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自然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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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生命之道(2)

——生命的自然演化

道教认为生命的自然演化是生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命形成与生命演化内在本质的重要体现,反映了道教对于生命运动的基本理解与深刻认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以两个基本点为基础,即偶然变异(后来被称之为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达尔文思想的核心基于这样的观点:所有生物有机体由共同的祖先相互关联着,生命的所有形态都是从这一共同的祖先开始,经过数十亿年地质历史的连续变异过程逐渐演化而成。在这一进化过程中,许多新产生的变异体并没有可能存活下来,因此许多个体就被自然选择淘汰了,而同时也有一些变异体存活下来,并产生了其他物种。参见闵家胤主编,(美)洛耶编著,胡恩华、钱兆华、颜剑英译《进化的挑战:人类动因对进化的冲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道教的生命观反映了生命形成与演化所具有的自然本质属性,体现了其自然观对于生命自然演化所具有的本质特征的基本认识。

第一,"雌雄牝牡,自然相合"。道教对于生命演化运动所具有的特征认识首先表现于"任其自然",即合乎宇宙客观运动方面。唐代《无能子》认为:"天与地阴阳气中之巨物尔,裸鳞羽毛甲五灵因巨物合之气,又物于巨物之内亦犹江海之含鱼鳖,山陵之包草木尔。所以太古时裸虫与鳞毛羽杂处,雌雄牝牡自然相合,无男女夫妇之别、父子兄弟之序。夏巢冬穴,无宫室之制;茹毛饮血,无百杀之食。生自驰,死自仆,无夺害之心,无瘗藏之事,任其自然。"《道藏》第21册,第708页。这里表达了生命演化运动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天地演化之本乃为"气",天地阴阳乃为"气"演化之巨物尔,其它"裸鳞"、"羽毛"、"江海"、"鱼鳖"均为"合"、"含"、"包"等宇宙演化之结果;二是生命演化具体表现为"裸虫与鳞毛羽杂处"、"雌雄牝牡自然相合"等许多方面,没有所谓"男女夫妇之别"、"父子兄弟之序"等人为社会因素在其中,完全是一个在纯本性"本然"条件下的"夏巢冬穴"、"茹毛饮血"等"任其自然"之生命状况;三是生命的演化运动排除了人为的主观欲望因素而表现为"无宫室之制"、"无百杀之食"、"无夺害之心"、"无瘗藏之事",是生命演化运动"任其自然"最基本的体现。

第二,"性命之情,是顺自然"。道教认为生命的演化运动是宇宙所具有的客观必然性所决定的,它本身具有客观内在规律。"经典进化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认为在进化变化过程中和在自然选择的压力下,生物体将逐渐适应它们的环境,直到它们能够在其中很好的生存和繁衍。"闵家胤主编(美)洛耶编著,胡恩华、钱兆华、颜剑英译《进化的挑战:人类动因对进化的冲击》,第38页。道教将其生命的这种进化运动称之为"任其性命之情,即是顺自然"《道藏》第16册,第494页。表达了生命进化运动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生命的运动演化乃为生命所具有的根本属性的体现,是其"性命"本质的体现;二是生命的运动演化乃为"任其性",这种"性"是生命本身所具有的"自然"之性,离开了其"自然性",生命的运动与演化便会失去其原有的本质属性;三是生命的运动与演化最基本的属性乃为"顺自然",这种顺自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既是道教对于生命演化所具有的本质属性的认识,也是道教对于"任其性命之情"最基本的要求,"无论"自然"的或"人为"的生育形式,实际上都是人的自生自化"王卡《生命的源泉与归宿》,《道教教义与现代社会》,第331页。体现了生命运动演化所具有的本性本然之特征。

第三,"天本自然,便是性命"。宋代道士白玉蟾《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注》认为:"虚无生自然,自然生一气,一气结成物。气是分天地,天地本无心,二气自然是万物,有荣枯大数,有终始,会得先天本自然,便是性命。"《道藏》第17册,第168页。这里表达了生命的自然演化运动所具有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命的演化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虚无"、"自然"、"一气"、"天地"、"万物"等几个阶段;二是生命的演化运动具有其持续性特征,这个持续性过程具体表现为生命运动具有其"荣枯"、"始终"等循环往复性;三是生命的演化运动表现为"性命"之本然,其本质乃为"先天本自然",只要有宇宙演化运动就有生命的存在。生命的演化运动是伴随着宇宙的演化和发展而展开的。其所具有的生命之本性乃与宇宙运动之本性是一致的。对此,道教认为生命的演化运动与宇宙产生和演化运动一样具有其共同性,均为"任自然"。

