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时光流年:回忆起我们过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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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小说(14)

他离开以后,你突然无心闲侃,匆匆告别那位无辜的仁兄,老老实实去清理柜子。这样一来,离校前需要完成的事只剩最后一件,就是下楼去保险柜取电脑。

如果说人生便是由悲喜参半的玩笑构成,那么,接下来你无心走入的这个玩笑,上帝当真是有些过分了。

你下了楼,走过拐角,又撞上他。

这本是件令人欢喜的事,若是他身边没有站一名长发披肩的女生。

或许是你藏匿之术高明,也可能是他们已入旁若无人之境,你睁大了180眼睛,看那少女拉了他的手,眼眶泛着潮湿的红,一副楚楚动人模样。

那一刻,你心跳骤停,理智全失,仿佛被闪电击中。

你没能听见她说了什么,转过身落荒而逃,慌乱中还不慎踢中墙壁下方“安全出口”的标识牌。更没法听清他在你身后喊了什么,耳边灌满了呼啸的风声,意识白茫茫一片空白。

“喂!喂!”他从后面追上来,嘴里还叫着你的名字。几近无人的教学楼,回音空空荡荡。

要论田径,单单考虑性别,胜负便已揭晓。你咬牙停下脚步,猛地转身,胸口喘息着起伏,沉默地望着他。他也跟着放慢速度,睫毛氤氢神色复杂。

还未等他走近,你突然开口:“不要过来!”

“不是这样的。”他又走近一步,语无伦次地解释着,你从未见过他如此慌张的样子:“你看到的,事实不是这样……”

“不用解释的……”你的背脊紧紧贴在墙上,眼泪突然不可抑制地落下来:“为什么要向我解释呢……我明明,谁也不是的啊……”

好狼狈,你一边胡乱抹着泪水,一边万念俱灰地想。为什么做不到呢。

明明应当一如既往装作一无所知,上前调侃几句,甚至偷拍一两张照片为证,以便今后向他勒索封口费。明知道自己毫无资格,微笑祝福才是风度之举。也想做回原本的自己,不动声色,偶尔被说高傲,偶尔感到寂寞,微笑沉默,独自疗伤。

可是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

你扶着冰凉的墙壁,一点一点、失力地颓坐下来。

你比谁都清楚,他就是这样的人,谦逊有礼,教养出众,比同龄人更懂得人情世故,待人分寸,因此显得特别。喜欢他,就像喜欢碎花、麻布、民国瓷器,若是拥有,也不适合。

可是,可即使知道这些,喜欢他的这份心情,却还是不能停止。你听着窗外应景的雨声,难过地捂住了嘴。

他突然扑上来,拥抱住你的肩膀,声音因为情绪而沙哑着颤抖。思绪是片嘈杂的海,起起伏伏,把那些句子统统染得混沌,你瞪大了眼晴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是他施了更大的力吧,不仅肩膀,就连心脏都幸福得疼痛起来。

逐渐清晰了,衬衣上香皂的气味,黑发上洗发水的气味,还有空气中潮湿的气味,混在一起,液化成水,顺着脸颊涓涓流淌,向你证明着世界的真实。你在心脏巨大的轰鸣声中慢慢辨认出每一个字,他手足无措的解释,懊悔的道歉,还有还有一句你从未奢望过的“我喜欢你”。

“所以别哭了。”他说。

后来,你真的成了作家,以一支笔,写尽世间百态,悲欢离合。

你看着坐在对面的主持人,抚了抚鬓边的黑发,露出酒窝,目光和微笑都变得温柔。

“现在,我想谈谈你的第三部小说。”》。

“虽然听上去很奇怪。”你不着痕迹地接过话题:“确切的说,它是我的第一部小说。”

“因为它是自传性质的,对吗?”

