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钱锺书式的幽默的冷峻特色了。钱锺书先生在语言上反浪漫,主要是以反讽代替抒情的诗意。对他唯一偏爱的唐晓芙,就是在诗意的抒情的描写中也结合着反讽的成分: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做样的早熟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孩子,还说不上女人。
就是对这样唯一浪漫纯情的女郎,钱锺书也避免诗意充斥,融入了智性幽默和调侃,当然,这里的特点,不是在调侃唐小姐本人,而是叙述语言的一种趣味。这种旁涉性的调侃和其他任何人的描述都是不一样的。这里,没有严峻的讽刺,没有冷眼的挑剔。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假如,方鸿渐日后,特别是在婚姻挫败的时刻,和唐晓芙重逢,他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呢?如果让你们来写,你们的选择是什么的呢?误会能够消除,会浪漫起来,很怀恋往日吗?
(学生甲:误会消除是肯定的,很怀恋往日,互相尊重,遥相致意。)
(学生乙:如果唐晓芙生活得不如意,这是破镜重圆的机遇嘛!笑声、鼓掌声、欢呼声)
你们知道,你们的回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吗?
(学生丙:不知道,您总是喜欢神秘莫测,故弄玄虚。)
我此刻的感觉,是我和自尊心遭到严重挫伤。我讲到现在,反反复复地说,钱锺书和巴金不同,他反浪漫,他没有巴金那么善良,可是你们的答案,却让我觉得,他很浪漫,对一切人物,只有一副好心眼,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太陈词滥调了。这说明我今天的演说到现在为止,还是失败的。
(众笑声:不要吓唬我们啦,没有那么严重啦。)
你们说对了,我有意吓唬吓唬你们,给你们留下强烈的印象。按钱锺书的追求,人与人之间,是很难沟通的,让我们再来体悟一下,杨绛女士的话:“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她是说,就是成为眷属也免不了吵翻。这个问题,不能单单从唐晓芙方面来看,还要结合一下苏文纨,二者统一起来看。
钱锺书为什么让苏文纨莫名其妙地嫁给了曹元朗?这个曹元朗,不过是个用典故来拼盘的所谓诗人,是个装腔作势的假诗人,用方鸿渐的话来说,欣赏他的诗的人不是“大笨蛋”,就是“撒谎精”。不论从哪一方面都赶不上也在追求她的赵辛楣。杨绛女士解释说:
方鸿渐失恋以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在《围城》中适合一切人。其实不结婚也一样,分开了以后,让方鸿渐发现唐晓芙变成另外一个人,变成不浪漫的人,这才更符合钱锺书的反浪漫的思想和艺术的追求。还要补充一点:赵与苏白幼是青梅竹马,如果让他们终成眷属,又可能陷入浪漫的俗套。钱锺书先生为了逃避浪漫,强调了苏文纨嫁曹元朗,就是为了嫁人而嫁人,可能就是为弥补这一点,作者后来让她的丈夫,那个假诗人当了一个官僚——战时物资处长。让苏文纨到处做生意走私,点明她不过是个与浪漫绝缘的俗物。但是,为什么又要安排她和方鸿渐在一起,演出了一场接吻的喜剧呢?这好像有点矛盾。一开始,作者好像不想把她写得很低俗,让她冷眼看着浪荡的鲍小姐,体验自视清高的优越感。她和方鸿渐的主动拉拢不无浪漫情怀。钱锺书特地设计了两个人月下接吻的场面,这个场面,从苏的视角看,是很浪漫的了,而在方看来是无可奈何,而读者看来则是再滑稽不过了。作者的目的则完全出于调侃,花前月下,苏文纨以为已经抓住了方鸿渐,在等待方的动作、但是方心里在爱着另外一个人,怕抵挡不住月光和女性魅力的诱惑,却想溜。而苏却不让他走。苏把身体移到方更近的地方,方鸿渐说:
我要坐远一点——你太美了!这月亮会作弄我干傻事。
苏小姐的笑声轻腻得使方鸿渐心里抽痛:“你就这样怕做傻子么?”
