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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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大张旗鼓地宣传干实事的老实人(2)

正在大家胡乱猜疑的时候,曾国藩迈着稳重的步伐从厅堂里走出来。只见曾大人头戴饰有花珊瑚的红顶帽,身穿石青四爪九蟒袍,束一根金方玉版中嵌红宝石腰带,脚登粉底黑缎朝靴,显得格外高贵而庄重。这阵势顿时使得土坪鸦雀无声。

这时,曾国藩开口说话了。他说:“诸位将士辛苦了!你们在讨伐叛贼的过程中英勇奋战,近日屡战屡胜,皇帝也封赏了大家。今天召集这次大会,是要以我个人名义来为有功的将士授奖!”

接着只听曾国藩大喊一声:“抬上来!”两个士兵抬着一个木箱上来,几百双眼睛同时盯住了那个木箱。士兵把木箱打开,只见里面装着精致美观的腰刀。曾国藩抽出了一把腰刀,刀锋刃利,刀面正中端正刻着“殄灭丑类、尽忠王事”八个字,旁边是一行小楷“涤生(曾国藩的字)曾国藩赠”。旁边还有几个小字是编号。

曾国藩说:“今天我要为有功的将士赠送腰刀。”接着一一亲自送给功勋卓著的军官。

顿时,在场的人们心中涌动着不同的心情:有的为得到腰刀而欣喜;有的为腰刀的精致而赞叹;有的在嫉妒那些得到腰刀的人;然而更多的人则在暗下决心,在以后的战争中一定要冲锋陷阵,争取也得到这样一把腰刀。

就这样,曾国藩给他能干的下属配备了值得炫耀的物件,使这些来自乡野的“泥腿子”着实荣耀了一番!这使受刀者受到了激励,同时,没有接受腰刀的将士就会向这些受刀者看齐,在以后的战斗中奋勇向前。

历史上这种给能干的下属配备值得炫耀的条件的事很多,刘邦即位后,就给他的功臣萧何“剑履上殿,入朝不趋”的厚待。现代社会中也有许多领导者善于运用这种办法激励老实人,如给他们戴大红花,给他们配备手机,配备轿车等,这不仅使干出业绩的老实人“倍儿有面子”,而且激励更多的人做老实人。这是单一的金钱激励难以达到的效果。

4、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楷模变质

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处于发展变化之中,都会向其反面运动。人更是如此,处于变化之中:昔日的“功臣”,可能堕落为今日的犯罪分子;昔日的老实人,也可能蜕变为今日的投机钻营分子。

把干实事、干成事的老实人树立为典型和楷模,是对他们自身的激励,更是对其他许多人的激励。但身为领导者,一定要以运动变化的眼光看待楷模,不能放松对其教育和监督。否则,随着荣誉的到来和环境的变化,昔日的以老奉实的楷模,轻则骄傲自满,忘乎所以;重则会堕落变质为腐化犯罪分子。

1944年12月24日,毛泽东致信时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代理书记、八路军晋察冀军区代理政治委员程子华,重点强调对英雄模范必须勤加教育。现恭录全信如下:

子华同志:

关于李勇的落选,你们的处理是对的。值得注意的是李勇的骄傲,主要的由于我们未能向他多作教育,使他不要骄傲。李勇这类现象,陕甘宁边区也发生了,各地还会发生,其责任主要地不是在他们本人,而是在于领导他们的人。嗣后凡当选的英雄模范,须勤加教育,力戒骄傲,方能培养成为永久模范人物。如果只有赞扬,没有教育,骄傲落选,将是必然现象。此点请加注意。

这份信中提到的李勇,此前被评为一级英雄。但在当年各抗日根据地准备出席在陕甘宁边区召开的英模大会的代表选举中,因骄傲而落选。昔日树立起来的模范,由于骄傲,“翘尾巴”,就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强调对其“须勤加教育”。重读毛泽东的这份信,对于今天的领导者来说,仍然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

今天,国家、省、市、县、乡,每年都要评选“劳动模范”,一批又一批的勤恳踏实、吃苦耐劳、创造了过人业绩的老实人被评为各个级别的“劳模”。如何加强对这些“劳模”的教育和监督,使他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励,起到永久的示范带头作用,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现实中,“劳模”骄傲自满的事司空见惯,“劳模”堕落腐化的事也很常见。

2002年,长治市供销社原副主任王清山本该享受国家优惠待遇,提前离岗,安安稳稳回家颐养天年,可却“东窗事发”,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并实施了“双规”。

