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当代散文鉴赏(中国经典名作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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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诗的春天春天的诗(2)

1946春天,我从江西回到故乡当涂,开始上小学。两年后,母亲到县东北角一个偏僻的镇上教书,我也随着去,那年我10岁。记得是一个冬日的清晨,我们吃完早饭就动身。过了北门石拱桥,尽是山路。从小在江西逃难,白天黑夜翻山越岭,我走惯了山道,稚嫩的小脚过早地生起了一块块硬茧。可那山,是真正的山,绿荫覆盖的山,一片葱茏,逗人乐趣。春天,挖竹笋,采野果,摘几朵不知名的小花,黄的、紫的、红的、蓝的、白的,送给伴侣。秋天,满山的毛栗子,个头虽小,味道香甜。起初我不会采摘,小手被刺得鲜血直滴,后来学会了先用鞋底拍打。我的童年是在崇山峻岭的摇篮里度过的。我爱山,爱山中的树,山中的溪涧,至今我还怀念那绵亘百里的深山—谁会相信,我亲眼见过活生生的大老虎,会吃人的大老虎!眼下,我跟着母亲走过的这一个又一个濯濯童山,丝毫没有那美妙的一切,稀疏的小树,黄土一片,几只山羊在觅食,枯草在风中抖……30里地,越走越长,冬天日短,太阳早落山了。在夕阳微光的拂照下,远处,黑憧憧的一片泛起灰白色,这就是我要去的霍里镇。母亲催我快走,我拔了拔不合脚的球鞋。加快了步伐。

小学校在镇边,门前有一个大塘,水位一年到头低落,淘米、洗衣要蹲在石头上深深弯腰。校舍是一座祠堂改建的,空旷、寥落。夏天凉快,山风呼呼吹来,蚊子多,但风大停不住脚。冬天冷得很,手冻的像胡萝卜,红肿着。晚上进被窝,腿蜷缩着,一夜也难于舒展开。我熟悉的几位小同学,都比我穿得单薄,既没有我戴的破手套,也没有补过的线围巾,但他们对严冷惯了,并不怎么在乎。看着他们在风雪中那副自在的样子,有时为了逞能,我也故意拣冷地方呆着锻炼自己,渐渐地,我也不那么怕冷了。

我的一位好同学,家在与学校贴邻的一个山坡上,孤零零的一座茅草屋。我下午课后常去找他玩。为了挡风,他家的门常关闭着。他的父亲是一位严师,更是一位严父。下午他放学回来,必须背会几个英文单词,才能被准许外出玩耍。我每次去,常常在门外等着,脸贴着大门,眯着眼向缝隙里张望。山头上的风越来越大,吹个不停。我踩在积雪堆上,雪花飘洒满身,我也快成了雪人。当屋内“ABoke”的诵读声止息,大门启开,他便会敏捷地窜了出来。他获得了自由。我们紧紧抱着,在雪地里打滚,在山岗上漫跑。夏日天黑得晚,我们喜欢去小街转转。店铺陆续上门板了,张家布摊父子装好担子,正踏着暮色回家。卖吃食的小摊这时则活跃起来。这座小镇产山羊和湖鸭。羊糕是这里冬天的一道名菜,从清早卖到燃起煤油灯。当年吃羊糕时那种鲜美的味道,今天已经回想不起来了。盐水鸭四时皆有,南京、芜湖的盐水鸭闻名全国,这里离这两个大码头都不远,做好盐水鸭不难。至于它们之间有何区别,我未作过比较,不得而知,只记得家乡的盐水鸭嫩,不肥。这条几十米长的小街有三四个摊子卖盐水鸭,长桌上放着几个大盘,盘子里整齐地码着七八只鸭子,无一例外;每只鸭尾部都插一个红红的小辣椒,尖头朝上。从上午卖到晚上,常常还有剩货,绝少有人买得起一只整鸭。如果哪天有人真买了整只的鸭,肯定会引起沿街百姓的注目。通常,一只鸭总是被几人或十几人零打碎敲地肢解掉,尾部那红红的小辣椒也无一例外地被主人留下,用来插在另一只鸭子上,好似要使这狭窄灰暗的街面上保留一点红色。那时候,我常爱在鸭摊前看看,慢慢地,那红红的小辣椒像是插到了我的心田里。这座小镇,黑瓦灰墙,不像徽州一带皖南山区黑瓦白墙,蒙蒙细雨,早晚炊烟浓厚,渐渐扩散开来,将方圆几里的太空染成灰色一团。我不是考古学家,也不熟谙风土习俗知识,不知在留下我童年足迹的这个地方,何年何月始,做鸭子的师傅天才地创造出这富有诗意情趣的一招,至少给如我生活在这阴冷灰暗日子里的幼小心灵留下了一点暖色。

