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更加频繁。合作研发的动机和目的各不相同,有的是为分担研究开发的专门技术和设备,有的是利用市场网络和分担设备制造。在进行合作研发时,合作双方需签订一份正式合同,订立诸如在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关系;获取和维持知识产权成本的分担和随之而来的收益分享;保守商业秘密的方法;对合作研发前各方知识产权的评估;在课题过程中产生的但与计划无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争议的解决等事宜。如果发起方的知识产权比其合作伙伴强,则合作研发可能会遵从发起方的意愿。协议中应包括许多其他因素,要特别注意研发过程的保密工作。
三、明确知识产权合同的义务
企业在获得技术成果时往往忽略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物。在检查知识产权合同时,应检查所有与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计划草案和原材料相关的条款,必须强调要明确合同的义务。例如,不少合同规定被许可人无权置疑许可人专利的有效性;或者许可人可能要求被许可人从许可人处采购无专利权的原材料;或者许可人无意保障不受其他人引起的侵权等等。当遇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务时,应检查所有相关的文件,如专利的全部文本,并检查其有效性以及是否适用于所要求的技术。就有效性检查而言,企业可以不必完全依赖许可人,要有独立的见解并尽可能利用其他信息资源。
(第四节)商标管理
249.企业商标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是什么
企业的商标管理应该被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体系中,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商标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商标日常事务,销售部门负责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的商标(含广告宣传、商标标识的委托印制等)管理,技术科制定与商标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品质科负责商标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
商标管理部门应结合市场和商标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1.联系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知识产权组织,及时了解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有关信息,适时反映本企业商标工作的问题和需求。
2.根据本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企业商标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企业开展品牌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或主管负责人制定和实施年度商标工作计划,包括不断完善各项商标管理规章、督促和调整计划的实施,并作出每年的工作总结。
4.组织对本企业商标的设计、评估、办理各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登记等事宜,负责管理本企业的各项商标事务;配合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开展商标管理等工作。
5.为促进本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发表论文、参加展览会、研讨会之前的信息审查。参与涉及商标问题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工作,以及对外商标问题谈判。
6.对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涉及到的商标侵权进行调查,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本单位处理有关纠纷,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由其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
7.对涉及本企业的商标纠纷进行了解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协助处理法律诉讼等事宜。
8.向本企业各部门提供有关商标的法律咨询和组织培训。
9.企业商标管理的其它事项。
企业在商标管理中,任何人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接到有关商标的投诉(含假冒产品)或者意见,应及时转交给职能部门处理,不得推诿。
企业商标管理工作人员,在企业主管领导下,拟订企业的商标战略,配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计划的统一实施,制定出每年的商标知识培训和宣传计划并负责落实。
250.如何设计企业商标
企业设计商标有三种途径:一是由企业内部的设计部门自行设计,二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设计,三是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
商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商标法律的要求,不违反社会秩序,便于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对外宣传,有利于促进企业驰名商标的战略实施。在商标设计阶段,相关人员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将相关信息对外披露。
1.由企业内部的设计部门自行设计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会议确定后,由主管领导向设计者签发《商标设计任务书》,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保密,设计后将设计过程中收集的全部资料、连同设计草图、定稿整理成专门档案交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企业成功申请注册商标前,设计者不得将设计中的信息泄露给他人。
2.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或者专门的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由企业与之签订书面委托设计合同书,明确设计出来的商标图案的所有权归属于本企业,并明确约定保密责任和违约责任。
3.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向社会征集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以广告宣传的形式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和要求,明确经过评审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或奖励,该设计的商标归属于本企业所有。在设计者签字确认《商标权属状态声明书》后,才可将该商标图案作为企业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
251.怎样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1.根据国家商标法的规定,企业结合产品及服务的需要,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报主管领导确定企业的商标整体战略。
2.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本企业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的情形。
3.商标的注册申请,除企业自行提出申请外,委托社会商标服务机构代为申请的,应与之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明确申请的日期,及时了解审批进程和相关信息。
