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青春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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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美丽时光(1)

人生若只如初见

喝完了一杯冰镇酸梅汁,身体里的暑火才感稍微下降些许,冷饮店外的太阳白晃晃地直刺人眼,地上正拼命地向外蒸腾着热气。店左侧的两株巨大的凤凰树上挂满了火戏的花朵,艳得就似七月中灼热的流阳。树叶间的金龟子和知了不停地聒噪着,使得这闷热的午后更显嘈杂。

他又续上一杯冰酸梅,望着骄阳下的人来人往,思绪在不停地浮动着,游离着。忽然间,他眼前一亮,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正在步入他的视线,他揉了揉眼,再看,果然是她。

忍着内心的激动,他快步走了出去,“雨倩,是你吗”?

她佩侧过身子,目光中有些迟疑,即喜又带着惊讶。

“噫,是你呀”,她说:“你怎么也在这里呢”?

“是啊”他神情乐呵呵地说:“我回来看看父母,刚刚看见你时,我可是认了好久才敢打招呼呢,对了,你怎么也在这里了”?

“我是带孩子回来看她的外婆的”,她轻轻笑道。

“哦……”,不知道为什么,他心底竟然隐隐刺了一下。

“你还好吗”?“还好”

“你还好吗”?“还好”

他们俩人似乎是经过排练般同时发问,然后又自浅浅的笑了起来。

时间仿若又回到了多年以前的那个夏日,那时也是凤凰花开的季节。那时的他们都正走在飞扬的青春里,热烈却又单纯,他们都感觉到有一种柔情的温暖在年轻的胸腔里驰骋着。

他爱笑,却又有些内向,而她很爱说话,爱蹦蹦跳跳的,比较活跃;每次的约会她总爱穿那些棉质的碎花裙,还有那些棉质的白衬衫。从此,在他们经常走过的那条开满蔷薇花的小道上,又多了一只跃动的蝴蝶,他很喜欢她这种清水挂面,素面朝天的样子,他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中就痴了。

日历就这样在甜蜜中渐渐翻开去,对于未来,他很期待,但又有些迷惘。

一年之后,她告诉他想到外地去学习,而他当时正在一个单位里干得有声有色,并且还在编织着一个梦,虽有不舍,但他还是把梦轻轻放在心里了。

在月台上分别的那一天,虽然很痛,但他还是强忍住了即将溢出的泪,并努力挤出微笑的眼神安慰着她。

从此,他每天都盼穿秋水,鸿雁往来不断。连邮局里的那几个职员都熟了脸,每次他一到邮局,他们都会与他善意地取笑一番:“哟,今天又写了什么话给女朋友啊”。对此,他也总是乐得与他们说说笑笑。

然而,世事总是无常,人事亦然。甜蜜的浓情只持续到她去求学后的第二个夏天,在一个霞光满天的黄昏,当她哽咽地在电话中对他说“对不起”和“再见”的时候,他真的瞬间变灰暗了,她还是变了,并远离了这个生长着情感与初恋的小镇了。

为什么,一见而倾心却总会伤心?为什么?相牵的手就不能一直走到老呢?难道说,生活本就不必过于执着吗?他不明白,真的不明白,那一晚,他彻底的碎了。大约是昏沉迷糊的过了大半年,后来,他也带着支离的碎梦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小镇。

再次的相遇,时光已抹去了青春的容颜,各自的脸上写上了岁月的足迹,心中也写上了另一些故事。冬去春来,经过这么多年,他也慢慢地放下了那一段痛彻的刻苦铭心,虽然还会在某一个夜晚中隐然复演,但是,过去毕竟过去了。

面对她,看着她那已呈现富态的身体和已稍染上铅华的脸庞,或许她早已不记得当年在蔷薇小道上的那一个故事了吧。

再次的相见,虽然两人都觉得有些什么话要说,却又不知怎么说出。也许这些年大家都以历的太多,也许内心里都已经有了无奈与疲倦,也许大家都不想把沉在心湖低旧事再翻起。在一句“你还好吗”?“还好”的问候中又再擦肩而过了。

