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是中国古代理论上的最高统治者,也只停留在理论上,事实上经常有人不把皇帝当干部。在张居正眼中,皇帝就是一个傀儡,有一次张居正让万历皇帝读《论语》,这个十岁的儿童把“色勃如也”读成“色背如也”,结果,张居正怒吼一声:这个字应该读“勃”!万历皇帝居然吓得抖如筛糠,估计就如同当年班主任让我请家长一样。于万历皇帝而言,张居正基本类似于狼外婆之类的狠角色,李太后在教育万历皇帝的时候就经常把张居正挂在嘴边:使张先生闻,奈何?
按照张居正自己的说法,吾非相,乃摄也!这句话的意思摆在当时其实足以杀头了,张居正先生早就看不上宰相这个头衔了(虽然他实际上连宰相都不是),而是要当摄政——真正的皇帝!
摄政至高无上的位置赋予了张居正绝对权力,所以,他才能清丈土地并剿灭一切反对者!万历五年,大明帝国开始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户口,无论封疆大吏、勋臣贵戚还是皇室王爷,必须交出匿藏的土地;否则,你再牛,总牛不过张摄政,无论官至几品都要把你发去戍边!万历九年,帝国在册土地扩大到七百多万顷,达到了刘瑾整理军屯以来的最高水平。
万历九年,做完以上两项,张居正使出绝招——“一条鞭法”!
明太祖朱元璋以汉文帝自标,规定帝国田赋不得超过三十分之一。三十税一的税率确实不高,实际操作中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在白银没有成为货币的时代,大明帝国田赋直接收实物,简单点说就是种什么收什么,种蔬菜就缴蔬菜、种桑树就缴蚕丝、种粮食就缴粮食。您把蔬菜运来了,先在门口等两天吧,坏了,再去拉一车来,税率立马上升两倍;您把粮食运来了,太湿,按三折算、再去拉两车来,税率立马上升三倍;您把蚕丝运来了,陈丝,按一折算、再去拉九车来,税率立马上升十倍……
实物税赋具体按几折算、税率上升几倍,完全要看苦巴巴的小农向胥吏孝敬多少!看起来没有问题的三十税一,实际执行下来,无数百姓就这么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田赋好歹是有标准的,徭役就一点谱都没有了,帝国每年都要治水、修路、运漕粮……男子十六岁以上就要为国家服役,不到六十不能休息,一般情况下每年一个月。徭役有很多种,有的只是在当地搬砖锄泥修城墙、有的却是长途运输、有的是让你去前线送死……同样的活儿放在不同时候结果也截然不同,比如,农闲时节没人找你,专捡农忙的时候让你去修路……不能及时播种或收获,咱这一年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税制越复杂,封建官僚上下其手的机会就越多。为了根除这些弊病,自嘉靖年间就有很多名臣试图把税制化繁为简,根除胥吏捞钱的机会,比如,著名的清官海瑞在任淳安县令时曾经试验,无论正税、赋役一律折价为白银,可惜,这一改革触动当地强豪的利益,海瑞很快被按上了“鱼肉缙绅、沽名乱政”的罪名并被罢官。
海瑞的法子其实是一个好办法,万历九年,在全国土地丈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也有人认为根本没有完成),张居正推出了“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又名“一条边法”,即把所有的税收合并到一边,简单点说就一句话:把所有的田赋、徭役都改为白银,具体而言又可分为三个单词:“赋役合并”、“官为签募”、“田赋征银”。
——所谓“赋役合并”,就是将各种名目的徭役并入正税,不再征发居民为帝国无偿干活。
——所谓“官为签募”,就是不再按人头计算徭役,谁家土地多、谁家就要服更多徭役。什么?不愿意服役、没有时间?您不来也行,交钱,收到银子后官府会雇人替你服役!
