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枸杞
那时候,在我的心里,一朵蓬蓬勃勃的刺,远比一棵弯拧疙疤的树重要得多。
我说的刺,是一种野生的植物,后来我才知道它也叫枸杞树,它的根叫地骨,地里地外山谷崖畔随处都是它们扎根开花结果的家,而且格外茂盛,天下不下雨无所谓,有没人关心无所谓。指头般粗细的根,在地下一窜就是好几丈,直至更远。在我的记忆里,每一根刺根都挖到一定程度就适可而止了,准确地说是力不从心了,就才一铁锨砍断扔进背篓里,从来没有人把一根刺根真正挖完过,即使再贪婪的人也没有这个能力,那根实在是长得太深太远了。我曾想,这些虬曲盘结坚忍不拔的根,还的确像是土地的骨头哩,要是没有了它们,这地球说不定哪天就会像一块干透膛的土坷垃随时会碎了。挖了刺根,就垫一块石头或木墩之类的东西,操起切刀背或锤子,趁着刺根正湿嫩的时候,砰砰砰几下,那皮就会从白森森的根上蜕下来,如果不及时去砸,过了一两天,皮就会和骨头粘到一起,不易剥下来了,即使勉强剥下来,也是指甲盖一样的小片片,是等外品,卖不了好价钱。因此,挖刺根回来,就要赶紧坐在门槛上砸。然后,将那剥好的刺皮在太阳底下晒干,就可以拿到药材公司去卖钱了。在那个年月,一斤几毛钱的价钱已经是够吸引人的了,因此,那时岔里有不少人利用工余时间去挖刺根,从而补贴家里的煤油钱、女人的针线钱和孩子的上学钱,我不知道那时岔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刺。
我后来曾怀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在《辞海》里查找到了关于刺的注释:落叶小灌木。茎丛生,有短刺。叶卵状披针形。夏秋开淡紫色花。浆果卵圆形,红色。我国各地均有野生……
记得15岁那年的一个秋天,我从土坯裸露如痩骨嶙峋的老牛般的窑洞里出来时,臂弯处挽着一篮刺皮。跟在父亲的身后,准确地踩在父亲略显硕大的脚窝上,一声不吭地走着。慈祥但不温暖的大太阳下,一高一矮一直一弯的两个人影和一头毛驴的麻乎乎的身影都被拉长变形在黄土山梁上,冰冰冷冷地飘着。
走到县城的时候,已是中午时分,收购刺皮的药材公司已经下班,粮站也已关门,刺皮卖不成,救济粮自然也打不成了。于是,我们就拥着毛驴站在药材公司门口的屋檐下等着,我们都感到有些冷。门口的一间房子里住着一位工作人员模样的年轻女人正“咝咝吧吧”着做中午饭,那浓烈扑鼻的油腥的气味,刺激得腹中空空的我直咽口水。我和父亲谁也不说一句话,只是认认真真地瞅着尘土飞扬的大街上轰轰隆隆驰过的卡车和三三两两的行人,偶尔还会有一辆黄帆布小车高傲地冲过眼前,冲向一个我不可知的地方。大约在房间里的饭就要做好的时候,那扇半掩着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忽然感到了自尊心的被伤害。我说,咱们到街上转一会吧。我们吆着毛驴,提着刺皮,从南关走到北关,再从北关走到南关,仿佛急着赶路的样子,一个中午,我们就这样走了三个来回。
那天卖了刺皮后,我就走进了县一中的大门。此后的日子里,父亲总是每隔一段时间来学校一次,每次总是放下三五块钱就走,我知道这是他卖刺皮的钱,或者是他搞副业挣的钱,或者是他把家里仅有的一垛麦草担到城里换来的钱。
