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领导交办的非公务性事宜,一般可分为三类:
(1)领导个人及其家庭一些需要协助办理的事情。如领导外出开会或出差期间留下的一些属私人性质的事情,需要秘书人员代为办理的。又如,领导政务繁忙难以脱身,其家庭有些需要帮助解决的杂务,如接送亲朋、照护病员等。另外,当领导处于住院治疗、长年进修等特殊情况下,个人的一些事情往往需要委托秘书人员代劳。
(2)领导家属托办的一些杂务。一般指领导外出期间,家庭发生紧急变故或紧急情况,其家属往往首先想到和通知秘书人员。这时秘书人员应当一方面向办公室分管上级汇报请示,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处理,待办理有结果或事态基本稳定之后,再向领导报告事因与办理情况。
(3)领导亲朋委托办理的一些具体事务。如领导的上下级、同学、战友、亲戚、故旧等需委托办理的一些事情。
妥善处理领导及其相关人员交办的一些非公务性事宜,不仅能使领导专心致志地工作,而且也是秘书人员锻炼处世能力的一种途径,故应从如下四个方面来加以处理:
(1)应抱着热情、积极、乐于助人的态度去办理领导交办的非公务性事宜。
(2)应按照领导的意图办理。首先,要弄清事情原委和办理程序、措施与要求等。其次,要认真思考,反复检查,防止遗漏和出错。再次,涉及私密或不宜张扬的事情,严格保密。复次,守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最后,遇到意外情况及时请示,完成任务后要及时汇报。
(3)坚持秘书独立的人格和正直处世的准则。首先,不把办理非公务性事宜当作向领导邀功的资本或胁迫领导自己对等办事的手段,防止以此为借口导致公私掺和的现象发生。其次,在原则问题上坚持立场,不趋炎附势,不违心苟同,绝不做背离党性与人性的事情,保持自身纯洁正直的本性。
(4)注意把握办事过程中的气氛和艺术。办理非公务性事宜时,要热情大方、注意分寸,把握好尺度,切忌喧宾夺主、固执己见;要努力营造出适度的处理环境,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案例二:张秘书的两种方案
一天,某县委院里停放着一辆黑色轿车,正准备上车的A书记突然回过头来对送行的张秘书说:“张秘书,我爱人明天从北京回来,你与行政科李科长联系一下,派一辆小车,12点以前去机场把她接回来。我要到市里开几天会,就请你帮助办一下吧。”
张秘书左右为难。明知A书记是用公车办私事,又无付车费之意(机场往返一次要80元),与制度不合,更何况前不久A书记还在机关大会上批评了公车私用的现象。但如不照办,后果也不堪设想。这该如何是好?
张秘书眉头一皱,马上想到两方案:
其一,听完A书记的吩咐后立即说:“A书记,你放心去开会,我一定办好。”第二天一早,叫一辆出租车,准时到机场把书记夫人接回,车费当然由张秘书自己掏了。这样既完成了任务,又博得了书记及其夫人的好感。
其二,当听完A书记吩咐之后,立即就说:“请书记放心去开会,我一定把事办好。”接着张秘书便找李科长安排一辆小车,然后去会计室交车费。财会人员知道是接书记夫人的,可能不肯收费。张秘书便可说:“钱一定要付,这是制度规定的,何况这钱是书记让我专门交车费的。他前几天还在会上强调了公车私用的收费制度,你们不收钱,我怎么向书记交代,这也有损于领导的形象。”以此来说服会计收费。
张秘书衡量两种方案的得失后,决定用后一种。他圆满地完成了书记交办的任务,又帮助领导模范地执行了制度,树立了良好的领导形象,给机关带了一个好头,张秘书也获得了领导的赞赏与信任。
应该说张秘书设想的两种方案在实践中均可行。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更好些。按制度交费用车,既遵守机关制度,又树立了领导形象。但两种方案均有不可取之处,即由秘书掏自己的私钱为领导办私事。若能用适当的方法和言辞,让书记掏钱,则更能显示出秘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如下的办法也许更高一筹。
第二天,张秘书借口工作忙走不开,请李科长去接书记夫人,并由李科长向书记夫人说明汽油费已由张秘书代为垫付了。事后行政科立即发出表扬通报,表彰书记带头执行制度,为机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号召全机关工作人员都向书记学习。这样做既为领导赢得了声誉,又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