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帝制的终结(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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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苏报》案(3)

章士钊自1903年初任《苏报》主笔后,将报纸版面作了诸多改良,又增添“舆论商榷”一栏,刊登各种政论,直言指斥清廷。6月上旬,《苏报》一连刊登几篇反清文章。先是章士钊自撰的《论中国当道者皆革命党》一文在报上连载,言革命党之发生,是由清廷之残杀、暴政、贪戾、狠毒、横敛暴征所迫,是逼上梁山。继之《苏报》论说栏刊出章炳麟的文章《论革命军》;接着又登出《读严拿留学生密谕有愤》一文,怒骂清廷是贼满人。上海地方官员对《苏报》早就不能相容,及见到这些明目张胆的反清言论,就开始策划捕人。

自4月份爱国学社师生在张园集会演说开始后不久,驻沪商约大臣吕海寰就要上海道袁树勋予以镇压,但因爱国学社在英租界内,袁树勋鞭长莫及。他只好向各国驻沪领袖领事、美国驻沪总领事古纳交涉。

在袁树勋的苦苦请求之下,古纳签字应准捕人,可是租界工部局却以不合租界章程为名,勒令收回成命。工部局还先后六次通知蔡元培诸人,说袁树勋要捉拿他们,但表示只要学社是在讲学,不藏武器弹药,工部局将予保护,不准官厅进租界捕人。吕海寰见袁树勋办事未果,便又向江苏巡抚恩寿密告:“上海租界有所谓热心少年者,在张园聚众议事,名为拒法拒俄,实则希图作乱,请即将为首之人密拿严办。”他还开列了一捕人名单,要求按名单拿人。恩寿见事关重大,不便作主,即报告两江总督魏光寿。魏光寿即同意密拿聚众议事者,并于6月20日电告外务部。

慈禧太后得外务部禀奏后,即命光绪帝宣旨著沿海沿江各省督抚,务将倡演革命诸邪说者严密查办。魏光寿奉旨后,便加派修补道俞明震赴沪,会同袁树勋办理案子。然而俞明震是一位处事圆通的官僚,到沪后采取官场腐败办案的惯用手段:表面上大张旗鼓,背地里走漏风声,以便放走首要,应付了事。

在袁树勋出告示悬赏捉人时,俞明震却亲往《苏报》馆拜会陈范。因陈范深匿未出见,次日他又叫儿子找到吴敬恒,婉劝《苏报》不可再登反清言论,并出示捉人的命令,示意吴敬恒等人暂避风头。吴敬恒先将俞明震此意告知蔡元培,蔡元培这时刚好因中国教育会与爱国学社发生分歧而烦躁,便避走青岛。吴敬恒又特地找陈范暗通信息,陈范不以为意,以为报馆在租界内,地方官员无法入内捕人。故《苏报》不仅照旧倡言无忌,反而发表《杀人主义》等文,在6月底更是将章炳麟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的精彩部分摘登出来。

然而就在刊布章炳麟文章的当天,二十余名侦探、巡捕闯入《苏报》馆,出示查禁、捕人的牌告,当场将帐房程吉甫锁去。原来袁树勋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即向英租界会审公廨控告陈范、章炳麟等为朝廷钦犯,租界工部局不得已出票允许拘人待讯。

锁走帐房程吉甫的当天傍晚,章炳麟在吴敬恒随同下去报馆向陈范打听情况,知道自己也在捕之列,但他却说此不过小事扰扰,回学社后便倒头呼呼大睡。次日清晨,吴敬恒来劝章炳麟等人逃避,说“留此身以有待”。他人纷纷散去时,章炳麟仍然若无其事。上午,巡捕即来爱国学社捕人,章炳麟闻讯,不紧不慢地迎了上去,指着自己的鼻子高声说:“余人俱不在,要拿章炳麟,我就是!”巡捕便将他戴上手铐,捉将而去。同日巡捕又到报馆,未捕到陈范,便将他的儿子陈仲歧等人捕了去。章炳麟被押入巡捕房后,一副无所谓的派头,还写信劝邹容和龙泽厚投案。

龙泽厚接信后,连夜前去工部局自首。邹容藏身在日租界一位英国教士家中,接信后也于次日自投捕房。邹容投案时,巡捕见他十分年轻,便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呢,跑来干什么?”邹容指着牌告说:“我就是朝廷要捉的,写《革命军》的邹容!”巡捕即将他押入捕房。

章炳麟见难不避,被捉进巡捕房后,有人在上海《新闻报》登了《论革命党》一文,讥笑他“不去为愚”。章炳麟在狱中读到后很是气愤,便写了《狱中答新闻报》一文登在《苏报》上。文章云:“夫民族主义炽盛于二十世纪,逆胡膻虏,非我族类,不能变法当革,能变法亦当革;不能救民当革,能救民亦当革。且今日狱事起于满洲政府,以满洲政府与汉种四万万人构此大讼,江督关道则满洲政府之代表,吾辈数人则汉种四万万人之代表。为四万万人者固欲本种之获伸,而不欲其为异种所胜,况满、汉争讼,则裁判之权自非满洲官吏所能有。以英、美诸国中立而判此狱,于法则宜,宁能听其阑出租界,使裁判之权悉归于诉讼人之手乎?去矣,新闻记者!斥鷃井蛙,安足与知鲲鹏之志哉!”