后来,我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后,回到我们乡里当了几年的中学老师。在植物课上,我曾给孩子们讲刺和枸杞树,讲地骨和地骨皮。当然,现在我们岔里的人谁都不再挖刺根了,一是大家的日子已经好过多了,另一个原因是挖刺根不利于水土保持,上面不允许。但每每在乡下看到一棵棵旺盛生长的野刺,我总会想起挖刺根的日子,想起父亲,想起一个人与一种植物的关系。
乡村的苦苦菜
村里人不知道苦苦菜是什么科,当然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科;也不注意它是多年生还是一年生,甚至粗心到不知道它到底长几片叶子,但谁都能在庄稼地里或者地埂路边上一眼就认出它来。绿绿地翘着几片叶子,谪听着人们远远近近的脚步,甚至人们的心跳和呓语,以及风和雨的交谈、阳光与岁月的摩擦之声。如果它真能听见什么,我想它听得最真切的一定是人们吞咽食物时喉结的蠕动之声。当一个人的眼光和一朵苦苦菜相遇,那目光所碰撞出的绿色的闪电,足以划破所有坚硬的日子。
至于苦苦菜是怎么长出来的,我敢肯定只有在乡下寻觅过苦苦菜的人知道。苦苦菜是从雨后人们踩在地里的坚硬的脚窝里长出来的。下雨天,或者刚刚下过雨的时候,村里人是不轻易进地的,连牲畜也是不准进地的,因为那时踩的脚窝特别坚实,待到天晴地干了,那一个脚窝就是一块坚硬的土坎坷,用木榔头都不容易打破。脚窝里不长庄稼,但乡村的苦苦菜苦苦菜却乐得其所,仿佛要和庄稼比赛似的,在包谷小麦们似乎还没醒过神来的时候,那些脚窝里已经蓬蓬勃勃着长出一大朵一大朵的苦苦菜来,绿得仿佛一指头就能弹出水来。当然地埂上、水沟边也是苦苦菜安家落户的风水宝地。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为没有苦苦菜的村子是不完整的村子,至少是一个有缺憾的村子。
当然,对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没有苦苦菜的童年也是缺少了一些历练的童年,就像现在的孩子们在幼儿园里少了一门功课,至少是对一种植物的认识的缺失。
苦苦菜的叶子和根里都藏了很浓的汁,乳白乳白的,说那是苦苦菜的奶汁或者血液大概都对,用舌尖舔一舔,却是一种尖锐的苦涩,直苦得你用牙咬住舌尖,不住地吸气。那汁如果粘到手上或者衣服上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小黑点,像不小心被刺划破了手背或者脸颊而变黑了的一粒血痂,血痂用手一抠就会抠下来,但苦苦菜的汁可是很不容易抠掉的。如果是粘在手上,最好的办法是抓一把土去揉,然后用指甲抠,虽不能弄干净,但过几天在劳作的过程中手不断地摩擦着那黑斑就渐渐地没有了。只是粘在衣服上特别是白衣服上最难肠人了,或许用现在的洗涤剂之类的可以洗下来,但在那时我连听都没有听过“洗涤剂”这一名词,只好让一件白衬衣粘着麻雀屎一样的黑点一直到穿烂为止。衣服破得不能再穿了就做成鞋底,鞋底磨透了,就垫到什么物件下或者扔到屋角、门外、野地里,当然那时没有人会想起那些黑点还在不在了。
缺粮的日子,苦苦菜是村里人炕桌上的一碗“美食”,这里我不说“一盘”是因为那时村里没有盘子,大家吃什么都用碗,如果谁家有个咸菜碟子就算是豪华的了。
苦苦菜可以拌在汤里喝,和在杂粮面条中吃,搅在包谷面饼子中嚼,这一切都不是为了增加营养,而只是为了增加食物的量,简单地说是为了把空空如也的胃填得充实些。那时候人们根本不知道苦苦菜中到底有什么含量,尤其是不知道它还能帮助比如降血脂、比如开胃等等,只知道它可以吃,可以让你在饥饿中多坚持一阵子。
