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草原风景的熟稔,我的细看不是宏观的观赏。宏观不只是一种视角,而是一种能力,宏观也需要整个文化心态处于一种相对自由而开放的状态。于是,真的就只是去细看一棵棵、一丛丛的草。就这样关注着草的个体,就这样样微观,而不是个体的集合,以及无数个体集合起来的宏观。
所以如此细看,还因为在这片陌生的蒙古人的草原上,看到很多熟悉的藏人草原上的草,那些生长在纬度更低海拔却更高的地方的草。这些草大都是生长健旺的禾草科的草,营养丰富的豆科的草。还有那么些招摇在草中的花,紫的龙胆、雪青的凤毛菊、一簇簇的狼毒、一穗穗的紫宛。有了这些熟悉的花草,这片草原就成了熟悉的,可以随时放倒倦怠身躯的草原。就是这些普通的草,这些众多的花,叶与茎、根与须相互交缠,在树那么英雄气地孤独地一动不动的时候,低矮而顽贱的草们却一点点铺满了旷野荒原。总是喜欢这样富于象征意味的景象!总是喜欢看到弱小无声者因众多而显得声势浩大!
不禁想起20世纪80年代稍晚时自己写于藏区草原的一首诗来。
那首诗题目就叫《草》:
如此汹涌的光的海啊把风推动得如此迅猛这就是草,从寂静中醒来毫无意识就推动了世界。
阳光普照众多的草,连绵的草,真的就像是无边的大海。本来是风推动了草浪与光波的涌动,但看上去,倒是草推动着行走其上的风。真的,草,或者说如草之民,真有可能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就推动了世界。而且,不管是从寂静中醒来,或者未曾醒来。
草,摇动;草,歌唱把夏季变成了一个浩大的盛典来自最沉静的生命中心的草啊什么样的锋刃也不能将其杀伤以如此绵密而敏锐的触角绵延不绝行走在蓝天下面不论在高处涌起还是在低处汇集都是如此强横,都是毫不容情从大地劫掠了荒凉。
这里,当然有精确的写景状物,但中国诗学从来不以写景状物本身为满足。于是,我写草写到一定时候,也终于露出象征的马脚,民粹的马脚。歌颂草,就是歌颂草根的力量。具有十足草根特性的人民不但适合做一切政治的遮羞布,也适合做文人高蹈意兴的垫脚石。更何况,我们本身就来自民众,也许某种境况下被人赐一个精英的封号,或者某一瞬间自己也会有一星半点这种虚妄的感觉,但是,在说到草与民这样的词,这样可以配合出更多词的词根时,浑身还是会有一种闪电接地般的感觉。
但今天毕竟不复是年轻浪漫的当年。
又是十多年的时间,从人生的风风雨雨中走来,同时也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十几年艰难书写的历史中穿行而来。单纯的民本思想早已动摇。须知草民的力量看起来声势浩大,但稍稍引错一点方向,从这大地上,从我们生活中,劫掠而去的常常不止是荒凉。而更多的时候,在政治生活中,常常痛心感到的是这种力量大面积的委靡。过去,我们认为这种力量提供的动能是源源不绝的,现在才知道,这种力量的健康成长也需要一种良好的生态,它的名字叫做民主。
这样的生态学道理,就是自然界本身也在不断告诉我们。
在草原上每一个地方,你问每一个当地人,都会听到一声叹息,说,如今的草原已经日渐衰退,不复的是当年风吹草低才看见洁白群羊的景象了。不是众草蔓延劫掠荒凉,而是没有水汽的风,是更为众多的沙来威逼千年的牧场了。而且,每一个人都知道这种现象的命名就叫生态恶化。而我们穿过传说中美丽丰茂的呼伦贝尔草原时,才看到了那么多委颓的草,那么多蠢蠢欲动的沙。今天,如果让我再来写关于草的诗,可能就不会写得那么年轻而天真了。当然,我早就不写诗,而改写小说了。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诗歌这种形式就决定了它更适合作那种热情天真的表达,而小说也许跟我们这个曰益夹缠、曰益复杂的社会更能建立起一种对应关系。
