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当我决定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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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春树流苏

王文华

我在高中时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女生。我希望我有更崇高的动机,但我没有。事实上不只我有这个问题,我周围的男生都是荷尔蒙的奴隶。我们是学校中最平庸的一群,过胖、过瘦、过多青春痘,最羡慕学校篮球队的帅哥,女朋友多到买花可以打折。

下午放学,看到顺眼的女生,我们跟踪她走到金石堂书店。她拿起席慕蓉的《七里香》,我拿起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保持一个书架的距离,跟着她的步伐移动,希望能看到她的学号和班级,回去再请同学的表姐打听。“二年(七)班林小琪同学收”是信封上写的,信上我们这样写着:“那天在金石堂看到你,不知道能不能和我做个笔友……”是的,笔友。17岁,我们不懂爱,只懂用花哨的文字实践供过于求的感情。

我们当然也渴望身体的碰触。西门町冰宫,我们靠着栏杆,嚼着口香糖,欣赏女生的黑裙子在冰上飘荡。“一条龙”时,我们抓住前面女生的腰际,捧花瓶一样小心。女生跌倒时我们暗自叫好,却能装出同情的眼光:“我教你刹车好不好?”离开冰宫时她说:“为了谢谢你教我刹车,我请你吃‘鱿鱼羹’!”在狭窄的桌上,她伸过手来擦掉你衬衫上的酱油,你放下筷子为她折起过长的衣袖。她上公车,跑到后座来和你挥手,你倒退走路,得意忘形而掉进水沟。

学校的合唱比赛也是我们盼望的。为了提高参与率,班长会找女校的女同学担任伴奏。放学后,班长到校门口接她,骄傲地带她走过操场,趴在三楼栏杆的男生会以三分钟的口哨和纸飞机欢迎。“各位同学,这是林小琪,她要为我们伴奏。”接下来的三个月,我们有了集体情人。大家忙着猜测她的血型,班会的临时会议在争吵送她什么礼物。排练休息,众人争相送上饮料。比赛结束,我们拿歌谱请她签名:“你有男朋友吗?”“我喜欢肖邦。”“肖邦?”我们愤愤不平,“他哪一班的?”

到了高三,我们仍希望在补习班抓到一点情意。第二排那个中山女校的怎么没来?第四排那个景美女校的换了手表?是的,我们注意到手表,甚至手臂上的汗毛。半学期过后,终于鼓起勇气传纸条:“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她转过头,我们立刻埋头在书本。下课后我们等在电梯门口:“听说她男朋友是附中的。”“我X附中!”但这只是嘴巴狠,骨子里我们脓包,不敢为心爱的女孩干架。她走出来,扶着眼镜看我们一眼,我们却又立刻血脉贲张:“那个附中的个子大不大?”

我终究没有找到那个附中的。后来,我进入台大外文系。女与男十比一。对我来说,高中时代匆匆结束。那个迷信永恒、交浅言深的年代,那个席慕容、三毛的年代啊!坐在外文系教室,我梦想了三年的一切就在眼前,不知为什么,我竟寂寞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