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干吗看卡夫卡的东西……张妈妈左手一伸,抓出一只扑腾不已的鸡,右手还夹着刀呢,两指轻轻一撮,拔下鸡喉头的数根羽毛,露出光裸的鸡脖子,手起刀过,唰一下划破咽喉跟血管,马上把鸡身倒过来,也不用吩咐,一个糯米碗就会伸过来接流下来的鸡血。
鸡
小时候,还没有麦当劳、小骑士、肯德基这回事。我认识的鸡,并不是切成一块块、炸得金黄香脆的咸酥鸡、炸鸡排,或是麦克鸡块,而是活生生的,头爪羽毛齐全,会叫会拉屎,还会扑着翅膀咯咯乱叫追人来啄的鸡。
村子里有许多人家都养鸡。有人养在后院里,常常看到肥胖的母鸡带着一群油润嫩黄的小毛球,在晒着的被单衣物中间咯咯咯地走动觅食,啄食地上的米饭谷粒。清晨尖锐的公鸡啼,利刀一般砍开薄薄的晨雾,跟旭日一起撕开白天的帘幕。鸡仿佛也会失眠,还是会做噩梦,有几次被凄厉的报晓声唤醒,却发现窗外仍然一片漆黑,淡白的星子跟微蓝的月娘还悬在天顶,不免有点嘀咕,肖鸡公,困莫困,扰人清梦,然而还是很快就睡回去了。年纪小,心事少,并不知道有辗转反侧这回事,那跟咖啡一样,似是成年人的专利。
也有人家里没院子,依着墙边堆起几个箱笼,这样求求其其的也养起鸡来。动物在狭小的环境下禁锢久了,相信也是会发疯的,小铁笼里关着眼神十分疯狂的鸡只,每次有人经过,铁笼子里的鸡囚犯总会狂暴地骚乱一阵,咯咯乱叫,狠狠扑打着翅膀,抖动它们的囚笼,非常可怕。
是以小学时念到鸡兔同笼这个习题的时候,我完全不能理解,兔子要怎么跟鸡关在一起?会被啄死吧?不过数学习题是不可以问为什么的,起码小学不可以。一加一等于二是小学课题,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可得等到大学。于是狠狠吃了几个零蛋,挨了不少板子,不过我至今没有搞懂,是哪个天才想到要把鸡跟兔子关同一个笼子里数有几只脚的?完全跟我认识的现实不符合嘛。
虽然没有手扒鸡还是炸鸡店,市场跟店家也卖煮熟的鸡:整只的油鸡、卤鸡、烧鸡。功协跟海光新村中间,有一家店专门卖李家道口烧鸡,每天一开锅,简直香闻十里。那样香醇的鸡味,我一直渴望能够再次尝到,那可不是每天饭桌上都会出现的菜色,要等到过年过节,还是家中有贵客,才会豪华得去买道口烧鸡来加菜呢。
不过那个时代,买人家做好的鸡回来款客,算是新潮举动,每逢年节或是大拜拜的时分,村子里的太太妈妈们,还是比较倾向自己动手。平日养肥的鸡只,这时候就是它们献身报效餐桌的时候了。家里没养鸡的人,也会去市场抓只活蹦乱跳的鸡回来,请鸡贩杀,或是自己杀。
那个年代的太太妈妈比现在的主妇要英勇得多,我就不大能想象自己宰猪杀鱼来做饭,甚至于到市场挑只活物来请人宰割,也很有障碍,那种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内疚感,恐怕还是会食不下咽的。要么出去买切割洗剥完毕的食材,免得我得亲手结束一条性命。乱搞人家的尸体倒是无所谓,不然大家吃蔬菜、水果好了。
住在一排村屋最末栋的张妈妈,这时候可大大受欢迎了。张家因为紧邻着一大块不知道是啥的空地,平日占地为王,自己围上个篱笆,只留下一条通路给人走。用那块空地晾衣服、晒菜干、挂咸肉,还兼养着老大一群鸡,成天咕噜鼓噪,热闹非凡。
倒也没有人抱怨过鸡粪的气味跟噪音,清早张家的公鸡登高一呼,众鸡响应,全村的人都得咪咪、妈妈的起床,比军营的起床号还要厉害。那时候又还没有听说过禽流感,人饲养鸡,鸡也喂养人,鸡跟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
张家的鸡又壮又大,吃得好,动得多,皮薄肥少肉结实,保证没有激素,知道门路的人,干脆就来找张妈妈买,都说比市场卖的鸡要好吃。我们小鬼谁吃得出?有肉吃就高兴了,哪里管得着是土鸡还是饲料鸡呢?
