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红崖湾的秘密:1978年陇西率先实行包产到户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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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陇西县农村改革的兴起(2)

按照会议要求,全县在有限范围内推行有限的集体承包责任制,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并不满意,强烈呼吁进一步划小核算单位,在更大范围内推行更严格的生产责任制。9月前后,县委常委会成员张自强、陈得录、丁凤、张子芳、李维翰、曹宗周、孙荣铭等分别深入到城关、首阳、双泉、永吉、宏伟、水泉、宝凤、碧岩等公社,进行调查研究。从重点调查的情况看,永吉公社有两个生产队划了作业组,群众反映分了组的好,公社党委下决心在全社普遍划分作业组,并实行全奖全罚;云田公社有两个生产队划分作业组,增产效果明显,准备再划15个生产队,山区居住分散的27个队划65个联系产量的包山组,川区37个队划分作业组,实行全奖全罚;宝凤公社普遍在作业组内推行全奖全罚,并在一个大队搞“大包干”试点。调查情况还表明:“刮单干风的谣言传的厉害,等着单干哩。”10月23日至29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制定了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五条意见。一是作业组必须坚持生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原则;作业组的规模因队制宜,一般以十来户为宜,奖罚比例由群众讨论确定,可以多奖少罚,可以全奖全罚;作业组对社员实行按件记工或小段包工计酬。二是鉴于城关公社人多地少的特点,在人均耕地半亩以下的队,实行责任田,其他公社也可试行,但需坚持生产队的统一分配,不许“单干”。三是在生产队统一计划的前提下,生产队向作业组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扣留公购粮、饲料粮、奖励粮和种子粮,所余部分由作业组分配(称“大包干”);“大包干”责任制经公社批准可试行,不普遍推行。四是当归、大麻、蔬菜等经济作物可以实行责任田。五是工副业生产实行包纯收入到劳的责任制超产分成。这次会议决定试办“大包干”作业组和“责任田”,使集体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三定一奖”一种形式变为三种形式,推动了集体联产承包责任制向更大范围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会后,县委常委成员继续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使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

12月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反馈调研信息,讨论全面推行“大包干”作业组的事宜。会议认为,“大包干”责任制,群众要求十分强烈,势不可当;试办已经成功,全面推行的时机已经成熟,应该敞开大门。3日至6日,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会议指出,全县已有63个生产队试办了“大包干”形式的作业组,效果十分明显。城关公社东巷二队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全县粮食普遍减产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好收成,人均占有粮食达到400斤。会议要求,县、社、队各组党组织,应该为群众的根本利益着想,站在群众运动的前列,积极地、大胆地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推行“大包干”形式的作业组。会议讨论确定实行“大包干”作业组的具体办法是:生产队对作业组固定劳力、土地、耕畜和农具,同时定工、定产、定投资;作业组对生产队包计划、包征购、包积累、包提留。会议还确定了生产队和作业组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生产队统一计划,统一核算;二是作业组按居住条件、自愿结合和适当搭配的办法划分,其规模中以十来户,可以三五户,作业组长、记工员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三是生产队向作业组实行“四固定”时和社员反复协商,土地、耕畜、农具固定到组后,所有权归生产队,使用权归作业组;四是定工、定产、定投资时,参照历年水平和正常年景确定,并适当留有余地,以增加社员分配;五是现有农业机械、机井、房屋、油房、钢(水)磨、果园、树木及其他工副业,由生产队统一经营,需分配的现金到组进行分配;六是征购、积累、提留,根据年初定产一次确定到组,并制订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公社、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各一份,由公社、大队监督执行;七是作业组长只管理生产,不搞行政事务,生产队干部的职责是检查、督促作业组执行生产计划、抓生产、搞好行政工作;八是作业组对社员实行小段包工,按件记工,洋芋、包谷两类作物可按劳实行责任田;九是大队干部和其他半脱产人员的口粮,可由作业组均衡负担,分组分配,也可以由生产队统一提留,统一分配;十是划分作业组时,防止个别人贪污多占,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按会议确定的办法和原则,全县以“大包干”作业组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起来,截至1980年1月15日,有1767个生产队划作业组6081个(其中实行“大包干”作业组的有1729个生产队,责任田的有27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2248个的78%,有15个公社已划组结束。作业组的规模最大的30户,最小的3户;6户~10户的3399个、占55.9%;3户~5户的1344个、占22.1%,11户以上的1339户、占22%。同时,规模相当于大组的生产队348个,全县实际上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集体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2月23日至3月1日,县委、县革委会召开县、社两级干部会议,讨论印发了《大包干作业组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使全县“大包干”作业组生产责任制快速健康发展。春播前,绝大部分生产队签订了“定包合同”,集体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

集体联产承包责任制冲破了“一大二公”体制和平均主义的束缚,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出现了新气象。然而,这种形式的责任制尽管把以土地、耕畜、农具等为主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了保守分离,但改革还不到位,社员群众还不满意。于是,一种更加彻底的也是人们盼望已久的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责任制在全县兴起。