苏小姐用法语要求方吻她,钱锺书是这样描写这个吻的:
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的把嘴唇碰一碰《圣经》,至多像那些信女们吻西藏活佛或罗马教皇的大脚趾,一种敬而远之的亲近。
这一吻,用了幽默修辞中的复合比喻,把浪漫的吻和清朝官场的送客时的“吻”茶杯,西方法庭主人宣誓吻《圣经》,或罗马教皇的大脚趾,其中包含着多重的不伦不类,构成了丰富的幽默感。比在轮船上和鲍小姐的逢场作戏的接吻,要深刻多了、但是,吻鲍小姐那场,也是写得挺幽默的:在方鸿渐只是“馋嘴”,而鲍小姐的感觉是:“我给你闷死了!我在伤风,鼻子透不过气来——太便宜你了、”一夜情,其实一点情也没有,以并不浪漫开端,以煞风景结束,这当然是可笑的,但怀着浪漫幻想的人物,又何尝不可笑呢?
小说后半部分的范小姐,是一心要浪漫一番的。一心要找个如意郎君的女人,本无可厚非,但钱锺书把她的爱情理想用漫画的笔法,描写得空虚而荒唐,如她喜欢一些浪漫的诗句:如,我们要“勇敢!勇敢!勇敢!”这显然,是从曹禺的剧本《家》中抄来的,原来是法国大革命时代丹东的话,是觉慧的台词。她还着迷于黑夜已经这么深了,光明还会遥远么?是对雪莱的诗句(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拙劣模仿。向往爱情的人,变成了自我欺骗的人。她当女生指导,才发现自己的哲理警句,没有什么用处。
黑夜似乎够深了,光明依然看不见。悲剧里的恋爱大多数是崇高的浪漫,她也觉得结婚以前,非有伟大的心灵波折不可。就有一件事,她决不下、她听说女人恋爱经验愈多,对男人的魔力愈大;又听说男人只肯娶一颗心还是童贞纯洁的女人。假如赵辛楣求爱,自己二者之间,何去何从呢?请客前一天,她福至心灵,想出一个两面兼顾的态度,表示有好多人发狂地爱过自己,但是自己并未爱过谁,所以这一次还是初恋。
钱锺书冷酷地把这个向往浪漫的老处女放在两难之中,已是可笑,而让她在虚构中自得则是不但可笑,而且可怜。已经不年轻的处女向往爱情,如果让孙犁来写,如果让巴金来写,如果让老舍来写,如果让茅盾来写,肯定是充满了同情的,而钱锺书则仅有嘲弄。
六、人性:个人性
杨绛女士引用《围城》中一个俗语所说“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进来”的话以后,论者都用这段话作为小说中婚姻恋爱问题的题解。其实小说前面还有一个引子,原来是英国俗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在外面的鸟想飞进来,而里面的则想飞出去。所以结了离,离了结。用杨绛女士的话来说,就是“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为什么好端端的爱人,会变成了跟原先不一样了?
