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荆公新学”教育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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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教育改革和教育主张(7)

熙宁二年,臣某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雱实嗣讲事,有旨,为之说以献,八年,下其说太学,班焉,虞、夏、商、周之遗文,更秦而已亡,遭汉而仅存。赖学学士大夫诵说,以故不泯,而世主莫或知其可用。天纵皇帝大知,实始操之以验物,考之以决事,又命训其义,兼明天下后世。而臣父子以区区所闻,承乏与荣焉。然言之渊懿而释以浅陋,命之重大而承以轻纱,兹荣也,祗所以为愧与这段话说明:(1)王安石侍讲《尚书》,王雱继续诗讲,后来就应旨用这种经说写成《书义》,颁之学官,(2)《尚书》是一部完整的政治教科书,是可以用来“验物”、“决事”的从政之书。可惜后世人主很少知道它的政治用途,他们承命训义,就是为了要使《书》的这种政治“义理”发挥出来,“廉明天下后世。”

《书义》一书已佚,对于其《书义》的解经旨趣的全貌,我们已无从得知,只能从后人的评论及一些佚文中窥知一二。

朱熹对王安石的《书义》是相当肯定的。他对《尚书》的释义推崇四家,王安石的《书义》就是其中之一,是学《书》必读的教材之一。

朱熹还说王安石解《书》“不强作解事”,就是说,王安石的释《书》态度实事求是,不强不知以为知,治学态度是十分严谨的。

《洪范传》是王安石说《书》着作中保留最完善的一篇,对当时的影响也很大。它是王安石“荆公新学”的学术旨趣建立的标志之一,《洪范传》从释义方法上来看,它明显地不同于汉唐儒者的“章句训诂”之学,而是以《洪范》的五行学说融通《易》的生生变化之理和《中庸》的“大本”思想以及佛老的思辨方式和范畴,从君人的培养成长出发,重点阐述了《洪范》中所谓“道与命”的主题,并以此发挥自己的政治、哲学思想。这也就是苏东坡所说的“断以己意”。旧的经学由于劬劬于章句训诂,而置经典大义于不顾,因而既不能阐明经典中的思想,更不能发挥自己的观点。王安石的《洪范传》就是对这种束缚思想的旧经学加以改革,使之成为借阐明经典大义而发挥自己思想的新经学的典范,为新儒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洪范传》所涉及的问题广泛而深刻,几乎囊括了新儒学的整体结构和中心命题,从身心性命到道德义理,形成了一个上下贯通的理论体系的框架。

此外,对于《书义》的旨趣,后人也有许多具体的批评,略引一二,冀能以窥全豹。

《郡斋读书志》“王令论语”条谓王令“解《尧日》篇云‘四海不困穷,则天禄不永终矣’。王安石《书新义》取之。”

可见王安石论《书》的立场归趣,朱子《语录》也说:荆公不解《洛诰》。但云其间煞有不可强通处,令姑择其可晓者释之,今人多说荆公穿凿,他却有如此处,后来人解《书》,却需要尽解,王说伤于凿,然其善,亦有不可掩处可证,可见王安石《书义》对后世的影响之不可易。《书·酒诰》“矧帷若畴”至“定辞”,古注从“父子”绝句,荆公从“违得辟”绝句,朱子赞其琼出诸儒之表,(《困学纪闻》卷二《书》“王雱书义”翁注引《语录》)此其章句之精当也。《酒诰》先儒以若畴系于圻父,言君所顺畴薄违系于农父,言迫回万民若保于宏文,言当顺安之,林之奇以为不如王安石以若畴为汝之畴匹,而于其下,先举具官名,而后陈其所任之职也,《洁诰》“复子明辟”,荆公谓周公得卜,复命于成王也,汉儒居摄还政之说。于是一洗矣,林之奇称其明君臣之大分,而有功于名教。(参《困学纪闻》卷二《书》“王雱书义”翁注引《尚书全解》

总之,《书义》也是王安石的重要经说,其于政治教育的关涉是其释《书》的主要归趣。

(4)《字说》

与《三经义》相配合,王安石还编写了一部文字训诂方面的书:

《字说》,治平年间(1064-1067)当他第二次罢相时,开始这部书的撰者。回到江宁以后,也继续编撰这部书,大约于元丰三年年)完成,他在《熙宁字说》中谈到《字说》一书的写作动因时说:

余读许慎《说文》,而于书之意时有所悟,因序录其说为二十卷,以与门人所推经义附之,惜乎先王之文缺已久,慎所记,不具又多舛,而以余之浅陋考之,且有所不合。虽然,庸讵非天之将兴斯文也,而以余赞其始?

