。直到天明主人来时才发现:“啊呀,原来是毕吏部!快快松绑!”主人非但没有将其送官,还拿出好酒与他对饮,直至大醉方休。毕卓有句名言:“得酒满数百斛船,四时甘味置两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这样一个人,把喝酒吃螃蟹作为最高追求,在《晋书》中居然有传。搁到现在,别说立传,纪检监察部门不查处便算便宜。可能史官觉得,懂得品尝螃蟹美味的人,毕竟还有些可爱之处;再说,毕卓只不过想喝点酒,吃吃螃蟹螯而已,又没有为此巧取豪夺,比那些为满足口腹之欲而横征暴敛的人要强许多。

国人食蟹之风大约起自江南一带,开始时并不为北人所认可。《洛阳伽蓝记》曾记载北魏杨元慎对来自江南的南梁将军陈庆之的奚落:“吴人之鬼,住居建康。小做冠帽,短制衣裳。自呼阿侬,语则阿傍。菰稗为饭,茗饮作浆,呷啜莼羹,唼嗍蟹黄。手把豆蔻,口嚼槟榔。乍至中土,思忆本乡。急急速去,还尔丹阳。”嗍是吮吸,唼是吧唧嘴的声音,用来形容吃蟹黄的情景倒是挺传神的。从中可见,当时北人对南人吃米、喝茶、食螃蟹的习俗还是颇以为怪的。直至唐宋之后,情况才有了改变。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时皇宫中已有螃蟹需求:“东华门外市井最盛,盖禁中买卖在此。凡饮食、时新花果、鱼、虾、鳖、蟹、鹑、兔、脯、腊、金、玉、珍玩、衣着,无非天下之奇。其品味若数十份,客要一二十味下酒,随索,目下便有之。”宋朝赵家皇帝祖籍河北涿州,是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宫中也要食蟹,可见此风已然北渐。不过直到今日,南北风俗还是有些差异。

苏沪一带称螃蟹为“大闸蟹”,盖以阳澄湖大闸一带所产最为肥美。而北京人则径称螃蟹,没有别号。过去,“老北京”讲究要吃天津附近胜芳的大螃蟹,这些年北方日益干旱,胜芳螃蟹也久违了。几年前,螃蟹在北京时价颇昂时,一个朋友曾诚邀品蟹,到一家江苏馆子门口问引座小姐:“有大闸蟹吗?”只见她思忖好一阵,终于恍然,随即热情作答:“我们这里不卖炸蟹,但是蒸、炒螃蟹都有。”朋友听罢扭头而去,另择他处。江苏馆子不知道大闸蟹,成什么话?

中国人为什么要吃螃蟹这种样子很怪的东西?最直截的答案当然是好吃。林语堂便说过:“凡地球上能吃的东西我们都吃。出于爱好,我们吃螃蟹;出于必要,我们又常吃草根。”但我怀疑事情是否如此简单。螃蟹好吃,是吃过之后的结论,而非未吃之前的动机。中国人最初吃螃蟹,应该出自于憎恨。

稍加对照便可明了,中国食蟹之风最盛的地区与种植水稻最早的地区大致相当,都在江浙一带。而螃蟹又是个食稻伤农的东西,而且曾经为害相当严重。直到元朝,江苏一带还有“蟹厄”的记载:“吴中蟹厄如蝗,平田皆满,稻谷荡尽,吴谚有蟹荒蟹乱之说,正谓此也。”螃蟹多时,会像蝗虫一样给稻谷带来毁灭。农民对此能不恨哉?恨到了极点,只好去吃。古人对一个人万分憎恨时,不是要“食其肉,寝其皮”吗?对待同类尚且如此,何况螃蟹乎?