你沉默了片刻,神色有些恍惚,沉浸在回忆中无法自拔。

是的。这个故事,最早应该追溯到你的高中时代,在许多个深夜里写下的那些草稿,你只做了细节上的调整。在那些漫长的孑然一身的日子里,你反复犹豫着要不要写这个故事,无需铺垫,无需修饰,只是将它记录成文。那时的你情窦初开,年少轻狂,集自负与自卑于一体,偏执,冲动,妄自菲薄,顾影自怜。你甚至没有勇气回想那段时光,因为事实上,那个时候,你太冷静,也太软弱,根本没有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你在拐角撞见那一幕,未发一言,转身便上楼了。

“所以,显而易见,这之后的故事,都是我杜撰的。”

“我和他,在后来的生活中,做了多年的好友,直到现在还偶有联系。”

这是你年少的念想,求而不得,也因此显得美丽。你想,至少在这本书里,能够给予你自己盼望多年,却一直无法企及的东西。然后,亲手为它画上句号。

喂,亲爱的君,你听见我的声音了吗?

那是我最初也是最后的道别。

我有一段渐渐褪色的往事,一些无处投递的思念。

都是与你有关,宋楚言。

【我爱谁,跨不过,从来也不觉得错】

离家出走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只装了一本书,于筱筑的《一千零一晚》。

书的扉页落寞地印着一排小字:如果你爱他,如果你离开了他,如果你们是这个夏季分道扬镳的恋人,那么你就去看这本书吧,把眼泪都流在这里。

熊妮妮。林耀晖。

他们是我们。他们谈笑打闹,他们负气争吵,他们说动听的誓言,沿路一起走过半里长街,他们在金色的黄昏分别。

他们是我们。在最蓝的天空下成长,唱着歌自由来来去去,经历着蓬勃的爱恋,离散,怅惘和幸福。

即使我们如熊妮妮一样,在深夜的马路走过,在热闹的人群里感到铭心的孤独过,在手脚冰凉的事实前万念俱灰过,却在他迎面跑来时笑得欢天喜地过,想用阳光来形容他,想拉他的手,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一年,面对高考前,熊妮妮曾经深情地写过这些话:林耀辉,我真的好害怕和你分开。我怕我的数学成绩不好,去不了北京。

和你一起过不了周末,照顾不了你。我不能在周末给你洗衣服,不能让你带我去看电影,不能和你一起在草地上散步,不能看你打球,不能为你剥一个橘子,不能和你亲吻,不能看你哭泣,我真怕自己被留下来。我做梦都梦到鬼使神差抓住我,不让我过河,不让我去北京。

高考是楚河汉界,把他们两个,一起打破。熊妮妮害怕的,全部都变成了事实。

他们被隔开一个城市一个城市,星星不会亮了,风不会亲吻他们了,不会唱了,时钟也不会走了。

相距几千几万里,梨花不会香了,雨不会下了,爆米花不会开了,歌那时候我总是在他们的故事里流泪,你总说我眼泪浅,说我是爱哭鬼。你不知道我在他们的故事里,流的是我们的眼泪。

当我终于明白你不会再陪我走下去,当我终于明白我们也是这个夏天一南一北分离的一对恋人,那些地久天长都变成了一个个冷笑话的时候。

可是楚言,我始终不会忘记,在青涩的少年时光里,我曾这样明目张胆地爱过你。

受到在残酷的事实面前不知所措,受到你永远不会明白的盲目,受到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悲伤。

我常常问自己,如果未来可以预料那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我知道,最终我们会各安天涯,我会不会当初就不去认识你?

但是拗不过的内心告诉我,无论如何我还是会去认识你的,哪怕知道未来所能预料的结果,我还是觉得认识你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因为我们的的确确都在对方的心里存在过,是不是?

