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一直维持较快增长,增速明显高于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由于精准、互动、实时的优点,越来越受到广告主的青睐。2011年到2012年,网络广告市场增速受到宏观经济影响出现了下降,2011网络广告市场规模512亿,超出报纸广告的454亿,同比增速59%。
从市场份额方面看,2012年第三季度搜索广告市场份额达36%,依然占比最高;品牌图形广告占比下降到28%;视频广告份额增长到6.9%;垂直搜索广告受电商购物促进,份额提升到20%。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端服务的流行,激发手机广告以极高的速度增长。虽然在2010年受到经济环境影响增速放缓,但在2011年增速高达101.7%,接近整个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增速的2倍。
2006—2013年中国手机网络广告市场规模 单元: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今后的手机广告将是针对基于位置的、情景的、此时此地的个人需求发起的主动信息服务,广告发送的模式主要是pull而不是push。
手机时代push仍然会存在,但只有一个模式能实现,即超级会员通的模式,也就是CRM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只有用户是企业的会员,企业才能够基于位置服务强行向用户push广告,比如万达广场通过“万达导航客户端”发展了几千万会员用户,那么用户加入会员的第一条就是“您如果加入万达会员,万达将保留随时随地向您发放广告促销信息的权力”,换句话说用户如不能接受,将不可能成为万达会员,就享受不到各种优惠。这就是针对会员的、精准的,强行push服务的发展模式。
第二种更重要的模式是什么?不是push而是pull。当用户走到一个地方时,用户问哪里可以吃川菜,此时手机马上就能收到周围川菜馆的信息,同时可能还会收到一张地图折价券,给用户提供美食导航,用户到达餐馆,使用电子优惠劵还能打折。
第三种,广告不再是单纯的广告,广告即销售、广告即服务、广告即支付,通过广告完成一体化的服务。也就是看到就是知道、知道就能体验、体验就能购买、买了就有售后服务的一体化的广告模式。
传统的广告模式是,第一,用户在电视上被迫看到广告,不管用户是否喜欢都必须接受,广告属于广泛撒网,毫无精准性,广告效果差。第二,用户看完广告就算喜欢,也无法当时下单,如果你想购买广告上的服装,必须跑到商场里试衣服,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购买后如果需要售后服务还得另外打电话。在传统的营销模式里面,广告就是广告,销售就是销售,服务就是服务。到了移动信息化时代,广告、体验、销售、服务、体验一体化。以服装购买为例,将来每个人会把自己的三维尺寸、身高、体重等等数据全部存储在广告平台上,如果长胖、长高,这些数据在广告平台上随时更新。当你喜欢一个服装广告的衣服时,你不用再去商场试穿,只要一点手机屏幕的试穿功能,就会根据你的各种身体数据生成一个你穿着这件服装的3D立体的效果图,你可以在手机上将试穿图像进行360度旋转,从各个角度看自己穿这件衣服的情况,觉得穿着不错,就可以马上通过手机支付买下它,最后衣服在30分钟后送到。另外消费者购物时可以参考更多的意见,这件衣服今天在全世界卖出去了多少件,用户的评价情况怎样,差评的人数有多少?原因是什么?这些数据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和商家的广告,产生致命的影响。这就是未来的广告的一体化模式。
手机时代的广告业不再像我们现在广告业是割裂的系统,广告公司专门只做广告,不做电子商务,也不做数据分析,这样的企业肯定要被淘汰。未来的手机广告是一体化的,广告产业最大的变革就是基于位置的、基于会员的、基于主动搜寻的、基于一体化的、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广告模式。
融合、平台化、跨界,“沟通就是广告”,广告就是销售,销售就是服务。你现在很难说,什么是在做广告,什么是在做营销,这种界限已经消失了。阿里巴巴是个什么公司?物流公司?金融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它都是。腾讯是个什么公司?通信公司?社交公司?游戏公司?传统的定义已经很难界定它们了,这些巨无霸早已跨界。苹果是个什么公司?归根结底,它是一个提供移动信息化服务的综合平台互联网公司,这个是苹果真正的定义要害所在。有时候你已经说不清楚这些信息化大数据、大平台公司,到底是谁,我给它们下一个定义,就是信息大数据运营平台公司,它们的核心是运营数据流的大数据平台。有了这个,它什么都能卖,什么相关领域都能进去插一脚,它一进来,传统的老大就得小心了——你要死掉了。
案例
注意力消费的广告新范式:让用户靠看广告赚“钱”购买高清视频内容[71]
对于看视频之前被迫看段广告这件事,可能很多人还是觉得不爽的。但如果将这个思路换一换,变成看广告就可以赚到看高清视频、影视剧的机会,用户是不是会更愿意呢?