记得有一次,远房的一位亲戚特意从外地来这小镇看妈妈。晚饭的菜端上桌了,妈妈叫我跑上街去买点熟菜。我将一只蓝花大瓷碗放在王家鸭摊上。王老头是镇上祖传的做盐水鸭名手,他望望我这小不点个儿,又再次翻了翻从我手中接过来的钱,然后斩了大半只鸭子,替我在碗里排得整整齐齐的,上面一层全是好肉,浇了三匙卤汁。我眼巴巴地盯着剩余半只尾上插着的那个红红的小辣椒不肯走。他笑着说:“好,给你这个。”他将辣椒拔出来,插在我的碗里。我高兴得用双手捧着大碗,慢慢地走,一步一步地走,下坡上坡,怕将这竖立着的红红的小辣椒碰倒。舅舅见我端碗的那副认真劲儿,看看碗里一点红的鸭子,也新奇得笑了。

我至今想不通,在那个小镇里,这么点鲜活的红色怎么会使我长久留下记忆。小时候,我在山里见到的,玩过的,吃过的五颜六色的野花果太多了。4月的江南,一望无垠的金黄金黄的菜花够耀眼刺目,它的折光使附近的房舍也多少涂上了点金色。我乍回当涂老家,一眼见到天井一角有棵天竺,上面缀满了点点红珠子。这是我在江西山里不曾见过的。除夕夜,准备年饭,姐姐摘了两粒天竺珠子,嵌在一条大鳜鱼的眼里。这条眨着红眼睛的鳜鱼,先被端正地放在祖先牌位前,祭祀后又被转移到大圆饭桌的中央。我回家乡不久,不懂得乡规、家规。妈妈不断帮我拣菜,叫我少吃饭,多吃菜,说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的家乡菜,今晚要吃足。哥哥给我拣了一碟蚕菜,俗语八宝菜;姐姐给我挑了个大肉圆子和精巧巧的蛋饺子。我目光注视着那条大鳜鱼,那对红眼珠子仿佛在向我挤弄。我将筷子伸去戳鱼肚皮,被妈妈用手将我的筷子打掉。我吓呆了,见妈妈生气,急得哭了。事后姐姐告诉我,这是条吉利鱼,象征年年有余,从年三十到正月十五,顿顿饭要端上来端下去,过了十五才能由大人先动筷子。妈妈不是舍不得让我吃,是怕破了吉利。马上家里几个孩子开学,要交一笔学费,妈妈正为筹措这钱犯愁呢。听了姐姐的一席话,我哭得更伤心了。那对红珠子,就这样带着哭声被筷子戳在我的心里了。

联想有时是有轨迹可寻的,有时真有点莫名其妙。我想,插在鸭尾上普普通通的一个红辣椒引起了我如此兴趣,是否与鳜鱼眼里那颗天竺红珠子的转动有关系呢?母亲在学校门口开了一小块菜地,种了冬瓜、小青菜、豇豆,也有几行辣椒。我每天浇水,突然发现有几棵上挂着小小的红辣椒,清晨或黄昏,远远望去,恰似野地里燃烧着的一根根红蜡烛。

一年后,母亲离开这个小镇,我也跟着她。从此,30多年,再也没有回过这里。近两年,有时出差,偶尔能路过当涂。南京开往芜湖的火车站多,本来就慢,当它徐徐地驶入慈湖,我望着十几里地远处,童年我呆过的那个地方,想象着王家小摊鸭尾上的红辣椒,我渴望知道它今天的变化,而滚滚的车轮又将我与它拉远了。

