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奥格·曼狄诺全能成功学(世界大师思想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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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传奇的文坛巨子

1.法国文豪大仲马

你认为哪一部描写经历的小说是最通俗最受人欢迎的呢?是《鲁滨逊漂流记》吗?还是《金银岛》呢?当然,各人的喜爱不尽相同,可是我认为,我最喜欢阅读的是《三剑客》。

《三剑客》是一本销路很广的书,长时间以来都拥有广大的读者,也许,你的祖母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已经在戏院中看该剧而大受感动,至于现在,我向你提起这本书时,或许有不少人正在读它呢。《三剑客》的销路的确很广,世界各国几乎都有译本。

《三剑客》的作者是法国人大仲马,他曾经对人夸口说他有五百多个孩子,这话有一半的可信度。因为,虽然他长得像胖猪一般地怪模怪样,但在女人之间,却有许多浪漫的风流韵事。

最有趣的是,他曾三番两次地声明,他一辈子决不娶妻子,这使他的一个富有的恋人十分恼怒,便以高价收买了他欠人的债券,恫吓他非和她结婚不可。否则,根据那个时代的法律,欠债的人就要入狱。这使浪漫的大仲马不得不郑重考虑,到底是“入狱”呢?还是“结婚”呢?结果他选择了和她结婚这条路。

说起大仲马,他的身世真有点不平常,在他身上流动的血液,有四分之三是白色的,还有四分之一是棕色的。他的祖母叫做玛丽·大仲马,是个印度人,曾在西印度农场中做过奴隶;不但贫穷,而且也没有受过教育,生在微贱之家,到死还是微贱;可是谁又想到她的孙子,竟会被太子们、伟大的诗人们,甚至一些财阀们所赞颂拥戴呢?

大仲马真有点像他的祖母,他的皮肤如雪般的白,眼睛如西印度的天空一般的蓝,他的嘴唇厚厚的,他的鼻孔又扁又宽,他的头发虽黄得像毛茛一样,但卷曲杂乱的程度又极像他的祖母。

也许,你们不会相信,丑陋的大仲马却是一个超级的“美食家”。他亲自烹调的酱油烤鸭和他写的小说一样有名,他的胃口极好,可是从来不喝酒和咖啡,也不喜欢抽烟。写作的时候,不十分注意饮食,甚至常忘了饮食。当他正在工作的时候,如果有朋友找他,他往往不愿意说话,仅以左手打手势招呼一下,右手却仍毫不停留地写下去。

这位文坛怪杰,连写作所用的纸笔也有些特别。他不用蓝纸写不出小说,不用黄纸就写不出诗,而所用的笔也各不相同。要是他想替一本杂志写一篇小品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纸不可。他从来没有用过蓝色墨水,而且,不会规规矩矩地坐在写字台旁写剧本,他必须躺在沙发椅上,在肘子底下衬放一个柔软的枕头,然后,他的文思就像浪潮般涌来,伟大的剧本,就这样一部部写成了。

你以为这一切会使你惊奇而开怀大笑吗?不错,但使你更惊奇的还在后头呢。请你猜一猜,他一共写过多少部著作?这是你猜不到的,我告诉你吧,他写过100部剧本,近年来经过许多作家、历史家的搜集,他写作的总数共有1200部之多呢!你们所知道的名作家像约翰、高尔渥斯、萧伯纳、史蒂文森、玛丽罗伯兹、蕾妮哈特、珍尼葛兰等,他们所有作品的总和。才只及大仲马所写作品的三分之一。

如此看来,大仲马的稿费收入的确很可观了,他所得的稿费总数共有500万元之多,他同时代的任何一位名作家对此只能望尘莫及,就是有史以来,也只有少数几个作家可以和他比拟;不过,当他那处女作剧本在舞台上演时,他还穷得没有钱买一条白领带呢!

这位肥胖的文坛巨子是一位孝子,非常敬爱他的母亲。当他那处女作剧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患了严重的中风症,这真使他着急得很。在巴黎,大仲马首露锋芒的那一夜,他趁着每一幕戏闭幕的片刻时间,拼命跑回到母亲床前去探视,问她要什么东西?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马的名字震惊了整个巴黎,但他却在母亲床前挨到天明。

大仲马作品中的人物都非常生动,好像是活的一般,即使现在,我们读了仍不禁深深感觉到一种亲切之感。有时他在写作时也不禁哈哈大笑,好像他笔下的人物正出现在他的面前似的。许多小说家把写作看成一件可怕的事,但大仲马却很自然地运用一支生花妙笔,吐出如丝一般绵长而灿烂的故事。

大仲马体力强,想像力更是丰富;他每天要为报章杂志写五篇连载小说的稿子,实在没有工夫去读他自己的作品,但他竟有时间用剑或手枪参加过20次的战斗。

晚年的大仲马完全堕落了,他沉醉在醇酒、女人和歌唱的温柔之乡……他和女人确实有一些荒唐事。巴黎原是个淫荡之窟,也难怪大仲马会丑态毕露。在大仲马的住处,常有淫荡女人陪伴着他;然而,这些女人是真正爱着大仲马吗?绝对不,说起来也够使他伤心,她们所爱的只不过是他的钱财而已。等到他的钱财都被骗光以后,她们就不再向他表示恩爱,所以,大仲马的晚年非常困窘,甚至为了交付房租,而将外衣拿去典当。要是他的儿子不替他还债的话,他或者会被饿死呢。

他在临死前几天,还读着自己所写的《三剑客》,他的儿子见了问他:“爸爸,你满意这部书吗?”他毫不迟疑地说:“不错,这书真好!”

