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新国学(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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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神童”時代(上):楊億(3)

他比范鎮說得隱晦一些,但“某氏冊文”顯然就是劉后的冊文。當然,從劉氏被立為皇后到楊億出走,畢竟時隔數月,所以《長編》卷八十敍述此事後,有李燾自注云:“立后在去年十二月,億以今年五月出奔,其出奔不緣此也。”就是說,直接促成其出奔的,另有它事[19]。但是,劉皇后的出現確實改變了真宗朝“黨爭”的形勢。我們大約可以推想,反對冊立劉后並不是因為楊億與劉后的個人感情不好,而很可能代表以王旦為首的政治集團的態度,在“黨爭”中一直處於優勢的他們不歡迎這個無法控制的新的政治力量,而他們的政敵丁謂等人,則通過擁戴劉后而改變了劣勢。

不過宋真宗確實是喜歡楊億的,事發後並不怎麽生氣,只是解除了他翰林學士的職務,改任太常少卿分司西京,允許他居家養病,還賜予藥物和金帛。第二年八月,楊億說自己的病好了,要還朝,真宗又差他去知汝州。當然這裏面少不了王旦的斡旋,但真宗本人跟楊億少年相交,感情自也不錯。

與王旦的老謀深算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寇准的貪功冒險,他在真宗的晚年居然不擇手段地謀求到復相,而且一回到朝廷就悍然激化黨爭,還要徹底解決劉皇后的問題。於是,楊億又跟隨寇准投入一場政治賭博。時在天禧四年(1020)六、七月間,真宗病重,權歸劉后,寇、楊卻勾結宦官周懷政、駙馬李遵勖等,密謀屏排皇后干政,而讓太子(即後來的宋仁宗)監國,甚至想讓太子繼位,讓真宗退為太上皇。如果此舉成功,不但寇準將再建“定策”之勳,楊億也勢必出任宰相。然而,這一次沒有呂端、李沆之類的老練角色主持大局,他們就沒有那麽運氣了,計畫不久便被丁謂偵知,寇准被逐,劉后完全掌握了朝政。這才到了楊億真正要憂懼的時候,但想不到的是,楊億並未隨著寇准遠貶,結果還當他的翰林學士。

據說是好不容易做上宰相的丁謂,為了想得到一篇漂亮的拜相誥命,而將當時已經懼怕到大小便失禁的楊億留在起草誥命的翰林學士任上。虧得舊時的史家似乎真相信這樣的說法,令現在的我們無從尋求楊億不遭貶逐的確切原因。可以推想的理由是,楊億作為朝廷的代言人而久負盛名,如果接下來勢必要頒佈的許多詔令不出於楊億之手,恐怕難以做到名正言順。何況真宗畢竟還沒駕崩,病中的他即便留不住寇准,也未必就沒有保護楊億的力量,即便是劉后,也並不希望從此以後讓丁謂一黨所向無敵。無論如何,結果是令楊億有機會在此年十一月丁謂罷相的制書上將他痛駡一頓。不過,經受了這番巨大波折的楊億也就在此年的歲暮與世長辭,年僅四十七歲。他沒有來得及看到,章獻明肅劉皇后(不久成為皇太后)將寇准和丁謂雙雙遠貶南荒,自己專政十餘年。直到她去世,當年的太子仁宗皇帝親政,才重提舊事,對楊億大加表彰[20]。

