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夫子品评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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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以不贪为宝

韩非子曰:“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我以不受子玉为宝。’”(语出《韩非子·喻老》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就像你以宝玉为宝一样。”

做人应“以不贪为宝”。否则,受贪欲的影响,总奢望自己能够比别人占有得多,有损人格不说,还会失掉长远的利益。

韩非子曰:“宋之鄙人得璞玉而献之子罕,子罕不爱,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我以不受子玉为宝。’”

——语出《韩非子·喻老》

韩非子认为,做人应“以不贪为宝”。

不贪,主要指不贪图名位财利。这在人际交往中,是一个人善于掌握处世分寸的一种表现,也是评价一个人修养的重要标准之一。

韩非子在《喻老》中,讲了一个“子罕辞玉”的故事:

春秋时,有一个宋国人偶然得到一块宝玉,就想把它献给本国的执政大臣子罕,子罕坚决不肯接受。

献玉者见状就解释说:“我已经将这块宝玉让专家鉴定过了,这的确是一块十分珍贵的宝玉,想来只有您才配珍藏和享用它,所以我才敢向您献玉。”

子罕依然不肯接受,说:“我以不贪为宝,就像你以宝玉为宝一样,如果你把宝玉送给了我,而我也接受了,那么,我和你一样,就都要丧失各自的宝物了,我看我们还是各自珍惜与保持自己的宝物为好。”

就这样,子罕坚决履行“以不贪为宝”的准则,最终也没有接受献玉者所献的宝玉。

在韩非子看来,贪欲是产生罪恶的根源之一。人一旦贪心过重,就会心术不正,就会被贪欲所困,离开事物的本来之理去行事,就会将事做坏、做绝,大祸也就随之而来。所以,我们必须“以不贪为宝”。

“以不贪为宝”,强调的是自我节制,杜绝并摒弃那些贪图名利的欲望,从而维护自己的高洁人品。

其实,见到利益,想得到多些,而且嫌少不嫌多,这是许多人都有的心理;看到别人赚钱,自己也想发财,这也是正常现象。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不能过于贪心,否则,就会玷污了自己的人品,毁了自己的前途,更严重的是,还危害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所以不可不慎。

由此可见,坚持“以不贪为宝”的原则,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十分现实的。应将此与人生积极进取的态度密切联系起来。

吃古通今

唐懿宗时,由于他的荒淫奢靡,世风日下,官吏贪赃枉法极为猖獗。当时有个叫杨牧的就是个贪婪成性的奸诈之人,他用联宗的手段巴结上了当时宦官左军中卫杨玄阶,当上了宰相。在他当权期间,曾经“收钱百万”,就连他的门吏童仆也狗仗人势,巧取豪夺。他的女儿嫁给尚书右丞裴坦的儿子时,带了很多嫁妆,器皿用具都用犀牛角和玉石装饰着。裴坦是个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与不正之风同流合污的人,他有着远见卓识,高风亮节,一看到儿媳妇陪嫁的财物如此丰盛,用具如此奢侈,不但不高兴,反而怒气冲冲地说:“这些东西将来必定会毁灭我的家。”于是下令把它们全都销毁了。不久,杨牧这个鼠目寸光、放纵贪婪的小人终因受贿事发,被贬为端州司马,后来又被流放到荒远的欢州,途中被赐死。

老夫子点评

裴坦头脑清醒,不追逐奢靡之风,不贪图非分之财,这种品格是值得赞赏的。而杨牧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最后落得可悲的下场,是值得我们引以为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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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鄙人得璞玉而献之子罕,子罕不爱,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我以不受子玉为宝。”是鄙人欲玉,而子罕不欲玉。故曰:“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

——《韩非子·喻老》

宋国有个喜欢奉承巴结别人的人,得到一块宝玉,便拿去献给子罕。子罕坚决不肯接受。那人奇怪地说:“这可是宝玉啊!只有像您这样的君子才配珍藏、使用,不宜让那些卑下的人去糟蹋。”子罕笑着说:“我以不贪为宝,就像你以宝玉为宝一样。”这是乡下人追求玉,而子罕不追求玉。所以老子说:“把不追求当作自己的追求,而且不看重难得的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