王清山,1961年1月参加工作,当过通信员、统计员、技术员。出生在农村,家境贫困,少年丧父的他,肯吃苦,爱钻研,有思想,有魄力,在领导和群众心目中是个能人、好人,更是一位老实人。1984年12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许多贪官一样,时年在57岁的王清山也曾有过奋斗的艰辛和辉煌的过去。1980年,他带领8个工人,靠5000元资金和几间旧平房,从手工打烟筒开始起步,后又亲自引技术,上项目,找市场,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成拥有80余名工人、资产总额400余万元、年出口额30万元的晋东南地区最具声望的灯具生产厂家。

可以说,王清山的每一步跨跃,他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的努力,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组织的肯定,各种荣誉也随之而来,省级劳模、市级劳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企业家,1995年又被提升为市供销社副主任。

面对纷至沓来的荣誉,王清山忘本了,他的头脑开始发昏了,个人私欲膨胀了,在荣耀的光环下,一步步地失去了自我,迷失了方向。

1992年,市灯具厂与市五交化公司交电维修部已建立了多年的合作伙伴关系。9月12日,正值一个星期天,时任灯具厂厂长的王清山闲来无事,遂叫来副厂长陈儒,二人同到交电维修部,由王清山亲自打白条,以陈儒的名义每人拿了一台松下牌吸尘器。

事后,既无人追款,也无人索物,从此王清山便感到了权力的重要。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更是变本加厉,仅在市电维修部又白条拿取彩电、门锁等物品就达6次,共计3360元。

为满足逐渐膨胀的贪占欲望,王清山竟然忘记了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1992年至1996年,他指使他人以编造假工资表冒领工资、变卖废旧边角料不入账、搞二产不入账等手段截留公款,私设“小金库”违纪金额达38万余元。这部分资金基本上都被他随意支配,胡支乱花了。其中仅他个人亲自领取且又无法说明准确用途的就达13300元。此外,他还从账内账外4次借用公款长期不还达17500元。

王清山升任市供销社副主任,仍不放弃对灯具厂财产的贪占。他依靠分管灯具厂的便利条件,要求灯具厂后任厂长陈儒、支部书记魏素萍(另案处理)从假临时工工资中每月给他补差500元及代支的上礼款1500元,共计收受16500元。同时,他还违反规定在灯具厂财务报销药费、电话费、为其妻看病差旅费以及儿子圆锁的餐费等,共计7556.10元。

2002年11月4日,经中共长治市纪委研究并报中共长治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王清山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销副处待遇降为正科级的处分。

王清山贪占公款公物,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从一个一心务实干实事的省级劳模、供销社的“能人”、党培养出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堕落为人民群众唾骂的腐败分子,落得个身败名裂,其教训沉痛而深刻。

王清山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的堕落,再次告诉领导者:

其一,对“劳模”的思想教育不能放松。

思想教育是从源头防腐的第一道堤坝,这道防线一旦崩溃,后果将不堪设想。王清山也曾是一位有功绩的领导干部,他的堕落原因主要是自身放松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要求不严,也是其上级对他的思想教育不够深入所致。所以各级领导者一定要引以为戒,把对“劳模”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丝毫不能松懈。

其二,对“劳模”的监督管理不能放松。

为什么王清山10年来这么多问题当时就没有发现,没有处理呢?是因为一些监督检查过于形式化,只是走走过场,没有注重实际效果。监管不力,对“劳模”并没有好处。像王清山所犯的错误,如果能早发现、早教育,就不会走到如此地步。所以一定要强化各级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各类模范和典型人物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5、塑造典型、切忌“造假”

2008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雪灾害,给无数回家过年的旅客带来了不便,也给中华民族在物质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同时使我们这个民族在精神上收获了累累硕果,亿万同胞众志成城抗雨雪冰冻,凝聚成了“抗雨雪冰冻精神”。

在声势浩大的抗雨雪冰冻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抗灾救人的热心肠的老实人,这些老实人有的被新闻媒体塑造成典型,被广泛宣传报道。

刘吉桂,这位湖南衡东县大浦镇农庄村九组的农民,就被塑造成“抗冰英雄谱”的重要典型,被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单位及众多地方媒体广泛报道。

一些媒体这样报道他的事迹:“因为一场冰雪,湖南农民刘吉桂从翻倒的长途客车中救下了44名湖北旅客,他把他们安顿在自己并不宽裕的家中,一住就是五天。这五天里,刘吉桂家的米缸几乎都吃空了,可是他毫无怨言,每天冒着冰雪去菜市场卖菜,让这44名旅客感到春天一般的温暖。”

