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纲常”教育思想与《春秋繁露》选读
3776500000035

第35章 《春秋繁露》译读(4)

正贯第十一

[原文

《春秋》,大义之所本邪,六者之科,六者之指之谓也。

然后援天端,布流物而贯通其理,则事变散其辞矣。故志得失之所从生,而后差贵贱之所始矣;论罪源深浅定法诛,然后绝属之分别矣;立义定尊卑之序,而后君臣之职明矣;载天下之贤方,表谦义之所在,则见复正焉耳;幽隐不相逾,而近之刚密矣,而后万变之应无穷者,故可施其用于人而不悖其伦矣。是以必明其统于施之宜,故知其气矣,然后能食(犹“养”)其志也;知其声矣;而后能扶其精也;知其行矣,而后能遂其形(旧本作“刑”)也;知其物矣,然后能别其情也。故倡而民和之,动而民随之,是知引其天性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者也。如是则言虽约,说必布矣;事虽小,功必大矣。声响盛化运于物,散入于理,德在天地,神明休集,并行而不竭,盈于四海而讼(与“颂”同)泳。《书》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乃是谓也。故明于情性,乃可与论为政。不然,虽劳无功,夙夜是寤,思虑心,犹不能睹,故天下有非者。三示当中,孔子之所谓非,尚安知通哉?

[译文

《春秋》这部书,是一切道理的本源啊,分为六类,是说有六种意旨的意思。它援引天道的开始,布散到万物之中,贯通其中的道理,以史事为对象,把揭示道理的文辞分散到每件事情中去。所以《春秋》记录事情得失发生的原因,然后来区别贵贱是从何时开始的;讨论犯罪动机的深浅,来决定处罚的轻重,然后应该断绝什么、继续什么就能分别开来;立下原则来确定尊卑的次序,然后君臣的职责范围就能明确:记载天下贤良方正的人的事迹,表明谦让的道义就在这些人的行为中,那么就可以看到如何回复到正道上来;《春秋》中幽深隐晦的文辞并没有完全脱离事实真相,而是非常接近真相,并和真理有密切关系,知道了这一点然后就能贯通这些文辞,应付各种各样变化无穷的事物,所以还可以把它运用到人事上,却不会显得不伦不类。所以,君王一定要明确他的纲纪、准则是否适宜于灾施,了解人民的气质,然后才能培养他们的意志;了解人民的语言,然后才能扶植他们的精神;了解人民的行为,然后才有促使他们有所成就;了解人民的事情,然后才能辨别他们的真情。因此君王倡导人民就附和他,君王行动人民就跟随他,这是因为他知道引导人民天性所喜好的,而压制人民感情所憎恶的。如果这样虽然他的言辞简单,而他的言论一定能够传播;虽然他所做的事情很小,但他的功效一定会很大。他的言语教化运行于事物之中,散布在事理当中,他的德行存在于天地之间,神明聚集,各种措施同时施行没有竭尽,充满在四海之内而人民都歌颂他。《尚书》说:“各种乐器能够和谐地演奏,不要失掉自己的次序,那么神和人就和睦了。”就是说的这个意思。所以了解人民情性的人,才可以和他讨论施政的问题。不这样的话,即使辛劳也没有功效,即使昼夜不眠,殚思竭虑,也不会有什么发现,所以天下还会有批评他的人。贯通天地人三者的是君王,而孔子却对他们有所批评,哪里还有贯通古今一成不变的道呢?

十指第十二

[原文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虽然,大略之要,有十指(通“”)。十指者,事之所系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举事变,见有重焉,一指也;见事变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别嫌疑,异同类,一指也;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一指也;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质,一指也;木生火,火为夏,天之端,一指也;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举事变,见有重焉,则百姓安矣;见事变之所至者,则得失审矣;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则事之本正矣;强干弱枝,大本小末,则君臣之分明矣;别嫌疑,异同类,则是非着矣;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则百官序矣;承周文而反之质,则化所务立矣;亲近来远,同民所欲,则仁恩达矣;木生火,火为夏,则阴阳四时之理相受而次矣;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则天所欲为行矣。统此而举之,仁往而义来,德泽广大,衍溢于四海,阴阳和调,万物靡不得其理矣。说《春秋》者,凡用是矣,此其法也。

