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创业前三年(大全集)
2846100000026

第26章 股权融资(1)

哪些人是潜在的投资者

我们认为可能成为创业者潜在的投资人主要有以下三类:

1.专业的投资公司

这种投资在西方很常见,随着20世纪80年代企业国际化与跨国公司的发展,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多,单一企业主或少数人的资力或其举债能力已无法应付企业扩充所需的资金,于是专业投资公司应运而起。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种投资公司会越来越多。

2.次于专业投资公司规模的较小的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指略具公司雏形,不过规模较小,资金也较少,虽然亦属专业投资,但因其资金财力不比专业投资公司,所以其平均每笔投入的资金额小于投资公司。

因投资规模较小,相对投资的风险也较小。

3.非正式投资人

非正式投资人这个名词,最早是由美国商学院的一位教授提出来的。他对这个名词的定义是,某些具有雄厚财力的个人或群体,并不是正式地等待投资机会,而是被动地采取或参与投资行动。这些投资人的资金规模不能对大公司进行投资,所以是创业企业争取的较理想对象。

如何吸引投资

公司的大小新旧对其筹集资金的难易程度有极大的影响,道理非常简单,大公司股票上市造成的轰动,其本身就是一种免费的宣传。旧公司原本就有知名度,亦可使其在筹集资金方面减少许多困难。而对于尚未有知名度的新成立的创业企业而言,如何吸引投资者对企业产生兴趣和信心?如何使广大投资者在众多的投资机会中独垂青于自己?如何在竞争激烈的资金市场出奇制胜地获取所需资金?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商场如战场。如果我们把公司比喻成一个战斗体,经理人为指挥干部,销货员为先锋部队,财务部为后勤部,而董事会决定公开募集资金与招收新人的决策便是动员作战的召集会。下面主要谈谈募集资金。

创业企业获得发展资金的主要途径是吸引投资。市场上有许许多多投资者,如何吸引投资者使其对公司产生注意,进而使其对公司的发展、前途和潜力产生信心,从而对投资本公司产生兴趣,下定决心真正采取投资行为呢?公司管理层面临的是广大投资群体,这些投资群体包括银行、其他大型投资公司等。然而,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吸引这些投资者呢?我们认为必须从制定一个详尽的经营计划人手。一份详尽的经营计划,就是一项事业成功的敲门砖,或者就是投资大门的门票。

创业者为了吸引投资,认真地撰写营运计划书,发现缺点后,又一再改写,最终是希望能提出一个最完美的计划书,达到吸引投资者的目的。可是别忘了,拥有一套完美的计划并不意味着资金已经到手。

好的经营计划虽然不需要让大众知道,但却需要让所有潜在的投资者知道,更需要进一步去寻找投资可能性高的投资者,然后加以介绍解说,以获取信赖,赢得信心,才能达到吸引投资的目的。所以,好的经营计划应在最适当的时机,以最适当的方式,展现给最适当的对象。所有的条件具备了,则在这场吸引投资的争夺战中就可以说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我们在创业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撰写运营计划书,当发现自己的工作展开得没有一点声色后,又开始转回来写运营计划书,这会很耽误时间,对整个创业也会很不利。所以,在创业之前要认真撰写营运计划书,这样可以达到吸引投资者的目的。

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时考虑哪些因素

由于投资者的心态及观点与创业者的心态大不相同,所以了解投资者的心态及观点非常重要。由于创业者开创事业初始,原已经过审慎的市场调查及本身之经验实力评估,觉得可行且有获利前途,方才毅然投入时间、金钱、财力与物力去开创事业。所以基本上,他是以乐观的心态来看待其企业之未来发展与前途,坚信自己可以渡过难关,绝不肯轻易接受该企业可能必须结束的命运。反之,投资者的心情与之大不相同。他未曾有付出开创企业的苦心,当然也就缺乏一份先天的关怀与爱心。他们关心的只是成本与利润、投入资金的回收。所以,了解这个基本差异,对撰写以吸引投资为目的的计划书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投资评估企业风险与利润时,有几个必须考虑的因素。

投资者愿意投资考虑的四大要素:

①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已获消费者肯定。投资人希望看到公司即将推出的新产品或服务项目已有消费者愿意采用——即使是在试用或展示期间的美誉也行。受消费者肯定或喜爱的产品才是公司通往成功之路的保证。

②配合投资者实现其需要。由于投资者所重视的不仅是企业的长期发展潜力与低风险,更会考虑公司在短期内的赢利能力。一般的投资者缺乏与企业家相同的与企业共存亡的理念,他们的投资目的只是为了赢利。于是,当他们一旦发觉投资可能将不会如期收回便会决定撤回投资。

③掌握投资重点。投资人希望企业家与经营者确实掌握公司的重点产品,积极拓展主力业务,才能确保赢利能力;他们不希望公司像多头马车一样四处乱冲,经营项目如果太多,可能会使公司像百货市场一样没有特色,从而影响其主力产品的推广与利润的创造。

④拥有特许经营权、专利权商标等。一个拥有专利权、著作权与商标的公司,并不能保证在经营上就一定成功。因为事业成功的要素非常多,但拥有特许经营权、专利权者,充其量可以说它的竞争已减至最少。竞争少就是风险低,风险低意味着获利可能性的提高,投资者对此还是特别关注的。

股票筹资的特点是什么

1.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资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

2.股票的特征

股票具有以下特征:

(1)不可偿还性

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

(3)收益性

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红利或股息,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看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赢利分配政策。

(4)流动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

由于股票价格要受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股票发行有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具备一定的发行条件,取得发行资格,办理必要的手续。

1.发行股票的一般条件

股份公司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采取何种发行方式,在发行股票之前都必须向有关部门呈交申请文件。

(1)股份公司章程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制定股份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额、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组织管理体制、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宜与清算办法等。

(2)发行股票申请书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一般都应事先向证券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发行股票申请书除了应有公司章程基本内容以外,还应包括:拟发行股票的名称、种类、股票总数、每股金额和总额、发行对象及其范围、发行股票的目的及所筹资金的用途、经营估算、分配方式等。

(3)招股说明书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必须订立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

(4)股票承销协议

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2.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③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④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

⑥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⑦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按下述程序办理:

1.申请程序

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审批程序

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3.复审程序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