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读《官箴》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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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避祸箴言(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曾经身居高位,掌握着药品审批的重要权力,但他却在1997年至2006年的9年间,屡屡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款物进行违规审批,为制药企业牟取不法利益。在他看来,这些行为都是其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不可能败露。他在后来的回忆录《悔恨的遗书》中说:“说句心里话,我(那时候)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啊!”就是因为怀有这样的侥幸心理。郑筱萸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在后来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的专项工作中,他擅自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给国家造成了的重大损失。事情败露之后,他这个部级官员也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以受贿、玩忽职守两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郑筱萸的例子生动的验证了“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己”这样一句箴言。

《官箴》中“清”、“慎”、“勤”三者中,清是第一位的。因为它关系到一个官员的道德修养,一个迷恋于金钱和物质享受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的。人一旦做了贪欲的俘虏,他的贪欲就会变得没有止境。从事非法活动获得成功以后的侥幸会蒙蔽他的双眼,使他只看到前面的物质享受,看不见脚下的万丈深渊。这种侥幸心理往往会鼓励他不断去冒险,而他的非法行径被发觉后,便会一筹莫展、无计可施,最终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说,春秋时期,有一个人挖到了一颗宝石,非常值钱,于是周围的不法之徒都盯上了这件宝贝。这个人听说有一位叫子罕的大臣人很好,为了避免灾祸,决定把这件宝贝送给他。但子罕了解了这件事情后却说:“你以宝石为宝,我以不贪为宝。你若把你的宝石送给了我,我们两个人的宝贝都会因此失去了啊。”因而拒绝了这个人的美意。

孔子曾经说过:“钱和地位,是人人所向往的,如果用不义的方式换取,作为真正的君子是不接受的;贫穷低贱,是人人都厌恶的,但如果用不道德的方式摆脱,真正的君子是不耻于这样做的。”一个官员,背离了起码的道德准则,不管他用怎样的方式安慰自己,败露往往也会是迟早的事。

智慧金言

心存大志、做大事的人,不会在小处计较,尤其是不会在日常的细小开支上太在意。

大事清醒,小事糊涂,从大处着眼,不苛求细小,是从事政事的有效法则。语曰:“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微小的给予,会起到结交人心的作用。尤其是在人情往来与日常的小事上,不要让同僚或下属觉得吝啬。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

小人作梗,易隔难申

原文

或问:“何以谓之上下易隔?”曰:“理甚易明,事则不能尽言也。”为上官者,类以公事为重,万不可苛求于下。而左右给事之人,不遂其欲,辄相与百方媒孽。昔吾浙有贤令,素为大吏所器。会大吏行部过境,左右诛求未厌。一切供储皆阴为撤去。晓起灯烛,夫马一无所备,遂撄大吏之怒,摭他事劾去,此隔于上之一端也。又有贤令,勤于为治,锱钜必亲,赏罚必信。其吏役有不得于司阍者,遇限日,事未必得,迟,而出外未反也,又不及为转禀,率令枉受逾限之谴。此隔于下之一端也。被害者,据实面陈,何尝不可立呈其弊,然若辈势同狼狈,所易之人,肆毒尤甚。安能事事渎禀,频犯投鼠之忌,故下情终不可以上达,曰易隔也。