——所谓“田赋征银”就更简单,除部分军需项目外,田赋一律折银交纳,不再缴纳实物。
明人徐希明曾这样评价一条鞭法:这种方法相对公平,便于小民而不便于官府贪墨,便于贫人而不便于豪富之家,便于乡民而不便于造弊之胥吏。
“一条鞭法”的原意肯定是增加朝廷收入、减少胥吏盘剥,实际上,“一条鞭法”对历史的最大作用却在于影响了货币运行,这恐怕也是张居正自己没有想到的。
在经济自然演进中建立一种货币制度需要很长时间,比如,铜材从进入流通到出现统一的货币标准(五铢钱)耗去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千年,西欧货币从白银转化为黄金也用了将近千年的时间。但是,如果以国家信誉为货币背书,这种货币很快就会成为人们通用的交换媒介,毕竟国家信用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信用,比如,官交子从出现到为大众接受只用了不足百年时间——那可是毫无使用价值的一张废纸。
在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中,所有帝国税赋都必须以白银完成,这等于说:不但帝国承认白银是法定货币,同时也以帝国的力量鼓励乃至强迫人们在交易中使用白银——你可以不用白银,赚不到白银如何缴税?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张居正的结局。张居正推动“一条鞭法”,拿走强势分利集团千辛万苦聚敛来的土地。在权力巅峰的时候,数十年宦海沉浮的洞察力就告诉张居正,他极有可能不得善终。在一封与地方督抚的信笺中他这样说:世事变迁,他日高台可平、诏令可毁,我怕是连一寸葬身之地尚不可得,只不过国事维艰,就让我做霍光、宇文护吧!
很不幸,一语成谶。
张居正之所以能超越杨炎、王安石,最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的那句话“吾非相,乃摄也”。不幸的是,张摄政和万历皇帝存在于同一时空之中,总有一天那个十岁的孩童也会长大,那时候的皇帝便不会允许张摄政存在。
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张居正去世。张居正死后九个月,万历皇帝宣布张居正犯有谋反、叛逆、奸党三大罪,甚至险些将他剖棺戮尸。自此,大明帝国失去了最后一位有能力总揽全局的人物,帝国则再次陷入一片混乱。
三十六年前,一位意气风发的少年进士走入了帝国的心脏;三十六年中,夏言、严嵩、徐阶、高拱一任又一任首辅在他身边倒下;三十六年后,少年已逝,上柱国、张文忠公回到了故乡,江陵山水应无恙吧!
六十年后,张居正的儿子张允修已年逾八十高龄,张献忠逼迫他出山做官,张允修悬梁自尽,张氏家族血脉伴着大明帝国一同消失在历史长廊之中。
大明帝国,再无张居正!
万历矿税
万历皇帝朱翊钧特别喜欢钱,他对钱的痴迷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史籍对此的评价是“好货成癖”。朱东润先生曾这样解释这个问题:万历的生母李太后本是贫困小农出身,生活压力迫使她曾经锱铢必较,进宫之后,她把这种秉性灌输到万历皇帝的骨子里,所以,朱翊钧嗜利本出自天性。
张居正活着的时候,万历皇帝嗜利的种子就已经发芽了。
自从白银成为大明帝国的通用货币,帝国政府再也不能无限制增发货币。在朱翊钧看来,弄不到白银、弄点铜钱也是好的——不能增发百元大钞就弄点毛票。
万历五年,朱翊钧下旨让户部出银子、工部铸一千万枚“万历通宝”,最后所有的“万历通宝”都要归内廷使用。官价规定千文可以换一两白银,永乐之后朝廷极少铸币,民间私铸盛行,铜钱已经蜕化为荚钱,按照当时的市价,六七千钱才能换到一两银子。官铸铜钱不可能减重,如果按照当时市价,一千万枚“万历通宝”至多也就换两三千两银子。堂堂大明帝国皇帝居然为了两三千两银子跟户部、工部纠缠不清整整一年!最后,还是张居正出面才罢铸钱之议,没有干这笔摆明了赔钱的买卖。
张居正死后,那颗嗜利之心开始从幼芽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贪婪吮吸生民之血的参天大树!