因为,在结婚以前,太浪漫了。
钱锺书在整个叙事过程中,千方百计地抑制着男女双方向浪漫爱情方向发展。首先,抑制其意义和价值,不把爱情和社会解放等的宏大叙事联系在一起。其次,反热情,不让双方爱情热情燃烧,把过分的热情转化为讽刺的对象。第三,是反幸福的,爱情最后带来的只是一座围城。这有点像西西佛斯的神话,又有点像川端康成的“爱的徒劳”。在这过程中始终有一双高高在上的冷眼在盯着他们,看他们在围城里津津有味地、无谓地、无休无止地挣扎。最不可忽略的是,浪漫的爱情本来是心心相印的,是情投意合的,而钱锺书却恰恰相反,人与人,哪怕是爱人与爱人之间也是很难沟通的。这是一种文化哲学的眼光,从这种哲学眼光看,人就是面对面对话也是互相听不懂的。这一点,钱锺书表现得特别深邃,相爱的人之间,并不是心心相印,也不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在钱锺书这里,而是心心相错。恋人之间难以沟通,恰恰是因为相爱、唐小姐发现了方鸿渐的假文凭问题,如果不是真爱,就不会把它看得那么不能容忍,那么有受骗的感觉。但是,就是因为感情的关切度大,方鸿渐说假文凭,是为了骗骗老丈人,带有开玩笑的性质,反而激起她的反感:
方鸿渐顿足发恨道:“我跟你吹过我有学位没有?这是闹着玩的。”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
真诚的表白,不但没有起到沟通的效果,相反,倒给了唐晓芙拉开两人品质反差的论据,把方鸿渐放在“聪明/逢场作戏”这一极端,又把自己放在“笨蛋/认真”另一极端,这完全不是为了沟通,而是为了拒人千里之外、原因在于,唐晓芙相信“爱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感情”,伟大的感情纯真,不容掺假。一如沙子在任何地方都无所谓,可在眼睛里就不成。
这是在严峻的冲突的关头,沟通自然要困难一些,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没有矛盾的时候,夫妇之间应该是情投意合的吧。恰恰又不是,方鸿渐对孙柔嘉说,苏文纨变俗了,“风雅不知哪里去了,想不到一年工夫会变得唯利是图,全不像个大家闺秀”。苏固然与方曾经有过关系,但是,方没有动心,此时说的话,又是贬抑性质的,照理不会引起什么误解。但是孙柔嘉却说:
也许她并没有变,她父亲知道是什么贪官,女儿当然有遗传性的。一向她的本性潜伏在里面,现在她嫁了人,心理发展完全,就本相毕现了。俗没有关系……我觉得她太贱。自己有了丈夫,还要跟辛楣勾搭,什么大家闺秀!我猜是小老婆的女儿罢。像我这样一个又丑又穷的老婆,虽然讨你厌,可是安安分分,不会出你的丑的;你娶了那一位小姐,保不住只替赵辛楣养个外室了。
孙柔嘉的话的特点可以归结为:第一,把苏文纨从品质上贬到底,从小老婆的女儿,到父亲贪赎本性的遗传,必然,把一家两代说得这么不堪,推理迹近无端其中显然带着恶意。第二,这种恶意如果完全是没来由的,只能说明她的心地不够善良。但是,恶意中,明显带着妒意,妒意来自独霸方鸿渐的心灵,尽情污蔑中有感情专制的成分。第三,对方鸿渐的防备。虽然现实情况是,二者发展情感毫无可能,但是,说自己“又丑又穷”,却安安分分,以退为进,从而认定,方娶了苏,苏就可能成为赵的外室,方就要戴绿帽子。把渺茫的可能说成是必然性,字面上是贬低自己,实际上是对苏的歹毒攻击。其潜在的动机不过是要防备方鸿渐对苏产生任何的好感,防止方鸿渐的感情任何一点走私?但是,目的与手段显然成了悖论,如此歹毒的语言,根本不可能讨好方鸿渐,只能拒方鸿渐于千里之外。钱锺书向读者显示的是,正是因为孙柔嘉很在意方鸿渐的感情趋向,她才这么歹毒地糟蹋苏文纨,蹂躏方鸿渐的兴致,自鸣得意地走向自己愿望的反面,期望得到百分之百的爱,却用了百分之百的伤害性语言,其心理根源是,取得心理优势,把压倒方鸿渐,放在沟通交流之上。女人的这种“根性”就是悲剧的根源。
方和孙柔嘉的许多对话,充满了这种两脚动物的自我炫耀与自我折磨,完全可以用针尖对麦芒来形容:
他对自己解释,热烈的爱情到订婚早已是顶点,婚一结一切了结。现在订婚,彼此间还留着情感发展的余地,这是桩好事。他想起在伦敦上道德哲学一课,那位山羊胡子的哲学家讲的话:“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的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总有最好的一颗,留着做希望,多少好?他嘴快把这些话告诉她,她不作声,他和她讲话,她回答的都是些“唔”,“哦”。他问她为什么不高兴,她说并未不高兴。他说:“你瞒不过我。”她说:“你知道就好了,我要回宿舍了。”鸿渐道:“不成,你非讲明白了不许走。”她说:“我偏要走。”鸿渐一路上哄她,求她,她才说:“你希望的好葡萄在后面呢,我们是坏葡萄,别倒了你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