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哭,看电影看小说都会哭。可是你从来不哭。那么无忧无虑的你,总是高高兴兴的。我总说你的眼睛好像是万里无云的晴空--内蒙高原的晴空。而让这天空落雨的竟是我。
突然惊觉:这不就是“抱头痛哭”吗?以前总也不明白为什么是“抱头”,两个人互相安慰,不应当是抱在肩膀或者腰上吗?真的在那情境里才知道,创造这词的人,一定是心疼如割,把流泪的脸紧紧抱在了胸前。
爱你到这样的程度:是生命的根基和土壤,我若有些微伤害你,其实伤害的是我自己。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让眼泪这样东西,出现在你的眼睛里了。
现在脑中一直翻滚你那巧克力色的胴体,平坦的小腹和笔直修长的腿,想用手臂测量它们的周长,想用嘴唇测量它们的表面积。这样爱你,想念你。
天
戊子年丁巳月甲寅日
八
薛:
昨天读郭英德的明清小说论,评《红楼梦》,在脂评本第二十九回中写到林黛玉嫉妒时,绮园眉批有两句诗:“未形猜妒情犹浅,肯露娇嗔爱始真。”
这是说,当爱情没有猜疑妒忌的时候还是肤浅的,一旦有了排他性:开始拷问以前的情史,这时爱情就真了。林黛玉就是这样的:在她和宝玉爱情的第二阶段(这是郭先生的总结)经常躲在屋里茶饭不思,没说几句就哭得红头涨脸铰荷包,宝玉也头疼得很。
“真了”的爱情还真是非比等闲,开始要命了。
我忍不住开始回想:“猜妒”,你为我,有过没有?我为你,有没有?
啊,竟然一次也没有。
两地分居,不知有多少人说,你要小心啊!你真的相信他?
我不止一次地说,我真的信任他。
至于我……少有的几次艳遇,忙不迭地得意扬扬去告诉你。你也只是一笑。
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一句半句说到从前的事情,自己也愣一愣:那都遥远得像已经隔了一个侏罗纪了--像是从这天地一片混沌、海水还在苍穹之下寂寞汹涌的时候,和你已经这样在一起了。
身边人世更迭,冰雪成灾,大地崩坼,不过只要还有一片摆稳的屋檐,就可安稳地怀抱你睡去。太平世界,个人的兵荒马乱不过是些错失爱,怒生嗔,恨离别。然后,不知不觉就是一生一世。然后便可平平静静,生同衾,死同穴。
天
戊子年戊午月丁酉日
九
薛:
记得吗?每晚睡觉时,你刚坐到床边,就忍不住从后面扑上去抱着你后背,连躺下都等不及了似的。
站在你身后,总想手臂一张搂上去。你坐着,就总想吻你的后颈。每一天,都是这样。
你出门的时候,就竖着耳朵,听楼梯上的响动。有时跑到门前,呼地拉开门,却不是你,是隔壁大叔,他被我吓到了,手里拿着门钥匙僵住,瞪大眼睛盯着我。
此即柳永之“误几回,天际识归舟”。
你回来的时候,轻轻敲一下门,我连鞋都来不及穿,就冲去开门。你站在门外的黑暗里,脸被门里的灯光照亮,高高兴兴地说:“咦,这不是你吗?”
每天小别后的重逢,都像终于偶遇似的惊喜--哪怕只是夜间起床去卫生间这样的“别离”。
连一次眨眼,都像是一次别离。
真想把想说的话都说尽,说很多很多遍,说很大很大声,胸口仍是满胀的。
我的心,它日夜不休地造出绵绵不断的爱的货币,那种只能在我与你的国度里流通的货币。
我把它们存着,等到回国的那一天,好尽情地挥霍。我要向你买一万个亲吻和一万个拥抱。
天
戊子年己未月丙辰日
十
薛:
以下是我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来的,关于你的事情。
1.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那是第十几次离你而去?聚少离多地过完了第三个秋天。我早已严禁你站在窗外目送列车开动,那一回我觉得有把握不再在满车厢人的讶异注视下呜咽了--镇定地挥手,目送你消失,镇定地在座位上四顾,镇定地掏出mp3听音乐。须臾,手机在口袋里震动,镇定地掏出手机。是你上了回家的公车之后发来的信息:
“我真不想回去,那间屋子已经不再有你了。”
揣想你写这句话时的情味,一时五内如沸。
很少猜度你有多爱我。对于我来说,我给你,你欣然接受,这已足够欢愉。揣摩自己的付出是不是得到满意的回应,那是我不屑做的。但这一句话,仿佛是能顺着它慢慢走回你心里,然后借着你的眼转身遥望自己。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一刹那强作的镇定有如黄鹤之杳,眼泪再一次顺着旧路欢快奔涌而下。
我又被诧异的目光包围了......