时光勿勿,岁月似水东去了,而我们都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每个人都回不去了。

人生若能永如初次相见,那该是多美好的事啊,那感觉就像是春天里的芽蕾,对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渴望,充满探知与需求,每天都在积极向上。那感觉就像夏日里的荷花,单纯而清香,淡雅却温馨。但现实的生活却不给人生这般的如意,每天都有相同离离合合的故事与剧表在上演。

再次地重回故地,也许是想放下一个不可圆的梦,也许是想再寻一个回忆罢,是的,曾经有故事的人,谁人的心中又不曾有楚呢?

一个女人的十年

他走了,自从查出他患有胃癌到他离开这个世界,仅仅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这使得熟悉他和不熟悉他的人,心里都充满了凄凉和忧伤感,同时又忍不住感叹,生命是如此无常,如此的脆弱,脆弱的简直不堪一击,原本一个鲜活的气吞山河的生命就这么消失了,无声无息,仿如一缕轻烟,在人们不经意的视线里,在这秋天燥热的炎阳下,溶入淡蓝色的空气里。

这几天,她一直就这么坐着,几乎很少说话,脑子想的却全是他,如果他生活有规律,如果他不那么嗜酒如命,如果他不长时间在麻将桌上颠倒晨昏……或许他不会有那么多的并发症;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那么手术后,他就会多活几个月,一年,二三年,甚至几年,实际上他不并老,上个月8日才过60岁生,刚刚迈进知天命的年龄,然而,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假设和如果。就像她和他,10年的分居换来了三十天的团聚,10年的情感空白用30天的团聚来填补,连她这个在数字堆里打了几十年滚的老会计,也不知道那个对她更具有形而上的意义,她说不清楚,她不知道她是该为这30天的团圆感到庆幸,还是感到悲哀,抑或她根本就不该和他团聚。

她的嘴角浮现出一丝不意觉察的自嘲的讥讽的苦笑。

她原以为他去世,她不会这么痛苦、忧伤,即或是作出一副淡然超脱的样子也好,他们早就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了,她和他的感情淡得不能再淡了,那年如果把结婚证换成离婚证的话,那么,她现在的身份就是他的前妻,而并非妻子。可是她做不到,在人前还能硬撑着,脸上挤出一抹强装的苦笑,一旦一个人的时候,她立刻就会陷入无边无际的痛苦中,而且这种痛苦无限放大,充满了家里的每一寸空间。

唉!要不是那个小小的插曲。

那晚,她独自坐在阳台上的藤椅里,不开灯,薄薄的夜色包围着她,自从她知道她和他之间有了拥挤的第三者,她就常常一个人长时间的坐在阳台,坐在夜色里,她喜欢这种夜,静,但,时不时随风飘来的市声,总在有意无意地提醒你,现代和繁华就在你身边,你也是现代和繁华的一部分,准确的说你只是这个大而无当的城市的一个小逗号。她默默地坐着,孤独和忧伤一丝丝的牵扯着她的心,她感到心在隐隐作痛。她不会像别的女人那样,遇上老公有这种事,就哭哭泣泣,吵吵闹闹,或者跑到老公的单位去让他颜面丢尽,她只是在等他,她在用她的孤独耐心地等他回头,她想,他会把一切都告诉她的,毕竟他们共同生活了26年,26年,他们共同养育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他们共同经历了多少事,他们还有共同的亲戚,共同的朋友……这些众多的共同组成了他们共同的过去,共同的故事。一个家,一对夫妻,就是一本平实的琐碎的内容杂芜的书。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等来的是一次非正式的谈判。