1983年11月于北京。

[鉴赏]

吴泰昌(1937~),安徽人。著有《吴泰昌散文选》、《艺文轶话》、《文苑随笔》、《文学情思》、《有星和无星的夜》等。

唐人朱揆《谐噱录》曰:“顾长康噉甘蔗,先食尾。人问所以,云:渐至佳境。”而吴泰昌这篇《红红的小辣椒》,也是渐引读者入佳境的美文;用的手法,正是倒吃甘蔗的特技。

那个红红的小辣椒,千呼万唤,总是出不来。而作者一上笔,似“正规”,亦悠闲: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种风景,何样感受,都交待得清清楚楚,实实在在。这种慢慢道来,正是为红红的小辣椒布置着特定的背景。没有这一酝酿过程,突兀登台,就显得唐突急躁;有了特殊的环境,再重笔浓彩刻画之,便异常鲜明而灼人。何况这又是“我生活在这阴冷灰暗日子里的幼小心灵留下了一点暖色”。人于困境或逆境中,得到些微光亮与温暖,总认为拥有了世上最美好的东西。正是从这样的人生体验出发:无论“我”与红红的小辣椒保持着一定的美感距离,还是那样欢乐而满足地拥有它的过程,都是人间纯情的表露。作者完全是用一组组镜头,为我们拍摄下了童心的纯朴与真诚。

作者为何要重笔描写鳜鱼的那对红眼珠子呢?“那对红珠子,就这样带着哭声被筷子戳在我的心里了。”无疑,它是红红的小辣椒的相仿物,但从技巧上看,这不仅是又见波澜,亦完全是从悲处着手;而红红的小辣椒的来由,以及拥有它的过程,则是从乐处下笔。一乐一悲,两相对比及映衬,愈发显示出红红的小辣椒的可爱与美丽。所以,它才像一根根红蜡烛,燃烧在永恒的记忆里。

在主题的提炼上,作者并不过分夸大它,拔高它,而是很实在的为之定位。这种朴实的文风,一扫做作、媚态的新八股气,更使我们于朴实中见其宽厚,于真诚中见其高大。

无名氏。

柯灵。

我进过各式各样的剧院,见过各式各样的舞台,东方的、西方的、古典的、新式的。富丽堂皇的建筑,描金点彩的壁饰。妙曼优美的顶画,凝重生动的雕塑。升降旋转的戏台,传神刻意的场景,变幻如梦的照明,垂垂若深藏人世秘密的绒幕。但梦里真真,常常萦绕心曲的,却是故乡镇上古朴的庙台,村口河边临时搭成的戏棚,入夜在汽油灯的映照下,远远望去,宛如缥缈的仙山楼阁:笙歌悠扬,在田野里因风传送,端的是天上应有,人间难得。在戏台前,星辰下,风露中,赤脚踏跣,拥挤直立的看客,那一张张日晒雨淋月照风吹的脸庞,心满意足难画难描的神态,只有顾恺之、吴道子、达·芬奇、伦勃朗那样的大手笔才摹写得出来。

我欣赏过很多名角登台献艺,中国的、外国的、不同的角色,不同的剧种。龙翔凤舞的身姿、鸢飞鱼跃的动作,矫袅盘旋、抑扬顿挫的歌喉,有声有色、维妙维肖的表情。台上出神入化,台下心醉目迷。一剧方终,全场歆动,一阵又一阵雷动的掌声,一次又一次彬彬有礼的谢幕。但我的记忆深处,却还另有一种亲切的存在,那就是乡下草台班里无名艺人的演出。