魏光寿的法律顾问的助手古柏,见《苏报》仍敢发表章炳麟的文章,即要求租界会审公廨封报,审判官当即允准,英领事亦签字同意,然而工部局又不执行。袁树勋见此,便用不派人会审他案相抵制,于是工部局在7月7日派人将《苏报》馆封查了。

章、邹等人入狱后,湖广总督端方急电魏光寿、恩寿、袁树勋,要他们设法将章、邹等人解出租界。他的图谋是:将章、邹等人一日解上海,二日发苏州,三日解南京,四日处极刑。军机处亦电令魏光寿对章、邹等犯尽法惩办,勿稍疏纵。魏光寿知道诸领事与袁树勋有协定,要将章炳麟等人解出租界不容易,在与袁树勋、南洋公学学监、美国人福开森会商后,决定请外务部出面与各国公使交涉。外务部以允许出让修筑沪宁铁路的利权,送银十万两的代价引渡章、邹等人;同时答应另送三百两给工部局捕房。

但各国公使对外务部的利诱不置可否,上海工部局更是坚决表示:“租界事,当于租界治之。如若逼之过急,就要放人。”魏光寿、袁树勋见状,只好由租界公廨速行会讯。于是工部局将章炳麟、邹容移送会审公廨。到案后,公廨即命英界会审委员孙士鏻为判官,以英领事馆翻译迪理斯为陪审官。魏光寿延聘古柏为清廷的律师,后又加聘了哈华托。租界则为章炳麟等人聘请了博易作律师,后又加聘了琼斯。

第二次开审时,审判官孙士鏻宣布中国政府到案。

章炳麟谓“载恬小丑”四字未触犯清帝。

驻上海各国领事不同意引渡章、邹

7月15日,租界会审公廨进行第一次会讯,章炳麟、邹容等人在森严戒备下被提上公堂。

会讯一开始,被告的律师博易和琼斯即提问:“本案原告究系何人?其为北京政府呢?抑或江苏巡抚、上海道台呢?请宣示明白。再是,为何拘人?”

这一问,问得审判官孙士鏻不知所措。原告律师古柏、哈华托则答称:“章、邹等犯系奉旨著江苏巡抚饬令拘拿,本分府惟有遵奉上宪札谕行事而已。”说罢将札文示出。

博易却不理睬这些,他当庭要求:“政府律师如不能指出章、邹等所犯何罪,又不能指明交涉之事,应将此案立即注销。”

古柏见此,只得说:“俟政府将交涉事机议妥,然后订期会审。”

于是,会讯仅一刻钟,审判官孙士鏻即宣布退庭。

第二次开审时,审判官孙士鏻宣布中国政府到案。

原告律师古柏即称:“被告邹容作《革命军》,章炳麟则为《革命军》写序,而《苏报》鼓吹《革命军》。《苏报》及章炳麟、邹容故意污蔑今上,诽诋政府,大逆不道,欲使国民仇视今上,痛恨政府,居心叵测,谋为不轨。我代表中国政府提出起诉。”

话尤未了,章炳麟却轻蔑地哂笑起来,插言道:“你自称代表中国政府,以中国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国法院,而在自己所管辖最小之新衙门,真是千古笑柄!”

孙士鏻连忙打断章炳麟的话,质问道:“被告邹容作《革命军》可是属实?”

邹容不在乎地回答说:“因愤满人专政,故有《革命军》之作。”

孙士鏻继而问道:“章炳麟,《革命军》序文可是你作?”

章炳麟袒言道:“《革命军》序文是我所作。今年二月在爱国学社任教习,因见康有为著文反对革命,袒护满人,故我作书驳之。”

古柏见章炳麟坦率承认,便指斥说:“你等直书今上名字,尤大逆不道。称清帝为小丑,分明是毁谤。”

章炳麟听了呵呵一笑,辩白道:“所指书中‘载恬小丑’四字触犯清帝一语,此言差矣。我只知清帝乃满人,不知所谓圣讳。小丑两字本作类,或作小孩子解,并不毁谤。至今上圣讳,以西律不避,故而直书。我实不明白回避之理,请查清律。”一席话说得古柏哑口无言。

审判官孙士鏻见状,便转而问邹容:“《革命军》是何人所印?”