张居正曾经教导朱翊钧节衣缩食,做一个节俭的好皇帝。万历十年张居正被抄家,朱翊钧惊讶地发现自己这位老师实实在在是一个大贪官,在他家中抄出一万两黄金、十万两白银;就连他的轿子也有五十多个平米,不但卧室、客厅、观景长廊一应俱全,还专门有童仆在轿中伺候,张居正本人就经常坐在这样的轿子里从北京跑到湖北江陵!
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极度刺激了这位周身流着嗜利血液的皇帝,小打小闹铸造铜钱早就不可能满足他的贪欲,自此,朱翊钧疯狂的敛财事业开始起步……
——嘉靖年间,朱翊钧的父亲每年要和神仙一起吃掉二十四万两白银。万历十年之后,朱翊钧的胃口超过了神仙,光禄寺(御厨)每年花费居然高达三十万两白银,要知道,大明帝国全年的岁入不过也就是二百万两白银!但凡有人进谏停止内廷供奉,无论是御史、巡抚还是大学士,也不管请停事项是珠玉、织锦还是平时用的扇子,都会得到如下几个结果:斥责、谪戍、罚俸、追赃、廷杖。其中,追赃最为阴损,你不是要体恤民力吗,这些钱就由你来出!
——万历十年后,宫廷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一项接一项,再也没有停止。偏偏这位仁兄对建筑材料要求又非常苛刻,只要南方的金丝楠木。刑部尚书吕坤曾经发牢骚:一丈粗的树木都是百年之物,都生长在人烟绝少、瘟疫瘴气之地,一木砍卧、千夫难移,每走一步都不知耗费多少人命,这样的木头官价虽逾千金,实际上所费何止万金?
——万历五年朱翊钧大婚,曾向户部借款二十万两白银。朱翊钧下令把此视为定例,要求户部每年要从太仓中拨款二十万两白银。在几任户部尚书和内阁首辅的连番轰炸下,朱翊钧居然签下了这样的批示:“稍待积剩,自然停止。”要你点钱怎么了,等我有钱了自然不向你要了!
即使贵为皇帝,这样花钱也是不行的!
万历十年张居正死的时候,太仓积存白银四百万两,五年后的万历十五年,太仓居然只有存银九万两!
万历皇帝抢钱,有机会我要抢,没机会创造机会我也要抢!于是,大明帝国上演了中国历史上最荒唐、最无耻的一幕——矿税。
万历二十四年,朱翊钧直接从宫内选出一批宦官为他聚敛钱财,这些人被称为“税监”。税监的权力弗远无界,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设立独立的衙门,不但不受地方官制约、反而将地方官致于麾下,他们对地方官有生杀予夺的权力,甚至包括封疆大吏!
面对无可更改的货币规律,矿税的设计非常简单、极具可操作性:既然无法任意增发白银,就直接掠夺白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凡有银矿的地方就要有税监,所有开采出来白银都要归皇帝所有!
所谓“矿税”顾名思义应该只针对银矿,有银矿的地方税监可以掠夺银矿,没有银矿的地方怎么办呢?
答:有银矿自然要抢白银,没有银矿也没关系,只要税监认为有银矿,一样也要交出银子来!看起来这批税监不但是敛财能手,还个个都是地质勘探专家。
方法1:一块地方确实有银矿,为了完成皇帝的圣旨,马上在全县、全州征发徭役,什么也不说先把所有壮丁全部抓起来!什么?“一条鞭法”规定可以用银子抵徭役?很好,拿钱来!
方法2:找到一家富户,经过实地考察勘探,税监及其随从一致认为这家人的宅子下面有丰富的银矿,为了完成皇帝的圣旨,马上要派人开采。开采银矿自然要拆掉人家的房屋,什么?您不让拆?很好,拿钱来!