那天他约她在半岛咖啡厅见面,她以为他回心转意了,满怀着希望去见他,可他却提出离婚,他说:思佳,我已经对不起你了,我不想在伤害另外一个女人。她忽然感到心沉甸甸的往下坠,一直坠到了底。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的委曲、伤害和那种无法言说的郁闷骤然间变成了一股怒火在胸间燃烧。她咬牙问他,那么我呢?为什么受伤的就应该是我?他不语。她幽怨而严厉的望着他,眼泪缓缓地涌上眼眶,透过泪眼,她看到他的面孔,被自己的水泪洇湿,变形,蒙胧,最后渐渐的淡去。

她认识他那年,她才20岁,是西北某大学经济学院财会系的高材生,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周五晚上,院系举行诗朗诵,那时候,她狂热的爱着徐志摩的诗,那次她朗诵的是《再别康桥》,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诗,当她打扮好,来到学校广场的露天舞台时,才发现匆忙中竟然忘了带诗稿,就踅回去拿,这时教室门锁了,她急得不得了,想爬窗进去,又怕弄脏了连衣裙,这种纯白色的连衣裙,有一点污点都会在灯光下清晰的显现出来;想去找同学要钥匙,又担心一来一回时间来不及,正着急间,他转过回廊走过,她来不及多想,连忙跑过去把他拉到教室门口,说同学,你能进去帮我取一下诗稿吗?他稍稍愣了一下,待明白了的她的意思,立刻爽快地说,行,没问题。话音未落,人就从半开的窗户爬进教室,不到三分钟,她就把诗稿拿到手上了,高兴得连声道谢,今天多亏你,谢谢!他憨憨地笑着,说不用不用。脸却倏的红了。

嘿,好玩,男生还那么怕羞呀。她不由得追了几步,和他一同下楼。他留着土气的小平头,穿着灰黑色的对襟衫子,一看就是农村同学,朴实、憨厚。

她忽然想认识他,她家在本市,父母都是干部,她身边的同学大多都以干部子女自居,开口我爸闭口我妈,她腻歪透了。同学,你叫什么名子,是那个系的?

中文系二年级三班,黄思成。

她不等他问,自我介绍说我是财会系……

他打断她的话,说我知道,你叫黄思佳。“你认识我?”她讶异地问。他老实地说,是啊,好多同学都认识你。她眨眨眼睛,不解地说为什么?他羞涩地笑着说,因为你是校花之一嘛!她一跺脚,故意恼怒地说:呀,我以为你老实哪,原来你也和其他男生一样背地里给女生打分啊。他见她生气了,急忙解释,啊,不,我不是那个意思,真的。她看他憨头憨脑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好了好了,不是就不是吧。

他们就是那天彼此有了好感,开始来往的,后来,每次谈起那天的邂逅,两人都不胜感慨,她本来不是那种丢三拉四的女孩,可那天偏偏把最不应该忘记的东西忘记了,而他每次活动都积极参加,早早赶去,那次却因为一件并不重要的事拉下了,本来都不想去了,却阴差阳错的走出来转过回廊就看到了她,这或许就是缘份吧,上帝玩了一个小小的花招,让本来不相识的他和她不期而遇,然后相爱,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

铃,铃,铃……急促的电话玲声硬生生的把她从往事中拉回来,小阿姨轻悄悄地走过,把电话递给她,又轻悄悄地走开。她把电话贴在耳朵上,轻轻地喂了一声。一个陌生而又有些霸气的女中音立刻送进耳朵,你是黄思佳吗?是,你是……她刚说出是字心里就咯噔一下,平女人的直觉她知道是她,但她没想到她会打电话给她,心里挺纳闷的。那边却不管不顾理直气壮直奔主题,她说我是程丽,我想问你和老黄什么时候去办手续。

这是我和老黄的事。我想我没有必要告诉你。她不客气地说。那边沉默了一下说:这也是我的事,我和老黄好了三年了,他应该给我一个归宿了,另外,今年我想和他结婚把我和我儿子的户口迁过来。