在《再答吕吉甫书》他也谈到:

向着《字号》,初已成就,观古人意,多寓妙道于此,所惜许慎所传止此,又有伪谬,故于思索难尽耳。

可见他是因为对许慎的《说文》用于说经不满意,自己直接由读经而悟出字理,写出来也是为了附之经义,阐明经中义理。并且,他是以振兴斯文的天之大任为己任的,也就是说。他撰着《字说》是有着明确的政治目的和责任感的。

在撰《字说》的十多年时间里,他十分勤奋用力,除了广泛地读书,从前人那里获得广博的知识外,他还注意广采博问,吸取一般人的智慧和认识成果,尽量做到有客观、真实的依据,因而他在说文解字时,基本上能够言之成理。《明道杂志》卷四曾记载王安石作《字说》时,请教他儿媳妇故事:

王荆公作《字说》,一日踌躇徘徊,若有所思而不得。

子妇适侍见,因请其故,公曰:“能飞(飞)字不得”。

妇曰:“鸟反爪而升也。”公以为然。

《字说》成书以前,他也常跟人“咨询讨论,博尽所疑。”他晚年在金陵删定字说时,相传经常骑着驴,带着《字说》稿简,往来于蒋山一带,参陆佃《书王荆公游钟山图后》。有一次,走到一位老农家里,他问:

“老头儿上哪儿去了?”家里人回答说:“扑枣去了”。王安石才了解到《诗经》中的“八月剥枣”不是剥去枣皮,而是打枣的意思,于是立即修改了他的旧说,解了千年疑义。(参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五)由于他释字的基本原则是从经书出发,是为了训释经义,阐发义理,振兴斯文,统一道德,所以使这部书具有突出的“义理”特色,王安石的女婿蔡卞说,王安石晚年闲居金陵,以天地万物之理着为此书,与《易》相表里,晁公武也说王安石《字说》“以天地万物之理着于其中”。(《郡斋读书志》卷五)并于该书的“王介甫临川集”下和《读书后志》的“王氏杂说”下,都引录了蔡卞所作《王安石传》中的一大段话,其中有论《字说》的道:“晚以所学,考字画奇耦横直,深造天地阴阳造化之理,着《字说》,包括万象,与《易》相表里。”《朱子语类》卷十三有朱熹的一段论《字说》“义理”的话,“荆公作《字说》时,只在一禅寺中,禅床前置笔砚,掩一龛灯,人有书翰来者,拆封皮埋放一边,就倒禅床睡少许,又忽然起来写一两字,看来都不曾眠。字,本来无许多义理,他却要个个如此做来,又要照顾得前后,要相贯通。”

《字说》本是属“小学”部类的书,不仅蔡卞说它“深造天地阴阳造化之理”。朱熹也说他要就每个字都寻求其“义理”,而且要照顾前后,不仅要使字的解说在《字说》中前后贯通,而且要使《字说》与经义相贯通,其重“义理”的特征自极明显了。

字本出于自然,通天地万物之理。王安石认为文字和客观万物有着本质的联系:“字虽人之所制,本实出于自然。”(《进字说表》)人在创造文字时,并不是凭主观的“私智”而随心所欲的,而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因此,文字反映了客观万物的本质,是与万物之理相通的,他说:

文者奇耦刚柔杂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谓之文。字者,始于一二而生于无穷,如母之字子,故谓之字。其声之抑扬、开塞、合散、出入,其形之衡从、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有义,皆本于自然,非人私智所能为也。(《熙宁字说》)

这种文字与客观事物的本源联系,他在《进字说表》中阐述得更为具体:

盖闻物生而有情,情发而为声,声以类合,皆足相知。

人声为言,述以为字。字虽人之所制,本实出于自然,凤鸟有文,河图有画,非人为也,人则效此。故上下内外。初终前后、中偏左右,自然之位也;衡邪曲直、耦重交拆。反缺倒仄,自然之形也;发敛呼吸,抑扬合散、虚实清浊,自然之声也;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以义自然,故先圣之所宅,虽殊方域,言音乖离,点画不同,译通之。其义一也。

