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哲学宗师:笛卡尔(创造历史的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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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2)

可见,“上帝的观念”是“我”内心所能感受得到的,是内心的经验。当然,在“我”意识到我拥有“上帝”的观念之后,接下来就是要追求这个观念的来源。那么,上帝这个观念的来源如何?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述,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是这样说的:“由于我们发现我们心里有上帝的观念,亦即一个最完美之物的观念,因此我们能够探究产生这个观念的原因。当我们考虑到它所拥有的无限的完美之后,我们必须承认它是生于一个十全十美之物,亦即一个真实存在的上帝。因为,一方面,自然之光明白显示出,空无不能作为任何东西的原因,并且较完美之物不能出于较不完美之物。另一方面,如果在我们之内或在我们之外没有一个原始之物,则我们不可能具有任何事物的观念。但是,无论在什么方式下,我们没有观念所表示的那一切绝对完善,因此我们必须下结论说,它们存在于跟我们的本性不同的本性之中,亦即存在于上帝之内。”

在上面这段话中,笛卡尔论述了很多观念和命题。实际上,笛卡尔在这段话中就是按照“无中不能生有”、“原因必须大于或者等于结果”的原则对“上帝的存在”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推理。“无中不能生有”、“原因必须大于或者等于结果”的原则也就是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可能是没有原因的。笛卡尔说:“在一个结果里,没有什么东西不是曾经以一种同样的或者更加美好的方式存在于它的原因里。”也就是说,“上帝的观念”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它不是我们空想得来的结果,不是随随便便的假象。

让我们再次回到上面那一段话中。从中我们可以得出笛卡尔“证明上帝存在”的具体的推理过程:

1我们发现我们心里有上帝或最完美之物的观念;

2上帝的观念拥有无限的美善;

3这个观念必须有原因;

4它必须生于真实存在的上帝;

5因为空无不能是任何东西的原因;

6较不完美之物不能是较完美之物的原因;

7如果在我们之内,或在我们之外,没有一个蕴涵一切美善的原始之物,则我们不可能具有任何事物的观念;

8我们没有绝对的美善;

9所以那些美善必然存在于上帝之内;

10所以上帝存在。

总之,按照笛卡尔的思想,我们拥有最完美之物或绝对完美之物的观念。这个观念的原因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最完美之物,即上帝。

经过这一推理过程,笛卡尔得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结论可以归纳如下:

首先,上帝的观念不可能是来自“我”自己的。笛卡尔认为,上帝是一个无限的实体,而“我”是一个有限的实体。一个无限的实体是不可能从一个有限的实体中产生出来的,因此,上帝的观念是不可能来自“我”自身的。而“我”自身之所以能感受到上帝的观念,是因为上帝赋予了我这种能力。当然,在这里所讲的“上帝是一个无限的实体”,并不是说上帝的“无限”是对有限的一种否定,与此相反,所谓上帝的“无限”是一种肯定的无限。这样的意思是说,主体“我”的心中先产生“无限”的概念,然后才产生“有限”概念的。因此,先于“有限”的“我”产生的“无限”的上帝是完美的,而后于“无限”的“上帝”产生的“我”之所以在怀疑,就是因为“我”本身的不完美和缺点。因此,“我”是有缺点的,是不完美的。完美的无限的上帝是不可能产生于有缺点的不完美的“我”的,因此,上帝的观念不可能来自于“我”自己。

其次,上帝的存在是“天生”的,它的存在和外部的物质世界没有任何关系。笛卡尔说:“我们归之于上帝的东西没有一个是可以作为一个样板的原因来自于外部世界的,因为上帝里面没有任何东西和外部世界的东西相同甚至相似,也就是说上帝里面没有任何东西和物体性东西相似。”笛卡尔认为,上帝的存在和外部的物质世界也没有任何关系,都是天生的,不受任何支配,它的产生和外部的物质世界没有任何关系。这可以从我们归之于上帝的属性看出,上帝本身的属性和我们所处的物质世界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

