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新国学(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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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韓琦與慶曆新政(1)

王麗芳

內容摘要:韓琦是北宋名臣,對於他在慶曆新政中的作用和立場,一些史書評價有失公允,更有甚者,列其為反對派,此與史實相左:事實上韓琦不是慶曆新政的反對派,他是慶曆新政的發起人之一,他在慶曆黨爭中立場穩健而公允。

關鍵詞:韓琦范仲淹慶曆新政

韓琦(1008-1075),字稚圭,相州安陽(今河南省安陽市)人。仁宗天聖五年(1027)中進士第二,授將作監丞,從此步入仕途,後官至同中書平章事。他是一個很有作為的政治家,歷三朝(仁宗、英宗、神宗),輔二帝(英宗、神宗),于宋王朝可謂功莫大焉。在他病逝後,神宗親自為他題寫了“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他在為政方面可稱道的地方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和范仲淹、富弼共同主持的歷史上有名的慶曆新政(關於其起止時間說法不一,約在慶曆三年十月至慶曆五年初)。新政旨在改革弊政,但因頑固派反對,最終隨著范仲淹、富弼、韓琦的相繼下野而失敗。

現代有的史書在提到慶曆新政時,多歸功於范仲淹,而絕口不提韓琦[1]。更有甚者,竟把韓琦列為新政的反對派。1996年任崇岳先生主編的《中國社會通史·宋元卷》說到慶曆党争時這樣寫到:“為推行改革,范仲淹等人自覺組成政治集團。這一政治集團中,核心人物有范仲淹、杜衍、歐陽修、宋初三先生(胡瑗、孫復和石介)、李覯、余靖、蔡襄、尹洙等人。慶曆新政的主要內容是整頓吏治,改革官僚制度,尤其有兩點最為重要,一是考核官員的磨勘制,二是恩蔭制。這兩點涉及面較廣,關係到許多官吏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一出臺,就受到許多官僚的惡毒攻擊。……反對新政的政治集團主要由以下人組成:章得象、王拱辰、賈昌朝、張方平、韓琦、魚周詢、劉元渝、何中立。反對派對改革派的攻擊無孔不入,有的在前臺,有的在幕後,有的臥底,有的跟蹤,對改革派不擇手段,肆意誹謗誣陷,必欲置入死地而後快。”[2]這裏把韓琦歸入反對派之列,其形象完全是一個齷齪小人,營營於私利,置國家利益於不顧。這種說法與史實相左,很值得商榷。事實上韓琦不是新政的反對派,關於他在新政中的作用和立場,本人將從三方面闡明。

韩琦也是慶曆新政的发起人。新政之前,韓琦和范仲淹作為經略副使共守西陲。由於韓范守邊有方,元昊不敢輕易來犯;加以西夏連年征伐,人心厭戰,故慶曆三年三月,元昊遣使表達求和之意,宋夏開始議和。在議和過程中,元昊態度強硬,提出了苛刻的條件,而宰相晏殊及兩府大臣多厭戰,準備答應西夏提出的一切要求。升任樞密副使的韓琦頂風而上,堅決反對,上書分析與元昊議和有三患,希望兩府能“再三論難,使朝廷得大體,契丹無爭端”[3]。並于慶曆三年七月上《救弊八事奏》,曰:“當今救弊之術,不過選將帥,明按察,豐財利,抑僥倖,進有能之吏,退不才之官,謹入官之路。然數事之舉,謗必隨之。願委信輔臣,聽其措置,雖有怨謗,斷在不疑,則綱紀漸振,而太平可期,二敵豈足為國之患哉!”[4]韓琦已經清醒地認識到宋王朝“三冗”(冗官、冗兵、冗費)問題所造成的積貧積弱的國情,其所舉之策即處處針對這些問題,特別是冗官問題。

與西夏的戰事平息後,韓琦與范仲淹回朝,都得到重用。諫官石介曾作《慶曆聖德詩》[6]贊之。仁宗感於天下多事(內有饑荒和民眾叛亂,外有外族侵擾),急於求治,手詔宰相杜衍曰:“朕用韓琦、范仲淹、富弼,皆中外人望。有可施行,宜以時上之。”[7]初,范仲淹、韓琦、富弼同為樞密副使,後歐陽修、蔡襄等俱彈劾參知政事王舉正柔懦無能,請求以仲淹代之,王舉正也自求罷去,故范仲淹代王舉正為參知政事。范、富、韓三人每進見,仁宗“必以太平責之,數令條奏當世務”[8]。八月,韓琦宣撫陜西。九月(此為《續資治通鑒長編》所記,《東都事略》記為十月),仁宗再次手詔曰:“比以中外人望,不次用卿等。今琦暫往陜西,仲淹、弼宜與宰臣章得象盡心事國,毋或有所顧避。其當世急務,有可建明者,悉為朕陳之。”[9]