在各自生命漫长的道路中,我依然记得那一段最好的时光,像是发酵而起的浓郁芬芳,填充进记忆中大段大段的空白。

我一直爱着过去,爱着你。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t,初中那三年,我们的座位是一前一后,传说中最容易萌生爱情的座次,但是那时候,我们却好像离爱情好远好远。

宋楚言,不是我花痴,而是你长得实在是很好看,精致的五官,挺拔的身材,词藻太逼仄,根本描绘不出你在我心里的感觉,我只能俗气地用四个字来形容,怦然心动。

在别人的眼里,你有些孤傲,你不爱跟很多的人讲话,因为觉得他们很无聊;你很讨厌喧嚣,尤其受不了女生在耳边叽叽喳喳个不停。

容我自恋地想一想,你唯一不厌恶的,好像就只有我了。旁人眼里惜字如金的你,会跟我讲很多很多的话,会在我面前没心没肺地笑。

你一定以为我的心里和你一样坦荡荡,男女之间最安全的距离就是朋友,最美好的感情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但是我却战胜不了内心的倾慕——其实从一开始,“心动”就已经奠定了我对你的感情基调。但是我也从来不敢言说,只是小心翼翼地,小心翼翼地往里面斟进一点一滴的感情,渴望把未满斟满。

我最记得的是你疯狂喜欢周杰伦,MP3里面装的几乎都是他的歌。

其实你的性格和周杰伦真的挺像,忧郁的眉眼,深情的内心,令人心疼的安静模样。

据说,两个人相遇的几率是四亿分之一,而成为朋友的几率只有二亿分之一。

就像张爱玲说的:于万千人之中遇见你遇见的人,于万千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我所理解的,这就是所谓奇迹。但我们之间的奇迹,不只是相遇,而是在你喜欢周杰伦的时候,我恰巧喜欢一个叫施艾敏的女歌手。我喜欢施艾敏,是因为她专门翻唱周杰伦的歌,因为女生想唱周杰伦的歌的话,会觉得调调太沉唱不来,但是经过施艾敏的翻唱,不仅音调上适合女生,还唱出了女生版周杰伦的歌的不同韵味。

这也是我最吸你的地方。带着一丝丝讨好的小心思,和你一起哼唱周杰伦的歌,你唱男生版,我唱女生版,只要从你清澈的眸子里看到一丝惊艳和赞赏,我就会傻傻地窃喜。

倘若,倘若,一瞬间的光速能让我回到过去,我真希望永远定格在那一刻。

你是我的俞伯牙,我是你的钟子期,我愿用懂你的高山流水,换你一世的摔琴绝弦。

宋楚言,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我是不是你一手训练出来的柏拉图恋人。太侧重于精神仿佛与我们肆意飞扬的小小年纪毫不相称,但是你却可以让我,心无旁骛地与你又走过三年,没有拥抱,没有牵手,甚至连见面都寥寥无几。

唯一的进展,是你终于若有似无地把我当成了女朋友一样的角色。

因为这么一点点跨越,我竟然觉得,患得患失,是一种很美好的情绪,和想念一样。

高中的时候我们各自去了不同的学校,隔着距离,写信成了我们不是唯一但最喜欢的交流方式。依然是我最先主动的,偷偷询问到你的地址,紧张得要命却又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试探地给你写去第一封信。

因为,哪怕头顶上的这片天空不再一样,我依然忍不住想要知道,你过得怎么样,你的心情好不好,你的身边会不会有人代替我的位置,还有还有,你愿不愿意三年都坚持与我联络?

你懂我的忧虑,你懂我的执着,你懂我的隐忍与坚强。那么你是否懂得,隐藏在那么多文字里的那一句我爱你?

起初是一周两封,到后来是两周一封,再随着学习任务愈加繁重,信越写越疏,最后几乎是只剩我一个人在写。

不是没有失落,不是不会生气,但最后都只是傻傻笑着说:我是纯种文科生,给你写信就当是锻炼文笔了。你是理科生,知道你们言拙,你就随便地回回意思一下好了,要是实在太忙的话不回也行吧。

枯燥干涩的高中时光,我一直坚持给你写信,每一封都很长很长,包裹着细脚伶仃的思念,还有源源不断的支持与鼓励。

哪怕在你那里得不到同样的热烈回应,依旧舍不得断了信件,因为生怕我一个不小心的淡出,就再也走不进你远行的生命。

这一次不再是我自恋,而是你真的也被我打动。你不会说赤裸裸的甜言蜜语,但是你会说,要是能够一起上同一所大学就好了,要是以后能天天在一起就好了。

你也会在阴天的时候仰望天空对我说想念,会在下雨天被某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弄得学不进去,会假装不满地说都是因为我。