除了以上吃法,苦苦菜还可以做咸菜、做酸菜。咸菜是拌了盐腌制一段时吃的,但往往为了应急,也有边拌边吃的,盐粒都没融化就吃最容易让胃里不舒服,不舒服就恶心呕吐,对付呕吐的最好办法是赶紧嚼几口饼子,如果没有饼子就躺一会,等到盐粒在胃里融化之后就会感觉好一点;酸菜是把苦苦发酵了以后吃的,有时从地里回来没有别的可吃,就从酸菜缸里捞一碗酸菜,撒一撮盐,再好一点还可以滴上两三点清油,最好的还可以撒上一些辣椒面,用筷子一搅就可以解渴、充饥,还解馋。绝对比现在城里餐桌上的吃法香得多,也精彩得多,我们那时那可才叫吃。
但苦苦菜刚从地里剜回来时是不能吃的,用为它太苦,必须用水泡上一两天,而且还要换几次水,每一次都是先把那泡黑了的水倒掉,然后两手紧紧相握着把菜捏成拳头大的疙瘩,再换上新水泡,直到拣一根苦苦菜放到嘴里嚼不出苦味了才可以在锅里煮,煮到八成时,就捞出来泡在凉水里,再捏干就可以做出以上的种种吃法。
小时候,剜野菜几乎是春夏秋三季每天必修的功课,如果谁发现哪片地里有一坨苦苦菜,那可真叫大喜过望,往往是一个人悄悄挽了篮子,提着小铲子躲避着别人的目光,赶紧去剜到自己手里。如果是一个大人,往往喜不露色;但若是一个孩子,回到家里就会把满满的一篮子苦苦菜往院子里的干净处一倒,吆喝着让大家来摘拣,或者举着篮子凑到大人的眼皮底下好好炫耀一番,那神情俨然是得了一笔意外之财。
但生产队地里的苦苦菜是不允许人们去剜的,因为剜野菜时会踩着了庄稼,甚至因为剜了野菜而一不小心把庄稼的根剜断。那时虽然缺粮,都缺到人们浮肿了,但对队里的粮食并不珍惜,因为是队里的,是大家的,尽管一粒麦子往往被吹得比一个西瓜还大还重,但总觉得那不是自己的,说不定一片地里的麦子到秋后自己连一小把都分不到,或者至多也就一小把,我那些原本很珍惜粮食的父老乡亲们那时竟然觉得粮食与己无关了,他们那时更关心野菜。
如果那时候让我选择一种植物来赞美,我也绝对会放弃生产队里的庄稼,放弃庄前屋后的大丽花,甚至放弃艰难长大的柳树、杏树而歌唱苦苦菜,把苦苦菜放大成一棵生命之树。当然那时我并没有如此歌唱,而是把童年的稚嫩的歌喉献给了遥远但赤热的红太阳和山坡上稀稀落落的向日葵。如果说一个人有不真诚的毛病,孩提时的教育影响至为重要;如果说我偶尔也说假话而不脸红,我都可以把责任推到童年。
真正想为苦苦菜写点什么是我几乎忘记了苦苦菜的时候,是偶尔在高级酒店的餐桌上看到一盘黑乎乎的野菜,且尝之无苦无涩甚至没有任何滋味,有人告诉我这就是苦苦菜时,我忽然想起了乡下的那些日子,尤其是那天领着女儿从报社的大台阶上拾级而上,在大理石的缝隙中看到一朵绿色,女儿问我这是什么时,我才感到必须为一朵苦苦菜写点什么,至少要让今天生活在城里的孩子们认识世界上有一种植物叫苦苦菜。前些年听说城里的孩子不知道土豆是从土里长出来的,而是从树上摘下来的;搞不清小麦和韮菜的区别,很是嘲笑了一阵。但当自己的孩子不认识曾养育过他们的父辈的苦苦菜时,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冷漠和无情。好在苦苦菜也有灵性,它竟然用挤出大理石缝隙的方式来到城里,来到我们的脚下,来到我的眼皮底下,从而进入我的记忆和心里。
一朵苦苦菜的“苦”可以唤醒一个人的味觉,也可以唤醒人们对一段时光的记忆。有时候我们感觉到自己的血汗的咸涩和眼泪的苦涩,那就是存在体内的苦苦菜的汁液。如今,我已年近半百,松弛的脸上出现了一些黑斑,这肯定是当年溅到脸上的苦苦菜的奶汁还没有洗下来。有时想起一本小说叫《苦菜花》,其同名电影的插曲中有一句“苦菜花儿开……”苦菜的花儿我没有尝过,因为等不及开花,我已经把它们吃了,但我相信那花一定是甜的。