寇准、楊億晚年的這場政治賭博,受到了范仲淹的高度肯定,他的表述是:“真宗不豫,中外為憂。萊公(寇准)將奮大計,正前星於北辰,引太陽於少海。公(楊億)預宏議,就高文。”[21]這是說,他們對劉后動手,就是要擁戴宋仁宗。其實,劉后雖非仁宗生母,但別無他子,原本也不可能對仁宗怎樣不利。只不過按照慣例,反對女人掌權的大抵被視為正義(哲宗朝反對太皇太后高氏的蔡確被視為奸邪,是極罕見的例外),重要的是這種帝后之爭的表述,與范仲淹的政治生涯極為相稱。本來劉后果斷地貶斥寇、丁二黨,已經結束真宗朝的黨爭局面,以為可以安靜一陣,想不到范仲淹這幫後進卻掀起新的波瀾,對她的權力的合法性提出質疑,要她“還政天子”。太后固然非常惱怒,仁宗的心目中卻對范仲淹積累著好感,一旦親政,便予擢用。以范仲淹為首的政治集團由此登上歷史舞臺,而高踞宰輔之位提拔和保護他們的,便是早在真宗時代就追隨太子的另一位“神童”晏殊。此時的晏殊已經擁有歐陽修、石介等科舉門生。他在早年曾獲得前輩“神童”楊億的賞識,但他比楊億更懂得等待。他們終於擁戴著宋仁宗走向了慶曆時代,要說他們與寇准、楊億是前赴後繼的關係,並無什麽不妥。當然,劉太后把權力掌握到臨死前夕,然後撒手給仁宗,本來就是她預定的步驟,就此而言什麽都沒有改變。這個突破了王旦的封鎖,擊潰了寇准的進攻,及時處理了即將坐大的丁謂,並嚴厲壓制了初露鋒芒的范仲淹,真正雄踞一代的女性,在她生前並未有人能阻擋其意志的實現,只是在身後被送上了一個很沒有女人味的諡號“章獻明肅”。楊億的參禪詩偈

《武夷新集》只收到景德四年(1007)以前的作品,楊億此後的詩文集都沒有保存下來,使我們看不到已經成長為優秀士大夫的他在文學世界裏的表現,實在甚為遺憾。不過,楊億與當時的禪僧們有很多交往,他也是北宋的詩人中第一個對禪宗具有深刻理解,說得出內行話的。禪籍中保存了他的一些作品,如《古尊宿語錄》卷十《並州承天嵩禪師語錄》中,有楊億與臨濟宗首山省念門下智嵩禪師的問答詩偈三首:

今年桃李味甘香,一顆千金買得嘗。貯藥胡盧拖鼠尾,穴門小窄轉難藏。

五台山裏有文殊,羅漢天臺洞裏居。為問紫胡一隻狗,何如普化一頭驢?

蜘蛛網中坐,蟲兒不敢過。昨夜三尺雪,百鳥盡遭餓。果熟樹低垂,鵝肥甑簞破。借問末山尼,何如劉鐵磨?

這三首在新編的《全宋詩》楊億名下沒有輯錄,故抄寫於上。臨濟宗喜歡參悟公案,楊億很認真地對禪門公案進行了思考,纔能如此發問。意思雖然難懂,語言卻是非常通俗,不加修飾的。這樣的語言風格不但與《西昆酬唱集》不同,在《武夷新集》裏也看不到。

至於楊億改定《景德傳燈錄》並撰序文,以及他與石霜楚圓禪師之間令人眼花繚亂的機鋒,已經是禪宗史的常識,此不贅述。結論

文學史對“西昆”詩人的描述,本來是頗為符號化的,雖然對這種符號化的不滿,使包括《楊億年譜》在內的成果在近年得以產生,但把楊億還原為一個生活在複雜政治環境中的士大夫來加以探討的論著,目前還並不多見,所以本文基本上放棄了純粹文學性的鑒賞,而以主要篇幅追述其政治生涯。但這並不意味著筆者忽視其文學才華,實際上,文學才華使他以“神童”身份極早地步入仕途,此後的人生道路也一直與其寫作才能相關。同時,筆者也無意否定過去和現在的有關論述對其華美富麗的寫作風格的概括,不管它們出於讚揚或批判的立場。其實,只要把上面的追述與我們對“西昆”詩人的固有印象結合起來,就不難想見,他在如此複雜、兇險,時時會令其心情惡劣的政治環境中,依然編織著美麗的辭章和繁富的典故,是一種多大的心力付出。