译文

有人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说上下级之间容易产生隔阂?”我说:“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因为有些事情是无法也无从说清楚的。”作为上级官员,总是以公事为重,但是万万不可对下属要求太苛刻。因为被倚重为左右手的具体办事人员,上司如果不能满足他的私欲,他们就会聚在一起千方百计地给上司制造麻烦。过去我的老家浙江有个好县令,一向被某位大人物所器重。一次这位大人物考核官吏业绩,路过这个县令的辖区。由于这个县令没能满足同僚的某种要求,于是他们就把给这个大人物准备好的东西暗中全部撤去。这位大人物早晨起来,看见接待冷清,无人伺奉,以至于连马也都没有人喂养,于是这位大人物很生气,就借故找了件事把这个县令弹劾撤职了。这就是上下级没有沟通的事例之一。还有一个为人称道的县令,勤于政务,事无巨细,必定亲自过问,赏罚必信。他的下属中,有一个人和看门管杂务的人有过节,刚好县令要这个下属限期办理一件公务,但是公事未能及时办好,超过了期限。恰好这个下属又有事外出,也没有让人及时向县令说明情况,结果这个下属糊里糊涂地蒙受了逾期不办的斥责。这是上下级没有沟通的又一种情况。受害者如果都有机会把实际情况向上司当面陈述,未尝不可立即消除这种误会。但是设置事端的这帮人狼狈为奸,对于他们所要对付的人,心怀叵测,为害尤其深远。其实,仔细想来,他们怎么能把每件事都忘了向上级汇报呢?这种渎职行为却又没有受到追究,而受害的人由于投鼠忌器,只能是自己承受,这样一来,下情就难以上达,上司也就无从了解真实的原由了。因此说,上下级之间容易产生隔阂。

活学活用

小人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为官者应防小人。

张汤是西汉武帝时期著名的执法官,曾官至御史大夫。

在汉朝众多“以酷烈为天下声”的官吏中,张汤是比较特殊的一个人物。他既藐视权贵,执法不阿,又注重内修私德,居官廉洁。他对当时的一些社会问题均提出了举足轻重的主张,从而影响着汉武帝时期的基本国策。张汤因为纪律严明,受汉武帝赏识,一再擢升。元狩二年,张汤被擢升为御史大夫。张汤在此任内共七年,这七年,是他政治生涯中最辉煌的日子。每次他向皇帝奏事,即使天色已晚,皇帝也顾不上吃饭,而是认真听取。有一次,张汤因生病而没有上朝,武帝竟然大驾亲临探视。这一时期,丞相徒有其名,天下大事均由张汤裁决。

张汤在打击豪强时手法严厉,不畏权贵,导致一些人对他恨之入骨。这些人中,尤以长史朱买臣、右内史王朝和济南相边通为甚。这三人以前均官居张汤之上,后来被罢官撤职反居张汤之下。对他们的骄横行径,张汤毫不讲情面,常当众羞辱他们。三长史恼羞成怒,暗暗寻找机会,欲置张汤于死地。

河东人李文与张汤交恶,但一直没有机会发泄私忿。几年后李文任御史中丞,得以“受公卿奏章”。他便从奏章中搜集张汤的材料,伺机报复。张汤虽知此事,却又无可奈何。后来他的心腹鲁谒居派人告发李文奸事,张汤受案处理,趁机杀掉李文。

张汤曾将违禁冶铸的赵国国王绳之以法,属吏鲁谒居又压制过赵王,赵王一直怀恨在心,暗暗伺机报复。恰好有一天,鲁谒居生产在家,张汤亲自看望,并为鲁谒居摩足。此事被赵王看见,赵王便借题发挥,诬陷张汤与属吏鲁谒居有奸。这本是无中生有的事情,但由于三长史在一旁胡说乱编,致使张汤有口难辩。

不久,鲁谒居因病而死。恰有一件事情牵连到他的弟弟。张汤得知谒居弟被捕后,心里十分着急,但又无法公开帮助他,只好请人暗中照顾。有一天,他巡视牢房,走到谒居之弟居处时,因有人在场而无法讲话,只能装作不认识。没想到,此意被谒居弟误解,就将张汤与其兄共同谋害李文之事揭发出来,此案交由减宣处理。减宣本来就与张汤有仇,于是借机报仇,大肆株连,尽量找罪状欲置张汤于死地。