第四,"形命永存,合乎自然"。南宋道士林自然述《长生指要篇》中曰:"本命命中之命,在父母未生胞胎之前,无本之命也。命中之命,命在玄元。玄元者,道之一气也。玄中有玄是我命,命中有命是我形。精气神全则身不衰老,形命永存,合乎自然。与天地相为长久,人之生也,命以为本,命不禀于天,道不能生也。其曰自然固有,自然而然,犹上命而下受也。"《道藏》第24册,第253页。这里表达了生命演化"形命永存"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生命的演化运动体现了"本命命中之命"之特点,即生命"在父母未生胞胎之前,无本之命",乃为道之一气"玄元",由于宇宙演化运动而使"玄元"演化为生命之"命"、"形";二是生命的演化是通过其"精气神"而实现的,具体表现为"精气神"全则身"不衰老",而使生命运动表现为"形命永存",其演化之规律符合宇宙运动规律;三是生命的演化运动"与天地相为长久",具有持续性与循环性,生命运动"命不禀于天""道不能生",生命本质乃为"道性"之体现;四是生命演化运动本质为"自然",是宇宙演化运动所固有的"自然而然"之体现,这种体现乃具有"上命而下受"之特点:从而使道教生命演化形成一条"生命演化之链",体现了道教生命演化的系统性及自然而然性,是道教生命观的重要内容。

四"人生一世间,其所受用有天有命"

——生命的自然秘道

"道教哲学把宇宙看作生生不息、恒常流动的大生命。道是宇宙生命的本源,它生成万物、而万物皆有灵性,变动不居。宇宙就是各种生命遵循"道"的法则生生不息,不断变化的自然过程。"王卡《生命的源泉与归宿》,《道教教义与现代社会》,第324页。生命科学既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又是一门年轻的科学。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从对宇宙天体自然的研究一转而为对人类认识和道德的研究,苏格拉底提出"认识自己",认识"真正的我"。参见全增嘏主编《西方哲学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6页。对此,包利民先生在《生命与罗各斯》一书中认为:"生命的优秀和道德的优秀,生存的真实、丰满与思考的自觉、理性,在苏格拉底身上达到难得的合一。"包利民《生命与逻各斯--希腊伦理思想史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68页。生命科学对于生命的研究是一个不断深入与发展的过程,生命在其产生、演化与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问题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探讨,关于生命科学的思想观点与理论体系也要随着人们对于生命的不断认识而发展、变化、充实、提高。道教则从道所具有的"神秘性"来解释生命的存在及生命的运动与演化。

第一,"秘道要德,以得生长"。道教对于生命科学的认识是建立在对于生命产生和演化的"秘道"基础之上的。道教认为生命的产生与演化规律是可知的,但是这种认识论的可知性又具有许多神秘色彩,并最终导致其对于生命及生命现象"不能穷理"、"不自知之",使道教对于生命的认识论滑向了不可知论的泥坑。《太平经》对于生命及生命现象认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故自天地四时五行日月星宿,共以真道要德养万二千物,下及六畜粪土草,皆被服其秘道要德而以得生长。《太平经合校》第432页。

这里的"秘道要德"之"秘",是道教认为生命及生命现象具有规律性的表现,这种规律性乃为"道",而这种"道"又具有神秘性的特点。这种建立在对于生命及生命现象可知与不可知矛盾基础上的生命认识论表达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道教认为生命及生命现象是可知的,并且是伴随着天地四时五行的运动与发展而生成与演化的;二是生命及生命现象与天地四时五行及宇宙"万二千物"具有共同的生成与演化规律,这种规律性就是"道",而其中"万二千物下及六畜粪土草"等不过是生命及生命现象所具有的规律性的体现;三是生命的生成与演化虽然是建立在"道"之基础之上的,但这种道却是"秘道",具有神秘不可知性,生命及生命现象"皆被服其秘道要德而以得生长",这种"秘道"乃成为生命及生命现象产生与演化的主要原因之所在:从而使道教的生命观具有可知与不可知矛盾的二重性。

第二,"男生女孕,自然之数"。在生命的可知性方面,唐宋五代时期《养生咏玄集》认为:"既知本体自然之道,故非外有所求且天覆地载,男生女孕,君臣父子,皆禀自然之数。"《道藏》第18册,第497页。生命的产生和运动譬如"男生女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皆禀自然之数",这种自然之数的内容乃为我们既知的"自然之道",即生命及生命现象的生成与演化"非外所求",而是根据"天覆地载"等宇宙运动与演化而形成,人们对于这种规律性的认识是建立在宇宙本然之"数"的基础上而形成的。生命及生命现象正是这种"自然之数"的体现,其"数"体现了道教对于生命运动的一种量化标准。反映了道教对于生命与宇宙关系的一种理解。但道教认为要从根本上了解生命所具有的内在规律和本质内涵是很困难的,认识和探究生命本质内涵甚至是不可能的,即"不能穷理"。

