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生因爱而完满
9276400000080

第80章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8)

大三结束时,小曼成了我的女朋友。虽然这并没有影响我和胡刚的感情,但我仍然觉得胡刚是很爱小曼的。每当想到这儿,我的心里就会涌起一阵愧疚。我常跟小曼开玩笑,说她差点儿害得我们好朋友都反目成仇。

小曼是那种善解人意的女孩,很可爱,有时候还会带着几分孩子气,调皮、活泼。这一切都只能让我更爱她,更珍惜她,更宠她。

转眼大学毕业了,我被分配到一家德国公司做销售工作。工作不算理想,但我还是跟小曼在上海的老街区里租了带着一间斜窗的阁楼,这是小曼最喜欢的旧上海特色。胡刚则自己开了一家咖啡吧,其实我知道他没有忘记小曼。因为小曼的愿望就是能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吧,亲手烧制醇香的咖啡让客人品尝。胡刚的咖啡吧坐落在南京路路口,在那里可以看见外滩和远处的东方明珠塔,而且取名叫“幔”,据说生意非常好。

第二年情人节,我和小曼结婚了,她成了我幸福的小妻子。

结婚那天晚上,我对小曼说:“你后不后悔嫁给我?你看,我什么都没有,不能给你想要的东西,而胡刚已经开起了你喜欢的咖啡吧,快成大款了……”没等我说完,小曼轻轻蒙上了我的嘴,告诉我说:“傻瓜,就算以后和你一起去乞讨,我也愿意,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我当时紧紧地把她拥入怀里,轻轻地在她耳边说:“小曼,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照顾你一生一世!”小曼缩在我的怀里孩子气地笑了……

婚后的一切都是那么甜蜜。每天早晨四点多,弄堂就已传出倒马桶的声音和小贩的吆喝声。在这时我就拥着小曼,听着充满上海方言的吆喝,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这些似乎只在电影里才能听见看见的一切,就呈现在我和小曼的生活中,充实着我们的小幸福。我喜欢叫小曼乖乖,或是小笨笨,因为她有时很傻,傻得可爱!

婚后,我不愿让小曼每天忙忙碌碌地上班,我想自己多忙点也足以让我们生活得很不错了。小曼就听话地每天乖乖待在家里,做饭、打扫屋子、看书、布置房间。每天回到家中,闻到可口的饭香和雏菊的香交织在一起,我都有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放松。每天我都会和小曼去外滩散步,夜里的外滩格外迷人。小曼喜欢欣赏外滩西面风格各异的大楼,她说每次观看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小曼也经常沿着外滩狂奔着去找卖臭干子的,吹着海风,看着夜景,她说这是最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娇妻,这就是让我疯狂的婚姻生活。我是那么迷恋小曼,迷恋我们的日子。这种幸福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八月。

那年八月,天格外的热。我被派到外地参加一个展示活动,一去就是两个月。展示活动非常忙碌和紧凑。我几乎很少和小曼联系。活动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飞回家,想马上见到我的小曼,可一进家门,我迎面感到的却是一种冷清。我迟疑了一会儿,走上阁楼,小曼正坐在那里看着窗外,我走过去,她竟然没反应。

“小曼!”我叫她。

猛地她转过头来,我这才发现她满脸泪痕,人也瘦了一圈。我紧紧地把她抱住。

“怎么了?”我急切地问。

“没什么,我就是太想你了。”她哽咽着。

我心里猛地一抽,更用力地拥紧她。“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再出去一定会天天给你打电话,好吗?”她这才笑了。到底哪儿做得不好?小曼总是喜欢自己待在阁楼上,对着外面的天空发呆,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常常我都下班回家了,她还在发呆。我常常心痛得把她拥住,可她只是泪流满面,什么也不说。

那天下午天气非常好,而我也因出色地完成销售任务,成为了华东区销售主管。我兴奋极了,一下班就冲向南京路NAKEYA店,那里有小曼看中的一条手链。走到店口时,不经意地一抬头,笑容冻结在我的脸上。我看到了小曼,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长裙,笑容灿烂地站在不远处,而她手里挽着的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胡刚!

