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农与工肆之人”教育思想与《墨子》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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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教学原则和方法(1)

墨翟在整个教育活动中,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不断积累,认真总结,致使在对弟子施教时,坚持使用了一些良好的行之有效的,至今仍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教学原则和方法,归纳起来,有如下几项:

(一)志功合一原则

志功合一是墨翟施教一贯奉行的最根本的原则。他教人,不光要看其动机,更重要的要看其效果,强调二者必须辩证的统一。他教育弟子不论做什么事,必须“合其志功而观焉”。志,是出发点,即动机;功,是归宿,即效果。不论其志还是功,最根本的一条,都在于利人。因此墨翟教育弟子:“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利人多,功又大,是以天赏之。”这些都有力地说明,墨翟教人必须从墨家的“功利”出发,一切都必须符合“农与工肆之人”的实际利益,不论是道德、科学教育还是生产劳动的实践教育,乃至其他方面的教育,都要坚定不移地履行这条原则。墨翟经常教育弟子说:“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仁义钧,行说人者,其功善亦多。”“功,利民也。”就此可知,墨翟教人,如果看其是否有道德,决不是只听其口头上能谈许多道德理论的概念和道德修养的名称,而是要看其道德行为的实践。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对人要作出评判,定其是非,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墨翟正是遵循“志功合一”的原则来施教,来评判人的,所以他才得出这样的结论:“志功,正也。”只有当志功合一,才称得上正当的行为。“墨子第一次提出功利主义的原则作为评判人的道德行为的尺度”,这在古代伦理史上有不可磨灭的地位,在古代教育史上同样是第一次,为后世事功学派教育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志功合一的教育原则,应该说,是我国古代教育特别是思想品德教育的优良传统,值得我们永远继承和借鉴。

(二)主动性原则

墨翟施教,一贯坚持积极主动。他要求教师要努力、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要永远起主导作用,决不可怠倦而被动。他说:“不强说人,人莫之知也。”他又以撞钟为例说:“扣则鸣”,但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虽不扣必鸣”。他反对教师“待问而后对”,“弗问不言”的被动施教,并驳斥儒家“击之则鸣,弗击不鸣”的主张。墨翟在施教中,用了许多生动形象的例子来阐明教师从事教育必须起主导作用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他说:“若将有大寇乱,盗贼将作,若机辟将发也,他人不知,己独知之,虽其君亲皆在,不问不言,是夫大乱之贼也。”“若大人为政,将因于国家之难:”,君子必须主动以谏,“虽不叩必鸣者也”。如果两国进行无义之战争,给双方的老百姓都会带来巨大的危害,“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若此者,不叩必鸣者也”。

墨翟在教育中提出的“叩则鸣,不叩必鸣”的主动性原则,是与他平常积极“上说下教”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认真负责、勇于牺牲的精神分不开的。它来源于教育实践,又回到教育实践中去应用,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它不仅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不过墨翟的这条原则还相当幼稚。他虽然强调了教的主导作用,要求教者积极主动,但对于教育的对象学者的积极因素、主体地位与之辩证的统一关系,却未能进一步探讨阐述,这乃是不足,比之儒家强调学的主动、自求自得,不免要略逊一筹了。

(三)实践性原则

墨翟在教育中,从唯物主义的经验论和志功合一的功利主义出发,提出“以身戴行”、“以行为本”、“得一善言,附于其身”的最为重要的实践性原则。他强调,一切说教,一切理论,都必须见诸实行,根本在于实践应用。他教育弟子说:“士虽有学而行为本。”所以在教导弟子从政之道时,才强调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口言之,身必行之。”反之,“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乱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恶能治国政?”此外,还教育弟子:“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意即无论什么人,只是说在嘴上,如果不能附诸实行的话,无异于空言徒蔽其口,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因此,墨翟在教育弟子时,坚决反对只说空话而不务实际的人。他说:“务言而缓行,虽辩必不听,多力而伐功,虽劳必不图。”这就是说,那些只说空话而不务实际的人,哪怕他说得天花乱坠,再有道理,别人也不会被其说服。即使他用最大的力气,夸耀自己的功绩,别人也决不会相信,最后还是一事无成。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人们总是这样来对待、衡定人的:肯定的是行而决不是言。人们也总会这样:看鹰看它的飞翔,看人看他的行动。墨翟在教育中提倡理论联系实际、言行一致的教学原则和治学方法,与儒家的“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的原则并无二义,于我们今天的教育仍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不过儒家偏重的是理性道德修养的实践,而墨家则强调社会生产劳动知识和科学理论的实践。两相比较,墨家当然要高明、实际得多了。