张妈妈杀鸡算是过年的一大盛事,不是一天杀个一两只那种小意思,是集合全部的人,一次帮全部的人把鸡杀好。跟她买还是不跟她买都无所谓,有杀无类。
一早起来,听到瘦高的张伯伯在压水机旁边打水,拿出钢青色森冷坚硬的磨刀石来磨菜刀,那种清脆锋利的声音啊,真个是“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气氛。张妈妈开始在大灶里添柴火,烧热水,用的不是水壶,他们家有一只大锅,大到可以把一个七十五千克的成年人搁进去煮,不必斩件剁成块,对折就可以了,试想象那只大锅的尺寸。
大锅烧完水,得劳动两个成年男子一起来扛,把热水倒进白铁做的大圆盆,平常洗衣服洗咸菜都是那只盆子,这会子装了热水,准备要烫鸡毛啦。
太太妈妈们来了,每个人手上都端着一个尺寸不太小的碗,不是吃饭用的,大概是盛汤用的大碗,里面盛着洗好的糯米,围成一个圆圈。小孩们既兴奋又紧张,又怕又爱看,东张西望,猴子一样乱钻乱跳,从大人的胯下挤到圆圈的最前面,等着看杀鸡呢。
一片骚乱喧嚣中,张妈妈有如掌印的大将军,气定神闲,威风八面。就定位,左手边一个大铁笼,挤满待决的鸡囚犯。张伯伯站在右手边,毕恭毕敬地把磨得锋利闪亮的大菜刀双手递上,只见张妈妈左手一伸,抓出一只扑腾不已的鸡,右手还夹着刀呢,两指轻轻一撮,拔下鸡喉头的数根羽毛,露出光裸的鸡脖子,手起刀过,唰一下划破咽喉跟血管,马上把鸡身倒过来,也不用吩咐,一个糯米碗就会伸过来接流下来的鸡血,一滴也不浪费,更不会滴到地上,非常干净利落。
通常也都恰好一只鸡一碗米血,很少有哪家太太会错拿了太小的碗来的。偶尔有谁计算错误,碗满了血还没有流干呢,另一个碗便上来接手,也没有谁会抱怨自己买的鸡还得让别人分了几滴血去。我记得有回林家妈妈因为在牌桌上给丁家阿姨连连截胡,输得晦气,丁阿姨的碗拿过来接的时候,老大不乐意地咕哝了几句,你推我搡之下,鸡血流了满地。红壮白大的张妈妈跳起来一阵怒骂,声如洪钟,那顿夹枪带棒的叱喝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啰唆什么。
自己的小恩小怨呀,请拿到别处去发挥,千万不可以在杀鸡盛血这个重大关头拿出来计较。每个人都捐弃平日的成见,共同为一个更高的目标携手,同心协力地把鸡杀完好过年,倒是很难得的太平时刻。
一只鸡血放干了,张伯伯便伸手接过那只鸡,扔下热水盆,张妈妈再抓出另外一只鸡继续。已经有几个老太太端着小板凳坐在那儿等着,把烫过的鸡抓起来拔毛,那股子气味可真是难闻得很。
鸡的买主先把米血碗拿回家,回头再来拿拔干净的鸡。那边厢,张妈妈继续上述程序,抓只鸡出来割喉放血,手法熟练利落,像是一场排练得熟极而流的歌舞剧码,脚步再复杂,都没有人乱了套儿,前进后退转身翻筋斗,统统合着拍子,一切都在不言而喻的默契中进行,配合得完美无缺。大人谈笑晏晏,通力合作,空气中充满准备过节的喜气洋洋,水烫鸡毛的烟雾氤氲,气氛居然毫不血腥,还挺温馨愉快的。
每年如此,我也百看不厌,当成是过年的大节目之一。这出完美的舞剧只出过一次岔子,有一只鸡特别不认命,不像其他的鸡那般无奈地赴死,在笼子里骚乱不已,嘶声哀啼,挣扎得非常非常之厉害,连张妈妈这样的老手,都一时抓它不住,让它给逃脱了几秒钟。