道有升降,文物随之;时变事异,书名或改,原出要归,亦无二焉。

这就是说,文字是语言的物质形式。它是直接来源于自然的,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文字的位、形、声、义都是自然的直接现实。这就是他所描述的:“物生而有情,情发而为声,声以类合,皆足相知,人声为言,述以为字,字虽人之所制,本质出于自然。”(《熙宁字说》)而语言则又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因此,文字和客观事物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王安石认为,正因为文字是从位、形、声、义等方面对客观事物的摹写,表达着人从这些方面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人的认识的客观物化形式,人在看了文字之后,就可以理解它的涵义。尽管殊方异言,也能翻译相通,尽管时间推移,名物不同,文字各异,但仍然有着共同的源流和基础,这等于是说,从文字的角度来看,思维和存在在先天上,本源上是同一的,认识的过程与认识的对象是同一的,人有着先在的语言本能,王安石的这一认识,在中国文字学说史上是独具特色和非常深刻的。在他以前或以后的儒家学者中,几乎没有人这样深刻地认识过文字的本质问题。

这样,王安石在释字的时候,就特别重视揭示文字与自然的直接联系,从而阐明其“义理”。例如,释“天”、“示”。《说文》和郑玄都把“天”说成是“至高无上”的“神”,把日月星辰的变异现象说成为人类社会出现灾祸的预示。把自然界说成是由有意志的“上帝”或“神”来主宰的。

这显然还处在神学化的儒学水平,王安石则以客观自然来看待,释“天”曰:“一而大者,天也。”就是说“天”是有数有形的。有数有形就不是“神”,释“示”则说“二而小者。示也”,针对的也是“神”天的解法,而天的神圣性和至上性不惟没有改变,而是感觉可接受的了。《说文》以“仁”释“恕”,而王安石则以“如心”释“恕”,“恕”的“仁”的本质并未改变,却使它客观化为人心的本质属性了,这正是新儒学的方式。

文字有“一道德”的作用。统一文字是统一道德,统一社会思想的前提。他说:

(文字)与夫伏羲八卦,文王六十匹,异用而同制,相待而成《易》,先王以为不可忽,而患天下后世失其法,故三岁一同。同之者,一道德也。(《熙宁字说》)

文字与伏羲氏的八卦,文王的六十四结合起来。共同揭示了天地万物推衍的奥秘和人事的法则,是人的行为的根据。先王十分重视文字的教育和统一,“立学以教之,设官以达之,置使以喻之”,目的即在于“禁诛乱名”,以“同道德之归,一名法之守,”(《进字说表》)因为在社会生活的变革时期,名实关系有待于重新调整和肯定,一些不愿适应新时代的人,常常“因名实之近而欲乱之以眩上下”(《答曾公立书》)为了“一道德以同天下之俗”,就必须使名实保持一致,才能便“奸人无法乘其间”,由于“名,义之所出”,(《周官新义》卷四“实”是第一性的,本源的,“名”是第二性的,派生的,所以,当现实事物随时代而发生变化的时候,“名”的内容也该有所变化和发展,这就是所谓“道有升降、文物随之;时变势异,书名或改。”(《进字说表》)因此,必须随着时代的变化重新诠释文字,必须以新的时代精神来重新注解文字,统一文字是统一道德、统一价值观的工作。所以,他在诠释文字时,特别注意阐明他所重视的道德义理,例如他释“贫”:“分贝为贫”,释“富”:“同田为富”就表达了他的“摧制兼并、均济贫乏”的政治抱负,他释“除”:“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外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表达了他推行变法的客观合理性,他释“草”:

三十年为一世,则其所因,必有革,革之要,不失中而已,治兽皮去其毛谓之革者,以能草其形,革有革其心,有革其形。若兽,则不可以革其心者,不从世而从廿,从十者,世必有革,革不必世也,又作“”,革,有为也,故爪掌焉,(原注:按“飞”为爪,“勿”为掌,故曰爪掌,按:“齿”即古“为”字(《周官新义》附《考工记》卷)上这样释法的意义在于:既然以“三十年为一世”超过三十年为另一世,世与世之间不仅有因袭的关系,还不必然有变革的关系,因此,“世必有革”。这是其一,其二“革”字不以“世”字当头,而以“廿”和“十”贯通首尾,说明只要势在必革,就“革”不必卅。历史要发展是必然要变革的。第三,左为“爪”,右为“掌”,爪掌结合即是“为”。

