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①。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②。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③。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④!
【注解】
①“精卫”二句:《山海经·北山经》载:“发鸠之山……有鸟焉……名日精卫……,是炎帝之少女,名日女娲。女娲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②“刑天”二句:《山海经·海外西经》:“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这两句是说,帝斩刑天后,刑天仍舞着斧和盾,他的壮志永存。干,盾。戚,大斧。
③“同物”二句: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与“不复悔”对举。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
④“徒设”二句:这两句表现诗人对精卫、刑天空有壮志而不能实现的惋惜和同情。昔心,过去的壮志。良辰,大好的时机。
【点评】
酷爱自由、抗争命运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精卫、刑天即是明确体现。前四句概括神话极为精炼传神。后四句先是颂扬他们生前身后的反抗精神,接着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而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入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它反映了诗人少壮时代的济世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