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因为你在我的回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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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亲爱的(11)

可是我也没有因此悔悟或是改过,反而走往另外一个方向。

先是把书藏在衣服下面,很快就被我老母发现,盖厕所就在厨房里面,吾母不是在洗碗炒菜,就是在洗衣拖地,工具家私都在厨房范围以内,是以很方便的可以计时,算算大概是看完半本三毛还是一本老夫子的时间才出来,一定有鬼(奇怪她也不会想说我也许蔬果吃得不够所以便秘)。几次下来,手上都没东西,于是搜身,当场抓包,衬衫下面藏着书,鸡毛掸子就拿出来咻咻挥舞了。

最初我把书塞在裤头,用衬衫盖住,后来藏在屁股后面,统统被逮过以后,我干脆谋定而后动,有便意的老早之前,先挑选好马桶读物,然后趁我老母忙东忙西地操作家务之余(虽说厨房乃是家庭主妇的参谋总部,也有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嘛,床单不必拉平乎),抢先一步把书给藏进厕所。

卫生纸盒子是个不错的位置,洗衣篮也可(不过真的要皇天保佑我妈不要在我如厕之前决定洗衣服),整齐搁在架子上的大小毛巾也是不错的选择。垃圾桶底下(不大好,很容易露出马脚而且地板可能是湿的),洗手台下面放置杂务的柜子是我妈第一个搜索之处,所以很糟糕。大概想得出来的、在浴厕间可以拿来藏得下一本书的位置,我统统都试过了。

不幸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妈功力比我高深,我藏书的绝招也统统被破解,一一被逮过,也一一挨过打。

小时候读的书杂且多,当然包括了少年励志读物,什么愚公移山啊,精卫填海啊,铁杵磨成绣花针啊,小鱼逆流溯溪而上啊,革命失败十次,第十一次也还是要再来的,成王败寇,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嘛。

不过我一直觉得洋人的励志童话有点蠢,你让我学华盛顿,砍完樱桃树自己认账以表诚实,带书进厕所,大完便出来自首,神经病!

谁屁股那么痒,自己讨打乎?我可是炎黄子孙,又兼师法韦公小宝,这种时候,还是识时务一点得好,好女也是一般的不要吃眼前亏啦。

山不转路转,我在我妈身上学到,想叫他人改观,不如自己改变做法来得轻松愉快。狗改不了吃屎,我上厕所非带书不可,我娘亲也一定要纠正这个恶习,谁都改不掉,那么只好想法子变通。我们台湾人,最厉害的不就是转弯型的思考模式吗?

终于给我想出了个终极藏书妙方。家里的浴缸是和成牌,右下角有个印着HCG的椭圆形塑料片,我发现这个片子可以旋下来(左右两个螺丝钉而已),里面居然是中空的,浴缸底跟光秃秃的水泥地之间,有足够塞进整套大英百科全书的平面空间(说的是面积,但是当然塞不进去,拆下HCG牌那个入口只能放得进普通尺寸的平装本,还得稍微折一折)。虽然潮湿阴暗,但是我想书是不会怕黑的,用两层塑料袋包起来,也可防潮,于是浴缸底下就成了我的秘密宝窟,喊“芝麻开门”也不会开门,我的秘密嗜好遂得以保全。

跟我妈相处的有限岁月里,妈妈一直都没有破解浴缸这一招,开始把书藏在浴缸底下以后,我第一次体会到怀有秘密的重量跟奇妙。

搜过几次浴室都一无所获,妈妈终于放弃,虽然她始终有点困惑,怎么我每次上厕所都还是搞那么久。

看到妈妈蹲在冰箱前面审视蔬菜那一格,边看着葱姜小白菜,边喃喃自语,担心给我吃的蔬菜水果不够,纤维质不足所以便秘。心下忽然一紧,几乎马上就想把浴缸下面的秘密和盘托出。可是经验告诉我,坦白不见得会从宽,通常是自寻死路而已,所以狠心咬牙忍住不说,自动自发地要求帮我妈洗碗晾衣服,妈妈的微笑,第一次让我觉得内疚而不是宽心。