乡村的苜蓿
苜蓿是给牲口吃的,是庄稼人专门给牲口种的“粮食”。人吃人的粮,牲口吃牲口的草,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在这一点上,牲口比较本分,比如毛驴,它深知人的粮食比驴的草好吃,但它从不会跑到人家里去撕开粮食口袋大嚼其粮,也不会揭开人家的面柜挖了白面像有些人吃炒面那样吃得满脸都是白。人看它太累了,有时会在铡好的草中撒上一把豌豆或秕麦子,就像人们在面条里浇一勺肉臊子一样,驴就感到很满足、很“过年”。但在一般情况下,人是自私而吝啬的,比如吆着驴走过地埂,即使驴的眼睛不断觊觎着绿油油的庄稼,驴也不敢越雷池半步把嘴伸到庄稼中去,否则人就会把鞭子抡到它的身上,让它赶紧“悬崖勒马”;当然也有心存烧幸的驴,或者是它误以为地里的庄稼和地埂上的草此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地里的比地外的长得茂盛些而已,只是因为人们抢占了那些“草”而不让驴吃罢了,因此就趁人不备狠狠偷上几嘴,因而也就多挨了鞭子。
鞭子挨得多了,驴也就学乖了,知道人是最惹不起的东西,也就安分守己地干活吃草,再没有吃粮的非分之想了。但人就没有驴那样本分,粮食不够吃了,就吃牲口的苜蓿,而且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从不怕牲口看见,即使被驴看见了,驴生气地吼上一声,人还以为驴在那儿练嗓子哩,不理会;假如被本来话就不多的牛看见了,牛不吭气,只是睁圆了牛眼瞪人几下,人还是装作没看见或没看懂牛的眼色,反正就要吃。人们越是吃苜蓿吃得口角流出绿汁,吃得脸色发绿了,越是疯了样抢着吃,不吃又怎样呢?人活着总得吃什么呀!粮食不够吃,苜蓿是最好的“粮食”。
上世纪7乡年代,在甘肃中部一个叫杏儿岔的村子里,我目睹了一个村子的人们掐苜蓿的壮观场面:大约是农历三月的中旬,苜蓿刚刚长到一拃长,天蒙蒙亮,生产队长站在地边上吹响三声哨子,早已站在地边上手里提着篮子的人们就忽地扑进苜蓿地里,四下散开,一只只粗糙的手们就急急地向苜蓿拔去。本来在这之前队长已交代大家,只能掐苜蓿的上半截,不准连下半截一同拔掉,但急于多掐苜蓿的人们哪里管那么多,只是疯狂地往自己的篮子里拔,他们只相信拾到篮子里的都是菜,因而连混在苜蓿里的冰草一起拔到了篮子里,只要篮子装得多,人就心里踏实。当时队里规定,每天只允许一家出一个人,到队里的苜蓿地里掐苜蓿,时间是半个小时,最多一个小时,而且必须是在当天规定的一片地里,第二天再换一块地,要是在一块里地掐得太厉害,苜蓿就长不好了。因此当队长吹响了停掐的哨子时,人们一边往起站,一边还要拔上最后一把。这天掐的苜蓿就是一天的口粮补助。有时由于劳力紧张,队上则让大人们天一亮就去上工,而让每家出一个小孩子到地里去掐苜蓿,时间是只准掐一上午,中午之后就不准再掐了,否则就扣这家的工分。
各家掐回来的苜蓿,先要细心地拣去其中的杂草,再用清水一洗就可以下锅煮了。熟了的苜蓿,用手一捏,捏掉里面的水,捏成拳头大的菜丸子,既可以撒了盐,拌着吃,也可以撒到锅里的汤或者面疙瘩中吃,目的是增加这顿饭的稠度。也可以和在包谷面里做成菜饼子吃,这样的饼子往往是菜多面少,但总归是饼子,一个上午的肚子就靠它来填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