邹容为保护出资印行者,答道:“所著之书系被盗印,本人并不知晓。”

孙士鏻见又未审出什么名堂,便宣布休庭。

此时,魏光寿已暗中派了五百名便衣在公廨周围及往巡捕房的沿途,想趁章炳麟、邹容解押回巡捕房时劫走他们。然而章、邹等人在押路上,复由英国巡捕陪押。一路上英国巡捕前后马车护卫,还有数十名巡捕防守巷口。这使得魏光寿策划派兵乘隙劫走章、邹二人的阴谋未能得逞。归途中,章炳麟高吟“风吹枷锁满城香,街市争看员外郎”的诗句,满街观者见了,对之佩服不已。

魏光寿见劫人不成,便照会各国驻沪领事要求谈判,同时还联络一些朝臣疆吏积极游说引渡之事。他还责令袁树勋,如不能将章、邹等交涉引渡,押往苏州惩办,就要降职问罪。袁树勋得到命令后,心急如焚,慌忙去找各国驻上海领事会商。英领事康格根本不同意引渡,但他圆滑地说:“这件事本可以商量,但你们既然找了公使,我还得向公使请示。”可是,当外务部与各国驻京公使交涉时,除俄国公使极力主张引渡外,英、日、美等国公使都推说得等驻沪领事的报告。

正当交涉陷于僵局之际,在北京发生了沈荩遭杖毙的事。沈荩本是自立军的右军统领,事败后他潜往上海作了一家报社的记者,后又去北京以记者身份作掩护,图谋中央革命推翻清廷。7月中旬,他在东华门外三条胡同寓所被捕。慈禧太后得奏后,亲谕刑部将其杖毙。行刑时,四名刽子手轮流挥动大棒猛击沈荩,打得他血肉横飞,然而揍了四小时还未断气,便将他以绳子勒死,甚是残惨。沈荩被杖毙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中外舆论的极大愤慨。英国公使萨道义告会清廷外务部说:“英国政府在上议院回答质询时,尤认为杖毙新闻记者事其情状野蛮,故本公使不同意引渡上海人犯。”其他各国公使和领事见英国公使反对,也都以沈荩惨死杖下为借口,纷纷拒绝引渡章炳麟和邹容等人。清廷外务部见引渡已绝不可能,便与英使萨道义约定,可免除章、邹死罪,但其罪行仍须会讯定判。

萨道义同意后,会审公廨即设立额外公堂。魏光寿怕事有不周,特派上海知县汪懋琨为主审官进行会审。12月初,汪懋琨在主审时当堂释放了程吉甫等人,后又将陈仲歧、龙泽厚交保具结释放。而对于章、邹二人,汪懋琨则奉魏光寿之命将他们内定为永远监禁。至12月下旬,汪懋琨在再次会审后即当堂宣布审判结果:“章炳麟作《訄书》并《〈革命军〉序》,又在《驳康有为》之一书诬蔑朝廷,形同悖逆。邹容作《革命军》一书,谋为不轨,更为大逆不道。如照律治罪,皆当处决。今逢万寿开科,广布皇仁,援照拟减,定为永远监禁,以杜乱萌,而靖人心。”可是,英国公使萨道义不同意判章、邹二人终身监禁,故额外公堂的这一判决不生效。更有甚者,这一判决宣布后,复又引起舆论的指责。上海《字林西报》言:被告方面以久系囹圄,在法律及道德上均属不合,应将控案注销。工部局也放出风来,说再不重新判决就要将人放掉。清外务部担心工部局真的放人,不得已接受英使的意见,同意缩短刑期。

英国公使见清廷已同意缩短章、邹二人的刑期,就示意工部局不要马上放人,一则为守信用,二则为防章、邹二人遭暗算。然而魏光寿见达不到目的,便又设计在狱中陷害章、邹二人。官司判决后,工部局将章、邹二人转押到会审公廨监狱。

公廨监狱的地址在提篮桥,世称西牢。西牢牢房八尺深,四尺见方,每个犯人独处一间。狱卒多为高大的印度人,他们肆意虐待囚犯,凶狠残暴,打死了犯人,也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狱卒被魏光寿派人收买后,对章、邹二人倍加凶狠。章炳麟入狱后,曾两次遭受拳打脚踢,三次被软梏。这软梏比遭打还难受,它是用帆布反缚两手,加以木契,两臂就如针刺。时间一久,章炳麟感到浑身麻木,血流不畅,痛苦不已。为此,他绝食过七天,然而无人理睬。邹容年纪轻,在遭受毒打后,几不能支。章、邹二人不仅饱受毒打折磨,还要罚做苦工,每天八小时。他们先是罚做裁缝,为犯人缝袜底和粗布单衣裤,后又改为犯人烧饭。作苦工之余,章炳麟尚能潜心研读《因明入正论》、《成唯识论》等佛经。邹容因性情暴躁,不能像章炳麟那样通过研读佛经以静心养性,后来竟卧床不起。

自章、邹入狱后,蔡元培、吴敬恒等上海的革命同志都非常关心,常去探监,不断给他们带去新的消息,这给他们以莫大的慰藉。禹之谟、卞鼐、吴樾等一些素不相识的革命志士,亦曾先后前去探望过他们,还寄信相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