但是这个小小的事件多少还是有点影响力。虽然只要有书在手,如厕就顺畅得好像年三十午夜过后的高速公路,我变得比较自制,不管看书看得有多么得趣,情绪有多么沉迷,算算时间差不多,应该要离开厕所的时候,就把书放下来,狠心离开书的世界,静待下回继续。

很奇怪地就此练出一个功夫来,我看书是很全心投入的,沉醉到别人跟我说话充耳不闻,不知寒热饥饱,岁月流逝,除了扉页以外,旁边的世界是不存在的。可是当有别的事情要做,必须放下书的时候,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甩下手。

合上书本的同时,也关闭了心里面那个房间,人去做别的事情了,心思不再随着书本的发展走,可是心里头那个角落,仍然维持着原来跟书结合在一起的情绪。丝绒看书椅,蒂芬尼镶嵌彩色玻璃的读书灯立在墙角,温暖明亮的黄色光芒,书页翻开朝下,摆在桌子上,茶杯兀自冒着暖气,等着人回来。

像录像机,按下暂停钮,等到事情做完,有空的时候,再回到心里那个小房间坐下,一切都在原处,轻轻启动,毫无间断。

妈妈一直要我专心,专心。我念书的时候,确实就是一门心思在功课上头,事有轻重缓急,大考之际,连男朋友都可以叫他滚到一边去,等我考完了再约会。可是我喜欢边听音乐边温习,电视打开着,里面情境喜剧的絮语不断,也只会融入背景,丝毫不受骚扰,有点声音让我觉得很安心。我去图书馆那种静得连呼吸都不好意思的地方念书,反而非常受到干扰,过度意识到周围的宁静,就怎么也念不下去。

忽然觉得,当初简直像是在自己不知道的状况下预知未来,练就出这种悲情的超能力。我现在就是同一个时间里,两只耳朵要听痞子法跟我叫他牙齿痛,糖果妹要巧克力牛奶,老法打电话来,要翻译一个中国文件,眼睛还得盯着泰山猪不要在沙发上跳来跳去表演空中飞人。

我其实一心很多用,一面讲电话,可以一面看电视听音乐或是上网,可是每一样都不漏勾,跟对话的人说得头头是道,也还知道罗斯跟瑞秋又复合,然后还可以哼得出刚刚音响里头雪儿在唱“IfIcouldturnbacktime”。

信不信由你,我的计算机还开着,一面看留言版上的留言,回博客,查邮件,一面开着好几个档案,写吃饭拉屎的日记,杀得血流成河的恐怖小说,还有一夜情系列,男主角在酒吧沟女。一个脑袋简直分成五六个部门,同时运转,各自运作,还都不打架。

结果我不知道这样到底算是做到了妈妈的要求没有,我确实做每件事情都很专心,我只是同一个时间一起做而已。

现在我自己赚钱,住自己的房子了,大有权利在厕所看书了吧?

其实也并没有,新一代的厕所纠察队大队长是糖果妹,老妈只要一带着书进厕所,糖果妹就跟进来,搬张小凳子坐在我面前,俏生生的尖下巴抵着我的膝盖,很坚持地把我手上的书拿走,丢到厕所门外面去。

一会子要玩电话(马桶旁边的墙壁上挂着只电话),一会子要爬上浴缸,去拿洗手台上面的香水。一次没来得及制止,糖果妹把整瓶香奈尔五号倒进浴缸,全家被迫香了好几天,写到这里我的心还有点滴血。

然后她会找我“聊天”。

糖果妹:“妈妈卡卡?”

我:“对,卡卡,你可不可以出去,给我一点隐私权?”

糖果妹(完全忽视我最后一句话):“臭臭。”

我(心里很干):“对,臭臭,所以你赶快出去,然后把书还给我。”

糖果妹:“Book。”

我:“对,可以还给我吗?”