有一天,一名盗贼竟然跑到文帝陵园里偷挖陵墓。武帝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张汤本打算与丞相庄青翟同去向武帝请罪,等到武帝面前时。张汤考虑到此事与丞相有关,应由丞相负责解释,就没有讲出此事,结果由丞相一人承担责任。刚好张汤审理此案,以见知故纵罪论处。丞相庄青翟被判罪后,整天闷闷不乐,最后便与三长史合谋,抓住一个名叫田信的证人,说张汤每次上奏的内容,田信事先都知道,他囤积居奇谋取的暴利也与张汤平分。还有许多机密事,田信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此事报告给武帝,武帝便质问张汤,张汤当然否认。减宣此时又在一旁不断说张汤的坏话,并拿笔记录,好像真有此事。事已至此,武帝便令赵禹受理此案。赵禹曾与张汤一起共事多年,劝张汤不必再为自己辩解。张汤于是愤然自杀。

张汤死后,家产不过500金,都是应得俸禄和皇帝赐予的,再无余产。亲朋好友打算厚葬张汤,他母亲坚决反对,仅用牛车载着尸体,有棺无椁,十分简单。此时,武帝才明白张汤是受冤而死的,但为时已晚,只好杀掉三长史,以示惩罚。丞相庄青翟不久也自杀而死。

张汤外不同曲媚权贵,严正执法;内重自身修养,为官清廉。小则果决善断,办事干练;大能通达明时,统摄全局,且其才正为时所需,因而得到重用。惜其职责所在,难免得罪权贵。终遭小人暗算。

智慧金言

谁也不愿意信任小人,谁也不愿和小人在一起,可是这不是由个人的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同事是早就在这个单位工作的,上级不是自己能够任意选择的,下属也各有自己的性格和品行。所以不论到哪里做事,你相对地是一个后来者,即使是对于后来的同事,你也没有权力左右一切。所以只能是尽可能地提高自己的修养,不做小人。

然而,小人之所以能够得逞,就在于小人并不总是表现为小人,小人自有其令人喜爱的长处,因而他能够令你觉得他像君子,于是你很愿意和他亲近,然而,就在不知不觉中,你已人他彀中,为他所用,而不自知。

古人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尤其是那些令你十分信任的屑小之人,会在你不易觉察的时候向你突下杀手,那种暗劲令你感到窒息。

贿非固求,但宜自守

原文

吏不可墨,固已,余则以为匪,惟不可亦且不必。

数十年前,吏皆洁,谨折狱以理,间以贿胜,深自讳匿。自一二亏帑之吏,藉口弥补,稍稍纳贿,讼者以贿为能。官惟贿径不开,莫得而污之,偶一失检,墨声四播。

盖家人吏役皆甚乐官之不洁,可缘以为奸。虽官非事事求贿,而若辈必曰:非贿不可假官之声势,实役之橐囊。官已受其挟持,不能治其撞骗,且官以墨著,讼者以多财为雄,未尝行贿亦昌贿名。其行贿者,又好虚张其数自诩。富豪假如费藏镪三百两,必号于人日五百两。而此三百两者说合过付吏役,家人再分肥。官之所入不能及半,而物议讹传,多以虚数布闻。

上官之贤者,必摭他事弹劾,即意甚怜才,亦必予以愧厉之方,其不贤者,则取其半以办公,而所出之数已浮于所入之数,不得不曼求他贿,自补其匮,而上官之风闻覆至。故贪必愈墨,且愈贪阳谴在身阴祸及后。则何如洁己自守者。临民不怍,事上无尤乎。

译文

官不能贪,理应如此。我则认为,官不但不能贪,而且没有必要贪。

几十年前,官员都廉洁自守,谨慎从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偶尔有人贿赂官员,打赢官司,也会烂在心里,不敢声张。随后,有那么一两个见钱眼开的官员,借口弥补亏空,偷偷索贿,有求于官员的人当然把能攀附官员看做自己的本事,投其所需,到处夸耀。官员只有慎初,永远不破受贿先例,才会无人辱没他的声誉,一旦受贿,贪名就会四处传扬。

