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好书写的人,字词对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字词具有独立的生命。书写者往往是被字词拖曳着的一条长长斜斜的余影。
譬如,分行文字不一定是诗,但分行文字的语势,却可以诱发诗意,让书写者不由自主地去选择意象、去营造境界。一个写作者一旦进入语境,就再也不能为所欲为。所以,对于写作者来说,文字气象,既是他主观所为,又是超越于主观的客观存在。虽然是书写者创造了作品,但作品一经完成,就像婴儿出了娘胎一样,它便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作品有它自己神秘而广泛“生发”的命运。所以,对那些有太强的字词归属感,因而一味地标榜自己文字风格的人,我们更多的时候不是给予同情,而是感到他好笑。
但这并不是说,字词对写作者只存在一种“背叛”关系——卓越的字词,是对书写者先天才智和后天修养的双重回报:字词之于先天才智,是率性醉人的叹息;之于后天修养,是意味深长的沉吟。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叹息,是本能,是抒情;而沉吟,则是理性,是思想。也就是说,书写者的光荣与梦想,是建立在二者关系的融合与消长上的。
同时,也应该承认,字词也是有胎迹的。
一个出生在平原的人,见到巍峨的群山,会有一种阴森森、毛骨悚然的感觉。在这方面,歌德曾说过:“从根本上说,人只能适应他出生的环境。于是,一个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伟大的报复而漂泊异乡,那么他果在自己的家里才是一件幸福的事。”写作者的书写也是这样,文字也有着自己的来路——生活的环境决定着、至少是影响着书写者的文字风格——我是嚼着青杏长大的,所以,即便是状写幸福的字词,也带有酸涩味道。钱钟书是书斋中人,即便是写放达的小说,也多是“字话”,有不容分说的闲逸与从容。至于歌德,由于他长期担任魏玛歌剧院的院长,缱绻温柔的诗句之中,也常常有装腔作势的文字。
但是,字词独立于书写者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字词就具有了绝对主宰的地位。
奇怪地,一部字词平凡的著作,反而有非凡的思想品质,比如巴金的《随想录》,比如埃林·彼林的乡土小说。
对此,博尔赫斯在他的《读者对论理的迷信》一文中,有经典的论述:
具有不朽禀赋的作品,经得起印刷错误的考验,经得起拙劣译本的考验,也经得起漫不短心的阅读的考验,它不会因此而失去其实质精神。
所谓“实质精神”,可以诠释为事物生成的内在规律、时代的发展趋势(时代精神)、人性存在的本质特征,即反映对象的内在品质,也就是“客体”自身的情感含量、文化含量和思想含量。
客观事物内在品质的挖掘与揭示,当然需要借助于字词,但它决不依附于字词,它“已经”存在于字词之外。拙劣的字词,并不构成对“意义”的最终伤害。
顾城的《山溪》在字词层面上不过是一首小诗——
碧色的山溪,
投入大江,
绿盈盈的泉丝,
在浊流中飘荡,
是应该叹息它丧失了纯洁的本色?
还是应该祝贺它,
逃脱了徘徊和枯亡?
稍作吟读,你便会感到,它其实是一个大作品,因为在清浅的字词背后,有一个宏大的题旨:纯洁的山溪只有融入浑莽的江河,才能获得奔腾不息的无限生机——“纯洁”的丧失,正是一种悲壮的新生。
于是,不禁发出一声感叹:字词的制胜点,在于情感的深度和思想的标高。
所以,属于书写者的自由是有限的——字词的独立存在,迫使其不得不拼命地去捕捉字词的“余影”;而事物本质超然于字词之上的独立存在,又使他不得不牺牲字词的所谓“纯洁”,而进行“意义”上的苦苦追索。前者是为了汲取“生发”的张力,后者则是为了获取生存的理由。所以,合格的书写者,不仅是自觉的文体家,更是伟大的思想者。
平凡人生,已是满目苍凉;书写者的特别追索,更敷厚了他苍凉的成色。时间深处,书写者往往是一些面色忧郁的人。正是这层忧郁,加重了他的生命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