我看过无数台上搬演的戏文,为多少慷慨激昂、悲欢离合、可歌可泣、亦庄亦谐的故事传奇所陶醉:但那些摘隐发伏、揭示人生真谛的节目,却更能扣动我的心弦。

我小时候看过一出戏,相隔五、六十年了,至今还是活鲜鲜地留在眼底,印在心上。离开我家五里地的一个小村庄,村口有个文昌阁,紧靠着一座宽阔的大石桥,桥下流水湍急,哗哗作响。广场上矗立着古旧的庙台,面向神座,正在演出社戏。夜空辽廓,秋意渐深,在急管繁弦声里,我看到一出惊心动魄、使人战栗的戏剧,那就是根据《左传》史实衍化出来的《伐子都》。在辽远的春秋时代,郑庄公伐许,公孙阏(子都)和颖考叔奉命出征。公孙阏在鏖战中马失前蹄,幸亏颖考叔救了他。但当颖考叔战胜敌手的时候,公孙阏却出其不意,谋杀了他的救命恩人和战友。谎报颖考叔阵前丧生,冒夺战功,班师入朝,金殿受赏,志得意满。不料颖考叔的鬼魂却在烟火弥漫中一再出现。公孙阏被强烈的恐惧和良心谴责所压倒,神志失常,突发狂痫,终于吐露出讳莫如深的亏心事,咯血而亡。我稚弱的心灵第一次被人性中黑暗的深渊所震慑,也第一次如此强劲而深刻地被艺术感染力所吸引,如受电击雷轰。扮演公孙阏的是一位无名的艺人,他以绝妙的气概风度,矫健的腰腿身手,活灵活现地创造了一个胸襟十分偏窄而野心无限膨胀的人物。他富有特色的脸型:瘦棱棱两颊,配上忒愣愣的双眼,把金殿发疯那场戏演得石破天惊,使人毛骨悚然。

无名艺人征服了我,成了我倾心折节的偶像。在以后的几年里,我跑遍四邻远近的村镇,如醉如痴地盯着看他的戏,特别是他最拿手的《伐子都》。我觉得能享受这样的艺术真是幸福。只是生活驱遣我离开故乡以后,“此曲终成广陵散”,我再也无法品尝。

世态的浸淫和年齿的推移比例增长,我洞察了许多世道人心,艺术欣赏也大大扩展了眼界,有机会耽读了不少辉煌的世界名剧。当我读到莎士比亚剧作的时候,总是自然地引起对《伐子都》的联想。

“野心家本身的存在,也不过是一个梦的影子。”

“一个梦的本身便是一个影子。”

“不错。因为野心是那么空虚轻浮的东西,所以我认为它不过是影子的影子。”

这是《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场中的一段对白。和《伐子都》内涵的哲理若合符节—《哈姆雷特》、《麦克佩斯》和《伐子都》,不同样是发掘人类病毒的杰作吗?我深切地感到,《伐子都》完全可以与莎剧骈肩而无愧。在我们可以预见的将来,它们还将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对观众起振聋发聩之功。《伐子都》的剧本作者是谁,我不知道,但我猜想,他恐怕和我所崇拜的无名艺人一样,也是被人世遗忘了的无名氏吧。

在六十年代初叶,大约阔别三十几年以后,我才有机会在京沪两地重睹《伐子都》的演出。在上海,主要演员是青年武生蒋英鹤,凌厉峭拔的台风,勇猛跌扑的功夫,使他脱颖而出、一举成名。在北京,主要演员是钱浩梁—那时他是武生行中的后起之秀,已经很负时誉。这一南一北互相辉映的两台《伐子都》,演员声名的显赫,剧场设备的堂皇,戏装的鲜艳,武功的精娴,角色搭配的整齐,和草台班的演出,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但我总觉得意犹未尽、流连光景,有一种近似曾经沧海、除却巫山的心情。

出乎意料的是,时隔不久,《伐子都》竟以“鬼戏”的罪名被宣布死刑,而钱浩梁却成了江青夹袋中宠爱的玩物,这个丑恶事实的后景,恰恰就是由现代超级公孙阏们组成的阴谋集团,正在肆意毁坏国家栋梁,草菅社会精华,串演一出阴森奇谲、货真价实的鬼戏,新中国就在乌烟瘴气中出现了一次可怕的历史大倒退。直到这出鬼戏收场四年之后,《伐子都》才得起死回生,重登舞台。这一次担任主角的,是上海名不见经传的青年演员刘德利—又一代新秀在红氍毹上崭露头角,引起观众的瞩目。遗憾的是我这个醉心《伐子都》数十年的老看客,历尽风霜,虽然几次发心要到戏院去看,却已经失去应有的精力与闲暇,只能在荧光屏上欣赏了精彩的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