还可以作为佐证的是,过去一些地方闹蝗灾时,百姓在烧香求神无济于事之后,便会点起火来,将蝗虫烧死,吃掉,以解心头之恨。《红楼梦》中薛宝钗的“螃蟹咏”云:“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馀禾黍香”。吃掉螃蟹,才能保住庄稼,这实在是很浅显的道理。

如果有人撰写中国烹饪史,恐怕应该添加一条——憎恨出美食。

食蟹寻味

食品不加盐醋而五味全者,为蚶、为蟹。

说这话的人,是张岱。在中国历代文人中,精美食而擅美文者,张岱是一个。有《陶庵梦忆》为证。书中有文专写食蟹:“一到十月,余与友人兄弟立蟹会,期于午后至,煮蟹食之,人六只,恐冷腥,迭番煮之,从以肥腊鸭、牛乳酪,醉蚶如琥珀,以鸭汁煮白菜,如玉版;果蓏以谢橘,以风栗,以风菱,饮以‘玉壶冰’,蔬以兵坑笋,饭以余杭白,漱以兰雪茶。繇今思之,真如天厨仙供,酒醉饭饱,惭愧惭愧。”这等精致吃食,确实值得一书,让后人跟着流口水。

螃蟹自身五味俱全,因而最宜蒸煮之后直接剥食。此为食蟹之正宗。

明代宫中吃螃蟹,就是这个法子。据《明宫史》记载,八月“始造新酒,蟹始肥。凡宫眷内臣吃蟹,活洗净,用蒲包蒸熟,五六成群,攒坐共食,嬉嬉笑笑。自揭脐盖,细细用指甲挑剔,蘸醋蒜以佐酒。或剔蟹胸骨,八路完整如胡蝶式者,以示巧焉。食毕,饮苏叶汤,用苏叶等件洗手,为盛会也”。

待到满族入关,朝代更迭,老爱家取代老朱家坐上了金銮殿,律令要重写,朝臣须换班,可这宫中食蟹之方却是照单全收,还要传诸子孙。据睿亲王后裔金寄水回忆,当年王府的内眷们,每逢秋高蟹肥,便要互相请客。食蟹之方也只是整蒸剥食,而且不得借助仆人之力,主客一律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同时还要比赛,看谁吃得又快又干净。输者则要出资,请大家听京戏。看来,《红楼梦》三十八回所写贾府持螯赏桂的盛会,确实有所依据,只不过比真实生活更精彩罢了。要说满族在关外游猎时,上好的饭菜不过祭祖时的白水煮猪肉,辽河虽然也产河蟹,却未闻其享用过。而一旦入主中原,对于这等饮食精华不但不拒绝,而且还要发扬光大。可见,世间有许多好东西是不能因固有习俗和意识形态而排斥的,硬要如此,嘴巴只好淡出鸟来。

食蟹当然不止整蒸整煮一法。宋《山家清供》中便有“蟹酿橙”之方:“橙用熟而大者,截顶,剜去瓤,留少液,以蟹膏肉实其内,仍以带枝顶覆之,入小甑,用酒、醋、水蒸熟。用醋、盐供食,香而鲜,使人有新酒、菊花、香橙、螃蟹之兴。”至今,浙江菜中仍有橙蟹同食之法。记得1983年全国第一届烹饪大赛时,江浙某位厨师的参赛作品便是蟹酿橙。

作家赵大年的舅母幼时在扬州当过丫环,擅剥蟹肉,后来被赵的大舅买回作偏房。一次其大舅做寿,此舅母花了一天一夜时间,剥了一篓生蟹,然后配以姜粉、醋精、葡萄酒、蛋清、蛋黄,硬是“粘”出了十只肥美的无壳全黄整蟹来。上屉蒸过一遍之后,再用紫菜剪成壳、螯、腿形,以蛋黄粘于表面,涂油再蒸二遍。如此,螃蟹便可带“壳”大嚼了。这等吃法,今天的大款很难享受到。偏房是不能娶的,小蜜二奶则没有这般情致与技艺。

不过,真正的美食家对烹蟹添油加醋的做法是不以为然甚至深恶痛绝的。李渔便认为:“世间好物,利在孤行。蟹之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极,更无一物可以上之。和以他味者,犹之以爝火助日,掏水益河,冀有其裨也,不亦难乎?”为这话,天下厨师该联手把李笠翁打入十八层地狱,这简直是把他们的饭碗都给砸了。