(四)量力性原则

墨翟在教育中提出了“学必量力”的重要原则,即我们今天所说的量力性原则。当弟子请求学射时,墨翟便从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知者必量其力所能至而从事焉。”这就要求教师施教,必须从学生的具体实际出发,根据学生不同的能力、基础、才智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教育,而且还要客观正确地估量学生有可能或通过努力有力量能够接受教师所教而获得收益,达到目标,这样才去进行教育,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教师不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好高骛远,自我行事,实际就是无的放矢,永远也不能收效,而且学生还会厌学,进而造成师生的对立,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如果单一强调“量其力所能至”才施之以教,那么也将会使教育的对象常处于被动状态,进而影响其主动性、积极性的能动发挥。这是量力性原则的最大缺陷。但是,墨翟并没有停留于此,而是在施教中同样强调对弟子要:“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就是要视其弟子的程度之深浅,能力之强弱,深者教之以深,浅者教之以浅,强者增之,弱者减之。这样才能因人而异,不致使学生被动,并且能够让学生不同程度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调动。

量力性原则,一般以为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教育家所提出的一条重要教育原则。其实早在二千年前,墨翟就已经提出来了。以后儒家学者又给予了很大的发展。《学记》就提出了:

“不陵节而施”,“学不躐等”一系列宝贵的经验。量力性原则应该说是中国古代教育家的首创,而且比之西方要较为全面和辩证,是中国教育史上值得引以为自豪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更好地珍惜它。

(五)因材施教原则

墨翟没有直接提出因材施教的原则,但他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却自觉或不自觉地履行这条重要原则。他对弟子进行教育决不是千篇一律,千人一义。他总是因人、因地、因时、因事的不同而施以不同的教育,采用不同的教材和方法。他要求弟子:“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他还对弟子提出:“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墨翟的“这种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量力施教的思想是符合唯物论的,至今仍有借鉴意义。”墨翟在施教中对于因材施教原则的应用,有别于儒家孔丘等人。

孔丘很强调人,多因人的心理特征,如资质、智力、个性、气质、情感等因素的不同来施以不同的教育(当然也不排斥其他因素),这与儒家一贯重人德的思想有关。墨翟则多强调事,从以上的引证可以得知。

这主要是墨翟特别重视事功的缘故。

(六)逻辑性原则

墨翟在教育、治学、从事中,特别重视正确地使用形式逻辑,即一切都必须符合逻辑。逻辑本来是墨翟教育内容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当弟子学会逻辑后,又回头来正确应用逻辑,为学习其他学科或从事其他事业服务。这样,逻辑不仅是墨翟教育中的基础工具学科之一,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教学中的重要方法原则之一。

墨翟的逻辑在教育和治学上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墨翟对逻辑的提法是先“自悟”而后“悟他”。就是说首先要自己奋发学习,认真从事,懂得知识,明白事理,然后再对别人进行教育,使之获得知识和明白事理。这就势必要求教育者必先受教育。这是教育事业中的一条带根本性的规律。只有这样,才可能形成奋发学习、乐于教人的良好学风。墨翟本人在这方面堪称楷模。他虽“好学而博”,但“犹不敢废读”。和孔丘一样,确实是活到老、学到老,“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他无时无刻不在尽一切力量把自己的所长、知识、技能毫无保留地教给弟子。二是他的逻辑反映了重实践贵功用的精神。这不仅使墨翟在教育和治学中必然要强调言行一致、理论联系实际,而且不论做什么事,都必须符合逻辑,符合事物发生、发展的客观的必然规律。这样的事物才有严密的科学性。墨翟所进行的科学教育,能经得起两千年来科学发展实践的检验,很多东西仍然符合现代科学的基本原理,不能不说与他严密的科学的形式逻辑有重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