後范仲淹上《答手詔條陳十事》,列出十項改革方案:明黜陟,即改革官吏磨勘制,嚴格考核辦法,延長磨勘年限,擇優破格升遷;抑僥倖,改革恩蔭制,這主要是針對冗官問題;精貢舉,改革科舉學校制度;擇官長,嚴格選任地方官,罷免年老多病、貪污不才的官員;均公田,糾正職田不均現象;覃恩信;重命令;減徭役;修武備;厚農桑[10]。韓琦與范仲淹的觀點有許多相似之處,他們都主張慎選官吏,進有才,退無能;都明白“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故都主張厚待農人,贏得民心;韓琦和范仲淹都是帶過兵的人,當然知道邊備不強的嚴重後果,所以也都主張修武備。他們改革意向的核心都是吏治改革。

後來大凡史書,皆記范仲淹為新政的發起人,大概緣於他上的《答手詔條陳十事》成為慶曆新政的宣言書,是新政開始的標誌;在他獻書時,韓琦又出守邊關,十一月纔還朝。关于《答手詔條陳十事》的作者歷來说法不一,有史家認為是范一人所作[11],有的則認為是集體成果[12]。本人傾向於是集體成果,由范主筆,其中又糅合了韓、富的觀點。有史料記載三人分別上書。蘇轼《富郑公神道碑》曰:“仁宗責成於公與仲淹,望太平於朞月之間,數以手詔督公等條具其事。又開天章閣,召公等坐,且給筆札,使書其所欲為者,遣中使二人更往督之。且命仲淹主西事,公主北事。公遂與仲淹各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又自上河北安邉十三策。大略以進賢退不肖、止僥倖、去宿弊為本,欲漸易諸路監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於是小人始不悅矣。”[13]《東都事略》記仁宗在天章閣接見過韓琦,當時韓琦言己策,繼又獻七事,“議稍用,而小人已側目不安”[14]。這些記載從表面上看三人是各自上書,但深究就會看出端倪:其所獻之策類同程度極高,有的條目連表述都是一樣。这就說明新政措施的出臺,應該是揉合了三人觀點的。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來看一看歐陽修《論杜衍范仲淹等罷政事狀》中的說法:“陛下見其做事如此,乃開天章,召而賜坐,授以紙筆,使其條事,然眾人避讓,不敢下筆;弼等亦不敢獨有所述。因此又煩聖慈出手詔,指定姓名,專責其條列大事而行之。弼等遲回近及一月,方敢略條數事。”[15]歐陽修作為親歷新政並為新政搖旗呐喊之人,其語當更有說服力。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四十三下注中也作了考證:“《十事》據仲淹正传及政府奏議其附传並《實録》皆無之。《實録》於十月丙午載:仲淹、弼答《手詔》,條上七事,其四曰擇官長。”[16]韓琦虽然沒參與草擬,但據史料的記載來看,他也是新政的發起人,他應該是參與了商議的,其早於《十事》的上書即是明證。作為慶曆新政的積極獻策者,韓琦不可能站在反對的一方。韓琦在慶曆黨爭中為新政派力辯

