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战争岁月(1930-1939 中国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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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1933年(5)

下旬至7月初,抗日同盟军先后克复康保、宝昌和沽源。7月4日,吉鸿昌亲率同盟军分三路进攻多伦。多伦为日伪军察东重要据点,筑有坚固工事,驻守3000多名日军及伪军李守信部,并有飞机助战。抗日同盟军于7日发起进攻,激战5昼夜,于12日收复多伦,击毙日伪军千余人,俘虏数百人。抗日同盟军乘胜追击,将日伪军全部逐出察哈尔省境。

克复多伦为"九一八"以来中国军队首次收复失地之举。冯玉祥又表示:愿"自率十万饥疲之士,进而为规复四省之谋,一息尚存,此志不懈"。

抗日同盟军在察省胜利的消息,震惊中外,全国人民极为振奋,纷纷捐款捐物,支援同盟军。各省当局和各民众团体共捐款近40万元,并强烈要求国民政府授冯以重任,供给粮弹,兴师收复东北四省。

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致电冯玉祥、吉鸿昌,电称:"政府之所不敢为者,而公等为之。政府之所不能克者,而公等克之。尽筹硕划,岂惟大快人心,直使今后之欲为石敬瑭、秦桧者,将有所畏慑,而不敢径行其私。"16日、17日,李烈钧、程潜、蒋光鼐、蔡廷锴、李宗仁、李济深、陈铭枢等先后电贺冯玉祥克复多伦。电文称:"捷音传来,遐尔欣慰。激已死之人心,伸大义于天下。"表示要"从种种方面设法策应"。海外13个华侨团体亦发出通电,吁请旅居国外的爱国华侨,给同盟军以军饷支援。

冯玉祥在张家口成立"收复东北四省计划委员会",冯亲任委员长,下设秘书、政治、军事、经济等局。决心"相率中原豪杰,还我河山"。

蒋介石、汪精卫对冯玉祥抗日同盟军的行动大为恐慌,遂以各种手段进行破坏。威胁利诱,造谣诬蔑,诬冯"联俄"、"联日","勾结汉奸"、"划地自雄"。对此,冯多次通电予以驳斥。蒋介石、何应钦还委任庞炳勋为"察哈尔剿匪司令",向抗日同盟军进攻。

蒋介石、汪精卫向冯玉祥发出四项最后通牒:"(1)勿擅立各种军政名义,致使察省脱离中央,妨害统一政令,寝假成第二傀儡政府;(2)勿妨害中央边防计划,致外强中干,沦察省为热河之续;(3)勿滥收散军土匪,重劳民力负担,且为地方秩序之患;(4)勿引用‘共匪’头目,煽扬赤焰,贻华北以无穷之祸。"同时,蒋介石调集国民党军16个师计15万人云集察省,压迫冯放弃抗日。

冯玉祥通电全国,反驳蒋、汪其所谓"抗命"、"割据"、"赤化"等种种污蔑。冯玉祥声言:"胜虽不足言功,但胜亦何至获罪","此真千古奇闻"。表示冯曾"屡次宣言,一则抗日到底,一则枪口决不对内。如中央严禁抗日,抗日即无异于反抗政府,则不但军事可以收束,即科我应得之罪,亦所甘心"。该电至平,竞被当局扣发。

抗日同盟军在日伪军和蒋军包围夹击之下,弹尽粮绝,伤兵无法医治,内部一些将领开始动摇。

何应钦对察事提出三项办法:(1)冯即日取消同盟军总司令名义;(2)将张垣、宣化让出,移驻张北、宝昌、康保,以便宋哲元回察;(3)过渡期察省军政事宜由佟麟阁暂时维持。

冯玉祥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8月3日、4日两次召开同盟军军政会议,决定取消同盟军名义,离察出走。

冯玉祥通电宣布即日起"忍痛收束军事",要求政府令宋哲元回察接收一切;并表示"抗日雪耻之念,愈挫愈坚,一息尚存,此志不渝"。6日,冯通电全国宣布自本日起将察省一切军政交宋哲元负责办理。同日,宋部卫队200余人进驻宣化,抗日同盟开赴张北。

冯玉祥撤销抗日同盟军总部。宋哲元派秦德纯等接收张家口。同日,冯治安部由宣化开赴张家口。

"民众抗日同盟军收复察东失地阵亡将士纪念塔"及"全国军民抗日死难烈士祠"在张家口行落成典礼,冯玉祥等往祭。

冯玉祥离张家口,下午抵北平。汪精卫代表傅汝霖等到车站迎候。傅遵国民政府旨意,促冯去南京就职,遭冯拒绝。次日,冯抵济南,全市悬旗欢迎。17日,冯由济南到泰山"休养"。

