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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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意孤行会陷自己于被动的境地

凡事不可失度。商人要有坚持自己的主张、与众人观点对立的勇气,这是事业成功的要素之一。但如果失度,就变成了刚愎自用,这也是事业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什么都做对了,就一定会成功,但成功并不等于什么都做对了。有些人功成名就之后,就认为自己的做法肯定是对的,却没有意识到其中有很多偶然因素。他们如果一意孤行,按自己认为对的去做,在没有偶然因素帮忙的情况下,结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了。

王安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的电脑公司在美国《财富》杂志“1988年世界500家最大的工业企业”中名列第414位。他的个人财产超过20亿美元,是当时全美第五大富豪,还是第一个进入美国“名人堂”的亚裔科学家。王安公司的发展如此迅猛,令人咋舌,但陨落的速度之快,更让人吃惊。短短几年时间,王安的公司土崩瓦解,一下子从成功的典范变成失败的典型,令人不禁扼腕叹息。正如老子所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有时候失败早就隐藏在成功之中,只不过未能被及时察觉罢了。

首先,王安的公司犯了战略性的错误。它在文字处理和中型电脑上取得了很大成功,便紧紧抓住这些成功产品不放,而忽略了微型电脑的崛起,未能及时转向。当时它之所以能在中型电脑上取得领先优势,很大的原因是竞争对手主动放弃了这一阵地,而转向对微型电脑的开发。曾有不少颇具战略眼光的部属建议王安转攻微型电脑,可惜都被王安否决了。

其次,王安公司失败的第二个原因是与IBM公司进行竞争。王安不惧怕IBM这个巨人,决心与之一争高下,其勇气可嘉,却未必明智。IBM毕竟是行业的霸主。它的对手曾这样形容它:我们好比是全副武装的猎人,正在逼近一头狮子。突然,狮子跪下了。猎人问它,你害怕了吗?它回答说,怎么会,我只不过是习惯于在饱餐之前做一番祷告罢了!这头百兽之王就是IBM公司,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它。但王安不打算尊重IBM。当时所有电脑商都按IBM制定的行业标准开发电脑,而王安却坚持生产本公司制式的电脑设备,坚决不与IBM的产品兼容。许多客户在使用王安产品的同时,还大量使用着IBM的产品。不能兼容给他们带来极大的不便,当客户提出兼容的要求时,却被王安公司拒绝了。这引起了客户的极大不满。

最后,王安最大的失策在于用人。他的长子弗雷德·王不具备经营才干,刚愎自用,难以服众。王安却不顾他人的劝告,坚持让他出任公司总裁。这使得公司决策层一时矛盾迭起,大批高级人才纷纷离职。1989年,股东联名控告王氏父子营私舞弊,王安这才不得不撤掉弗雷德·王的总裁职务。但此时公司已经亏损4.2亿美元。

1990年,中型电脑基本已经被市场淘汰。王安公司的销售额急剧下降,股票从最高时每股42.5美元跌至3.75美元,市场价值从56亿美元降至不足1亿美元。值此风雨飘摇之时,王安又因食道癌病逝,公司更是人气大跌。不久之后,各地的王安子公司或破产,或被拍卖、并购,王安公司已经名存实亡了。

有一句名言说得好,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在此处是糜烂的意思。并非只有贪赃枉法才算是腐败。当商人在他的企业取得绝对的权力时,如果不懂得检点,就完全可能做出违反常理和正道的事情。这就意味着他的事业面临着失败的危险。

在成为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长之后,罗杰·史密斯进行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改革。首先,他宣布要创建“世界第一家21世纪的公司”——一家拥有高级技术精英、不用纸、不用灯、无人操纵、全部电子化的制造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他到处投资建厂,大量兼并那些他认为有利于实现目标的公司,其中也包括那些与汽车业无关、财务状况很差的公司。

他所设想的“21世纪的公司”只需要技术和技术精英。他认为机器人比人更有用而且成本更低,普通人在他眼里都成了多余之物。管理专家提醒他:日本最重要的优势不是廉价劳动力,而是人人参与管理。对此忠告,史密斯毫不理会。他大量地裁减工人,随意把众多熟悉本行业的技工调到他们根本不懂的新岗位上去。而且调动极其频繁,许多人行李还没打开,新的调令就又下来了。

史密斯还认为,公司亏损是由员工待遇太高造成的,因此要求员工“做出重大牺牲”。于是,这一年,全公司的普通员工没有拿到一分钱红利,而6000名高级职员每人分得5万多美元;他本人加薪18.8%,年薪高达195万美元!此举引起了工人们的愤怒,导致了多次规模不等的罢工。然而,罢工正好为史密斯裁员提供了借口。

史密斯的专横引起公司上下的一致不满。董事裴洛特公开揭露史密斯;工人也罢工响应,喊出了“要裴洛特,不要史密斯”的口号;股民们甚至提议裴洛特接管通用汽车。史密斯釜底抽薪,以高价收购了裴洛特的全部股票,并要求他退出通用汽车。

史密斯在通用汽车公司进行了七年改革。结果,他的“21世纪的公司”没有建成,通用轿车的市场占有率反而由原来的47%下降到35%,产生了通用汽车50年以来的最低纪录,利润头三年就下降了35%,员工士气下降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因此,驱逐史密斯的呼声越来越高,以致“美国都不能再等待了”。

终于,公司董事会忍无可忍,集体表决之后,撤销了史密斯的董事长职务。

史密斯希望成为开创美国企业界先河的英雄,结果,他的一意孤行使他成了一个不光彩的人物。

商人应该在什么时候坚持自己的主张、什么时候放弃个人意见呢?这是一道难题。要把握这个度,需要视具体的需要而定,克服情绪作用,审慎考虑事态人情,切忌一意孤行。千万要记住,面对冲突时,重点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评定对错。

比方说,当大家对什么是正确的都感到迷茫时,就应该坚持自己的意见;即使自己的主张未必完全正确,但大家乐于遵行,此时也可坚持自己的意见;如果自己的主张遭到了激烈的反对,难以推行,就不应该固执己见;如果自己的主张在实施时就已经出现了不良的征兆,就应该尽早改弦易辙……总之,明智的商人不会执著于对或错,更不会只考虑面子问题,而应该以利弊作为考虑问题的中心。

正如索罗斯所说:“重要的不是对或错,重要的是我们从正确中得到了什么,和我们从错误中失去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