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为了对女性有更加严厉的束缚,提倡“三寸金莲”,硬是让女性从小就受缠足之苦。那么——《红楼梦》中的女性是小脚吗?
《红楼梦》是个女儿国,其中的女性,个个都是婀娜多姿。中国古代社会标榜的女性美首先是“三寸金莲”,即是以小脚为美的。所以,当《红楼梦》问世后,关于书中的女性是大脚还是小脚的问题,就展开过争论,其中又尤以一九二九年在北京《益世报》上的争鸣引人注目。
一九二九年四月十四日,北京《益世报》发表了芙萍写的文章——《红楼梦脚的研究》这篇文章提出,《红楼梦》对女性美的描写无微不至,唯独对书中女子的脚绝口不谈,因此,这些女子是天足还是缠足,令读者感到疑惑莫 解。芙萍以第四十九回描写林黛玉和史湘云,一个穿着“羊皮小靴”,一个穿 着“麂皮小靴”为例,说明黛玉、湘云似乎是小脚,但又不能断定就一定是小 脚,因为天足美中也有所谓“小靴小鞋”和“瘦小如刀条”的说法。芙萍又举 例说,第三十六回写凤姐“眦着那角门的门槛子”,第五十四回写湘云和凤姐 都会放炮仗,有人可能看作是大脚的证据,但这是说明不了问题的,因为南方 女性的三寸金莲也有很活泼生动的,不能与“一步迈不开的小脚娘”相比。芙 萍认为,只有妙玉,由于是僧尼,不应该缠足;同样,自小即常与水月庵小姑 子智能儿玩耍,向往出家,后来果真出了家的惜春也必为大脚。依此看来,《红楼梦》中确有大脚的证据。
根据《红楼梦》书中的若干“证据”,芙萍认为,在女性脚的问题上,曹雪芹有意把“真事隐去”,大说梦话,因为那些女性美人来自金陵,本应是小脚,但这样写的话,与作者“满洲旗人”的身份不合,所以宁可含糊其辞,不谈这个问题;《红楼梦》处处讲影子,节节论真假,这个脚的疑难,正可以让世人去猜测,以收到“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妙用。
芙萍的文章发表后,引来了张笑侠的商榷文章,他于一九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六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和七月一日,在《益世报》上发表了《读红楼梦脚的研究以后》和《红楼梦的脚有了铁证》两篇文章,认为《红楼梦》中的女生是大脚,这是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的。
张笑侠举例说,《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写黛玉是大脚,不是小脚,否则不会有这样的工夫。第二十五回写凤姐手持一把钢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狗杀狗,见人就要杀人”,如此勇狂,当不是“小脚娘”。第二十七回写宝钗扑蝶,“倒引的宝钗蹑手蹑脚的,一直跟在池中滴翠亭上”,这一句似乎是写大脚女子。第四十九回描写的“羊皮小靴”与“麂皮小靴”,据旗族朋友说,正是旗族中天足妇女所穿,不能因为有个“小”字就代表小脚鞋。书中还有许多唱戏的女伶,张笑侠说:“我敢武断她们绝对是大脚而不是小脚,因为她们的角色是小脚不好扮的。”
《益世报》上的这次关于《红楼梦》中女性脚大脚小问题的争论,如同所有红学论争一样,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来,《新民报日报》和《全民周报》又参加进来,继续论争,直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不断有人写文章探讨这个问题。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际《红楼梦》学术研讨会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召开,唐德刚先生向大会提交了《曹雪芹的文化冲突》论文,对《红楼梦》中女性脚的大小问题作了专门地探讨,认为曹雪芹对这个问题是有意回避,只是在有意无意之间透露出他笔下的美人儿是小脚。
关于《红楼梦》中女性脚大脚小的问题,也许是《红楼梦》作者并不在意的一个问题。曹雪芹本为旗人,满族人并无欣赏“三寸金莲”的嗜好。曹雪芹写《红楼梦》,歌颂的是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与叛逆,他不可能会赞同、认可封建束缚的缠足之风。既然他不可能认为小脚为女性之美,他又怎么会去着意描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