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研究视阈的开启,必有待新的研究方法的运用。玄言诗虽隶属于中国传统文学的领域,却超出了传统文学观念的视野。在多元共生的现代思想文化语境中,既适当汲取“诗史互证”与“史论结合”等传统文学研究方法,又运用“易辩法”等新型学术思维方法,无疑将有助于玄言诗多重意蕴的揭示及其文化精神的澄明,从而实现古典诗学与现代诗学的视阈转换。
一、诗史互证
诗与史属于不同的文类。诗写心灵,史叙事件。诗多玄虚,史重实证。但诗与史也有相通处。诗、史都以“人”的在世为中心,并指向“物”的他在,都有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向往。诗、史都是特定时、空维度的产物,都是某个特定时代文明的写照。
差异性决定了我们不可把诗与史等同,史中所叙志不在诗,诗中所写并非皆史,但相通性决定了诗与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互证。这种“互证”不完全是实物的考据,而是在精神相通性的基础上阐明一种文化现象与文化心理。诗史互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入手:
(1)综合世族文化历史及玄学思潮背景,来研究玄言诗的发生、嬗变,并揭示其精神世界,此即“知人论世”或“以史证诗”。
(2)以玄言诗中所表现的世族玄言诗人的理想变迁来深化我们对世族文化历史的认识,并展现个体或群体在特定时代的心灵历史,此即陈寅恪先生所说的“以诗证史”。
(3)实现世族文化史、玄学史与玄言诗的“阐释学”的循环,达到理解中相互融通的目的,而非执著于历史的具体细节,此即“诗史互证”的最高境界——“史蕴诗心,诗藏史志”。
诗歌与历史在互释中达到水乳交融的状态,或许是文学、文学史研究的一种极高境界。但以历史方法研究玄言诗这种文学现象,重视的仍是对具体事实关系的描述性研究,只是消极地承认某种文学现象的客观存在,而未能揭示出文学内在发生、发展的诸多隐蔽特征。文史或诗史互证的研究方法,虽然有着对某些包含着复杂事实关系的文学史现象的归纳、抽象、假设、求证等思维方法,但它仍属于中国传统的治学路径,难以逃脱现象的归纳、类推、比附、直观,而缺乏笼括文史的全方位哲学思维。这样,我们就看到文史结合向更高的阶段即“文史哲学”研究发展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二、史论结合
以一种哲学思维方法研究玄言诗,就是要在史学方法的描述性研究基础上,运用高度理论抽象的逻辑思维,寻找玄言诗发生、发展的内在因缘,同时抽象出某种文化的内在深层结构,从而使文学史研究进入更自觉的状态。史论结合也可从三个方面展开:
(1)在研究玄言诗发生的历史背景时,抽象出世族文化及其玄学话语的内在本质。这种抽象就是要以一种哲学思维对现有的文史材料进行全盘的整合与升华,以实现文史哲在深层处的贯通。
(2)以玄言诗为切入口,通过考察玄言诗与世族文化的互动关系,发掘世族文化兴盛衰亡的内在根源。这种思维方法就是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思想的发挥,就是追寻纷繁历史现象背后的演变轨迹与终极原因。
(3)从文史哲学的高度,论述世族文化如何影响着玄言诗的历史变迁。这是文史哲学切入诗歌研究的实际运用。
当然,史论结合或文史哲学研究并不能穷尽玄言诗的奥秘。因为“文学原本是逻辑的异物,它对后者有反弹,有补充,有抗争。近三百年来,逻辑主义因理性主义而独擅胜场,快刀斩开了文学的乱麻,但也伤动了文学的气脉。文气、文脉与逻辑有关而非逻辑,有序而非无序,并非‘客观归纳’、‘主观符合’之类的套语可透解。文学尚需要逻辑(logique)之外的思想去解决;文学与逻辑的关系也需要‘化于方外’的智慧去熔裁”。
三、易辩法
在玄言诗研究乃至文学研究中,既不落于传统文史研究感性直观的肤浅,而取其生命化、境界化长处,又避免借用西方逻辑主义剥离感性与直觉的弊端,而用其超越世俗偏见、突破实惠理性的优点,便需要一种融贯中西、圆观宏照的方法论来指导。
这种方法论,笔者认为可以借用栾栋先生最近提出的化裁中西人文本根方法的“易辩法”。栾栋先生认为,中华人文的本根方法是易经法或曰易学法。它是围绕易经启蔽的原发性文心,是肇自远古的华夏智慧,是植根于原始母系氏族文化的因子,是注重万物相互感应的一种思维方式。西方的本根方法是辩证法。它是公元前6至3世纪文明文化或曰轴心文化的产物,是速成型的父系文明思想体制,是注重分析事物逻辑关系的一种思维方式。易经法也经过了文明文化的洗礼。它在轴心时代形成了举世罕见的两栖文化机制,即原始文化与文明文化的浑然一体。早期的辩证法作为古希腊轴心的精华,缺乏深厚的远古文化根基,并包含了诡辩和狡诈的成分与机制整合的倾轧特点。易学法在先秦初具规模,经过秦汉魏晋的象数义理发挥,到宋明益显丰富且更加完整。辩证法在18、19世纪诸体大备,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人使它成为体系性的构造。它实际上是西方现代性的机理,人们称之为“普遍联系的科学”。两种本根方法的融汇就是让中西方母体思维方法得到解放与互补。两大本根方法相互涵摄的大境域、大格局、大融合是现代文化思维方法的新走向。易化法与辩证法的互破、互约、互动、互化就是尚阴柔的中华文化与尚阳刚的西方文化相互涵摄、不断创新的契机。这两种本根方法的融汇,就是“易辩法”(yiperdialec-tique)。易辩法是阴柔与阳刚的互补,是道化和器运的契合,是人类新轴心文化的变数。
玄言诗既承继了易学涵摄自然文明的“通感”思维,同时又潜藏着向西方“辩证法”演化的种子。这粒思辨的种子并未得到真正茁壮成长,而往往是在易化法的神秘“顿悟”中夭折。从这两种本根方法的融汇,即“易辩法”入手,我们才能深入透析玄言诗的得失利弊。循此,我们也可从三个方面切入:
(1)考察玄言诗及其理论话语背景玄学中隐藏的母体思维方法“易学法”因子,这种因子就是“交感通化”思维。
(2)洞悉玄言诗及玄学中的“辩证法”特质,这种特质就是“逻辑抽象”思维。
(3)解除玄言诗研究中文学、史学、哲学分疆划域的藩篱和各自的学科局限,达到真正的文史哲互根。
如果说,“诗史互证”、“史论结合”的治学方法,尚未脱离一般的文学或诗学研究路径,那么“易辩法”的运用在某种程度上则契合了玄言诗的特质。当然,我们不否认这种方法也可用于文学的其他研究领域,但更适合于玄言诗的研究。因为玄言诗重“理感”的思维方式,即是易学“通感思维”与非易学“逻辑思辨”的结合,而这正与“易辩法”的内在要义相契合。以易辩法研究玄言诗,对于深入认识玄言诗的历史价值,并予以公正评价,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这种融汇中西本根方法来研究某种文学现象的做法,对于文学史研究也具有示范与开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