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心学”教育思想与《传习录》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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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教育思想(4)

是否还有统一的标准呢?他说:“因人而施之,教也,各成其材矣,同归于善。因人而施者,定法矣;同归于善者,定法矣。因人而施质异也;同归于善,性同也。夫教,以复其性而已。”可知,王守仁主张“因人立教”,是为“各成其材”,反映了教育对象的个性,而“同归于善”,反映他教育工作的总目标,并认为两者皆为“定法”,不可改变。教育工作,既考虑个性,也考虑共性以及个性与共性的结合,这种教育、教学法思想,是全面而辩证的。它的理论是“人的资质不同”,即“质异”与“性同”,每个人生来既有差异性,又有共同性,这也是一个对人的辩证观点。王守仁在教学论中的精华,是他承认每个人都有一个知识和智慧的发展过程。如“婴儿”之喻,他说:“婴儿在母腹时只是纯气,有何知识?出胎后方始能啼,既而后能笑,又既而后能识认其父母兄弟,又既而能立能行,能持能负,卒乃天下之事无不可能,皆是精气日足,则筋力日强,聪明日开,不是出胎日便讲求推寻得来的。”这就已经接触到了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阶段性,并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识水平进行教学工作。这在中国古代是有远见的见解,而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其三,教师教学贵在使学生“自得”。

王守仁在教育、教学问题上,虽从“致良知”的思想出发,但他提倡教学要生动活泼,要有启发性,能开发学生的心灵,作到使学生能“自得”。教学要能引导学生“各得其心”。他说:“君子之学求得之于其心”,学习贵在“自得”。如饮食养身一样,食了要消化。他常用孟子的“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的话,来表述和论证自己教学启发学生“自得”的主张,这不是偶然的,不仅说明了他们有继承关系,而且证明了唯心主义者教育重自内发展的共同特性。

王守仁在湛若水(甘泉)出使安南时,曾作文赠之曰:“今世学者,皆知宗孔孟,贱杨墨,摈释老,圣人之道,若大明于世。然而吾求而从之,圣人不得而见之矣。其能有若墨氏之兼爱者乎?其能有若杨氏之为我者乎?其能有若老氏之清净自宁,释氏之究心性命者乎?

吾何以杨、墨、老、释之思哉?彼于圣人之道异,然犹有自得也。”在这里,王守仁要求为学惟心中“务求自得”,重领会,不重文字记诵若求圣人之道而不能自得,虽杨、墨、老、释亦无不可。这可知王守仁强烈要求教师教学要使学生能“自得”。而如何能“自得”呢?教者要善于启发学者自己去体验自家的“良知”,就是“静处体悟”、“事上磨练”及“实地用功”,都是自求于心的工夫。还要学生每听讲则有疑,有疑则思,思则能“自得”。他说:“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由此可知,王守仁主张为学重“思”,然其目的是“自求于心”。若去掉唯心主义的东西,学习是内、外因的结合,他更重内因,教者的“点化”,不如自家的“解化”更为重要。故他说:“学问也要点化,但不如自家解化者自一了百当,不然,亦点化许多不得”。这个教育观点,有合理的因素,反映了教学的规律性。

最后,他还提倡师生之间相互“责善”、“问难”,鼓励学生向教师提意见。

这不但有益于学,且有益于教,可以作到“教学相长”。他说:

“人谓事师无犯无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盖教学相长也。”他为了打破学生的顾虑,还十分谦逊地对弟子们说:“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

最后,他还宣布:“诸生责善,当自我始。”有一次他的弟子问他,孔圣人是否也“相助望门弟子”,王守仁回答说:“亦是实语。”并认为:

“道本无穷尽,问难愈多,则精微愈显。圣人之言,本自周遍;但有问难的人,胸中窒碍,圣人被他一难,发挥得愈加精神。”从王守仁的师生“责善”和“问难”中,可以看出他主张和协、平等的师生关系,而且他本人就是平等师生关系的实践者,具有教育家的风度。王守仁对教师的一些要求,有许多合理的见解,反映了教育和教学的共同规律性,至今对我们仍有启发。