再次,上帝的观念不可能是假的。笛卡尔说:“上帝这个观念本身是非常明白的,非常清楚的,它本身比除它自己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具有更多的客观实在性,所以没有任何一个观念比它更真实、能够更少地被人怀疑为错的或者假的。”通过这句话,笛卡尔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们,“上帝”这个完美的观念完全是真实的,不可能是假的。

笛卡尔认为,我们拥有最完美之物或绝对完美之物的观念。这个观念的原因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最完美之物,即上帝。正如笛卡尔所说:“我们在我们自身的心灵发现的这个非常完美的存在物——上帝,是被一个真正比我们更完美的本性放在我们的心里的。这个比我们更加完美的本性具有我能想象到的一切完整性,它没有任何缺点,是确实的、真理的化身。那么,这个集完美于一身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呢?它就是上帝。因此,我们心中的完美的观念不可能是其他任何事物,只能是上帝。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上帝是存在的,不是绝对空虚的假象。试想一下,如果上帝不存在,那我们心中的完美的观念是怎么来的?上帝的观念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以上,笛卡尔从效果的角度证明了上帝的存在。

四、由自我之存在证明上帝的存在

上帝是我们心中的最完美的观念。也就是说,上帝这一观念是存在于“我”心中的,或者说上帝这一观念的存在是以“我”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但是,既然上帝是创造一切的造物主,可它的存在又怎么以“我”为前提呢?“我”又是怎么来的?“我”是怎么存在的呢?笛卡尔是这样分析的:首先,“我”并不是自己产生自己的。其次,从精神的角度讲,“我”也不是从父母那里产生的。再次,“我”的存在也不是某种说不清楚的原因成就的。最后,“我”的存在也不可能是十几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产生的。既然这些原因都不能成就“我”的存在,那么,“我”的存在还得归功于上帝。

我们已经知道,上帝是我们心中的最完美的观念。也就是说,上帝这一观念是存在于“我”心中的,或者说上帝这一观念的存在是以“我”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但是,既然上帝是创造一切的造物主,可它的存在又怎么以“我”为前提呢?“我”又是怎么来的?“我”是怎么存在的呢?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说:“我们不是我们自身的原因;上帝才是我们的原因,所以上帝存在。但是由于人们不理会这一点,并且,当我们拥有一部显示高度技巧的机器的概念时,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是以什么方式获得了此种知识,还有,我们甚至不记得,我们所拥有的上帝的观念是在什么时候由上帝传给我们的,因为它一直存在于我们心中;因此我们必须探讨,谁是我们的存在的创造者(因为我们拥有无限美善的观念,这无限美善存在于上帝之内)。因为,自然之光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凡认识比他自己更完美的东西的,不能是他存在的创造者,因为那样的话,他必会将他知道的一切美善赋予他自己;因此,他的存在不能来自别的东西,只能来自拥有这一切美善者,即来自上帝。”

笛卡尔在这里说,“自然之光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凡认识比他自己更完美的东西的,不能是他存在的创造者,因为那样的话,他必会将他知道的一切美善赋予他自己。”自然之光就是理性,清楚地看到就是说理性在这一点上具有清晰而分明的观念,“凡认识比他自己更完美的东西的,不能是他存在的创造者。”因为自我是实体,美善是附体、附性,如果我能创造自我的实体,那么我必能创造自我的附体、附性。

具体来讲,“关于我的存在的原因”——也就是说,“我”到底是自己产生自己的呢?还是从父母那里产生的?或是从上帝那里产生的?又或是从某种说不清楚的原因产生的?笛卡尔是这样分析的:

首先,“我”并不是自己产生自己的。笛卡尔说:“如果我们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或者说我们自己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事物的话,那么,我们自己就应该有极大的完美性,我们自己就是一个无限的概念、最确实的概念,我们自己就不应该对其他任何事物产生怀疑,——那么,‘我们就是上帝’。但事实上并不如此,例如,如果我们真如上面所说的那样是我们自己产生自己的话,那么,没有一个创造我的东西保存我,我又是怎么持续存在下来的呢?”笛卡尔在这里所说的“持续存在”并不是时间上的持续,而是指“存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是重新产生。这是笛卡尔自己创造的观点,“我的全部生存时间可以分为无数部分,而每一部分的存在并不影响任何其他的部分,这样看来,从不久以前我存在这一件事并不能推断出我现在也存在这一结论,假如这个时候没有什么力量产生我、创造我或者保存我的话,我是不是还存在呢?”这句话告诉我们,我们如果要持续存在下去,需要同一的能力和同一的行动,只有这种能力才能把我们产生出来,创造出来,才能使得我们持续存在下去。可事实上,我们有这种能一直让我们持续存在下去的能力吗?很遗憾,我们没有。试想一下,“我思”——我们是一个能够思想的东西,如果我们有那种所谓的能够帮助我们持续存在下去的能力,那么我们就能够思想到。但是事实上,我们没有“思想”到我们有这种能力。也就是说,我们没有创造自己的能力,没有保存自己的能力,没有那种能帮助我们持续地存在下去的能力。“我”——只能是由其他的东西创造并保存的。因此,上帝是存在的。

其次,从精神的角度讲,“我”也不是从父母那里产生的。一般来讲,我们都认为是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一切。但是,在笛卡尔看来,父母只是给了我们肉体。而实际上,“我”之所以存在更多是因为“我”是一个思维着的东西。作为思想着的“我”,作为能从心中感受到上帝这一观念的我不是从父母那里来的。再说了,从上面持续存在的角度看,即使父母赋予了我们生命,但是他们并没有能力保存我们,让我们持续存在。所以,我们的存在不能简简单单地认为是从父母那里来的。因此,上帝是存在的。

再次,“我”的存在也不是某种说不清楚的原因成就的。笛卡尔认为,如果我们是依托于某种说不清的原因而存在的,那么,“我”自身包含的一切东西,一切清楚的和不清楚的属性应该都包含在这个说不清楚的原因之内。进一步推理,“我”心中是存在一个无上完美的上帝的,那么这个无上完美的上帝也应该包含在这个产生“我”、保存“我”的这个说不清楚的原因之中。也就是说,产生“我”、保存“我”的这个原因是绝对的,是不依托于任何其他的事物而存在的。那么,具有“不依托于任何事物而存在”的这一属性的事物是什么呢?不就是上帝吗?笛卡尔因此说,如果我真的是由于某些说不清楚的原因产生并且保存的话,那么,这个原因可能就是上帝。或者说,把这个说不清楚的原因研究得更深入一点就可以找到它的本来面目——上帝。因为只有上帝能自己创造自己,自己保护自己,自己不依托于任何其他的事物而自行存在。因此,上帝是存在的。

最后,“我”的存在也不可能是十几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产生的。我们在寻找自己产生的原因的时候,找了很多原因都不确定。这时,我们就会想:我们有没有可能是几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产生的产物呢?例如,我们从这些原因中的一部分得到我们归之于上帝的一部分完整性,从另一部分得到我们归之于上帝的另一部分完整性——以至于得到全部。但是,笛卡尔说:“即使所谓的完整性全部存在于宇宙中,也不可能得到一个完美的集合体——上帝。而实际上这是和上帝的完美形式相互矛盾的,因为统一性、单纯性以及不可分性恰恰是上帝的完美性最典型的表现。因此,“我”不可能是由于几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产生的。相反,“我”只能由上帝产生。因此,上帝是存在的。”

最后,笛卡尔总结说:“我在这里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论据,它的全部效果就在于我认识到,假如上帝真的不存在,我的本性就不可能是这个样子;换句话说,假如上帝是不存在的,我的心中就不可能有一个上帝的观念。相反,正因为‘我’是上帝创造的并且保存的,所以我心中才有了上帝的观念,因为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把这个观念放在了我的心里,就好像工匠在自己的作品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事实上,笛卡尔在此是从“我”的存在的角度来论述上帝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