我总是觉得自己很能控制感情,不容易慌张;我平时算是吝啬热情的人;我向谢安“小儿辈已破贼”的境界努力修炼。可是在给你拨电话的时候,我常拨错号,手指微颤,乱了秩序;打通电话,就不知不觉换了另一副嗓音,又不知不觉边说话边做鬼脸仿佛你能看到,有时身子会激动得轻轻抖着;看书的时候,偶尔趴在书桌上静静地、仔细地想念你,会猛地鼻腔一辣,眼眶涨潮--这些,都是你不知道的。
一旦与你发生联系的我,就变得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
你会永远令我为你浑身颤抖、慌张无措么?我真好奇。好吧,咱们走着瞧。
2.是妾愁成瘦,非君重细腰
有一次回到你身边,洗好了澡,安静地躺下来,让你一寸一寸验明正身。
你说:腰变细了呀。
我:男人不都喜欢细腰吗?
你:本来已经很好了,不要再瘦了。
我:不是特意要饿瘦的。只是很想你,觉得自己吃饭很没意思,然后不知不觉地就瘦了……
后来想起,这不就是齐梁时王僧孺那句诗的白话版吗:“是妾愁成瘦,非君重细腰。”
3.想闻欢唤声,虚应空中诺
晚上从图书馆踏着月光回宿舍的时候,假装你就鲜嫩温热地走在我旁边,想象抬头45度角就能看到你眼睛里的星群;想象一扬手就能抱住我最喜欢的细腰;以及,想象你喊我的声音从头顶传来。然后轻轻地、高高兴兴地答应:“哎!”
这就像是一千五百多年前某个女人唱出的歌:
“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想闻欢唤声,虚应空中诺。”
4.只恨当时形影密,不关今朝别离轻
曾经这样想:如果可以收敛一点矜持一点,如果不是不防备地让你恣意在我灵魂里刻画--或许分隔之时就没那么难受。
这又似乎合了王国维一首《浣溪沙》中一句:“只恨当时形影密,不关今朝别离轻。”
有人问一个酒鬼:
--你为什么喝那么多酒?
--因为我醉了?
--你为什么醉了?
--因为我喝了很多酒。
我之于你,庶几相似:
--你为什么爱他那么多?
--因为我醉了。
--你为什么醉了?
--因为,我爱他太多了。
5.一夜白头
三年。其实只不过三年。还有十几天整三年。生命里与你重叠的光阴,只有这么些,摊开来盖不满手掌。我时常为这个寒酸的数字感到羞愧。我们还没进过婚姻和岁月的考场,没得到文凭。当有人轻蔑地说这不过是年少轻狂,只是一时激情,我理屈词穷,我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我的真挚和忠贞。我真恨这一点。
我没有从一场必死的绝症中因你的佑护奇迹般康复,我没有在一场翻覆天地的战争中等你从硝烟中归来,我没有与你在国家的沦陷中失散,然后走遍天涯海角去找你。这是个没有传奇、没有“倾城之恋”和“漫长婚约”的年代。
连最容易得到的“婚龄”,我都还没得到。再怎么爱你,不耐下心过日子,还是拿不着铜婚银婚金婚奖状。
为什么二十多年前,你没有在那间妇产科医院里等待?为什么你没在产床边听我的第一声啼哭?--如果你在那儿,你可以从那天就开始爱我,我可以从懵懂之时就熟稔你的目光,那么现在我就能自豪地说:我的爱与我的生命一样长。
这人世多危险!我害怕衰老,但不得不承认,衰老能附送一件最美好的事:白头偕老。头顶的银丝闪耀和面孔上的辐辏纵横,是婚姻和爱情的勋章。
为你,我时常有恨不得一夜白头的心情。
6.小妹妹似线郎似针,郎呀,穿在一起不离分
那个下午的暮色之中,说起《色戒》里面销魂那一幕,王佳芝深情又绝望地给她爱人唱“家山呀北望觅知音”。那歌里有一句是我从小就喜欢的:小妹妹似线郎似针,穿在一起不离分。多好啊。不离分,只是唱一唱都让人心里欢喜。
于是,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大声唱这首歌。又像机器坏掉一样,把最后这句重复了很多很多遍,以至于你笑着来捂我的嘴。
在你指缝里,坏了的机器继续顽强播放下去:“狼牙穿在一起不离分。狼牙穿在一起不离分……”
--不离分。不离分。只有这个愿望。最唯一的,最迫切的。我已经明白为什么几千年来人们来来回回、反反覆覆地这样叨念:“要分离,除非是天做了地”、“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
--再没有别的要求了。
机器忽然停下,说:其实应该是小妹妹似针,郎似线。
郎问:为什么?