用小说的方式,可能更容易写出草原生态中的另一种灾难。那就是那些多汁的、细嫩的、营养丰富的好草,都被牛羊吃掉了,被打草的镰刀割掉了。那些有药用价值的,更被连根挖掉了。而在那些越来越多的沙子中丛丛相聚的,却是坚硬的,多剌的,甚至是有毒的恶草。
生态不好的时候,恶草总是驱逐良草。
《香矛的矛,局台的台》
这酒,喝的时候不会让人一下子燃烧,酣饮过后,也不会因为身心倶疲而让人起戒酒之想。不急不躁,是酒的酿造,也是这酒的品性。于是,进入不温不火的中年,自然就慢慢爱上了茅台。
如果是白天,应该是一只水晶玻璃的杯子,在明亮的光线下,有点滑腻的酒浆倾倒进去,浅浅的带点颜色,在杯中微微溱动。从透明的杯壁里面,透露出那特别的质感:是圆润的,冥想一般,比所有的白都多含蓄和折射了一点世界的颜色,又比白色之外的所有颜色都空灵,都若有若无。
这就是中国的好酒,叫做茅台。
当然,最好是黄昏,或者渐深的夜,那就换一只薄胎的象牙白瓷杯,开瓶,续壶,且让暗香盈座,再将酒浆从容倾入杯中,有些朦胧的光线下,酒的颜色与杯子的颜色浑然一体了,像一块温润的玉。要生烟了,要在人的身体里面发生些奇妙的转化了。是相关肉体的转化,也是相关精神的转化——是灵肉共舞的转化。
举杯吧,茅台。
茅台的名字本身可能不是这个意思。但举杯之时,就会想,香茅的茅,高台的台。香茅的香是浮动的,高台的高是越来越高,越来越往上的。两个字,暗含了酒应有的品质与境界——或者说是应该给人的启发。
不是所有酒都能有这样的品质与境界。
所以,三个满杯之后,除非真有酒量,就不要再劝干杯,不要再说劝酒的套话,应该开始浅斟低饮。记得一次去外地,几个朋友聚集起来为我接风。知道我喜好这种酒的都带了这酒来,以至于最后桌上的茅台竟有十来瓶。幸好作家莫怀戚教授也在座,对这种现象他进行了严厉批评。他说,老总们,成功人士们,茅台不可以这么喝,爱喝也不能这么喝,有钱也不能这么暴殄天物。于是,大家听他的,一桌人,两瓶,而且一律换最小的杯子。终席之时,大部分人都恰到好处,于是都真心夸奖莫教授是真正的风雅之人。
几年以前,我请一个叫兰迪斯的美国人喝中国酒,不是茅台,但也是名酒,另一种名酒。一杯下肚后,他感到了燃烧。此人是一个幻想小说作家,同时也是美国航空航天局的专家,某年上火星的叫做“漫游者”的小探测车的某一部分就出自他的设计。兰迪斯在感到“液体在胃中和血管中翻卷着燃烧”,以为“这么强烈的东西可以用于发射火箭”,于是他要火柴,关灯,把一杯酒点燃。酒当然就轰一声着了,升腾起一团幽蓝的火苗。这位实证主义的科学家得到了预想的实验结果,却不肯再喝了,怕一肚子酒时被点着了的火箭一样被发射到天上。从纯技术的角度讲,人成为火箭当然能体会到腾云驾雾的效果,如何降落却是一个麻烦的问题。明代的时候,一个叫万户的中国人曾经把自己发射到天上去,在空中他体验到了什么我们不知道,但降落时把自己摔成了一个肉饼却是不争的事实。兰迪斯作为一个航天科学家知道这个故事,所以捂着杯子不肯再喝了。
这个故事的意思大致是说,大部分人喝酒,最后都是被酒精燃烧。这个故事也是说,大部分的酒,就是把人交给酒精去燃烧。燃烧中的那种状态某些时候自然也是人生中的一种需要——让人短暂地超越一下现实与自我。但燃烧多了,人们也发现一个事实,就是短暂超越后,一觉醒来,忍着脑袋和胃的难受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真正的现实与自我之中了。沮丧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宿醉后的难受总是双重的,从肉体到精神。或者说,受创的不仅是身体,精神有时反而会承受比肉体更甚的重创。