那只鸡只恢复自由短短的六秒钟,围观的人群中,七八双手齐下就把它给逮回来,可是它还在狠狠扑翅扭动乱啄,永不妥协,死不放弃。张妈妈手起刀过,稍微太大力了点,几乎把鸡头斩离鸡身,只留下后颈薄薄一片皮连着,鸡头整个倒垂在鸡脖子后面,电光石火间,这只几乎身首异处的鸡忽然大力地扇起翅膀来,飞离地面三四十厘米,血从颈子的断口喷出,满天花雨,洒得周围的人一脸一头血花点点。男人女人小孩老人,全世界都大声惊叫,纷纷掩面走避,惊慌窜逃,是不是像地狱之门洞开,妖魔咆哮嘶吼乱窜的。
现场只留下一只几乎断头的鸡,终于流尽最后一滴血,啪搭一声跌回地上。
后来读迪伦托马斯的诗,读到他激动地写出:“发怒,发怒,不要静默地走向黑夜”,就忍不住想到那只为自己生命奋斗到最后一秒钟的鸡,真是勇猛彪悍。虽然它的努力并无改变命运,但是其志可嘉。
不过这可不能拿来鼓励失意丧志的朋友,拿两足之禽比万物之灵,人家非觉得被侮辱不可。虽然我确实觉得很多人的意志力实在软弱,还比不上一只鸡,跟这只伟鸡相比,不过是一声呜咽,不是一声碰。
珍 珠
有一年的母亲节,我下了重本买礼物,送给当时的情人的妈妈。
御木本的白金珍珠别针,巧妙地做成一朵百合花的形状,镶嵌着几颗圆润光洁的珍珠。
礼物是备下了,因为要出差怕赶不上庆祝,购物袋装着礼盒,先放在人家衣橱里,特意交代伯母,“还没有到节日不要先打开喔。”
伯母当然是没有等到那个时候。人家说老小老小,长辈有时候也像小孩子,越跟她说不要,她就越好奇,非得去偷看不可。
伯母不但看了,还埋怨我,买这种贵得要死又没几两重的东西,虚好看,没价值。
也不气,笑眯眯地哄撮长辈:“不喜欢?那我们拿去换。”
御木本怎么可能换得到伯母喜欢的东西?后来陪伯母去了菜市场的银楼,她挑了一个五钱重的金戒指,厚墩墩、黄澄澄、老粗的一大条,捆在手指上。伯母满意得要命,逢人就献宝,“你看我未来儿媳妇多孝顺。”
就在该刹那,我明白自己心里没有表露的真情,我不是在买母亲节礼物给男友的妈妈,而是下意识在弥补自己不曾有机会送什么给我亲娘的遗憾。
珍珠其实很挑人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样的气质,可以称得起珍珠首饰。我记忆中的母亲就再适合不过:优雅得恰到好处,又不至于高贵到拒人于千里之外,板板僵僵,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其实妈妈是有几件珍珠首饰的。一只手拿的晚装小皮包,通体莹白的人造珍珠,打了洞缝上去一个秀气的小长方形。妈妈出场面的衣服不多,但是件件精彩。有一件月白色印着水墨荷花荷叶的改良式旗袍,略微松身,小立领,松柔的斜斜半袖,配着耳朵上两颗轻轻摇晃的珍珠,跟那只珍珠小皮包,端的是无限幽静娴雅。一条细细的米珠项链,略微偏黄的象牙色,也不大整齐,不是很完美的圆,但是配着衬衫长裤,潇洒中十分妩媚。
家族里面最漂亮的女眷,是爸爸同父异母的小妹。爷爷的小老婆扶正以后,生了一儿一女,完全遗传到爷爷的身高跟小奶奶的外貌。
小姑姑确实是个美女,长身玉立,花容月貌,端正纤丽的五官,皮肤白皙细腻,莹莹的有珠光,走到哪里都是哪里之花。美妈才会生美女,小奶奶未嫁爷爷之前,可是艳名远播的茶室红牌,爷爷卖了整片橘子山,才凑够钱把这株名花移植回家的。
美女需要的呵护跟照料不只一点点,那个年代,普通人月薪大概只有八百块台币,一个进口的苹果就要五十块钱。小姑姑跟她妈妈每天都吃一服珍珠粉,小奶奶一直到六七十岁,皮肤仍然洁白柔润,比十来岁的我还要光洁细致,我相信珍珠粉一定功不可没。