吉鸿昌、方振武等,坚持抗日,反对收编,并将所部抗日同盟军改为"抗日讨贼军"。同日,方振武在张北通电出任代理总司令职,奋战于热河、长城一带。

何应钦勾结日关东军和伪军,夹击"抗日讨贼军"。方、吉率部与国民党军、日伪军转战两月,历尽艰辛,终因寡不抵众,弹尽粮绝,伤亡惨重,于10月中旬失败。方、吉二人在被押解北平途中,机智脱险。所部6000余人被缴械。方振武辗转经香港流亡国外。吉鸿昌避居天津租借,继续从事抗日反蒋活动。后于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被捕。24日,在北平英勇就义。时年39岁。

中日签订《塘沽协定》

国民政府在长城抗战失败的情况下,5月4日,明令设立行政院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令派黄郛、黄绍竑、李石曾、张继、韩复榘、于学忠、徐永昌、宋哲元、王揖唐、王克敏等23人为委员,指定黄郛为委员长。17日,黄郛在赴平途中抵达天津时,接见记者诡称:"外传本人到平后,有与日本妥协说,殊属不确。……本人当本中央一面交涉一面抵抗之旨,应付华北危局。"下午抵平。

日参谋本部向关东军下达"华北停战指导要领",指定关东军为签订停战协定当事人,由公使馆武官永津比佐重在关东军指挥下,担任接洽停战任务,以密云、平谷、蓟县为日军追击范围,中国军队撤退到顺义、宝坻、芦台以西。19日,日军攻占密云,进至牛栏山。20日,日军占领三河、平谷,日机11架次飞临北平上空示威。

21日午夜,汪精卫电北平当局:"我军应付方案,政府实难遥制。"授权何应钦、黄郛、黄绍骇"便宜处置"。

22日晚12时,黄郛偕李择一与日方中山、永津等举行会谈。永津根据关东军司令官武藤电令:擅自增加"今后不准有一切之挑战行为"及阵前求和等内容,提出四项停战条件:(1)中国军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以西,今后不准有一切之挑战行为;(2)日本军亦不越上述之线进击;(3)何应钦派正式任命之停战全权员赴密云对日高级指挥官表示停战之意志;(4)以上正式约定后,关东军司令官指定之日本代表与中国方面的军事全权代表,定某日某时于北宁线某地,达成停战成文协定。黄郛一一接受,翌晨2时谈判结束。4时30分,黄郛至军分会与何应钦、黄绍竑、张群、熊斌等商议后由何答复中山,表示对四项条件完全接受。

国民政府召开国防会议,对应付平津危局的原则决定:(甲)如日攻平津,惟有尽力应战,不可轻易放弃;(乙)如暂时休战希望尚未完全断绝,仍希继续进行,即在交战中,此种接洽仍不妨并用。汪精卫将上述内容电告何应钦、黄郛。

国民政府再次召开国防会议,决议要点为:"与对方商洽停战,以不用文字规定为原则,如万不得已,只可作为军事协定,不涉政治,其条件需经中央核准。"汪精卫将此内容电告何应钦、黄郛,并说明:"此为中央自负责任。"同日,何、黄在北平召开军政重要人员会议,决定派北平军分会高级参谋徐祖诒(燕谋)为军使,到密云日本关东军第八师团司令部阵前求和。

军使徐祖诒前往密云日军第八师团司令部阵前求和。徐与永津签订"觉书",接受日方22日永津提出的四项停战条件。同日,北平军分会依"觉书"规定,电令前方各部撤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以南以西之线;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令各军停止战斗行动。

蒋介石、汪精卫、孙科、罗文干、马超俊、曾仲鸣、王世杰、陈绍宽等人在庐山举行会议,商讨对日停战问题。并将会议商议结果电告何应钦、黄郛,称:"成文协定,至关重要,能避免最好,若不能避免,则参照国防会议决议:(1)限于军事,不涉政治;(2)不可有放弃长城以北领土之类似文句;(3)先经中央核准,……觉书签订后,我方不挑战,对方自不进攻,则时间稍宽,从长讨论,宁迟勿错。"同日,何应钦报告蒋介石、汪精卫决定出席停战会议中国代表团名单:最高代表熊斌,随员钱宗泽、雷寿荣、徐燕谋、张熙光,顾问李择一。

下午4时,中方代表北平军分会总参议熊斌与日方代表关东军参谋副长冈村宁次,在塘沽大阪商船公司日本陆军运输部派出所举行预备会议。双方交换全权证书,约定次日上午9时举行正式会谈。