[译文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内容,天下之广大,世事变迁之博杂,没有不记载的。虽然如此,大概的要义,有十个要旨。这十个要旨,是人事所维系的,是君王的德化所以流传的根由。举出人事的变化,表现出其中重要的地方,这是一个要旨;体现人事变化所以发生的缘由,这是一个要旨;根据它所以发生的缘由去治理它,这是一个要旨;使君主的权势强大,臣子的权势削弱,使根本壮大,枝末弱小,这是一个要旨;辨别有嫌疑的事情,区别同类的事物,这是一个要旨;议论贤才之善,区别他们所擅长的才能,这是一个要旨;亲爱身边的人,招徕远方的人,使人民的愿望相同,这是一个要旨;制止周代的崇尚文彩,而使之返归到崇尚质朴,这是一个要旨;木产生火,火是夏天,(木是春天,春天)是上天的开端,这是一个要旨;审察讽刺讥诮所惩罚的对象,考究自然界发生怪异现象的原因,是上天的开端,这是一个要旨。举出人事的变化,表现它重要的地方,那么百姓就安定了;体现出人事变化所以发生的缘由,那么事情的得失就明白了;根据它所发生的缘由去治理它,那么事情的根本就端正了;使君主的权势强大,臣子的权势削弱,使根本壮大,枝末弱小,那么君臣的名分就明显了;辨别有嫌疑的事情,区别同类的事物,那么是非就明确了;议论贤才之善,区别他们所擅长的才能,那么百官就有一定的次序了;制止周代的崇尚文彩,而使之返归到崇尚质朴,那么所致力的教化就能确立了;亲爱身边的人,招徕远方的人,使人民的愿望相同,那么仁义恩惠就能遍市天下了;木生火,火是夏天,那么阴阳四时运转的规律相承而有次序了;审察讽刺讥诮所惩罚的对象,考究自然界发生怪异现象的原因,那么上天的愿望就能实行了。概括这十个要旨而列举它,以仁爱来对待别人使自己的行为合乎道义,恩德广大遍布天下,阴阳和谐调顺,万物没有不合乎其规律的。解说《春秋》的人,都要运用这十个要旨,这是《春秋》的法则。

重政第十三

[原文

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故人唯有终始也,而生不必应四时之变,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虽生天气及奉天气者,不得与天元,本天元命而共违其所为也。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为也,继天之所为而终之也,其道相与共功持业,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为于此?恶施于人,大其贯承意之理矣。(据钱唐校,从“惟圣人能属万物于”,至“大其贯承意之理矣”当移至《玉英》篇,此处不译,仅保留原文)能说鸟兽之类者,非圣人所欲说也。圣人所欲说,在于说仁义而理之,知其分科条别,贯所附,明其义之所,审勿使嫌疑,是乃圣人之所贵而已矣。不然,传‘原注:疑作“傅”于众辞,观于众物,说不急之言而以惑后进者,君子之所甚恶也,奚以为哉!圣人思虑,不厌昼日,继之以夜,然后万物察者,仁义矣。由此言之,尚自为得之哉!故曰:于乎!为人师者,可无慎邪!夫义出于《经》,《经》,《传》大本也,弃营劳心也,苦志尽情,头白齿落,尚不合自录也哉!人始生有大命,是其体也,有变命存其间者,其政也,政不齐,则人有忿怒之志,若将施危难之中,而时有随遭者,神明之所接,绝属之符也。亦有变其间,使之不齐,如此,不可不省之,省之则重政之本矣。撮以为一,进义(当从苏舆义证作“善”。)诛恶,绝之本而以其施。此与汤武同而有异,汤武用之治往。故《春秋》明得失,差贵贱,本之天王之所失天下者,使诸侯得以大乱之说,而后引而反之。故曰:博而明,切而深矣。

[译文

解说鸟兽的类别,这不是圣人所想要说的。圣人想要解说的,在于解说仁义而区别它,知道它的科别,贯通它所附属的事物,阐明它的道理之所在,详细地察究使人不会产生疑惑,这便是圣人所重视的罢了。不这样的话,只是附和众人的言辞,观察众多的事物,说一些不紧要的话而使后辈之人疑惑,这是君子最厌恶的,他怎么会那样做呢!圣人思考问题,不分昼夜,夜以继日,然后万物才能够明察,这就是仁义啊!由此说来,仍需自己去做才能够获得啊!所以说;唉!做人家老师的,能不慎重吗!事物的道理出于《经》,《经》,是《传》的重要根本,如果不肯用心,只是苦思冥想,即使头发花白牙齿脱落,仍然不能合乎《经》义!人一生下来就有正命,这是他的本体,中间也有变命,这是政治变化造成的,政治不清明,人就有忿怒的情绪,如果施行于危难之际,就会有随命和遭命,这是神明的接引,绝续的应验。也有变故其间,使政治不清明,如果这样,人不可不省察,省察它就是重视政治的根本了。“撮合为一,进用善人责罚恶人,断绝恶人的根本而施以善人的教化。这与商汤和周武王的作为相同而有差异,商汤周武王用来治理人民过去所做的事情。所以《春秋》阐明得失,分别贵贱,推究天子之所以失去天下而使诸侯大乱的说法,然后引导他们回归正道。”所以说:《春秋》包括的事情广博而鲜明,确切而深刻。