糖果妹很故意,很故意地皱着鼻子笑起来,小手撑着下巴,拖长音的:“No——”

我叹气,大小姐继续她学说话的大典:“PIPI?”

我:“有有,PIPI完了。”

糖果妹:“PUPU?”(法国儿语放屁的意思)我:“你臭臭喔,一嘴巴的批批卡卡。”

糖果妹简直高兴得不得了:“妈妈臭臭Two。”(还不知道跟二的差别,比了个胜利的V字型代表二)像这样永无止境的一直继续下去,直到我终于在幼儿的交叉质询中,努力地在没有书香陪伴之下完成出恭大典,然后由糖果妹检视完我当日的“成果”,恶心巴拉地大喊:然后冲水,如此这般,才算功德圆满。

我妈若从云端上看下来,大概会笑出声音来吧?当年我出了贼招,不大光彩地赢了那场厕所战争,二十几年以后,由糖果妹替外婆报仇,我还是得交出在厕所安宁读书的权利。

切,臭小妞,改天你自己当妈妈就知道闷了,我也有机会让我外孙女替我雪恨,哼。

雨 天

认识的人大多颇为痛恨雨天。

湿漉漉,黏腻腻,阴沉的天空,叫人连心情都开朗不起来。

可是我对雨天却有一点特殊的好感。

空气中充满潮凉的水汽,雨水把路上的积尘垃圾统统冲干净,树叶草地经过雨水洗刷后,全部通体碧绿透明,晶莹可爱。气候凉爽,心情变得比较温和平静,睡觉都舒服一点。

更因为我生命中许多美好的回忆,都跟雨天脱不了关系。

小时候,爸爸去外国出差,带回来一套洒遍红点点的透明雨衣给我。小小的翻领子,束腰带,像草莓软糖似的透明红色扣子,还配有同样透明、洒遍红点点的圆圆小雨帽和雨伞。

我兴奋得要命,天天盼望下雨。盼啊盼啊,还磨着妈妈帮我做了一大堆雨天娃娃挂在窗口。

后来果然天公作美,雨季来临,我从来没有那么样情愿地起床上学去。所有的小朋友穿的都是达新牌鲜黄色、黑色的小飞侠雨衣,走在路上像一朵一朵黄色的蘑菇和黑色的木耳。我那一身透明洒红点点的装束和雨伞,配上红色的雨鞋,真是鹤立鸡群,心里面得意得不得了。

后来长大了一点,雨天仍然是快乐时光。

妈妈平常在家里操持家务时,总会开着收音机,让一点声音陪伴她。可是下雨的时候,她就把所有的声音关掉,只留下窗外的雨声。

午后的屋内,在滂沱大雨中更觉清幽,气氛宁静,但是并不沉闷。妈妈跟我一起在落地长窗前坐下来,剥晚饭要吃的豆荚,折叠洗干净的衣服,念一切跟雨有关的唐诗宋词。或是什么都不做,泡一壶茶,欣赏着窗外的雨,下成一片雨润烟浓的水墨画。

远远的,可以看见中央山脉,天尽头一个朦胧的紫色影子。凉爽的风夹带着丝丝的水珠扑进来,世界变得又大又安静,只有淅沥哗啦的雨声,交织成深深浅浅的灰色的网,而这网中只有我们母女两个人。

偶尔会有巨大的闪电,像银色刀刃一样射下来,跟随着的是撕裂天地般狂暴的雷响声。我一直有点害怕下雨时打雷闪电,直到妈妈告诉我,那是天上的神只照相机的闪光灯,我才不再恐惧。后来还学会欣赏雷电,十分钦佩大自然无与伦比的威力。

二十岁那年,我在日本馆山,深深地恋慕上一个肤色黝黑的异国男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每次约会我,都是下雨天。