4.除试产、试销、影响不大、前途不明、即将放弃生产的产品外,企业的产品应当有商标,而且应当注册。推出一个新产品或者一项新服务前,应做好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明确商标的战略,原则上应当商标注册先行。
5.根据产品的销售范围及今后的发展,确定商标注册的地域范围。对于今后有可能出口的产品,在征询销售部门的意见后提前向销售所在地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出口产品应实施“产品未动,商标先行”的注册战略,商标未注册前,不进行广告宣传、不销售商品。
对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如异议、被初步驳回、不受理等,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对于有可能被他人在其他商品类别将本企业注册商标另行注册而造成混淆的,企业应考虑采取申请“一揽子”的群体商标、相似商标方式解决。
252.如何建立企业商标管理制度
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企业要不断提高商标意识,认真学习商标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规定,制定商标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的商标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设立负责企业商标管理与决策的职能部门
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充分重视企业的商标工作,将制定商标战略纳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系统中。很多企业虽然加强了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工作,但管理职责不清,职能分散,这种不规范的管理制度不利于对商标的科学管理。将商标管理分散到多个职能部门是不合理的,规模大的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部门,也可以将管理工作归并到一个综合性的商标职能部门。
二、健全商标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商标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具体有以下5点:
1.对商标的设计,在申请前由商标职能部门提出后,要有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以审核商标是否有显着性和识别性;
2.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标识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要明确规定如何管理;
3.对商标的印制生产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从而使注册商标的日常使用制度化、规范化;
4.对所注册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做到注册商标与印制商标标识完全一致,不擅自改变其组合与图案;
5.商标的使用必须按公司下达的计划生产,按规定程序领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
三、加强商标档案管理
企业商标档案是企业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保存下来的有关文件材料。企业商标档案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商标能否切实得到有效的保护。做好企业商标档案工作包括3个方面:
1.收集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文件,包括设计过程、设计说明、设计日期、申请日期等;
2.收集整理商标使用于每个商品的营业成绩记录,用于宣传商标的广告等。企业建立商标档案,一般情况下,以一件商标建一份档案为佳。这些档案,会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和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发挥作用。
3.收集整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材料,包括全面的商标案件投诉材料,执法机关检查和处理情况等。
四、形成企业商标体系
形成企业商标体系,可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商标体系是由企业若干个商标及其活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而构成的一个企业整体商标的总称。企业商标体系的形成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若干个注册商标,它们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倘若只有两三个商标,是难以形成体系的;
2.企业商标意识浓厚,形成了商品与商标有机结合的良性格局;
3.企业商标行为规范科学,企业的商标信誉高,有一个或多个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能为企业带来好的经济效益。确立企业商标体系有利于推动企业商标工作的整体发展;
4.各个商标具有较强的整体功能,基本达到“三统一”,即商标行为与经营行为统一,商标信誉与企业信誉统一,商标优势行为与企业优势统一。
253.企业商标管理现在存在哪些问题
一、对商标专用权的重视不够
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他们认为商标可有可无,对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并不重视。很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商标,甚至有些企业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商标了商标,却不积极申请注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在他人使用自己创立的商标时,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最终使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蒙受损失。
二、商标使用方法不当
有些企业有一定的商标意识,但在选择商标时并不慎重,范围过于狭窄,盲目跟风模仿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企业宁可闲置自己的无形资产,热衷于有偿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在商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热衷于宣传通用名称和厂名、厂址;为了暂时利益,在与其他单位联营时,既不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也不监督商品质量,这严重影响到了商标的信誉。
三、商标管理工作混乱
商标管理工作混乱的直接后果就是商标权流失现象严重。这表现在:
1.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商标管理部门和商标管理人员,有的企业虽然设置了部门,配备了人员,但却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2.对注册商标的后续管理缺乏明确规定,无章可循,涉及到权利冲突时,拿不出有效证据,造成商标权的流失。
3.商标法律知识缺乏,商标自我保护能力差。面对商标被他人假冒时,不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商标权。甚至认为他人用自己的商标还可以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
4.对驰名商标认识存在误区。或盲目跟风,或过高地估计驰名商标的认定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