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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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道家之道(7)

“把你的意志统一起来。不要用你的耳朵倾听——甚至不要用你的心灵倾听,而要用‘气’来听;使用了耳朵,倾听就停止了,心灵就终止于符号(signs)[或概念?],但是,虽然‘气’是虚空的,然而所有的事物都取决于它;只有在虚空之中,‘道’才有可能聚集起来。虚空就是使得心灵坚定起来。”(《庄子·人间世》:“一若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在这里,我们注意到,前一章(译者按,本书第五章)讨论了“气”范畴里讨论的“气”,在这里被设想成“形而上的”神秘主义实体,它似乎起着把多元化的、决定性的和分立的世界与非存在的世界连接起来的作用。它所推荐的操作步骤,似乎正好是“清空心灵”之中所有与确定事物相关的意识,存在着众多专论“冥想”技术的文献,我们可以在其中找见它们。看样子,颜回十分乐意接受这些教诲。

在讨论技巧或技艺的段落中,还涉及到另一类事例(不过它们不太像是真的),人们在其中可以发现关于“神秘主义”技术的讨论。我们在这些段落中所发现的,不是从功用主义立场出发、对于技巧本身的颂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尽善尽美的技巧画面。有一个例子,一位驼背的捕蝉者,用带有粘物的长杆捕蝉,他总能准确无误地捕捉到蝉鸟。孔子对他的技艺表示惊讶;捕蝉者告诉他能使自己处于这样的状态:“只注意蝉翼,既不摇晃,也不会稍有下沉,我不会让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事物分散自己对蝉翼的注意力——我怎么会不成功呢?”孔子转过身来,对弟子们说:“他保持意志,使之不受干扰,并且还能把他的生命元气[气]保持在集中的状态。”

(《庄子·达生》:“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何为而不得。”孔子顾谓弟子曰:“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在运用技巧的时候,他完全顺从于使他和“道”联系到一起的自发的无为精神,把自己和“道”联在一起。甚至连十分期望发现道家对于技术会持有积极态度的李约瑟也评论道:“道家有可能在那些展现出这些技巧的人身上看到了一种因为与自然过程极其密切的接触而产生的令人敬佩的忘我境界。”无论是捕蝉者还是造者(译者按,原文为bellstand-maker,为一种类似于大钟的乐器)都忘记了自己的“四肢、形状、身体……因为他的技艺被集中起来,所有外物的吸引力都消失了”(《庄子·达生》:“忘吾有四肢形体也,……其巧专,而外骨消。”),其心灵状态都类似于颜回的“心斋”(译者按,使得心灵集中),并且都被看成是冥思状态的样板。可以肯定,尽管我们在这里没有发现类似于印度瑜珈或冥思技术专着中的内容——在印度,这类着作通常是长篇大论,技术性很强,充满了学究气——但这些段落也清楚地表明,存在着对于此类状态的信念。

当我们转向“存在”(有)的世界时发现,与老子相似,庄子也对自然界保持肯定的态度,但他们表现肯定态度的方式与内容却很不同。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种毫无保留、前后一贯的肯定态度。在这里不存在任何道德的偏转,也不存在任何对于柔软(而不是刚强)、女性(而不是男性)的偏爱,也没有出现母亲的喻象。在这里,人们发现了对于自然界真正价值中立的态度。从他的亲密朋友和对手诡辩论者惠施那里,庄子也许学会了如下的态度:对绝对意义上的对立保持着怀疑。在一个无限的空间里,长和短之类的术语没有任何绝对的意义。“从它们之间区别的观点看,假如我们将一个事物看成是大的理由,乃是因为在它当中存在着大的性质,那么在世界上就决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大的,……假如我们懂得天和地也只有米粒般大小,头发的尖端也可以大得像一座山,那么我们就真正领悟了差别的规律。”(《庄子·秋水》:“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知天地之为稊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等矣。”)那么,在一个无限的空间里,高和低又能意味着什么呢?庄子试图努力颠覆人们常识意义上的世界概念,但在他的努力之中,决不意味着对于我们感知到的自然世界持有否定的态度,这些只与我们日常感知的世界相关。可以说,这里潜含的态度是,以“审美”的心态,尽情接受我们直接感知到的视野宏阔的整幅世界画面。在这里,我在使用“美感”这个词时加了引号,因为与老子具有伦理上的偏向不同,它不包含偏,也不需要抛弃通常认为丑的事物,或是抛弃按照狭义的“美感”标准看来属于令人厌恶的事物。在这个领域里,庄子真正做到了价值中立。“人们声称,毛嫱和丽姬是美貌的,但假如鱼见到了她们,就会潜到水底下去。”(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就像存在于任何其他地方一样,“道”也存在于屎尿之中。它是一种肯定会为不可穷竭的世界自身所产生的无限多样的变化形态以及不断的变形转化而感到喜悦的美感。

确有理由表明,在《庄子》中,大自然表现出了不可穷竭的多样性以及“创造性”的天才,它们要比自然界的秩序和规律更能受到人们深切的欣赏。而且在庄子那里,就“道”中“存在”(being)的内涵而言,把“道”译成“自然秩序”的确是很有局限的。与其说书中的大部分意象向我们暗示的是秩序和样式,还不如说是不可穷竭的壮观场面和变形转化的图景。在《秋水》篇中我们发现,大河的波涛汇成浩浩荡荡的洪水,流入漫无边际的北海之中。大鹏在飞上了万里长空,向着无限的天空奋力搏击的过程中,朝下俯视,看到了广大而又变幻无穷的景观。在另一段之中,庄子还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一种动植物的“原始微生物”(几)的具体形象,它们根据自身特有的自然习性而变化出完全不同的被造物。“在水中,它们就变成一种藤类(break-vine)。在水边上,它们就成为青蛙的袍子。假如在山坡上肥沃的土壤里,它们就转变为乌足草(crow"sfeet)。乌足草的根又转变为蛆虫,叶子又转化为蝴蝶,蝴蝶又转化为在炉子底下生活的昆虫,……所以,所有的被造物都源出于这些‘原始微生物’[几],并且还会复归于它们。”(《庄子·至乐》:“种有几,得水则为。得水土之际,则为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鸟。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蝴蝶。蝴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沃森(Watson)将这一段落恰切地称为“藉助于古代中国自然学问而进行的顽皮嬉闹”(arompthroughancientChinesenaturelore)。这里所赞美的是大自然之轻快的不可穷竭性以及善于变形和转化的特点。