官员的家人和随从都希望他贪一些,以便自己混水摸鱼、捞取好处,即使官员不事事受贿,手下也会纵容说:“不捞点儿好处还做什么官,别人送来了,您不收,怎么体现您是官呢?”其实他们是为了充实自己的腰包。

只要受贿,就会让行贿者抓住了把柄,行贿者即使横行乡里、坑蒙拐骗、无恶不作,官员也已无法可治了。再说,一个地方的官员如果贪名远扬,那么家财万贯的人必定会恶霸一方,即使他惹了官司,别人也会认为他财大气粗、上通官府;即使他没有贿赂官员,他也会打着买通官府的旗号四处招摇、恐吓穷人。

行贿的人,都喜欢夸大贿额数目,夸耀自己富有。假如一户富有人家,行贿花了三百两银子,它必定在别人面前吹嘘说花了五百两。其实,仅就这三百两银子,介绍贿赂的人、负责收钱的人、贪官的家人层层分割,真正拿到贪官手中的也还没有一半,而外界传扬的却是收了人家五百两银子呀!如果传到上司那里,假若上司贤明廉洁,就会找借口弹劾他,即使上司很爱才,也一定会严厉批评他。如果上司比他还贪,则会想方设法将他所收银两的一半攫为己有。上司认为他收了五百两,分走一半就是二百五十两,它实际上已是入不敷出了。因此,他不得不再次受贿,以弥补这次的“亏空”,而上司又会闻风而至,再次攫取。如此循环,贪官越贪越不得不贪,越贪活着骂声越多、死后祸患越深。与其这样,还不如洁身自好,面对百姓才不会心怀愧疚、面红耳赤;对待上司才不用低声下气、忐忑不安。

智慧金言

封建社会做官和做生意一样,要讲投入和效益。想想官位是当初拿钱买的,已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不赢利行吗?最起码不能亏本。这样得来的官不贪现实吗?看来在封建社会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官很不容易,他不但要有坚强的意志,经得起诱惑;而且要有做赔本生意的气度,有只赔不赚但日子依然过得滋润的雄厚资本。

治贪不仅仅是严惩一两个贪官的事,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选官制度改革。

活学活用

人都有私欲,人的私欲来源于人类追求生存的本能。谈到为官的目的,有一个基本因素就是能够得到相对稳定的收入。但是在合法的俸禄和非法的收入之间如何权衡、取舍呢?有些人认为当官领取官俸,虽不能大富大贵但也足以维持小康,仅仅如此就心满意足了;但有些人认为当官的目的不仅仅是合法的俸禄,主要是通过权力捞到额外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满足自己的物质享受。但究竟哪种才想法是对的呢?

唐贞观年问,唐太宗讲过一个关于官员合法收入和违法所得孰轻孰重的道理:贪官们都爱财。但是他们并不懂得应当怎样对待财富。比如五品以上京官和地方官吏,他们的俸禄都不低,一年所得足以维持富足安逸的生活。如果接受别人的贿赂,不过数万而已,可一旦违法行为败露,他们的官职、俸禄将会全被剥夺。这难道是真正懂得爱财吗?这可是真正的不划算啊!他还举例说:春秋时候,鲁国有个宰相名叫公孙休,很爱吃鱼。但是这位公孙休即使没钱吃鱼也从不接受别人赠送的鱼。在公孙休看来,因为他不接受别人的贿赂,就不会担心事情败露而有丢官罢职的危险,如果走到那一步,身处牢狱之中,要想吃鱼可就真不那么容易了。

抗日英雄吉鸿昌,曾经担任宁夏省主席。他的父亲送给他一句话:“做官就不许发财”,吉鸿昌把这句话烧制于自己平时吃饭用的碗上,成为自己的“饭碗铭”。其实,吉鸿昌把这条训诫刻在饭碗之上是有他的深意的,把“做官就不许发财”当做自己的饭碗,如果不遵守这条原则,就等于砸了自己吃饭的饭碗。一日三餐,每次吃饭就能看到这条训诫,督促他为官时小心谨慎,不做出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