(一)碧岩公社红崖湾生产队最早实行分田到户。红崖湾生产队直接实行分田到户是秘密进行的。1977年12月袁志茂上任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后,到红崖湾蹲点调研。他几乎踏遍了那里的每一块土地,走访了每户社员,亲眼目睹了土地荒芜、人口饥寒外流、耕畜死亡瘦弱的破败景象。他了解到这个队虽地处山坳里,但土地并不瘠薄。他痛切地感受到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吃不饱、穿不暖,这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面对严峻的形势,他同基层干部杨耀科、何万俊进行了反复交谈,探讨解决办法。探讨来探讨去,只有一条路,就是分田到户。当时,政策环境虽然宽松了一些,但包产到户是中央和省、地、县明令禁止的。复杂的情况使袁志茂犹豫了,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又使他下定决心,秘密搞包产到户。事情决定后,他将情况汇报给县委书记张自强,得到张自强的支持。很快,红崖湾生产队将耕地和耕畜秘密划分到户。

红崖湾生产队在全县最早实行了分田到户,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那么,这个队究竟是什么时候实行包产到户的呢?从目前征集到的资料来看,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1978年秋季。张自强、袁志茂、何万俊和当地社员在20多年后回忆的就是这个时间。张自强在2007年1月4日在复信中说:“经过反复回忆和笔记记载,碧岩公社红崖湾生产队是1978年秋收以后,实行包产到户的,应予肯定。”据何万俊、何应俊(当时的队长、会计)兄弟俩回忆,红崖湾生产队于1978年2月5日经公社批准从阴坡生产队分出来,干了半年的大集体,于当年古历九月划了土地,实行了包产到户。据科羊大队原党支部书记李玉清回忆,红崖湾包产到户后其他队包产到组。另一种说法是1979年秋、冬季。据碧岩公社原革委会副主任颉维一回忆,袁志茂和他商量,红崖湾生产队和阴山生产队于1979年秋同时搞包产到户。陆学艺、王小强说红崖湾1979年冬天实行了包产到户,今年一年就变了样。《甘肃日报》的王明庸说:碧岩公社万沟大队红崖湾生产队,去年实行包产到户后……。县革委会主任陈得录在1979年12月4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议上说:碧岩公社大部分已划定了“五定一奖”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红崖湾实行责任田。

从以上两种说法来看,大多数人尤其是当事人认定为1978年秋,但陆学艺、王小强等人的文章也有说服力。因此,红崖湾队包产到户的时间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二)试办责任田或包产到户。责任田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包产到户责任制起初是在部分作业组内或部分经济作物的生产上试办的。1979年10月召开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城关地区人均耕地5分以下的生产队实行责任田,其余公社也可试办;当归、大麻、蔬菜等经济作物可以实行责任田,工副业责任到劳。这是县委首次公开提出可以实行责任田。事实上,在集体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推行的时候,有一部分作业组就在组内实行包产、包干到户或到劳,如碧岩、城关、福星、宝凤等公社的一些作业组就秘密试办。这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提出试办和推行责任田,是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将实践中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加以总结和推广。当然,在上级还有种种禁令的情况下,县委在指导思想上的解放程度是有限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正如一方面提出可以实行责任田,另一方面又提出反对“单干”,但这也恰恰表明了全县农村改革遵循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一条客观规律。无疑,这次会议为全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松开了一道口子。

在红崖湾生产队秘密搞包产到户的同时,碧岩公社的科羊大队阴山生产队由颉维一主持秘密包产到户。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两个队的行动大大启发了另一个“烂包”队——文峰公社曲家山大队高嘴生产队。该队周围群山起伏,连绵不断。全队共有10户、62口人,种253亩山坡地。地在山上挂,人在山洼洼。全队集体的家产只有1台坏了的小钢磨。因为穷,“没啥吃的,屋里扎站不住人”,全队一半人流浪在外,留下婆娘娃娃务庄稼。每年口粮多则100多斤,少则几十斤。因为穷,全队的男人轮流当干部。手里没粮,干部只能向上面要。从1961年到1980年的20年中,除两年没吃回销粮外,18年共吃回销粮9万多斤,拿各种救济款近万元。1979年冬,这个队的社员群众坚决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县上和公社派工作组,进行调查研究,认为包产到户是“没办法的办法”,决定“试试看”。于是,包产到户在又一个“烂包”队推行开来。

3个“烂包”队的包产到户试办,“和发面做馍一样,你给盆里放了一块酵母子,面已经发起来了,面已从盆里流出来了,你挡也挡不住。”1979年12月,县委决定在全县31个生产队试办包产到户责任制,其中城关26个,文峰3个,碧岩2个。

1980年春,“实行包产到户已成了不可抗拒的潮流。群众一致要求搞,迫不及待了”。文峰公社孙坪三队的8个作业组,有4个将土地人均2亩划到户,有1个作业组大组划小组,并将1户包产到户。迎春堡大队的8个生产队将55亩水地于3月10日划到户。三十铺、安家门大队的一些生产队以增划自留地为名将大部分水地划到户。尉家店大队将大面积的大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生产承包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