范仲淹作為新政的主持者,當時確實遭到許多猛烈的攻擊,正如歐陽修在《祭資政范公》文裏所說的:“公曰彼惡,謂公好評。公曰彼善,謂公樹朋。公所勇為,謂公躁進。公有退讓,謂公近名。讒人之言,其何可聽。”[17]范等以天下為己任,欲治國富民,但其改革條例規模闊大,“論者以為難行,及按察使多所舉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寖盛,而朋黨之論滋不可解”[18]鑒於當時反對派主要以宋朝皇帝諱莫如深的朋黨之名大做文章,攻擊范等新政人物,諫官歐陽修于慶曆四年四月寫下著名的《朋黨論》[19]作慷慨激昂的辯護,稱范等人是朋黨,但是君子之党。自此范等從不諱言自己是朋黨,是君子之党,這使得仁宗心生嫌隙[20]。反對派更是借此大做文章,大加撻伐。《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四十八有這樣的記載:“而仲淹等皆修素所厚善,修言事一意徑行,略不以形蹟嫌疑顧避……竦因與其黨造為黨論,目衍、仲淹及修為党人,歐陽修乃作《朋黨論》上之。……於是為黨論者惡修,摘語其情狀,至使內侍藍元震上疏言:‘范仲淹、歐陽修、尹洙、余靖,前日蔡襄謂之四賢,斥去未幾,復還京師。四賢得時,遂引蔡襄以為同列。以國家爵祿為私惠,膠固朋黨,苟以報謝當時歌詠之德。今一人私黨,止作十數,合五六門人下党,已無慮五六十人。使此五六十人遞相提挈,不過三二年,佈滿要路,則誤朝迷國,誰敢有言?挾恨報仇,何施不可?’”[21]一時朝議沸騰,但范等堅守立場,毫不退縮。又有夏竦因石介作《慶曆聖德頌》斥其為奸邪而懷恨在心。石介曾奏記于富弼責以行伊周之事,夏竦就讓女奴模仿石介筆蹟,改“伊周”為“伊霍”,偽作石介為富弼撰寫廢立詔草,流言四起,並讓仁宗與聞。仁宗雖不信,但范、富二人開始害怕,不敢自安於朝,請求出邊。慶曆四年六月,范仲淹宣撫陜西、河東,八月,富弼宣撫河北。二人雖保留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之職,但已不再參與朝政,反對派更加囂張。慶曆五年春正月,富弼從河北回朝,將及國門,右正言錢明逸、希得象等奏曰:“弼更張綱紀,紛擾國經。凡所推薦,多挾朋黨。心所愛者,盡意主張;不附己者,力加排斥。傾朝共畏,與仲淹同。”又言:“仲淹去年受命宣撫河東、陜西,有詔戒勵朋黨,心懼彰露,稱疾乞醫,纔見朝廷,別無行遣,遂拜章乞罷政事,知邠州,欲固己位以弭人言,欺詐之蹟甚明,乞早廢絀,以安天下之心,使奸詐不敢效尤,忠實得以自立。”[22]仁宗立即借此降詔罷免范仲淹和富弼。後又及杜衍。

反對派為了一己之私,極盡誣衊誹謗之能事,確實如上舉《中國社會通史·宋元卷》中所說,其攻擊手段卑劣之極。但要說韓琦也在攻擊者之列實在是缺乏有力的證據。在新政前後,韓琦和范仲淹之間是有过比较大的爭執,但稱不上是矛盾,更不可能產生出打擊報復之類的仇恨來。其一是新政之前在對西夏作戰問題上二人各持己見。韓琦認為宜主動進攻,如拖時太長,則財政不支,若能集中軍力,則數量遠過西夏軍,再乘敵正驕惰之時,攻破元昊軍是可能的。范仲淹則認為宋軍軍力不強,反對貿然進攻,主張持久防禦,在加強軍備前提下乘便擊討,不贊成深入敵境的進攻戰。後來主守派佔了上風。但二人並未因此而結怨。在奉詔回京之前,二人還曾聯名上《除樞密副使召讓闕陳讓狀》[23],共五狀,陳述他們着手邊備,現在不能立即回朝,顯出一切以國家利益為重,不計個人榮辱的高尚節操。其二是新政中,在具體的條令製定上,二人也有不同的看法。如“修武備”一條,范仲淹在《答手詔條陳十事》中認為應該實行唐代的府兵制,調兵於民。韓琦則認為唐制不如宋制,其曰:“獨不見杜甫《石壕吏》一篇,調兵於民,其弊乃如此。後世既收拾強悍無賴者,養之以為兵,良民雖稅斂良厚,而終身保骨肉相聚之樂,父子兄弟夫婦免生離死別之苦,此豈小事。”[24]後來范仲淹的府兵之議終沒實施,當時仁宗“以詔書畫一,次第頒下,獨府兵,輔臣共以為不可而止”[25]。但這只是二人在具體問題認識上的差異,並不能說明韓琦反對新法。實際上新政中二人經常一起奏事獻策,如《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九記慶曆四年五月,韓琦與范仲淹並對於崇政殿上獻四策[26]。另外在修水洛城事上二人爭論激烈,但並不涉及個人利益。實際上范仲淹與韓琦于修水洛城事上所支持的尹洙關係也非常友好。

從宋代的史料筆記看,沒有關於韓琦反對新政的明確記載,也沒有關於足以使韓琦倒戈相向的人際矛盾的記載;相反他們是一派的證據卻很多。最有力的莫過於在范、富被貶後,韓琦不顧個人安危為他們力辯:慶曆四年十二月韓琦上《乞別白朋黨奏》[27]為范等辯白;慶曆五年三月初,他又上書為富弼辯:“若事有干國家之大計,惑天下之耳目,豈可偷安固祿,隱而不言?”“臣恐自此天下忠臣義士指弼為誡,孰肯為國家之用?”並指出“近日臣僚多務攻擊忠良,取快私忿,非是國家之福。”[28]韓琦的論救因當時反對新政的勢力太大而未果,《宋史·韩琦传》记:“仲淹、弼繼罷,琦為辨析,不報。”[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