我这样的人,在席间,大多数情况下很难只喝一些果汁与矿泉水。如果中餐,也很难接受啤酒和红酒,所以才要寻找一种不是一味只在胃和脑子里燃烧的酒。以后能否找到更好的不好说,但到今天为止,只要胃里贪的还是这杯中国白酒,那首选自然就是茅台了。迄今为止,所以没到每喝必茅的程度,经济原因当在其次,端的还是因为好多场合的茅台都不能让人放心。前些时候去茅台酒厂参观,看红砂岩的岸边青碧的赤水河流过,酿酒的味道将山中的镇子淹没。酒厂的人带着我在厂区了解工艺流程,不说那一二三四五六七道酒的互相勾兑,又如何大罐封藏,单只是端午制曲重阳窖酿,那古典的程序也已经令人回味悠长。
于是明白那酒入口过舌,在喉咙里珠圆玉润地滑下,不曾像小火球一样张开许多小毛刺扎人是什么道理了。于是也明白那酒到了胃里不轻易翻江倒海,小醉醒来,脑袋也不那么沉重是什么道理了。总之,这酒,喝的时候不会让人一下子燃烧,酣饮过后,也不会因为身心俱疲而让人起戒酒之想。不急不躁,是酒的酿造,也是这酒的品性。于是,进入不温不火的中年,自然就慢慢爱上了茅台。
那酒的能量通过肠胃与血管走遍身体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赤水河如何在曲折深致的峡谷中穿越。高处是风在推动,风中轻舞的是高粱的精灵,是麦子的精灵,是的,风中轻舞的正是谷物的精灵。在那些错落的台地上,所有谷物往土中深深扎下根子了,饱吸了高原红土的精华。就这样,上升的上升,沉淀的沉淀。好酒就能这样,让人轻盈,饱满而又沉静,有充足的能量等待转化,如此这般站在顺河谷流动的风中,站在赤水河岸的晚霞下,感觉到自己正在变成一株高粱,一株等待着能量转化奇迹的高粱。
我想,真正的醉酒就应该是这样,能够敞开紧锁的身体与感官,像麦地一样在风中随意起伏,像水一样恣意流淌,随物赋形,像自由这个词还没有发明出来以前,就感觉到了这种状态一样。
我想,醉去就应该是这样的吧,仿佛在五谷杂粮丰盛成长的土地中奔跑,比风还高还灵敏。或者,双脚被水与红土所黏滞,呆立在那里,成为一棵庄稼,一棵将来可以入窖发酵的庄稼,从土中把水,把养分,把地精抽起来,往上输送。上面,正在灌浆的穗子,日益沉重,众多的子房正在把地精与日华混合,把最沉重与最轻盈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最轻的是光,最重的是矿物质,奇妙的化学反应把这一切混合起来,把一个个子房鼓涨得像初孕女子的胸腹。
喜欢喝酒,又常常期望一种不被肉腻死,不被酒烧死,不被废话淹死的喝法,这个想法要得以实现,除了喝法与喝酒的人,真还得有一种够格有品的酒,我想有了茅台,这想法就庶几近之了。
小醉之后,还可以念念叨叨:香茅的——茅,高台的——台。
《哈尔滨访雪记》
在中国这个老的国家里,每一座城市都很古老。这些古老的城市,现在都变得千人一面般的年轻。哈尔滨是个年轻的城市,却舒服地保留了一些老城市的味道。
夏天,不管你走到什么地方,除非荒漠,总是绿色覆盖了原野。夏天的绿色像一个帝王,把整个国家至少从地理上统一起来。到处都是雨水,到处都是浩大的水流。而冬天就不一样了,从北到南,气温分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梯次,从低到高,改变了大地的色调。与此同时,水在枯萎,同时也变化出了丰富的形态:冰,雪,霜,雨,雾。仅仅凭借于此,整个国度就分出了南方与北方。2005年元旦,我从成都出发的时候,就担心弥漫在四川盆地里灰蒙蒙的雾气使飞机不能正常起飞。温润的空气里绿色植物继续生长,但雾气长期阻断视线却使人心情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