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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商场财务管理(3)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结转只有当企业做出了在短期内收回长期投资的决策才进行。若企业因急需资金而立即采取了变现行动,则无需向“短期投资”结转,只需按前面所述的长期股权、债券出售转让的账务处理方法进行。

还有一种情况是:“长期投资”账户中的债券投资,其中有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从理论上讲,也应将之转为“短期投资”。根据现行新会计制度,应采取报表结转,账户不结转的方法,即于报表中在其长期投资中扣除,放到“流动资产”类中列示,而账户中不作结转。

(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特征:①使用期限超过规定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②使用寿命有限(土地除外),但在寿命期内长期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③它们价值是随其物质形态磨损的增加而逐渐减少,并通过累计折旧的办法计入管理费用,最后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④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为了出售。正是因为固定资产具有以上特征,使得其计价、核算等都有别于流动资产。主要表现在:①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不是收益性支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凡是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在企业中所提供的效益要长于一个会计年度,因此为获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应将其资本记入资产科目,然后再根据各期的受益情况将其逐步摊销转作费用。②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固定资产随着其不断使用、磨损、陈旧、过时等逐渐丧失其服务能力。因此就必须在其有效的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这不仅是为了使企业将来有能力重置资产,维持正常经营,更主要是为了把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分配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准确反映企业在各期中的净收益。③严格区分固定资产与商品等流动资产。企业外购的某些资产可能价值很高,企业占有时间较长,但只要其购置目的是为了出售,就不能作为固定资产而应列为流动资产。例如:商场购入一批空调机,对于自用的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而用于出售的空调机只能作为流动资产管理和核算。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商场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定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

商场固定资产种类复杂,数量很大。为加强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固定资产作适当分类。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商场中的固定资产可按用途、使用情况和产权归属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以便加强管理。商场固定资产的分类方式如下。

(1)商场固定资产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分为营业用固定资产和非营业用固定资产两大类。

(2)商场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可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三大类。

(3)商场固定资产按所有权分类,可以分成商场自有固定资产、其他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及租入固定资产三大类。

(4)在实际工作中,商场的固定资产采用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相结合形式分为以下6类:①房屋及建筑物;②机器设备;③交通运输工具;④办公设备;⑤电器及影视设备;⑥其他设备。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商场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必要时可以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列出固定资产的项目、编号、规格、用途等,并按此目录来确定某一物品是否属于固定资产,避免同样物品由于购买价格或预计使用年限的不同,有时列作固定资产,有时列作低值易耗品,而造成管理与核算上的混乱。

(三)无形资产及其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商场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能够在商场经营中长期发挥作用的专利、技术等特殊资产。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通常代表企业所拥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或优先权,或者企业拥有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它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不存在实物形态;②有偿取得;③可以在许多会计期间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④所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⑤不能直接用来增加社会财富,必须与企业或企业的有形资产相结合;⑥具有排他性,仅与特定的会计主体相关,并受法律、契约、制度的保护,禁止非所有者无偿取得。确定一个资产项目是否归属无形资产,主要分析其是否具备上述特征。例如应收账款和长期投资,虽然它们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且都是有偿取得的,长期投资提供的效益也涉及多个会计期间,但是应收账款和长期投资都不能同时符合无形资产的其他一些特征,所以不能视为无形资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自创部分,在研究开发成功之前,为慎重起见,支出研究开发费用可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待到研究成功(专利权成功申请)时,再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予以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递延资产及其核算。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造支出等。递延资产实质上也是待摊费用,但它与流动资产项下的“待摊费用”是有区别的。递延资产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它的受益期涉及数年。流动资产项下的“待摊费用”,是按月进行逐月摊销的费用,它的受益期仅涉及一年之内。

(第四节)商场负债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根据其应付金额是否肯定,可以划分为以下3类。

(1)应付金额可以肯定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一般在确认一项义务的同时,根据合同、契约或法律的规定具有确切的金额,乃至有确切的债权人和付款日,并且到期必须偿还债务。例如商场购入一套设备,并按照合同确定的交易额开出承兑商业汇票,这一负债具有确定的金额、偿还日期及确定的卖方债权人。此类流动负债一般包括以一定的肯定金额表示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及预收货款等。

(2)应付金额取决于经营成果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需待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期末,根据经营成果(销售额、利润额等)才能确定负债金额。在该经营期尚未结束前,负债金额不能以货币计量。例如应付所得税、应付福利费、应付投资者的利润等,必须到一定的会计期终了,计算出经营损益后才能确定应付多少所得税及福利费,如何分配给投资各方的利润额。

(3)应付金额需要估计的流动负债。它是企业过去和目前已完成经济活动要求承担的现存债务,但其金额、偿还日期和债权人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仍难以确定,而要根据以往的经验或依据有关的资料估计其应承担债务的金额。例如产品质量担保债务等。

2或有负债

负债是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所承担的义务,而对尚未确定的未来事项可能承担的义务,则为或有负债。也就是说,或有负债是指将来可能需要承担的潜在的债务。这种负债的特点是:①不是过去发生事项引起的负债,而是尚未正式发生的某种事项的潜在的可能发生的负债。②发生这种负债的可能性很小。

在我国,商场的或有负债主要有以下方面:①应收票据贴现。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果付款或承兑人不能支付票款的,贴现企业负有连带责任,负责清偿。因此,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成为一项或有负债。②待决诉讼。尚未正式定论的诉讼事项,有可能使企业承担赔偿责任。这项待决的诉讼可能会引起的赔偿,形成了企业的一项或有负债。③尚未确定的欠交款项。例如税务机关与企业在纳税问题上的意见不一致而尚未定论的应交税款,形成了一项或有负债。或有负债在会计上一般不单独设置科目进行核算,而采用在“资产负债表”上用括弧、附注说明(补充资料)、报表说明等方法予以充分揭示。即使这项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或金额很小,但仍应加以揭示,并估计或有负债的金额。

3长期负债

企业的长期负债一般可分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3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