所有这些描述自然的段落都表明,就其上下文而言,它们并非仅仅关注对于自然本身的观察。大鹏代表的是人的伟大和“自由”,站在更高灵智的立场来看这个世界,与此相对的代表则是蝉、鸽子以及青蛙,它们囿于日常的“可怜理解”所产生的约定俗成之见。这一具体形象当然与鹏和鸽子之间纯粹物理尺寸的对比毫无关系,因为没有一个人比庄子更清楚地意识到,从两种无限性的角度看,头发的末端并不算小,而泰山也不算大。在巨量的河流洪水与无限的北海之间的对比最终只是说明,不存在任何绝对的大和小,并且只有从处于相互联系的特殊实体的视角来看,这些术语才能获得相对的意义。原始微生物(几)的那一段落是对于无限转化与变形原则的颂歌,庄子并没有把眼光局限于大自然循环变化的规则与样式,他还将目光投向了不可预测的和不能预期的可能变化。尽管这些具体形象从来也不是仅仅为了它们自身的缘故而予以引进的,但这些关于自然现象的诗性召唤,的确表现出对于自然景观自身的巨大喜悦。

可以肯定,还有些段落的确讨论了有组织的样式和自然的规则,而且这里产生的问题仍然是——存在着对于自然进行客观研究的兴趣吗?事实上,李约瑟大量征引了《庄子》文本。的确可以作出如下的论断:《庄子》要比《老子》表现得更为“客观”。《庄子》中的确不存在着任何价值判断,而且,的确存在着相当多的关于当时的人是如何看待自然的信息。然而,这种信息又经常与大量的直接引自民间传说的材料交织在一起。

在一个著名的段落中,《庄子》书中的寓言人物“少知”(译者按,“微乎其微的理解力”,他代表我们日常的对于世界的“少知”理解)的现象向“太公调”(译者按,译作更高的灵知,伟大的公平无偏的和谐)提问说:“在四种基本方位和六个领域[天、地和四种方位]中,万物是如何兴起的?”

(《庄子·则阳》:“四方之内,六合之里,万物之所生恶起?”)太公调接着勾画了大自然的某些持久的样式和规则,其中有“阴”和“阳”的相互作用,以解释四季“互相生产以及互相杀戮”的现象(相生相杀)。还有以吸引及排斥的原则解释性别等现象的。有凝聚及发散的原则,有快慢过程的互动,在人类生活中,还有祸福的盈虚振荡,它们似乎和所有这些原则都有关联。“存在着与事物的连续性秩序和相互作用相关的原则,还存在着上升为主导地位然后又退却的交替原则。”(《庄子·则阳》:“随序之相理,桥运之相使。”)庄子还接着断言:“尽管人们可以将这些名称及实在记载下来,尽管人们可以觉察到它们的细节及精微之处,……但这些只是从属于事物的性质。所有这些都是词语能够全面描述的东西;所有这些都是我们的[日常]语言所能认识的,它们只是事物的某一层次。寻求‘道’的人,他们既不试图追随那已经消失了的、也不会去发现它所产生的根源。”(着重号为作者所加)(《庄子·则阳》:“此名实之可纪,精微之可志也……言之所尽,知之所至,极物而已。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起。”)然而,李约瑟的强调方式与我不同,他是这样翻译最后一段的:

“词语能描述它们,知识能达到它们——但是,决不能超越自然界赋予的最大极限。”这里就暗含了一种实证主义的诫命(positivisticinjunction),它要把人们的知识局限于“六合”之内,因为人们对之拥有真实的知识。然后他还补充道,“它的确是自然科学信仰的表白”。

尽管这些段落对那个时代的知识世界中的自然观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但对我来说,它们的整个精神却与如下的观点似乎正好相反:人的真正关怀应当在于知识的领域。实际上,最后的评论“不要追随那些已经消失了的东西”(不随其所废),是一种实证主义的积极命令,它反对《墨子》中追求事物之潜在的、观察不到的原因的倾向,这在《墨子》(尤其是论辩论法诸篇)中占有显着的地位。

尽管这些段落中还提到了许多有趣的原则(理),但基本上全是经验性的概括,直接来自对人所共知的现象进行观察的结果。这里不存在足够证据以证明存在着“还原主义”的思想趋势,或足以证明存在着追求现象世界背后的隐藏原因之结构的趋势。尽管也曾提到过“凝聚与稀散”,但并没有暗示存在着这样的一个原则,可以将丰富多彩的自然界设法“还原”于它。

最为重要的是,不存在任何证据能够表明庄子是通过“构思自然的假设与理论”而获得了他的“心灵平静”。毋宁说,他似乎是从其神秘主义灵智的更高视点来考察所有的原则,而这些原则可能的确存在于“六合”之内,也有可能尚未被他论述过。理解这些事物仅仅属于“少知”的领域,而不属于更高的灵智领域。追求成为圣人的人,不可能在这种毫无意义的、追求低等知识的过程中虚耗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