轰的一声,我两眼冒着金星,明媚的阳光突然让我觉得特别刺眼。我感觉到自己像被挖空一样,愣在那里好久,才机械地走到我的好朋友和我最爱的妻子面前。小曼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看到了我,脸色惨白地站在那里,一瞬间泪水就流了下来。透过她无辜和求恕的目光,我咬了咬嘴唇,无力地对她说:“回家吧。”她颤抖地点了点头,顺从地跟我回到了家里。

到了家里,我跌坐在沙发上,开始抽烟。小曼看着我点烟的双手不停地抖,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她趴在我的肩膀上不住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心已经掉到谷底,我抱着小曼:“你的承诺呢?你要跟我一辈子,就算是一起去乞讨都不会离开我的承诺呢?”

她崩溃了,坐在地上,“真的对不起,阿辉,你原谅我吧。”

“他对你好吗?”我问。

她点点头。

“和他在一起你快不快乐?”

她又点了点头。

两行苦涩的泪水从我脸上流下。“够了,别说了!”我把头习惯性地埋在她的长发里。“只要你快乐就够了,我们离婚吧。”她抬起头来泪眼朦胧地看着我。

那天我坐在客厅里抽了一夜的烟……

一个月以后,我们离婚了。在法院门口我看到了胡刚,我走过去对他说:“如果她不快乐或是不幸福的话,我不会放过你的!”然后,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了家里,看着屋里的一切,小曼带走了所有东西,只留下已经橘黄的雏菊和一屋子的寂寞,还有一屋子她的味道……

小曼离开我之后,我还是每晚去我们经常散步的外滩边吹着海风,想象小曼依旧在我旁边,她的长发常被风吹到我的脸上,轻轻搔着我的脸颊……然后到对面的SUZAM酒吧喝酒。酒吧歌手还在唱着:“十年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伤心了很久之后,我退掉了弄堂里的房子,决定离开上海。我以为离开到处都是小曼影子的城市,我就会忘记她。可是,我错了,每次在忙碌过后,我的脑子里都是小曼的影子,多少个夜里,我都没办法让自己平静地入睡。我的小曼,你快乐吗?

无法抑制的冲动让我想再看看小曼。哪怕在一个街角,哪怕在南京路、在淮海路、在外滩……也许我们会偶然相遇!于是,我带着这份期待又回到了上海。刚下飞机,迎面而来的还是那熟悉的味道,空气里都充满着小曼的气息,我的眼睛就这样湿润着。

当天晚上,我来到了外滩,在夜色阑珊的江边走着,这令人迷恋的灯火,似乎能照彻心底的角落。旁边就是和平饭店,我花了70块钱去听爵士乐。非常怀旧的音乐,周围多数是衣饰讲究的老人。我一个人,一杯酒,单簧管在淡黄色的烛火里呜咽。我给自己找了无数的理由,还是决定第二天去看我的小曼。

清晨一早,我来到胡刚家里,胡刚看到我,愣了一下,让我进了屋。我们寒暄了一会儿之后,我故作轻松地问:“小曼不在?”他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她去世了……”我愣了,说:“你说什么?”他看着我,苦笑着说:“真的,你走的第二个月她就去世了。”我一下懵了,半天都搞不清胡刚到底在说什么。

好久,我终于问:“她怎么死的?”“癌症……”看着胡刚支支吾吾地说,我后背开始发凉,喃喃地说:“不可能……”我让他带我去看小曼的坟墓。

小曼被葬在归园墓地——这是上海唯一一处允许棺木下葬的公墓,墓地两侧种了两棵小曼喜欢的梧桐树。树还很小,但小小的梧桐叶已经铺满了小曼的墓地。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底的悲伤慢慢升腾,我疯了一样扑过去,抓住胡刚猛打几拳,向他怒吼着:“你说过你会好好照顾她的,你说你会让她快乐,给她幸福的……”胡刚嘴里流出了血,可我还没停手。胡刚也火了,他一把推开我:“我是说过要给她幸福,让她快乐,可你知不知道她的幸福一直掌握在你的手里?”我不解地看着他。他喘着气:“你知不知道她得了血癌,要治好必须要换骨髓?你知不知道她这一生唯一爱着的就是你?如果当初她不离开你,以你的实力你根本不可能治好她,而且你也会被她拖死的!哈,她真傻,为了不连累你,她甚至可以让你误会她。你又知不知道她直到临死的时候都在念着你的名字?”胡刚痛苦地蹲在地上,我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切。天阴阴的……