——真好吗?不错,我也说过这本书真好。我希望你能再重读一遍。继《三剑客》以后,大仲马又出版了许多小说,但不久都渐渐被人遗忘了,只有《三剑客》,一直到今天,还是被许多人提起。

2.小说神笔马克·吐温

你欠过债吗?你是否因投资事业而损失过钱财呢?要是你果真遭遇过这种不幸,请不必灰心,你要知道,许多有名的人,在从事投资活动时也有过同样的失败。像著名幽默小说家马克·吐温,他那支生花妙笔可以使人或哭,或笑,或哀,或乐。他是一个多么有才能的人啊!可是,当他和“投资”两个字发生了关系时,他就和你我一样地失败了。

1929年,马克·吐温曾在机器方面大量投资,如蒸汽机、电报机,以及改良印刷业的最新印刷机等等,结果损失了十几万元。后来他又在新式电话机方面投资,结果更是出乎他自己意料之外,他的产业因此全部损失殆尽,只剩下了厨房的烟囱。

他的朋友美孚公司经理罗杰斯氏,准备助他一臂之力,代他还债,但被马克·吐温直爽地拒绝了。更有许多向来钦佩他的人们,自动联合起来为他募捐,支票从全国各地像雪片似地寄来,但都被马克·吐温一一地原封退回。因为他不愿依靠别人的力量,而决定由自己还债。

他一向最轻视演讲的,可是,为了还债,他开始到世界各地旅行,白天作公开讲演,晚上就住在旅馆里。他忍受一切的烦闷和思乡病,计划在6年之内还清一切债务,终于圆满达到了目的。

美国的格兰特将军不是很有威望和才能吗?他在内战时,曾经征服了对手李将军,获得极大的胜利,并因此成为美国总统。可是,你们相信吗?当他和操持金融界的华尔街来往时,就显得非常愚蠢。他晚年时曾听信两个骗子的谎言,去参与金融界活动,而这些坏痞们却利用他的名声在外招摇撞骗,结果骗了他1600万元巨款。虽然格兰特是毫不知情的受害者,但他把名誉看得比金钱更重要,所以只好负全责赔偿这笔损失。他的田园,在纽约和费城的建筑物,甚至国家赐给他最高荣誉的奖牌和刀剑,也一并变卖了去偿还债务。结果,他成了一个穷人,连一块钱也没有了。可是祸不单行,他又患了很严重的毒瘤。

他自知不久于人世,并深知自己死后老妻的生活一定也成问题,于是决定口述一部回忆录。将近完稿的时候,毒瘤已扩展至他的喉部,使他再也不能说话。他只好忍痛用铅笔将全书写完。最后一章,他仅花了3天的时间便写成。马克·吐温将这本书付印出版,付给格兰特夫人50万元的稿费。

此外,像费伯靳特这么伟大的人,竟也不小心地收受了一张兑现的支票,而和人在法院打官司。

名小说《魏克费尔特牧师传》的作者奥利渥高尔司密斯,也曾因负欠租而被逮捕。

巴尔扎克不是法国极有名望的小说家吗?可是他因为欠债太多,每次听到门铃响时,总是不敢出去开门。

更有趣的是,连英皇查理二世也曾被债务所迫,把现在的本薛尔文尼亚州以7万5千元的低价钱卖给了维廉本。

林肯不是世界大伟人吗?但青年时代的林肯,曾经在杂货店当店员,并和一个酒徒做朋友,后来那间杂货店不幸倒闭,酒徒也死去,所有的债务人都向林肯追讨。如果林肯那时想远走高飞,并不是件多困难的事,所有的债务也就可以不还了,但这种事当然不是大丈夫林肯愿意做的,他决意自己负担债务,经过了11年的挣扎,他不但把全部的欠债还清,还付了利息。

后来林肯做了总统,因为为政清廉,又欠下了不少债务,等到林肯被刺,林肯夫人也曾为债务所迫,把她所有的珍宝、皮货、衣装等卖光偿付。等到离开了白宫之后,因为急需用钱,竟把她丈夫林肯的一件绣有亲笔签字的衬衫也卖了。

再说惠斯勒,他是美国艺术界中著名的人物,但也曾为债务所迫,四处向朋友借钱,并把自己的作品都典卖出去了;结果旧债未清而新债又来,只好听凭债主们将屋内的东西任意取去。每当一位债主在他家里抱走一张床或一张椅子时,他就在地板上画一张床或是一张椅子。

一百多年前,英国的社会改革事宜,都由布罗麦尔掌理得井井有条,但有谁知道他竟不会管理自己的银行存款账目。他曾教威尔斯太子应变如何修饰衣装,却不能教导自己应该如何不用人扶着就可以下车下马。当英国郡长率领随从兵士冲破他家大门擒捉他时,他不知设法脱逃,却拼命躲进衣柜里,终于被擒,而被送入监牢——因为他也负了债。

布罗麦尔从监牢里出来后,已成了一个穷人,穷得只能穿破旧的衣服,但他过去对于衣饰非常讲究,曾是世界衣饰讲究者的典型,曾竭力诋责过衣装不整齐的人。没想到自己也有穿破旧衣服出外的一天,看见他的人莫不大笑嘲讽他,甚至辱骂他。

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一个最聪明的人,但往往穷得吃不饱;当他临死时,仍然记得自己曾向人家借过一只雄鸡还没归还,所以临终的遗言之一,便是要求一位最亲近的朋友,代还未归还的鸡债。

这么说来,欠债就不能算是耻辱了,惟有欠债而希望他人帮忙偿还的,那才是奇耻大辱,所以我们应该效法马克·吐温,不倚靠他人,以自己的力量偿还自己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