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修辞理论和语言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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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辞格产生的美感基础浅说

在辞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人们对辞格的创制和运用总是遵循着提高美感效果这一原则。本文试从美感的角度来说明辞格的产生是人们语言审美活动的结果。

辞格是人们在长期的语言审美实践总结出来的一些格式,是语言美的重要表现手段,有着独立的审美价值。它的产生过程伴随着一系列的审美活动。

关于修辞格的源流问题,至今未曾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陆稼祥同志在《论辞格的运用》中对辞格的产生问题论述得较为全面、深入,具有代表性。他认为:

各种辞格都是劳动人民与语言大师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为了交际和交流思想的需要,为了求得语言有更好的战斗力量与感染效果,逐步创造出来的,他们利用一些语文材料,特别是语言本身的因素,例如语音、词义、句式等因素,结合表达上的一些技巧与手段,例如联想、想象、比较、重复、曲折、委婉、概括、分析等等,精心设计创造了一些表达方式方法,借以取得震撼别人心灵,鼓动听众情绪,促动读者思考等等动人的效果,从而加强语言交际或战斗的力量。经过不断的语言实践与反复的认识总结,逐渐形成了种种固定的结构,并赋予一定的格式,因而这种格式被称为修辞方式或修辞格,简称辞格。

上述观点的核心是把修辞看做因交际的需要,为求得更有感染力的效果,由劳动人民和语言大师们创造出来的,是人们集体智慧的结晶。它与某种说法如认为辞格是劳动人民所创造,而知识分子只是在此基础上作些加工改造,使之更完美,更富于表现力的说法有所不同。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比较辩证,已经触及到了辞格形成的实质问题。

修辞格适应社会交际的需要而产生,它是在遵循民族语言内部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一切可能性而设计的种种优美的语文表达形式。其产生过程包含着多种多样的因素,如民族语言的特质及其发展规律,作家的语言修养、个人嗜好、民族心理习惯、审美趣味等等,这些因素在辞格形成过程中各起着程度不同的作用,究竟哪一种因素占有主导地位呢?问题的答案正是本文所要阐明的中心问题——美感因素。

各式各样的辞格,并非与生俱来(即语言的起源便伴随着辞格的出现),而是在一定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辞格的产生虽然服从于一定的交际需要,受制于人的思维能力发达的程度等,但这只是次要的条件,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的审美经验在语言实践中所起的作用。例如作为藏词格的歇后语,是一种活跃在广大群众口头上的语言,是他们在丰富的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而像流行于文人墨客中的回文格,则又是另一种情趣。劳动人民同文人各自的文化修养虽然不同,但他们却都能创造出各具风貌而含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趣味的辞格。可见,美感因素可看做是辞格创制的第一要素。我们从接触的大量修辞现象中还可以看到,修辞格在运用的过程中或在它所产生的效果上都与美感有着密切的关联;而辞格运用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也是决定于它所产生的审美效果如何。

辞格的形成与人们运用语言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人们运用语言为要达到理想的表达效果(主要是美感效果),就必须在适应题旨情境的总原则下,充分地利用语言文字的可能性,“设计语文的优美形式使精确而生动地表现作者或说者的意象,以引起读者或听者的共鸣”。这个独具表现力的优美形式,就:黾在美感基础上形成的辞格。

辞格是人类语言实践活动的产物。“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特点,辞格的产生过程同样也带有这种特点。几千年来,人们在无数次的语言实践中,对许许多多的语言现象进行分析、总结,经过去粗取精的筛选,形成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语言面貌。辞格,作为这个言语系统中的独特的表达方式,它是人们按照美的法则创造出来的,是在长期的语言审美活动中审美经验的概括和结晶,集中反映了人们的语言审美的情趣、理想。

自然界中的形式美规律,如对称、均衡、和谐、对比、反复等法则对辞格的形成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有些修辞格如反复格的名称还直接移用了美学上的专名,这说明在辞格的形成过程中客观的形式美法则起着积极的作用。

辞格不是个人的,而是属于集体的产物。辞格的美感基础来自运用该语言的全民共同的审美心理。人类的审美心理除了有共同的特点外,还由于受各种条件因素的影响,具有民族性特点,因而辞格也同样显现出共同性和民族性这两个特点。在世界各国的语言中,存在着比喻、拟人、反复、夸张等共同辞格,但就汉语而言,又有自己独特的不为其他民族语言所有的对偶、析字等辞格。

辞格是全民约定俗成的,它受人类审美意识的支配,不可避免地带上人的审美活动的主观色彩。

人类的审美意识极其繁复。在阶级社会中,支配着审美活动的观点,是有阶级性的。辞格的运用由于受制于人的审美意识,也会烙上阶级意识的印记。但就辞格本身的构造而言,它的美感性并不包含阶级的内容。“修辞手段是一视同仁地为社会所有成员服务的,它没有阶级性,具有全民性;修辞手段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具有客观性。即使有写说者的生活基础所制约的关于语言同题旨和情境的适应性,亦不为人们的阶级地位或思想感情所规定。”譬如,用对偶格构成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反映了剥削阶级自私自利、先己后人、只图个人安逸享乐、不关心他人的世界观。而同样用对偶格构成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则反映了无产阶级大公无私、先人后己的共产主义人生观。两句话尽管用同样的辞格形式,但由于内容的不同,就产生了截然相反的效果。可见形式只是一种手段,是依附于内容并为内容所服务的。只有当辞格形式适当地为美的内容服务时,才能产生理想的表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