她感到手指微微发抖,手心里潮潮的握了一把汗,胸意间腾起一股怒火,霎时燃遍全身,世上居然还有这么寡廉鲜耻的女人,千方百计破坏别人家庭不算,还理直气壮的向结发妻子发难,如果她是个不明事理的女孩子也就算了,可她偏偏是个曾受过伤害,又反来伤害别人的离异女人。她闭上眼睛,整个世界都陷入黑暗,不复存在了,又慢慢睁开,周围的楼房依旧林立,有些窗户里的灯已经关了,窗户黑洞洞的,仿如夜的眼睛,忧伤的望着她。

哦,是这样啊。她尽量平静的慢悠悠的说。

是!我儿子已经14岁了,一过15岁户口就不能随迁了!

那边急切地说,语气中不自然的带了一丝乞求。

她忽然无声的笑了,我为什么要让你称心如意呢,你枪走了我的丈夫,我还得为你排忧解难吗,世上那有这么好的事儿,可恶的女人!她恶作剧般地说:麻烦你告诉黄思成一声,明天我不去了,我不急,反正我也不打算再嫁人了。说完她感受到一丝报复的快感。

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啊,你们的婚姻已经死了,你知不知道。她气急败坏地说。她不接她的话碴儿,平静的诘问她;如果黄思成没有权力,没有钱,没地位,只是一个普通职工,你还会要他吗?那边无语,听筒里一丝声儿也没有,她仿佛对面的是一片虚空。但她知道她说到了她的痛处,她继续说。我虽然年龄比你大,但我能养活自己,我不是那种什么事都要依靠男人的女人,特别是像黄思成这样的老男人。

她说得义正词严。她是某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早几年前就已步入高薪阶层,有房子,上下班公司有专车接送。

她耐心的等着,但那边再无下文,半晌,咔嚓一声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她真的没有去。

过了几个月,心平气和了,她又打电话给老黄,可他出国了,后来她又主动约过他几次,她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既然已经有了难以愈合的裂痕,留着那张结婚证还有什么意思呢,再说,那个叫程丽的女人也是为了她儿子,作为母亲,她能够理解,她再要这么无限期的拖下去,未免有失厚道,但不知为什么几次都没有去成,这事就这么搁下了。

夏日的下午,她坐在办公室里,阳光窗透过玻璃洒在宽大的棕红色办公台上,营造出明快、宁静的气氛。

这时电话铃响了,她拿起电话,只听了一句,脸上的表情立刻僵硬了。电话是一个旧同事打的,很久没联系过了。他说黄姐,我是李义林,我有事想和你商量。她说什么事,你说吧,李义林说黄总现在在肿瘤医院,他是胃癌中期,医生说要立即手术,可是他手头上一时没有那么多现金,你看你是不是帮他一下。

她的心不由得一阵悸动,是吗,钱我有,但我有条件,你告诉老黄,要他让那个女人走,让她滚蛋!她激动地说,隐隐地感到那股怒火又一次在心底升腾起来。黄思成哪黄思成,真有你的,你和那个叫程丽的女人出双入对,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时候想过我的感受吗!10年了,你为了那个女人,什么都可以不要;家、女儿,既是我想尽办法,委曲求全,你也不会回头,你不顾一切义无反顾的去投奔你爱的女人,去追求你的幸福。如今倒好,你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的躺在医院里,这才想起我这个相濡以沫的妻子来了

她木然地望着窗外,窗外的阳光依然灿烂,可是她的眼睛里却刮起了冬日的寒风。

许久,许久,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感到自己波动的情绪稍稍平静了些,就给两个女儿分别打了电话,告诉她们,她们的爸爸病了,住在医院里,要她们去看望他,她知道人在病中最需的就是自己的亲人,那怕是一声简单的问候,或者一个关切的眼神,都会是病人感到欣慰和温暖。然后,带一张15万元的个人支票去医院,先找主治医生了解了他的病情,这才走进他的病房。他一个人躺在病床上,脸色浮肿、苍白,两鬓的头发全白了,仿佛一夜之间老态毕显,她忽然感到岁月的沧桑,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