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诗经(国学启蒙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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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卢令

【原文】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卢重环,其人美且鬈。卢重(纟每),其人美且偲。

【注释】

①卢:此处指措犬。②令令:即玲玲,猎犬脖子上挂的铃铛的响声。③人:指猎人。④重环:子母环,大环套小环。⑤鬈:健壮勇敢。⑥(纟每):即环。⑦偲:指多才。

【译文】

猎犬挂的铃铛玲玲响,那猎人英俊又善良。猎犬脖上大环套小环,那猎人英俊又健壮。猎犬脖上小环套大环,那猎人英俊又能干。

【启示】

古代齐国盛行田猎之风,人们经常带着猎犬出去打猎。这一天,一位高大帅气的猎人出门打猎,他气宇轩昂,神采飞扬,跟随他身边的猎犬也都十分威猛,旁观的百姓对此赞叹不已。这首诗是《诗经》中最短的一篇。

【典故】

包拯执法铁面无私北宋时期,有一位断案如神、公正廉明、铁面无私的好官,他就是包拯。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仁宗天圣五年,28岁的包拯中了进士,从此踏上了仕途。他一生做过许多官,小到县令,大到枢密副使,无论身负何职,他都执法如山,正直无私,被民间百姓称为“包公”、“包青天”。

包拯所到之处,当地的百姓有冤案都会争相上诉,因为他们相信包拯会秉公执法,为民请命。实际上,包拯就是这样做的。对百姓,认真查处,不偏不倚;对权贵,敢于斗争,严惩贪官恶霸;对亲戚故旧,也不加偏袒。

那还是在庐州府做官的时候,百姓闻知“包青天”到任,便纷纷赶到衙门投递状纸。包拯翻阅诉状后发现,案上厚厚一叠状纸,都是状告自己的舅舅的。原来,包拯的一个舅舅依仗包拯在朝做官,便在庐州横行霸道,抢占民田,干尽违法之事。

包拯十分恼怒,叫来当地县令询问。县令见隐瞒不过,只能承认确有此事。包拯质问他道:“那你为何不审,依法惩治?”县令吞吞吐吐地作了回答。原来,当地县令畏惧包拯的权力,不敢轻易审理有关包拯舅舅的案子。包拯心下顿时明白。于是,包拯决定亲自审理自己舅舅的案件。

几天后,包拯派捕快将舅舅缉拿归案。在家中,包拯之妻董氏深知丈夫一向秉公办案,可又担心人家说丈夫无情无义,因为他们的儿子包意一家在庐州全仗舅舅照顾,才衣食无忧,所以,董氏语重心长地劝包拯:“舅舅待我们不薄,你一定得手下留情,免得让人觉得你六亲不认。”

包拯却不这样认为,他说:“不能怪我包拯六亲不认、无情无义,舅舅在庐州称霸一方,百姓怨声载道,而我一向为官清廉,做官就是要为百姓做主,既然大家状告到我这儿,我就得管。舅舅仗着我在朝中作官,横行乡里,连县令也不敢过问,长此以往,他的气焰会更加嚣张,如果我都宽恕了他,不依法惩治,你想想看,这庐州会成什么样子。”一席话说得妻子哑口无言。

第二天,包拯升堂,亲自审理舅舅的案件。包拯的舅舅被带上堂,他以为外甥能袒护自己,没想到包拯却厉声喝问,并把百姓递上的状子摆在他眼前,又让衙役找来证人,当面对质。包拯的舅舅无话可说,只得认罪。同时,他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大骂外甥不孝。

包拯大喝:“你为非作歹,欺压百姓,还于公堂之上辱骂本官,本官罚你重杖五十大板。”说完令牌扔出,一顿啪啪的板子落下,吓得一帮恶霸乡绅再不敢为非作歹,至此庐州太平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