第一次在海边邂逅,灰色的云层厚而卷,重沉沉,低低地压下来。黑色的沙滩,阴郁的海面,海浪上带着灰白的泡沫,山雨欲来风满楼。他带着一只体形硕大的秋田犬出来散步,我带着朋友家娇小的马尔济斯。两只狗玩在一起,秋田犬扑上来,前爪搭在我肩膀上,我惊得摔倒,扭伤了脚踝,结果他得背着我回朋友家,同一条巷子,离他家只有五栋房屋,跟一个小小的小区公园。

“啊,外国人。”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很少,很少,很少对初次见面的人产生那么强烈的化学反应,渴望得整个心都纠结着鼓噪不安,可是无以名状的感受在血管里流淌着燃烧的火焰,却无法化为言语。所幸这种感觉是双向的。他站在门边踯躅,依依不愿骤去,朋友识趣地微微一笑,抱着小狗进屋了。

明天?我在他声音里面捕捉到一丝强自压抑的颤动。

明天。我低低地允诺。

雨下来了。

坐在车里,雨刷单调地左右左右移动,唰拉唰拉地抹去窗上的水珠。还是看不清楚前路,窗子渐渐地被体温蒸发的雾气模糊,我在他厚实的手臂里头,快乐得落泪。

后来在日本的日子,每天早晨醒来,如果窗外有雨,心就不由自主地忐忑难安。他会不会打电话来呢?今天会不会见到他呢?

坐在屋子里,有意无意的,用眼角瞄一下不声不响的电话机。每隔一阵子,就去把听筒拿起来凑在耳朵上,听听看电话有没有坏掉。

四周静悄悄,只有雨声,无处不在。

院子里的紫阳花,雨天里开得格外娇艳硕大,盛放到极处的花朵,总让我有一丝好景不常在的惆怅。十分红处化成灰,这样的绚烂是无法持久的,而那样激烈的恋情,又怎么能永恒?

空气间隐约有一缕幽香,连等待的情绪都是美好的,淡淡的微酸微甜微苦微甘。轻轻咬啮着的微疼,心情被牵动拉扯着那种悸动,欢喜而又彷徨,渴望的焦躁,期盼着的未知带来茫然跟忧虑。即使在最快乐的时候,也知道不会长久,于是更加贪欢。

最后一次见他,他送我上飞机回台湾,也是雨天。

他哭了,眼泪滴在我的头发上肩膀上,一个一个灼热的小点。外面下着雨,打在车顶上叮叮咚咚,我们躲在车子里头拥抱,他的吻也像雨点一样,落在我脸上唇上身上。

但是我的眼睛是干燥的,没有眼泪。他说我冷淡,我说因为天空已经在替我哭泣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说得出那么肉麻老套的台词,而且还说得那么顺,接腔接得那么滑溜,一点诚意也没有。

那天我学到一句连续剧里面才看得到的台词:“我们会再相遇的,一定。”

把脸贴在凉凉的机舱窗户,细雨毫无停歇的意思,雨珠在玻璃上滑落,恰似谁脸颊上的泪痕。天空仿佛要永恒地停留在阴霾中,可是并不,穿破浓密的云层升至高空,已经见到和煦的太阳。抵达台湾,西岸阳光灿烂,晴朗,微云,大风的晴天。

而我也没有哭泣。

一开始就知道不会永久,于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高的温度,毫不保留,一无所求。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所有的感觉都燃烧殆尽以后,残余的不过是一点记忆的尘埃。清风徐来,扬起我的发梢裙角,顺便把灰烬带向远方,心情一片清爽洁净。

不会的,我们缘尽于此,不会再相见的。

夏天过去,雨季结束,那段恋情,随着假期一起落幕。

当时的少女情怀,现在自然早已不在。可是记忆长存,天色一转阴,开始下雨,我的思绪还是会不期然地回到二十岁的那个夏天,想起那个异国男子,黝黑的脸上笑得眉眼弯弯,坏坏的表情,和那一段只燃烧了一个夏季的恋情。虽然只有几分钟。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下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