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汽车公司创始人亨利?福特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十六岁到底特律在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照明公司当工人。当时汽车刚诞生不久,从1899年起,他先后两次创办汽车公司,均以失败而告终。失败原因是老福特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同时又缺少专业知识。1903年,亨利?福特与几个同行合伙聘请了一位专家――詹姆斯?库兹恩斯担任总经理,第三次办起了福特汽车公司。他生产的汽车均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福特汽车终于闻名于世。在福特汽车王国不断扩展的过程中,福特逐渐总结了自己的经营原则,即流行于世并享有盛誉的“四个黄金法则”:
1.不留恋过去和畏惧未来。失败不过是给人们重新开始和更聪明行事的机会。一次老老实实的失败并不是耻辱。
2.不要顾忌竞争。谁做事漂亮,他就能够在竞争中取胜。企业硬夺别人的生意才是犯罪。
3.要把为顾客服务的思想置于追求利润之上。
利润不是目的,只不过是为顾客服务的结果而已。
4.所谓生产,决不是廉价买进又高价售出。它应是以合适价格购原料,花费尽可能少的费用,把原料加工成有价值的产品,再卖给消费者。冒险、投机、欺诈的行为只能阻碍生产的发展。
要点:
福特认为,浪费和贪求利润妨碍了对买主的切实服务。浪费是指在完成某一工作时花费了多于这项工作所需的精力,而贪图利润则是由于目光短浅。他认为,应该以最小的物力和人力损耗来进行生产,并以最小的利润销售出去,以达到整个销售额的增加,薄利多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