中日签订《塘沽协定》。上午9时,在塘沽日本陆军运。翰部派出所举行正式会议。日方冈村宁次首先提出停战协定草案,并说明这是关东军的最后修正案,一字不容更改。日方要求中方代表在上午11时前对草案只有"诺"与"否"的答复。日方对中方代表熊斌书面提出的《中国军代表停战协定意见书》弃而不顾。最后熊斌于11时10分被迫在一字不容修改的日方提案上正式签署《塘沽协定》。内容为:(1)中国军即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不再前进,又不行一切挑战扰乱之举动;(2)日本军为确悉第一项实行之情形,可用飞机或其他方法视察,中国方面应行保护,并予以便利;(3)日本军确认中同军已撤至第一项协定之线时,不超越该线续行追击,且自动概归还至长城之线;(4)长城线以南,第一项协定之线以北及以东地域内之治安维持,由中国警察机关任之。右述警察机关,不可用刺激日本感情的武力团体;(5)本协定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塘沽协定》的签订,使长城各口脱离了中国,平津以北的冀东成为"非武装地带",中国军队不得在这一地区驻扎,从而日本获得长城以南的支配地位,整个华北门户洞开,形势日益严重,中华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中央苏区开展查田运动

在建设根据地的过程中,从1933年6月开始,在大约一年的时间里,中央苏区在分配土地后,广泛开展了查田运动。

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过程,大致分为:没收分配土地;检查土地分配情况;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发展生产三个阶段。在中央苏区大致有三种区域:新发展区域;斗争比较落后区域;土地斗争深入区域。在斗争比较落后的区域,土地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农民革命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封建势力没有完全打倒;一部分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混进了地方政权机关、地方武装和群众团体;在阶级斗争激烈时,他们成立反动组织,破坏革命,阴谋同蒋介石的反革命"围剿"里应外合,实行反攻倒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分清阶级阵线,清查出漏划的地主、富农,深人解决土地问题,彻底打倒封建势力,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觉悟和革命积极性,巩固革命政权,在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开展了普遍深入的查田运动。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只有深入查田运动,才能彻底地消灭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广大农民迅速地走入经济建设的战线上来。

3月,苏维埃中央政府派干部在瑞金叶坪进行查田试点,以取得经验。在此基础上,把查田运动全面开展起来。

6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6月2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了《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6月中旬,在瑞金召开了瑞金、会昌、博生、雩都(于都)、胜利、石城、宁化、长汀等8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会议和贫农团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查田运动的报告和结论。对开展查田运动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步骤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和全面部署。明确指出,查田运动是查阶级,不是按亩查田,查阶级是查地主、富农阶级,查剥削者,查他们隐蔽在农民中间而实在不是农民的少数人,决不是查中农、贫农、工人阶级。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是:"以工人为领导,依靠贫农,联合中农,去削弱富农,消灭地主。"强调指出:联合中农是土地革命中最中心的策略,中农的向背,关系到土地革命的成败,侵犯中农的利益是绝对不许可的。还指出,富农与地主有分别,富农自己劳动,地主自己不劳动。所以对地主取消灭的政策,对富农则取削弱的政策。消灭富农的倾向是错误的,同时不应该把富农成分当做地主待遇。查田运动的步骤是:(1)讲阶级(做宣传);(2)查阶级;(3)通过阶级;(4)没收分配。运动中必须动员广大群众,执行党的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会后,查田运动迅速形成一个广大的群众运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查出了一批隐瞒成分的地主、富农,纠正了一批错划的阶级成分,纯洁了阶级队伍。

在查田运动中,也发生了侵犯中农利益、消灭富农、按家遍查等"左"的错误倾向。为了纠正错误,1933年8月,毛泽东写了《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肯定了运动的成绩,批评了"左"的错误,也批评了有些地方向地主、富农投降的右倾错误。9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开展查田运动的布告》,要求各级政府及查田委员会抓紧查田工作的领导,纠正和防止"左"的错误。10月1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作出《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这个文件,用马列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对中国农村各阶级进行了具体的划分,明确规定了划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雇农在内)各阶级的标准。《决定》对20个问题,主要是如何划分地主与富农、富农与富裕中农以及对待知识分子的政策等作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决定》指出:一家有无主要劳动,"是区别富农与地主的主要标准";"富裕中农与富农不同的地方,在于富裕中农一年剥削收入的分量,不超过其一家中一年总收人的15%,富农则超过15%"。《决定》还规定从事非剥削别人的工作的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应受到苏维埃法律的保护"。这两个文件是关于土地革命斗争的指导性文件。为此,临时中央政府还发出《命令》,要求各级政府按照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对农村阶级成分进行复查,指出:"凡在1933年10月10日以前各地处置之阶级成分有不合本决定者,应即依据本决定予以变更。"当《决定》在各地开始贯彻并取得一定成效时,1934年3月15日,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却又根据同年1月六届五中全会有关决议的精神,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的训令》。这个《训令》认为,纠正过"左"的错误,是阻碍开展查田运动并给地主富农以反攻的机会,因而是错误的。并提出"右倾机会主义是目前的主要危险",致使查田动出现了反复,给土地革命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由于临时中央力图在运动中全面贯彻它的"左"倾土地政策,使运动发生很大的偏差,没有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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