妹妹:因为针有一个洞嘛。
天
戊子年庚申月戊子日
十一
薛:
凌晨一点。我们的纪念日刚刚过去。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姻缘、缘分。真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不过是人生太平庸,人世太平凡,日子太平淡,不得不把这点夫妻情分说得诗意一点、玄妙一点,才能振作精神,跟身边黄脸婆、肚腩汉,继续在无穷琐屑里消磨下去。
二十年,我曾有几回装成不经意地碰到同桌男生的手肘?跟多少人在黄昏的食堂里并肩坐着吃饭?在图书馆借还处,两眼亮如鹰隼的年轻人曾多少次意味深长地向我微笑?在摇摇晃晃开在村庄田野之间的公车里,我帮身旁鸭舌帽少年拾起从他臂弯滑落的书。邮局里,我把身份证借给第一回寄包裹的男孩子。我还买了电影光碟给相熟的红发理发师当新年礼物。
这些这些,那些那些,还不都是“缘分”?--如果我回应了那人的微笑,如果我答允那人让他请我吃饭,如果我不是故意给那腼腆少年错一位的电话号码。
这世界狭窄又拥挤,每天数百次地与陌生人邂逅,每年环绕身边的“缘分”数百次滋生。在这数千数百次之中,我只选了其中的一次,把它永久移植入生命。
很多很多的路都可以走得通,缘分不是唯一那条,只是最后走通那条。没有所谓注定的唯一,之所以觉得是唯一只因为只因为“现在”只有一个,眼前的总是唯一。
不知多少人在求婚或者婚礼上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爱上你。”真的有那么多“一眼万年”?我不信。
《Friends》里面,钱德勒问已成为他妻子的莫妮卡:你相信咱们在一起是缘分、是天生一对吗?
莫妮卡毫不犹豫地说:不信,我要很努力地维持咱们的婚姻,才能令它继续。
白头夫妻并不那么难做,少爱一点甚至更容易偕老。太多渴求,期望过高,反而会早早失望,下堂求去。如果不是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爱情是否甜如蜜?
--如果不是遇见你,我也许是另一人的妻,也许爱他不如爱你,不过日子应该也过得去。
好吧,现在是你,唯一的你。这几年我逐渐发现自己已经没办法接近别的异性,他们都不洁,没人及得上你。是你之后,就只能是你。
认识你的时候我二十岁。还可勉强算是少年。
金婚纪念的时候,可以这样说:我在少年时爱了我丈夫,过了这许多年后,依然像第一次亲吻他的时候一样爱他--当然,不可能一样,现在一生一世已过,我的发与他的一起褪色,我的肌体与他的一起衰颓,我比年轻时更懂得那句话的意思。
三个字的那句话。
--三年里面,把它说过多少遍?
就在这一秒,这蓝色星球上就有上亿人用数百种语言说那三个字。那么普通却又不可替代的三个字。
好吧,今天,今天再多说一次。
说了哦--
真的说了啊--
嗯,你知道是哪三个字,还是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