方法3:为做好矿税工作,一定要发动群众,富户家中的银子也算银矿!税监来到一个州县,马上宣布但凡僮仆、佃农告发主人家中有现钱者,告密者赏抄查额的30%。这道“告缗令”让帝国沸腾了,一旦得到举报,税监随即派出一批亡命之徒(请注意,不是差役和胥吏,这些人不会一点顾忌都没有)冲入家中直接抢,人即收监、财即充公!此令一出,“中产之家,破者大半”,堂堂大明帝国的富裕之家再一次被洗劫。
方法4:“告缗令”是一种被动行为,税监能否及时掌握当地富人财产情况完全要看别人的良心,实在是很不靠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比如,找几个地痞流氓打听一下谁最有钱。然后开始勘探银矿,没有找到银矿,这怎么可能?一定是当地富户盗挖了,胆敢偷盗皇帝的银矿?马上按照富户名单抓人!放人?很简单,拿钱来!这个方法简单易行,可以充分发挥税监的主动性,很快就被推而广之,税监所到之处富人“立破其家,中户以上,无一得免”,硕果仅存的小康之家也被扫荡殆尽。
方法5:抢完富户,还有一拨人更有钱——封建官僚,皇帝抢钱,当官的也不能放过!对县令、知州一级的小干部不用客气,有人把县令投入监狱、有人当堂把县令殴打致死、有人把县令当做斗牛士扔入斗牛场……对巡抚一级的地方干部,诬告、谋杀、绑架,有人在背后告巡抚的黑状、有人在巡抚酒中三番两次下毒、还有人绑架巡抚的儿子……对尚书一级大干部也有特殊待遇——诏狱,诏狱的主管单位是锦衣卫,无论官至几品、位有多高,进了诏狱,家人基本就可以准备后事了。万历朝,诏狱又多了一种新业务——“矿税狱”!胆敢对抗矿税的高官一律关进诏狱,这里监房狭小、冬凉夏暖,有吃饭噎死、痢疾拉死、布袋压死等各种《监狱风云》项目,保证有一款适合你!
方法6:活人抢完了,死人也不能放过!我大明帝国地大物博,土地中蕴含着无数宝藏,比如,古墓。万历二十七年,兴国州矿监奏请盗挖唐李林甫墓,明神宗准奏。此后,湖广、陕西境内古墓全都遭了殃,史称“尽发历代寝陵,搜摸金玉”。
万历矿税,穷人、富人,小官、大官,活人、死人,一个都没放过,劫掠之惨烈可见一斑!山东巡抚杨光训气得拍桌子大骂:所谓税监不过是一群虎狼,白天挽起袖子来硬抢,晚上就去杀人放火,真是罪恶滔天、神人共愤!
万历皇帝并非不知矿税之害,为了给自己敛财,他宁可看着帝国一天天被自己的贪欲淹没。
万历三十年,大明帝国已经“万民失业,朝野嚣然”,这年二月朱翊钧病得很重,以至于以为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此时,皇帝诏令首辅沈一贯进宫,并对沈一贯说:我享国已久,太子就交给你了,矿税不过是权宜之计,自此再不得有人提及此事,所有税监即日还京。
之后,沈一贯立刻将谈话整理成正式圣旨并递入大内(可以理解为文件签批流程,小兵先和领导沟通,然后起草文件,最后让领导签批)。为了应对可能的变化,那个晚上沈一贯没有回家,深夜的时候圣旨送出来了,内容没有丝毫变化,马上停止矿税、税监还京。
第二天,就在沈一贯和内阁大臣抚掌相庆的时候,朱翊钧突然觉得自己病情好转,起码不至于马上死掉了。
朱笔御旨的煌煌圣谕就这样成了废纸,朱翊钧清晨就下令宫内太监去内阁索回圣旨,一连派了二十多个太监,首辅沈一贯就是不肯退还诏书。最后,皇帝命令司礼监太监田义去索还诏书,田义却趴在地上一直磕头。下一个镜头估计惊呆了在场的所有人,昨天还病得要死的万历皇帝突然来了精神,从床上蹿了下来,还不知从哪里找到一把刀子,对着田义就捅了过去……
除了被刀子捅过的田义,其他二十几位品秩最高的太监一起来到沈一贯处,据说场面颇为壮观,二十几位炙手可热的太监一起向首辅磕头,鲜血流了一地。那意思很明显:今天你不给,哥们就得磕死在这里了——连我们都知道矿税不能再征了,可诏书拿不回去一样是个死,宫里那位还不得把我们全捅了?无奈之下,沈一贯只得退还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