尤為可貴的是,楊億以積極的態度投入他的時代,試圖踐履一個知識者對社會的責任。這使他完成了自我超越,從本質上屬於盛世之點綴的“神童”,成長為人格鮮明,對當代和後世都有影響的優秀士大夫。雖然因為還未擁有像范仲淹、歐陽修所表達的那種新的文化理想,以及前文所述“神童”出身帶來的一些問題,使他從事的政治鬥爭未必具備舊史所云的積極意義,但值得注意的是,認可這種積極意義的,正是范仲淹之輩。儘管范仲淹的朋友石介從思想和文學的領域發起了對楊億的批判,但在北宋士大夫文化演進的整體進程上看,包括楊億在內的太平興國五年進士集團獲得范仲淹集團的肯定,是更具意味的。如果我們比較這兩個集團,就會看到:在政治領域,擁戴太子或皇帝,排除后宮干政,攘斥外敵,主動掌握政權的積極態度是共同的;在思想領域,後一個集團所展現的自覺性、豐富性、尖銳性,當然遠遠超過了他們的前輩;而在文學領域,兩個集團之間政治上的繼承性和思想上的革新性同時得到了反映。但是,就士大夫人格的總體上說,范仲淹通過對前一個集團的讚美而提出的“大雅”、“大忠”、“至直”的人格標準,是最有意義的。這表明,楊億的自我超越也預示著北宋士大夫整體的自我超越,他們不滿足於以知識和文采來裝點這個世界,他們還要成為這個世界的主人,至少要與君主“共治天下”。在范仲淹以他的言行來鑄造“士大夫”的標準內涵之前,太平興國五年進士集團已經使北宋的政治成為典型的“士大夫政治”,而楊億在這個集團中的地位和作用,大約就相當於范仲淹集團中的歐陽修。所以,在北宋士大夫走向慶曆時代的進程中,楊億曾標誌了向前跨出的一大步。

當然,若從時間上考慮,上述兩個集團之間並不直接銜接,所以我們還要考察把兩者銜接起來的人物,就是晏殊。雖然這個工作須留待下篇去完成,但從士大夫文學的角度勾畫“楊億——晏殊——歐陽修”的發展綫索,其可能性已大致獲得呈現了。

注釋:

[1]如南宋周必大云:“本朝文章至慶曆而盛,歐陽文忠公實主夏盟。”(《陸子履嵩山集序》,《文忠集》卷五十三,四庫全書本。)對慶曆時代的意义的簡明論述,可參看土田健次郎《道學之形成》第一章第一節,創文社,2002年。

[2] 此在宋人筆下,已有定論。如歐陽修云:“楊文公億以文章擅天下。”(《歸田錄》)“先朝楊劉風采,聳動天下。”(《後村詩話》卷二引)《侍中晏公神道碑銘》:“以文章為天下所宗。”(《居士集》卷二十二)周必大《跋撫州鄔虙詩》:“臨川自晏元獻公、王文公主文盟於本朝。”(《文忠集》卷四十八)這些都肯定了楊、晏二人作為文壇領袖的地位。

[3] 楊萬里《送李童子西歸》,《誠齋集》卷六,四部叢刊本。

[4] 李劉《謝得解》,《四六標準》卷十三,四庫全書本。

[5] 歐陽修《侍中晏公神道碑銘》。

[6] 《宋史·楊億傳》。

[7] 范仲淹《楊文公寫真贊》,《范文正公集》卷五,四部叢刊本。

[8] 馬知節與真宗朝黨爭的關係,可參看何冠環《論宋初功臣子弟馬知節》,收入氏著《北宋武將研究》,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

[9] 李裕民輯錄《楊文公談苑》第93條“蘇易簡最被恩遇”、第97條“李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10] 《宋史·李沆傳》。

[11]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十六、《宋史·李沆傳》。

[12] 曾棗莊《論〈西昆酬唱集〉的作家群》,《文學遺產》1993年第6期,收入氏著《唐宋文學研究》,巴蜀書社,1999年。

[13] 李一飛《楊億年譜》第5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14] 見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二。關於太宗朝晚期的儲位之爭,請參考何冠環《宋初朋黨與太平興國三年進士》第五章,中華書局,1994年。

[15] 蘇軾《呂惠卿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蘇軾文集》卷三十九,中華書局,1986年。

[16] 范鎮《東齋記事》卷一,四庫全書本。

[17] 見《宋史》卷十一。

[18] 黃庭堅《思賢·序》,《山谷外集》卷十一。

[19] 詳見李一飛《楊億年譜》第185-188頁,此不復述。

[20] 詳見李一飛《楊億年譜》第214-224頁。

[21] 范仲淹《楊文公寫真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