因此,“革”的中心即在于有为,这三个方面所说明的都是变革的合理性,还如,他释“罢”(“罢”):“能者可罢,使无妄作,惟我所为而已”。即要重视任贤使能的政治标准问题,要“为我所为”,根据“我”的政治需要,即使是“能”者。也可以罢黜不用,以免他们胡作非为,破坏新的变革。这也是王安石变革时期的择人标准和任人路线,所以,后来杨时对此极为气愤:“未闻能者可罢,使无妄作,惟我所为而已。熙宁之初,贤能不容于朝,纷更祖宗之法,惟我所力而已,因此说也,其为害岂浅哉?使其说行,则其祸天下后世,商君之法,不如是烈矣”。由是可见,释字的工作实则是政治斗争的分战场。

“教学必自此始”,王安石认为,文字是教学的起点。学习文字是正确理解和掌握经义的基础,从文字的语义学,以正概念的涵义,统一了字义,就可以廓清和防止经学传注的曲解,是通经致道的基本功,所以,在教学中必自文字始,文字通了才能通经,才能一道德。他说:

故其教学必自此始,能知此者,则于道德之意已十九矣,(《熙宁字说》)

儿童学习就应当以此书入蒙,才能达到“蒙以养正”的目的。从通了文字才能通经义的意义来看,《字说》与《三多义》也是相辅而行的,文字教学也是直接为其经典大义服务的。

从教学的要求出发,他训释文字,特别注意打破传统经学的烦琐字解,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便于习诵,便于记忆。如释“金”,讲了许多有关“金”的属性,也没说明白“金”是什么。王安石以五行学说解释就很明确:“金正西也,土此分终,水于此始”,释“盟”,《说文》讲了一大堆节仪,王安石只说“歃血自明为盟”,简单明了,道出了“盟”的本质,还增添了“自明”的时代内容。又如释“门”,“二户相合为门”;释“季”:“禾一成曰季”;释“郊”:“与邑交曰郊”,释“伪”:“人为之谓伪”;释“位”:“人之所立曰位”;释“戍”:“戍则操戈”;释“役”:“役则执殳(shu书)”等。都简洁明了、易于进行教教学。

《字说》一书于元丰三年问世以后,即颁之学校,有司即用以科举取士,成为士子的必读教材。当《字说》盛行时,“有唐博士耜、韩博士兼,皆作《字说解》数十卷;太学诸生作《字说音训》十卷,又有刘全美者作《字说偏旁音释》一卷,《字说备检》一卷”(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朝野人士有酷好《字说》的,讲话、写文章,常爱引征《字说》,沈括在《梦溪笔谈》里也曾采用过《字说》来注释过“枣棘”等字义。李时珍编《本草纲目》,在“芥”、“艾”、“蟆”等条目下,也采用《字说》作解。后世儒学也有批评《字说》的牵强附会之处的,认为《字说》“杂糅释老,穿凿破碎,聋瞽学者”等,哲宗元佑元年年)《字说》被禁用,绍圣初年又开禁,流行于徽宗一代,到钦宗时(1126)又被禁绝,此后再也没有开禁。

《字说》早已失传,现在,我们只能从保存下来的王安石其他着作中,以及时人及后人批评《字说》的书籍里,(如杨时的《字说辨》,邵博《闻见后录》,叶大庆《考古质疑》,陆佃《埤雅》、《尔雅新义》,黄朝英《缃素杂记》,沈括《梦溪笔谈》、黄公绍《古今韵会》、李时珍《本草纲目》等)收索一些《字说》引文,从这些引文和有关资料中,窥见《字说》的一斑。

(5)关于《春秋》

关于王安石不以《春秋》立于学官,不以《春秋》试士的问题,历来都有很多争论,导致对王安石义理之学的许多误解,“断烂朝报”之说自有由来,司马光说,王安石“黜《春秋》而进《孟子》。”是“废六艺而尊百家”(《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五十二《起请科场札子》苏辙在《春秋集解序》中则说:“近岁王介甫以宰相解经行之于世,至《春秋》漫不能通,则诋以为‘断烂朝报’,使天下士不得复学,”周麟之(南宋绍兴进士)《孙氏春秋经解后跋》也说:“先君为余言:初,荆公欲释《春秋》以行于天下,而莘老(孙觉)之传已出,一见面有其心,自知不能复出其右,遂诋圣经而废之,曰‘此断烂朝报也”,不列于学官,不用于贡举者,积有年矣。”于是,王安石诋《春秋》为“断烂朝报”,之说,一直流传了数百年,甚而至今还有人信以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