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世界著名经营管理法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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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9、维克托?弗鲁姆:有效决策的七个法则

维克托?弗鲁姆,1919年出生于加拿大,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和行为科学家。早年毕业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先后获学士及硕士学位,后就读于美国密执安大学,获博士学位。

毕业后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和卡内基一梅隆大学执教,并长期担任耶鲁大学管理科学“约翰?塞尔”讲座教授兼心理学教授。弗鲁姆对于管理理论最突出的贡献主要是从分析领导者与下属分享决策权的角度出发,将领导决策方式或领导风格划分为三类五种,设计出了根据主客观条件特别是环境因素,按照一系列基本法则,经过七个层次来确定应当采用何种领导决策方式的树状结构判断选择模型。为使管理者能够准确迅速地选定领导方式,保证决策的有效性,弗鲁姆提出了7项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前三项用来保证决策质量,后四项用来保证决策的可接受性。

1.信息法则

如果决策的质量很重要,而你又没有足够的信息或单独解决问题的专门知识,那就不应采用第一种专制型决策的领导方式,否则你做出的决策很可能是低质量的。

2.目标合适法则

如果决策的质量很重要,而下属又不将组织目标当做大家的共同目标,这时应排除采用第五种高度参与型决策领导方式的可能。

3.非结构性工作问题法则

如果决策的质量是重要的,但你缺乏足够的信息和专门知识独立地解决问题,而且工作问题又是非结构性的,那就排除用上述三种领导方式进行决策的可能。因为解决问题的方法需经下属讨论后方能得出,所以应更多地采用参与型决策的领导方式。

4.接受性法则

如果下属对决策的接受是有效执行决策的关键,而由领导者单独做出的决策不一定能得到下属接受的话,这种情况下不要采用专制型的领导方式。

5.冲突法则

如果决策的可接受性是很重要的,而领导者个人做出的决策又一定被下属接受,下属对于何种方案更适合很可能抱有不同的看法,这时不要采用上述三种领导方式进行决策,因为它们不包含相互交往的内容或只包含“一对一”式样的交往,无法提供清除冲突的机会。

6.公平合理法则

如果决策的质量并不重要,而决策的可接受性却是关键,专制型决策又未必能为下属接受,这种情况下最好采用高参与型决策的领导方式。

7.可接受性优先法则

如果决策的可接受性是关键的,专制决策又保证不了可接受性,而如果下属是值得信赖的,这时应采用高参与型决策的领导方式。

要点:

在上述规范模型中决策的质量和下属接受决策的程度是衡量决策有效性的依据,而正确的领导方式是保证有效决策的必要条件。对某一特定的工作问题,如果应用了上述七项法则进行选择,决策者可以得到一组可行的决策方式。当可供选择的决策方式不止一种时,选择的标准是:在决策过程中所耗用的人力和时间为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