感情一直都是淡淡的,淡淡的,平淡得要很与你很靠近很靠近才能感受得到。我觉得与你一路走来就像是在玩积木,一点一点地,小心翼翼地累积着,生怕会一个不留神就会造成倒塌;有些疲倦有些吃力,却也在叠成的那一刻,收获无与伦比的喜悦。

【遇见,就不再错过】

一对青年恋人,在上大学选择填报志愿中,不愉快地分开了。四年后,两人在街头相遇。

男孩转身,女孩转身,女孩用双手把一瓶“苏打红茶”藏在身后,两人的眼中都噙满了泪水,然后双手相牵。

女孩说,苏打红茶,遇见,就不再错过。

这是上一个夏季我看到泪流满面的一个广告,很多话都能触动我我心底最柔弱的地方,我想你应该都能记得,哪怕再细小,再不经意,都能记得。

用什么来定义距离,从微米,毫米,厘米到千里万里光年。从相爱到别离,仿若地球两极,却似乎又是在一念之间。

真不幸,不能和你在一起,突然就觉得周围的一切变数,和未来,乃至一切机缘巧合,都像是无数的三棱镜,我的光早就发生无数次的方向改变。真不希望我们背道而驰,可是生活就像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把我推到了离我设想很远很远的那种人生里去。

高考之后我成了从前最害怕成为的那个角色,那就是熊妮妮,而你就是那个与我一南一北分道扬镳的林耀晖。

我在凌晨的深圳机场等天亮的时候,用小本子写下过一句话:一个人要走很长的路,经历过生命中无数次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才能变得成熟。

我不明白为什么命运要给我一个这样的人生,但不明白是一回事,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我已经接受了不能与你一起的事实,那个关于大学之后一起当一对真正的情侣的约定,被我狠心地丢在薄凉的年岁里,埋葬在黑色的土壤之下。

但你却在这时为我燃起了一个希望,你说可以不争朝夕,但是不能没有我。

仅一句,便足够让我欢喜得泪流满面,过去付出已经嵌入进所有对你的期盼里,哪怕只有一分钟的沉醉,也能让我忘了前进,留在原地。

我以为从前对你的依恋已经足够深刻,当我在每一个寂寥的夜晚,看着手机屏幕上闪烁着你的思念,我蜷缩着身子躺在床上,泪水从眼睛里满溢而出,汇合流到耳朵里,我才明白什么是痛彻心扉,什么是深入骨髓。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谁又忍心责怪】

论坛上又发起了今年的“七夕情书”活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已经在各个论坛里给你写各种各样的情书,像是梦呓一般,在你看不见的角落,诉说着对你的眷恋。

异地相恋的大半年里,我依旧坚持着给你写信,不再是信纸,而是大大小小漂亮本子,写完一本,便连带一些喜欢的小东西,给你寄去。

但是你不再给我写纸质的信件,唯一的一封回信,也是电子邮件。

在别人眼里,我很会隐藏自己的情感,不轻易诉说自己的故事,甚至可以在很热烈的气氛中,突然就沉默下来。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也就一笑带过。可是如果是你问我为什么,我会说是因为你啊,猪。

我会说我喜欢你,我会说我很爱你。

我常常会在一个人的路上想你。一个人在长长的街上走路的时候,一个人骑着孤单的自行车的时候,一个人在旅途中望向窗外的时候……

有很多次想象过跟你,到有午后暖暖阳光的树林里漫步,到海边看慢动作的日出日落,到山顶吹吹微凉的晚风……

可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再也回不到原点。说什么回忆细水长流,说什么曾经天长地久,都是虚妄。

时光仿佛一杯静水,依然可以深刻,依然可以深流,但这份心情却与风月无关,水逝惊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