我们一家则是坚定的李渔派,吃螃蟹一向整蒸剥食。其中又以女儿最为铁杆,不但百吃不厌,不惮费力,而且不假佐料。问之原因,答曰蟹肉一沾姜醋,便会掩其本味,所品只是调料耳。这张嘴,比号称美食家的爷爷还要命。为了女儿的嗜蟹之好,该把她送到德国去。

距德国首都柏林百余公里处有一湖,前几年螃蟹成了灾。渔民捕鱼时经常被此怪异之物划破鱼网,只好在报上刊登螃蟹图片,征求消灾解厄之方。当地中国人认得此物为中国河蟹,遂以一马克一公斤的价格购回,大快朵颐。一马克一公斤,一斤还不到人民币两元。便宜。此后德国及周边国家的中国人都来此买蟹尝鲜,把蟹价抬到了五马克一公斤,但还是便宜。一同事在德国当了四年驻外记者,自称四年所吃大闸蟹比在国内四十年还要多。

此事虽出自同事之口,但我仍不敢全信。中国河蟹,怎么会漂洋过海到了德国?直至近日偶翻书籍,方知此言不虚。1872年,蟹瘟疫使德国的河蟹灭绝。1905年,中国绒螯蟹(即河蟹的学名)传入德国,泛滥成灾。此事载于德国维尔纳·施泰因所著《人类文明编年纪事——经济和生活分册》,应该可信。有人分析,应该是当时德国轮船到长江一带运货,回国时装入江水压仓时,将水中的蟹苗一并带回了老家,于是中国的河蟹便入了德国籍。

看来,德国人虽然办事认真精细,但对付螃蟹还差点事,蟹灾闹了近一百年仍无治理良方,最后还得靠中国人的嘴巴来维持生态平衡。倘若中国人把这等本事用在其他方面,那该是个什么光景!

千年蛇鳖

民初蔡万云在《蛰存斋笔记》中说,他幼年时曾见一河边有数条蛇盘结成团。当地农妇渔父都说,等到几日之后,这些团结在一起的蛇跌入水中,便可变成一只鳖。今天看来,这自然是子虚乌有的事儿。不过,蔡氏的疑惑却有些意思:“且人之食蛇者绝鲜,成鳖又将自取刀砧汤镬之苦,何为也者?”蔡为江苏盐城人,故有此问。换了广东人,事情就简单了,不管蛇鳖是否变化,统统送入汤镬了事。

中国人食鳖之历史可谓久矣。远在周代,宫廷之中便有“鳖人”,掌管龟鳖蛤蜊之类的吃食。《诗经·小雅·六月》中描述大军班师的盛况:“吉甫燕喜,既受多祉。来归自镐,我行永久。饮御诸友,炰鳖脍鲤。”其意为:“吉甫燕饮,喜气洋洋,接周王百般厚赏。大将吉甫,镐地归来,行军征战,时日久长。盛情设宴,众友齐集,红烧甲鱼,细片金鲤。”屈原在《招魂》中开列的楚国宫廷宴会菜单中,也有炖鳖。可见,几千年前,鳖已是官场上的美味。

唐宋时,鳖的恩宠依然不衰。唐代韦巨源当上宰相后,请皇上吃“烧尾宴”,席上便有一道“遍地锦装鳖”。宋仁宗召见江陵县令张景时,问及当地膳食,张以“新粟米炊鱼子饭,嫩冬笋煮鳖裙羹”作答,惹得仁宗垂涎欲滴。

到了元明清,形势为之一变。御膳之中已然少见鳖之踪迹,元人忽思慧在《饮膳正要》甚至认为,“鳖肉味咸,有毒。主胸中邪热结痛,通胃气,调经脉。”总之是好评少,坏话多。不过在众多美食家心目中,甲鱼依然是佳馔,不曾受官方态度影响。清代《调鼎集》中收录的甲鱼制作法有17种之多,袁枚在《随园食单》中,所记鳖之做法也有生炒甲鱼、酱炒甲鱼、带骨甲鱼、青盐甲鱼、汤煨甲鱼、全壳甲鱼等多种。其中汤煨甲鱼的制作方法是:“将甲鱼白煮,去骨拆碎,用鸡汤、秋油、酒煨;汤二碗收至一碗起锅,用葱椒、姜末糁之。吴竹屿家制最佳。微用芡才得汤腻。”其味道想来不错。