一家叫HitBliss的有趣的创业公司正是在做这件事。原理很简单,在下载HitBliss的赚钱客户端(HitBliss Earn)后,用户就可以通过广告的观看以及与广告的互动的主动行为赚“钱”,这里的“钱”就可以帮助你在商店里(HitBliss Store)购买那些你想看的视频内容。这么做的特点就是:广告对用户来说是正向的,首先广告可以让用户带来利益(高清视频),另外用户对广告的行为是自愿的,可以只选择自己想看的频道(是的,广告也有分类频道)以及喜欢的品牌,并用自己的注意力作为货币。同时,这种自愿行为也为广告主带来对他们感兴趣的用户。
而最后的结果也需要够漂亮:用户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电影和电视节目,通过HitBliss商店即时传送到笔记本或台式机中,或通过电缆将计算机连接到高清电视上,HitBliss完全支持Windows媒体中心和苹果的远程数据库。而如果你实在不想看广告,也可以在HitBliss商店上用真的几美元租个电影、下个节目。
HitBliss通过一些手段知道你是不是在看广告。在看广告的时候,它会弹出小窗询问你是否在看,你需要在短时间内响应它。如果你调低音量、静音或者把窗口切换到另外的应用上,广告就会停止,并提示你说:你只能真的在看才能赚到钱哦。如果你觉得这个广告或这个牌子真不是你的菜,还让你不能忍受,你可以告诉HitBliss(相当于扔进垃圾箱),你就不会再看到这个广告了。
实际上,这样的信息对于广告主来说也非常宝贵,可以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广告到底有没有成功。
HitBliss还有一个信用机制,如果你在HitBliss上能够赚到更多的“信任点”,那你在看广告的过程中就会更少地被打断,问你是不是在看。
移动广告平台现状、趋势[72]
2006年Admob创建于美国,2009年被谷歌以7.5亿美元收购,开启了移动广告的新时代。
在国内,从2009年开始,以哇棒(Wooboo)为代表的本土移动广告平台开始出现,到2010年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一年之内上线了几十家广告平台。
移动广告平台通过分发SDK的形式,使得众多App具备了广告展示的能力。当App在手机中运行时,SDK负责同平台通讯,获取广告数据,展示广告,记录展示、点击等动作信息。这些数据一并发回平台,由平台统一管理和计费。
对每一次计费动作,平台将扣减广告主广告费,分一部分给开发者(通常为50%),形成开发者收入,剩余部分形成平台收益。
智能手机强大的处理能力以及随时随地在线的功能,是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第五媒体已经形成。因此App在智能手机上,有其生存空间,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会逐渐分化,未来将形成两大阵营:门户级App和功能级App。
门户级App以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为代表。一款产品能否成功,功能仅仅是一个很小的因素和必备条件。运营团队所掌握的资源以及深厚的经验积淀,才是制胜的法宝。
功能级App指的是工具性质的软件,如天气、闹钟、字典、二维码应用等。这些App功能单一,开发工作量小,适合中小团队开发。而这些产品,也是用户所需要的,只不过是使用不那么频繁而已。也正因为此,大型门户级公司不会关注它,从而给中小团队腾出了生存空间。
门户级App用户规模一般在亿级数量上,最低也不能少于5000万用户数量。而功能级App,用户规模在100万到5000万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