(五)论儿童教育

王守仁从培养“圣态”的目的出发,主张对儿童教育首先要“教以人伦”。他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一文中说:“今教童子惟学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要从儿童开始,就能致力于养成这些封建道德。其课程设有歌诗、习礼和读书等。每门课都有其独立的作用和特有的意义。诗歌要儿童“整容定气,清朗其声音,均审其节调,毋躁而急,毋荡而嚣,毋馁而慑,久则精神宣畅,心气和平矣。”儿童诗歌,可以启发其“意志”和陶冶其情感,把儿童旺盛的精力用在培养德性上,从消极方面来说,可以使儿童心中的忧闷化于音乐之中,使其“精神宣畅,心气和平”。所以《乐记》说:“乐者德之华也。”习礼要儿童“澄心肃虑,审其仪节,度其容止,毋忽而惰毋沮而怍,毋径而野,从容而不失之迂缓,修谨而不失之拘局,久则礼貌习熟,德性坚定矣。”所以,儿童的习礼,不但有“动荡血脉”、“固束筋骸”的健康作用,最重要的是培养儿童待人接物、洒扫应对的礼节和养成儿童遵守纪律的习惯,使之“礼貌习熟,德性坚定”,即所谓“礼以导行”。所以,诗歌与习礼的礼乐课,主要是对儿童进行道德行为的教育,当然也含有美育和体育的因素。读书,除可以“开知觉”、“开聪明”、增长知识外,还在于借以“宽虚其心意”而“存其心”、“宣其志”。总之,这些课程的总目标,“皆所以顺导其志意,调理其性情;潜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顽。”换句话说,诗歌、习礼、读书有开发儿童智慧的智育,养其心性的德育,健其“筋骸”的体育和宣泄其情感的美育等价值。他有“教人为学,不可执一偏”的全面发展教育思想。

诗歌教育,固然有启发儿童“奋至德”的作用,但总是属于“放”

情感、布快乐的一科,所以必须要“约之以礼”,即用乐教来“导和”与用礼教来“导行”结合起来,方可以防止“礼甚则离,乐甚则流”的弊病,使儿童从“意志”到情感,都有助于养成封建道德的信念和封建社会的文明行为。所以,王守仁的礼乐教育,非常重视儿童精神文明的培养。

王守仁为对儿童进行“正蒙”的教育,使儿童能于“蒙昧隐默自养正道,乃成至圣之功”。他还特别规定了一套教育的实施办法和教学制度,而名为《教约》,令各个学校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他明文规定:“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教儿童摹仿写字和作诗文),次复诵书、讲书,次歌诗。凡习礼、歌诗之类,皆所以常存童子之心,使其乐习不倦,而不暇及于邪僻。”在如何进行歌诗、习礼和读书方面,他还规定了一套具体的教学方式方法。对教歌诗与习礼,不仅分班(组)轮教,以相互观摩,还有会演比赛等各种方式,有分有合,即有分组又有全体“会歌”和“会习”,对儿童具有相观而求进的作用,并“使其乐习不倦”。而且还在歌诗与习礼上,发表了一些关于儿童教育基本训练的观点。在读书方面,主张授书要“量其资禀”,不在徒多,但“贵精熟”,要常使儿童“精神力量有余”,而“无厌苦之患”,却“有自得之美”。教学务使儿童“专心一志”,口诵心惟,字字句句,反复思考。最后,要能使儿童得其“义理”,掌握书中的精神。这才能使儿童“聪明日开”,智力自然会日益发展。

在教学方法上,他认为最理想的方法是启发诱导,根据儿童的自然(“童蒙之性”),顺其童性,而开发其身心的发育。教学能使儿童有“时雨春风”之感,就是孟子所说的“时雨化之”,也就是因势诱导在儿童原有的基础上加以培植。对幼童的教育,犹如栽花育苗,灌溉之工,皆应“随其分限所及”,切不可“揠苗助长”。他说:“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心中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沾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剥落,则生意萧索,日就枯槁矣。”由此可知,王守仁在讨论儿童的教育时,提出了“儿童心理”

的问题,要求教师的教学要注意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以适应儿童的身心自然。教师要循童性而加以启发,不宜加以束缚。教学能使儿童“无厌苦之患”,而有“中心喜悦”之心,则学童会“进自不能已”,便会有“日新之益”、“涵育薰陶”之功。这在当时来说,是很有见地的主张。

正因为王守仁主张对儿童教育要重启发诱导,所以他对当时教育儿童的传统方法提出了尖锐而合理的批评。他说:“近世之训蒙稚者,日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鞭挞绳缚,若待拘囚。彼视学舍如囹狱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窥避掩复,以遂其嬉游,设诈饰诡,以肆其顽鄙,偷簿庸劣,日趋下流。是盖驱之于恶,而求其为善也,何可得乎?”他认为,这种教育是摧残儿童的天性,其结果使儿童对教师和学校处于敌对而“视教师如寇仇”,“视学校如囹狱”,这不但不能教儿童“为善”,反而“驱之以恶”。这种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应该群起而声讨之。所以,教育蒙童,必须深知“童心”,顺应儿童的性情鼓舞他们学习的兴趣,“委曲开导”,使之“感发兴起”。这样,学童自然心灵开悟,“乐学不倦”,知识扩充。

王守仁主张内心修养,反对外来束缚,因而提倡“存童心”,教育在于唤起儿童固有的“良知”,在发现“天之良知”的同时发现知识。

虽然童子与大人在“致良知”的工夫上是一致的,但童子有童子的“良知”,所以教育的方法和教育内容的深浅,要有区别,“童子良知只到此”。他提出儿童教育要注意儿童的心理和生理的特点,否则就会影响幼童身心的正常发育。这在当世,是极难得的卓见。不过他是属于心性学派的教育学说,从“致良知”、“存童心”的观点出发的,这是我们所不同意也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