那天晚上,我和胡刚来到外滩边的SUZAM酒吧,酒吧里还唱着歌:“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滴一滴串成热泪,你知不知道寂寞的滋味,寂寞是因为思念谁……”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都醉了,都哭了。我们想起了很多事,我们的大学,我们的生活,我的小曼……

第二天一早,我又去了小曼的坟墓。带着小曼喜欢的雏菊,给小曼讲着我的工作、我的生活,告诉我的乖乖小曼,她永远是我的唯一……

小曼,告诉我,你在天堂快乐吗?

最后一个魔术的秘密

王小艾

魔术师汤尼和简是在一个酒会上一见钟情的。他们爱得热烈,都认定了对方是彼此的终身依托。

简是个对生活一无所知、连路都分不清楚的小女人。可汤尼像宠女儿一样爱着简。无论她走到哪里,他都会陪伴在她身边,要是他有事,就会给她找到地图,标好路线,帮她把手机充好电,甚至坐车的零钱都为她准备好,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他们相继有了儿子和女儿,一家人过得很幸福。简总是很幸福地对朋友说,自己的生活真像一场梦,甜蜜而温馨。她爱汤尼和孩子们。

有一天,邻居却告诉她,看见汤尼和一个女人很亲密地进了酒吧。她不信。但当晚汤尼果然很晚才回家,简躲在窗帘后面,看到汤尼坐在一个妙龄女郎的车里,分手时他们拥抱在一起。

简怔住了,感觉像挨了当头一棒。如果失去汤尼,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回忆这么多年来,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得,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必须依靠汤尼。天啊,原来汤尼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他一定是觉得累了,想从别人那里找到慰藉。难怪他最近总说安吉拉太太做的饭好吃,说凯瑟琳小姐变得成熟懂事,原来都是在变相地指责自己啊。

她黯然神伤地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陷入沉思,但最终她什么也没有问汤尼。在大哭一场后,简开始改变自己,学会生活和关心、照顾汤尼,她要把他从别人手中抢回来。

她开始跟着电视或菜谱学做菜,汤尼和孩子们都很惊喜。尽管她刚开始做的比较难吃,而且笨手笨脚,还经常烫到手。但她对做饭极有天赋,不久就能做出味道挺好的饭菜了。她成了一个出色的主妇,不再依赖汤尼。

出人意料的是,此时汤尼却越来越依赖她了,甚至连打什么颜色的领带都要她来安排。与此同时,他也越来越喜欢待在家里,晚回家的现象越来越少了。

有意思的是,简的好强心一旦被激发出来,她就停不下来。她不再满足待在家里做家务,她想出去工作。虽然汤尼挣的钱足够养活整个家庭,但是她也要自己去挣钱,这样让汤尼觉得自己也是个出色的女人。终于,她找到了一份做翻译的工作。她变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魅力了。她不仅深深吸引住了汤尼,甚至连很多别的男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外遇风波就这样销声匿迹,汤尼依然是个好男人,简在心里原谅他了。他们依然继续着热恋般美好的生活。

厄运降临得非常突然,半年后,汤尼因为肝癌不幸去世了。简在极度的伤心后,按汤尼的遗嘱,打开了保险柜。里面有他全部的财产,都已经转到她的名下了。在一个精美的大信封里,简意外地发现了一封汤尼半年前写的信:

“亲爱的简,当我知道自己得了癌症的第一个反应是你和孩子怎么办,你的生活能力太差了,以前有我的照顾,没有我之后怎么办?我怎么能放心?”