2008年2月19日一家门户网站上,一个名为“2008湖南元宵喜乐会——最新动态”的栏目中,出现了一篇名为“刘吉桂义救44名乘客,元宵喜乐会同过新年”的文章,文章这样写道:“刘吉桂家并不富裕,却让这些乘客在自家免费吃住了4天。”

随后,自2月20日开始,诸多新闻媒体相继大篇幅报道了刘吉桂的事迹,在这些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段:“几天下来,44位客人在他们兄弟家烧煤、烧柴两吨多,吃米160多公斤,买菜1200多元……而他们分文未要。”

这种说法也成为了报道刘吉桂事迹的着眼点。有些新闻媒体的标题甚至干脆写成了“留宿4天3夜分文未收,衡阳三兄弟接纳44名被困乘客”。

然而,事情却因为中央电视台《对话》栏目的编导海洋的一篇发表在网络上的帖子而突然发生了180度转弯。海洋曾邀请受到救助者录制节目,但遭到拒绝后,于是在网上发帖,质疑“44个被救的湖北人真的不懂感恩”?随后,受救者出面在网上发表文章澄清事实,在这篇落款署名为“邓磊”并注明是“受粤VR1029司机邓烈所托而发”的网络文章,开篇就写道:

“作为一名雪灾受困者的亲属(本人的哥哥为随车司机,未受伤者),我和我哥哥以及当时在车上所有的乘客一样,对刘吉桂深表感激,此中之情,没齿难忘。但对于央视海洋同志发表的《44个被救的湖北人真的不懂感恩?》一文中的批评我们实在难以接受。”

文章对“免费提供食宿”予以了否认,并一一列举了付给刘吉桂的款项,这些款项包括:

“1、车上44个人,每个人每天两餐饭,共20元,外加住20元,每天的生活费是40元。小孩吃的鸡蛋钱另算。”

“2、刚进刘先生的家门,当场给的茶钱不下几百元。”

“3、受伤的司机需要到医院治疗,我们给了刘先生以及当时参与抬担架的人(共5人)每人150元的担架费,从出事地点到医院所在的镇上大概有8公里路程。后来,伤者到镇上转车需要担架运送时,我们也给了相同的劳务费。”

“4、大巴有一个车轮陷到一旁的沟里,刘先生以及其他几个村民帮忙用千斤顶将其扶正,收费4000元。”

“5、临走时,代表车队额外送给刘先生1000元人民币,以谢救助之恩。”

随后,有记者对这篇网络文章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刘吉桂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受助的44名乘客确实给了钱,衡东县当地政府部门也给了慰问金,但他和他的家人从来没有主动向那44名乘客索要过钱财。在其他媒体记者采访时,他也没有否认过对方给过钱。

典型轰然倒塌,“刘吉桂事件”向着丑闻变化,这不是刘吉桂本人的错,错就错在某些媒体在塑造典型时的“造假”行为。本来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事:一辆大巴车在漫天风雪中出了车祸,44名司乘人员得到农民刘吉桂三兄弟的救助,司乘人员也支付了报酬。救人求回报,原本无可厚非,可正常事件最后变得不正常了,一些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刘吉桂成了“品德高尚”的典型。如某网站的一篇评论所说,媒体按照某种既定的“扭曲的道德观”裁剪了此事,要将刘吉桂塑造成“圣人”——不惜倾家荡产去免费救助遭遇车祸的司乘人员的“圣人”。

这件在各大媒体和网站上“炒”得蜚蜚扬扬的事件,给领导者、媒体最大警示是:把老实人塑造成典型和楷模大有益处,但必须忠于事实真相,不能为了让典型“高、大、全”而刻意“拔高”,任意隐瞒、扭曲真相,甚至不惜“造假”!

不要以为像“刘吉桂事件”这样的任意塑造多么有威力。实际上,就在这样的任意塑造中,塑造者早已经失去了公信力。真正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只是有关报道虚伪、丑陋和可笑。

从网络上的反响来看,绝大多数人都肯定刘吉桂有偿资助旅客的行为,但对有意拔高的现象进行了谴责。人们普遍质疑:为什么一些人非得要把一个善良的、老实的农民,装扮成那样高大那样无私呢?

“刘吉桂事件”不是偶然的,近年来,在某些地方,在树立典型和楷模方面,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人为拔高”的现象,“刘吉桂事件”警示世人,用“不老实”的手段塑造“老实人”典型,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