不过我对她们吃珍珠粉却有很酸涩的记忆。
阴暗的厅堂里,小姑姑坐在奶奶旁边的红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大理石做的臼,一下一下的,用同样坚硬的石杵捣碎珍珠,发出单调沉闷的咚咚响,像是在替他们的谈话声打拍子。舂碎的珍珠不是就这么吞下去,还要跟中药店抓来的珍珠粉(比较细,有点陈旧的黄色)混在一起。
怎么吃下去,我倒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大奶奶家的女眷通常在厨房,忙得一额汗,小奶奶家的女眷亲戚,坐在厅里面喝茶吃点心。祖父的两任妻房,大奶奶生的儿女负责操作用,小奶奶那一家子,纯粹赏玩用。
妈妈手洗净,从灶下端出新泡的热茶,我跟在后面,捧着刚刚蒸出来的糕点。小姑姑坐在椅子上,不动如山,并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那双黑白分明的杏眼看着妈妈,从头发打量到脚上的鞋子,视线最后停在妈妈颈上的珍珠项链,未语先笑,清脆娇媚的声音,真如黄莺出谷那样婉转甜美。
“这种珍珠项链是天然的吧,碎米粒似的。”
妈妈白着一张脸,并不答话,默默地给厅上的众人斟茶。脸上仿佛带着一丝微笑,若有似无,或者只是嘴角天生微微上扬,就算抿紧了嘴唇,看起来也像是在微笑。
小姑姑笑吟吟地继续说下去:“亏得三嫂嫂不介意,还真戴得住,这种珍珠,拿到我们家来是不能见人的,只好舂来当珍珠粉吃哪。三哥哥运气真好,娶到贤妻。”
一桌子几个女人都开怀地笑起来,仿佛多么为我爸的好运气高兴。可是笑声里面那样尖刻的讥嘲跟侮辱,就连年幼的我,都可以听得出话里面的棱角跟恶意。
妈妈没有说什么,默默地放下茶点,转身回厨房。大灶里面的火很旺,映得妈妈满脸红光,她又塞了一点柴草进去,抬起手臂,拿袖子揩脸,也不知道擦的是额头上的汗水,还是眼角的眼泪。
妈妈当然不会去跟爸爸诉苦伸委屈,一说破,爸爸非得跟小姑姑吵架不可,老一辈的女人有的是涵养,跟打落牙齿和血吞的功夫。只是,我再也没看过妈妈戴那条碎米珠项链。
这件事情我忘记了很久都没有想起来过,一直到开始吃珍珠粉。
其实一开始也没有想起来的,只是很愉快地联想着一切跟珍珠有关系的事情:吃珍珠粉的名女人。慈禧太后养颜美容的秘方据说有人奶、燕窝、珍珠粉。传说中白嫩丰腴的杨贵妃也是珍珠粉的爱用者。
梅妃推却了皇帝馈赠的名贵首饰,何必珍珠慰寂寥。日本采集珍珠的海女。一颗珍珠形成的过程。珍珠的主要成分有磷酸钙。黑龙江的淡水蛤也可以产生珍珠,颜色纯白而不透明,叫作东珠,只有皇室成员可以佩戴。现今市场上的珍珠几乎都是养殖珠,御木本幸吉发明的养殖手法。美人鱼的眼泪一颗一颗落入海中,都会化成珍珠……都是小说上看来的稗官野史。
书到用时不是方恨少,而是毫无组织系统只要跟珍珠搭点边的数据,就统统跑出来。包括一些莫名其妙、尘封已久的老记忆,统统一起跌落膝盖上。
我皮肤的底子不算黑,夏天晒了太阳可以维持半年的棕色,一到了冬天就白回来,住在雪国的冬天,皮肤白得可以媲美白种人。现在住在阳光普照的曼谷,一年三百五十天的大太阳,全年都维持金棕色,我的法国小姑子羡慕得半死,人哪,总是想要自己没有的,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