“为了锻炼你独立生活的能力,我才出此下策,故意找人来冒充第三者刺激你。而这也验证了你对我的爱。你爱我,所以没有说破,所以愿意去改变。”

“我很高兴在这半年的时间里,你已经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样我就放心你一个人去面对生活的种种了。这是我为你变的最后一个魔术,你从一个生活白痴变成了一个独立自信的人,我为你感到高兴和自豪……”

泪水霎时从简的眼眶中滚滚而下。

一个男人该用多深的情,才会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只想怎么样好好安排妻子以后的生活,甚至不惜遭到她的误解。汤尼做到了。

汤尼的最后一个魔术,不是一场光与影的幻觉,而是他们真爱的缩影。

爱的字笺

吉文·罗梅罗

就爱而言,再多都是不够的……

飘舞的雪花被冬风吹卷着扑向窗棂,我和丈夫依偎在熊熊的炉火前,一边啜饮着香浓的苹果汁,一边用鼻尖逗弄着对方,诉说着绵绵情话。

我可以把这情景描述得煞有介事,然而,这并不是生活的现实。

十一月初的暴风雪已经融化,露出满目灰秃秃的树木和泥泞的绿地。这景色正合我们的心境。由于儿子刚刚降生两个月,我和丈夫正处于极度喜悦和烦躁交织的状态。我只休了6周的假就上班了,身体还没有从产后不适中恢复过来。我感到自己臃肿不堪,工作也显得力不从心,丈夫则因此心怀歉疚。我们的睡眠严重不足,除了早晨简短的交谈和晚上匆忙的一吻外,夫妻间很少有交流的机会。两人的心不觉疏远了。其实,我们都非常渴望彼此的关爱。

那晚,特别疲乏的一天结束后,我躺在小宝宝的旁边,迷迷糊糊地抚摸他的小脸蛋,光洁如缎的脖子,他的小胳膊,轻软的手指……后来我就睡着了。恍惚之中,我好像感觉到丈夫来了,站在门口,他是想和我谈两天前中断的话题,但是我很快就沉沉睡去了。

几小时后我被孩子饥饿的呜咽声吵醒,我看到丈夫在近旁睡得正酣。等到儿子心满意足地填饱了肚子,我起身想去喝杯水。我摇摇晃晃地走进客厅,按下电灯开关——我意外地发现在全家福的镜框上挂着一张字条,仔细看去,上面写着:“我爱你,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一时间,我的呼吸停顿了。我试探着沿过道向前走去,居然又发现了一张字条:“我爱你,因为你善解人意。”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我在房间里到处搜集着这些爱的字笺,字字句句,深情款款,暖人心田。在浴室的镜子上:“我爱你,因为你美丽动人。”在我的备课夹上:“我爱你,因为你为人师表。”在冰箱上:“我爱你,因为你秀色可餐。”在电视上、书架上、柜橱里、前门外:“我爱你,因为你风趣幽默……你聪明可爱……你才思敏捷……你让我感到自己无所不能……你是我儿子的妈妈。”最后,在我们卧室的门上:“我爱你,因为你说愿意。”

这一切真令人陶醉。我的心仿佛穿越了无数不眠之夜,重新找回了平凡生活的欢乐之光。我悄悄回到床上,蜷曲在我亲爱的丈夫身边,把他轻轻地搂在怀里……

一生一世的等待

王新龙

鱼浦县,北方一小镇。

淅淅沥沥的雨一直没有停,一个小小院子里也亮了一晚上的灯火,桌上忽明忽暗的烛火似乎也在倾诉着它的焦躁不安。

那是男人走的前一天晚上,女人也流了一整晚的泪。

“中举,你不要去,好吗?”女人抱着最后一线希望。

“不行啊,听张将军说敌人已经逼近城南县境了,国事要紧,再说张将军的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这次实在是无法推脱。”男人叹了一口气。

“那,中举,打完仗马上回来。”女人泪眼迷蒙,央求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