服制像第十四

[原文

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食者,以养身休,其可威者,以为容服,礼之所为兴也。剑之在左,青龙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之在前,赤鸟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饰也。夫能通古今,别然不然(原注案;然不即然否,下然字疑衍。)乃能服此也。盖玄武者,貌之最严有威者也,其像在后,其服反居首,武之至而不用矣。圣人之所以超然,虽欲从之,末由也已!(原注:此三句必后人妄窜入,删之,文义乃得通贯。)夫执介胄而后能拒敌者,故非圣人之所贵也,君子显之于服,而勇武者消其志于貌也矣。故文德为贵,而威武为下,此天下之所以永全也。

于《春秋》何以言之?孔父义形于色,而奸臣不敢容邪;虞有宫之奇,而献公为之不寐;晋厉之强,中国以寝尸流血不已。

故武王克殷,裨冕而笏,虎贲之士说剑。安在勇猛必任武杀然后威。是以君子所服为上矣,故望之俨然者,亦已至矣,岂可不察乎!

[译文

天地生长万物是用来养活人的。所以,那些可以吃的,用来养活身体,那些有威严的,可以作为服饰,礼节就是这样兴起的。剑佩戴在身体左边,是青龙星宿的象征;刀佩戴在右边,是白虎星宿的象征;蔽膝穿在身前,是赤鸟星宿的象征;帽子戴在头上,是玄武星宿的象征。这四种服饰是人们最华贵的服饰。只有能通晓古今的道理,辨别事情的是非,才能穿戴这些服饰。玄武,在这四者当中,是外貌最有威严的,它的象征排在最后,它的服饰反而戴在头上,虽然非常勇武却不用它。[圣人之所以超然,虽欲从之,未由也已!]至于手执戈矛,穿戴铠甲盔胄,然后才能抗拒敌人者,不是圣人所看重的,君子在服饰上显示出来,而勇武者在外貌上表现出他强悍的心志消除了,所以说看重文德,轻视威武,这是天下之所以永远安定的原因。在《春秋》中怎么说呢?孔父嘉的义气表现在脸色上,而奸臣不敢为非作歹;虞国有宫之奇,而晋献公因为他而睡不着觉;晋厉公强横、而国中大夫接连被杀尸体相枕流血不止。所以周武王灭殷,穿着裨农戴着冠冕,腰带上插着笏板,勇士解除了宝剑。勇猛,哪里在于一定要残杀之后才能树立威严呢。所以君子崇尚穿着的服饰、看他矜庄的神色也已经表现出来了,怎么能够不加审察呢?

仁义法第二十九

[原文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仁之于人,义之于我,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诡其处而逆其理,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暗于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质(与“挚”同)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嶲《传》无大之之辞,(公追戎于济西),自为追,则善其所恤远也。兵已加焉,乃往救之,则弗美;未至,豫备之,则美之,善其救害之先也。夫救蚤而先之,则害无由起,而天下无害矣。然则,观物之动,而先觉其萌,绝乱塞害于将然而未形之时,《春秋》之时,《春秋》之志也,其明至矣。非尧舜之智,知礼之本,孰能当此。故救害而先,知之明也。公之所恤远,如(而)《春秋》美之,详其美恤远之意,则天地之间,然后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选贤之精,孰能如此。是以,知明先,以仁厚远,远而愈贤,近而愈不肖者,爱也。故王者爱及四夷;霸者爱及诸侯;安者爱及封内;危者爱及旁侧;亡者爱及独身。独身者,虽立天子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无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盖爱独及其身者也。故曰:仁者爱人,不在爱我,此其法也。义云者,非谓正人,谓正我。虽有乱世枉上,莫不欲正人,奚谓义。昔者,楚灵王讨陈蔡之贼,齐桓公执袁涛涂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为义者,我不正也。阖庐能正楚蔡之难矣,而《春秋》夺之义辞,以其身不正也。潞子之于诸侯,无所能正,《春秋》予之有义,其身正也。趋而利也(他本无),故曰:义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夫我无之求诸人,我有之而诽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谓义。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义之言我也。故曰:有为而得义者,谓之自得;有为而失义者,谓之自失。人好义者,谓之自好;人不好义者,谓之不自好,以此参之,义我也明矣。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刘师培《春秋繁露补》校为“宜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