第三、"有天有命,有分有数"。在生命的不可知方面,道教认为:"人生一世间,其所受用,有天有命,有分有数,丝毫不可易,以不能穷理,故不自知之。"《道藏》第34册,第395页。这里的"有分有数"、"丝毫不可易"是道教对于生命产生和演化规律的认识。但是这种认识因"不能穷理"、"故不自知"成为一种神秘莫测的事情。"生而不知礼,而天生之;长而不知礼,而天长之。生长,天之道也。"《云笈七签》第1903页。道教将生命的生长规律皆归于"天",这其中既包括人们对于天之道的可知认识,又包括许多不可知的成分在其中。"天命是超乎人间能力所能左右底命运,宇宙间所以有秩序,便是因为有了它。但宇宙并非天所创造,乃是自然生成。这生成底力是天之德。"许地山《道教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页。道教将生命生长之规律称之为"天之道",并将能否知生命的生死变化与能否知生命本质之道结合起来,认为对于生命的运动与演化知与不知是与对于宇宙运动之道的知与否的情况相结合的。人只有掌握了宇宙运动变化规律,才能掌握生命的生死运动变化规律。

第四,"死生在手,变化由心"。道教对于生命运动演化的认识虽然是建立在"不可知"基础之上的,但是,道教认为人对于生命运动与演化规律的认识则"由人自己",具有积极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又为人们探求生命的运动演化规律提供了前提条件。人如果能知其生命运动演化之规律并顺行之,则"我命在我",并通过"知自然之道"、"运动元和之气"而实现人对于生命的"死生在手"、"我命在我"的主观能动性之作用。五代强名子注《真气还元铭》说:"人性命生死由人自己,人若能知自然之道,运动元和之气,外吞二景,内服无芽,动制百灵,静安五藏,则寒温饥渴不能侵,五兵白刃不能近,死生在手,变化由心,地不能埋,天不能煞,此之为我命在我也。"《道藏》第4册,第880页。说明生命的这种运动演化规律具有宇宙运动之属性,并且是自然而然具有内在规律和固有法则的。道教对于这种生命的认识是建立在其"秘道"矛盾的可知与不可知论基础上的,并使其生命观最后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并滑向不可知论,反映了道教作为传统宗教所具有的认识论缺陷。

§§§第二节生命运动及其主要特征

道教认为生命是运动的,这种运动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进行,生命运动体现了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性。"一切生物都具有一定的生命力。生命力即是能改变环境以维持其生命、发展其生命的力量。"张岱年著,邓九平编《张岱年哲学文选》(下),第691页。生命是一个过程的存在体,这个过程存在的形式又表现为多样性。道教认为生命运动是宇宙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运动所具有的特点与规律和宇宙运动与演化所具有的规律是相一致的,离开了宇宙的运动与演化,生命的运动与演化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和运动演化的动力。同时,生命的运动和演化还体现出具有不同于宇宙运动与演化的自身运动与演化之规律,表现了其特殊性。

一"以自然之正理,正苍生之性命"

——生命运动的规律性

生命运动是由生命本身所具有的内在运动规律所决定的,离开生命内在本质运动,生命及生命现象就不存在了。所以,道教认为生命运动具有规律性,这种规律性表现了生命运动的"反复传生"、"物各自得"、"不失其数"等方面,是具有内在本然属性的生命运动观。

第一,"人之生灭,如影随形"。道教认为:"人生乃受天地正气,四时五行,来合为人,此先人之统体也。此身体或居天地四时五行,先人之身常乐善无忧,反复传生。"《太平经合校》第73页。人生命之体应具"天地四时五行",因而"常乐善无忧",这种"常乐"、"无忧"之规律体现于"居天地四时五行"之运动规律,生命的运动演化只有建立在宇宙运动规律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生命运动与演化的"反复传生",体现了生命得以存在和延续的真知所在:

天地运转如车之轮,人之生灭如影随形,故难终也。气气相续,种种生缘,善恶祸福,各有命根。非天非地亦又非人,正由心也。心则神也,形非我有也。我所以得生者,从虚无自然中来,因缘寄胎受化而生也。《道藏》第6册,第883页。

人生命的存在表现为"生灭如影随形"、"气气相续"等动态的存在形式,这种动态形式是伴随着"虚无自然"而产生的,与宇宙之存在同体而异形。其属性是"受化而生"、"各有命根",体现了人生命存在形式与宇宙运动之规律属性。生命运动与演化还具有其循环规律性,这种循环规律性则表现为"反复传生"、"难终"之特点。