鳖的别号有很多,除了甲鱼,还有元鱼、脚鱼、水鱼、团鱼等,粗俗一点的是王八。文雅的则有擐甲尚书、金丸丞相、九肋君、总督。鳖为总督,有一典故:“广东中山产一种鳖,土人名为山菜,味极腴美,老饕皆嗜之,然所产绝少,得之颇不易。庆成督两广时尤喜此味,属员探知所嗜,不惜重价而沽。幸而得之,磁钵中满贮清水,养鳖于内,遣干仆星夜驰献,习以为常。庆获之,无不喜动颜色。一日有某令遣人献一磁缸,缸上封识有红纸签大书‘两广总督部堂庆’。初不知为何物,及启视乃一鳖也,游泳水中,悠然自得。庆不觉大喜,署中人亦附和之,几至哄堂。明日衙期,与司道谈及,犹笑不止。某令闻之,恐制军疑其有意侮辱,惊惶无措,急进省谒见两司,求为解围,两司谓制军以为笑谈,并不嗔怒,毋庸求见也。令乃回任。然自此广东人呼鳖为总督,盖犹以此为笑谑云。”

引文见《大清见闻录》,堪可玩味。清朝称各部尚书、侍郎为部堂,各省总督加尚书衔者,亦称部堂。制军则是总督的别称,如同王八之于鳖。

中国民间认为甲鱼兼有鸡、鹿、牛、羊、猪、蛙、鱼等七种肉的滋味,七味合一,自然鲜美。其最美者又为鳖甲四周的软肉,即鳖裙,也叫裙边。五代时有一位不忌酒肉的谦光和尚,尤好鹅掌鳖裙,只是无权无势,少人驰献,于是只好发发感慨:“但愿鹅生四掌,鳖长两重裙。”想象毕竟是想象,当不得真,还不如另外想辙。宋代江修复所著《江邻几杂志》载:“客有投缙云山寺中宿者,僧为具馔,馐鳖甚美,但讶其无裙耳。”将鳖裙留下自己享用,把普渡众生之类的宏愿暂且放到一边,这个办法就比较实际,不过还是不如径直当官由人进贡来得简便。

鳖被国人吃了几千年,居然未断子绝孙,也算是一大奇迹。除了其生存能力顽强之外,与古人的资源保护意识也有相当关系。《礼记·王制》云:“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禽兽鱼鳖没有长大而捕杀的不许在市场上出售,其管理之严格未必逊于今天,尽管当时没有工商局。

不过,如果人们没有杀生有度的意识,即便有工商局也没有用,须知最严格的管理也有疏漏之处,到了外国更是鞭长莫及。南亚某国,居民向不食鳖,当地甲鱼优哉游哉过了几千年,经常成群结伙在河岸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前几年,有中国援外工人发现了这个食品宝库,从此甲鱼再无宁日。还有人捕获甲鱼之后,竟然将其裙边割下,再放回河湖之中,让它们慢慢等死。此举终于引起众怒,当地报纸揭露了这种野蛮行径,文章标题是“王八杀手——中国人”。

呜呼!

文余杂碎儿·续千年蛇鳖

蛇跌为鳖的故事,当年大约流传甚广。清薛福成在其《庸盦笔记》中也有类似记载:“世传蛇跌鳖,性最毒,食之能杀人。买鳖时,须以绳穿其尾,倒挂两时试之,则顿复原形矣。上海乡人素以贩鸡为业,一日担笼遇雨,避大树下,忽闻橐然一声,有物自树巅坠下,视之鳖也,大如九寸盆,首尾皆伸出五六寸,尚系蛇形,乡人捕至笼中。比归,则笼鸡皆死。鳖之头尾已与鳖无异,惟腹带红线耳,遂埋诸土,而弃死鸡于地。明日有黄鼠狼、野猫各一,死于鸡旁,皆因食鸡而毙者。其毒如此。”同书中还有不少类似的条目,如四千五百余年元鹤、水神显灵、湄州大鱼献灯油、雷击巨蝎、水鬼白昼拉人等,其中大都怪异难信,还有许多因果报应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